首页 > 应用文书 > 证明
调户口工作证明(合集)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14-541613 证明 发布时间: 2023-06-24 07:34: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调户口工作证明

在个人在办理迁户口时,需要出具相关的工作证明,下面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调户口工作证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调户口工作证明【1】

xxx公安局:

兹有我单位xxx同志,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省xx人,本科学历,20xx年x月毕业于xx学院,20xx年x月到我公司工作,请给予办理其入户手续。将该同志户口落入我公司集体户口簿。

特此证明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调户口工作证明【2】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公司名称:xx公司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调户口工作证明【3】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___________年,特此证明.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单位公章)

调户口工作证明【4】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 XXX 于20xx年x月-x月在我单位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单位公章)

调户口工作证明【5】

XX派出所:

本单位职工XXX,(身份证号、男、年月日),户口在XX区XX道XX号XX门XX房,非农业户口,户籍人口X人,妻子XXX(身份证号、女、年月日),女儿(身份证号、女、年月日),因购房要将户口迁入XX道XX号XX幢XX门XX房,请予以办理。

XX单位

20XX年7月5日

调户口工作证明【6】

XXX,X,X族,籍贯:XX,XXXX年X月X出生,身份证号XXXXXX。系XXXXXX公司合同制正式员工,自20xx年X月入职至今,现在公司XXX部门担任XX职务。

特此证明

XXXX年X月XX日


第二篇:调户口申请书

户口迁移申请书户口调动申请书 **年**月**日出生,户口在***,非农业户口,自**年***。根据户口迁移政策相关规定,现申请将户口转入***。

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号

户口迁移时申请书(二)***公安局***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

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

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篇二:户口迁入申请书

户口迁入申请书 xxx市xxx区xxx派出所:

本人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原户口所在地xxx省xxx县xxx镇,于xxxx年x月xx日在xxx区xxx家园xx期购有住房一套,房号为xx栋xx单元xx层xx号。为了生活方便,特申请将本人户口从原所在地迁入xx省xx市xx区xxx家园xx栋xx单元xx层xx号,请予以批准并办理为谢。申请人:

二〇一二年元月三十一日篇三:转户口申请书

户口迁移申请书

尊敬的xxx派出所:

本人xxx,性别x,xx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xxxxx。

我于xxx年x月xx日与xxxxx居民xxx(性别x,xx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xxxxxxxxxxxxx)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xxxxxxxxx长期居住。

为了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x户口由xxxxxxxxxxxxxxxxxxxxx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派出所,希望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篇四:户口调动申请书

户口调动申请书

因工作原因,本人申请将户口调动到重庆北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根据重庆鸳鸯派出所与重庆市北部新区人服务中心人才流动引进集体户管理要求。本人承诺:申请迁入集体户属于本人户口迁移的临时过渡挂靠,5年内,本人将自行迁出。期间如果不再服务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人将在劳动关系解除以前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完毕。

申请人:

申请日期:篇五:户口迁移申请书户口调动申请书 项目名称:户口迁移申请

办理地址:大渡口区各派出所

办理流程:

一、夫妻分居及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规定(一)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职工居民的非在职配偶,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其配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登记地入户,包括“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户口。其中,申请迁入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后同)入农村居民户口的“农迁农”人员须结婚三年、且夫妻年龄均年满30周岁以上。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随附合法固定住房手续,《结婚证》,原常住户口性质证明,主城区外迁入主城区的还应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二)党政机关,国有非国有企事业、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才夫妻分居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2、入户手续及程序(1)配偶系在职干部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人员调动审批表》,并附《结婚证》、在渝方户口证明及能证明其符合上述入户对象及条件的证件或材料复印件。由主城区外调入主城区需迁移入户的,报市人事局审查同意,调入其它区、县(自治县、市)需迁移入户的,由当地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审查同意,其后由调入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2)配偶系在职职工的,按职工调动户口迁移规定办理。(3)配偶系非在职人员,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三)职工调动工作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下列人员可办理转移工作单位手续,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1)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6周岁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因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人员;(2)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成批转移工作单位[兼并、搬迁、合并、企业职工跨地区内部调剂(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3)西藏、原四川省三州内调人员,退役运动员,转业干部家属以及随军家属转移工作单位等属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1)上述人员工作转移到我市主城区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成批转移工作单位花名册》,随附《结婚证》、住房证明、在渝方户口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公安分局批准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2)工作转移到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市)之间转移工作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填写《报批表》后,由所在单位的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3)职工配偶非在职或系农村居民户口的,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二、婴儿随父随母入户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1)凡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均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性质确定。

对历年来出生、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入户的子女,均按照本人自愿随父或随母入户的规定,凭《出生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小孩应当具备《出生医学证明》)、街道(村)证明、知情人证明、民警调查材料等,申报入户。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性质确定。(2)对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并要求随父入户的16周岁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以随父入户(但城镇居民户口不得转为农村居民户口),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

2、入户手续及程序(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必须由申请人填写《新生婴儿随父(或监护人)登记常住户口申请表》,同时随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其父的住房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审查核实后,直接办理出生登记。

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时,应查验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续或相关调查处理材料,对无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续或调查处理材料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后应及时通报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2)申请未成年子女随父入户的,必须由其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住房证明,《结婚证》、子女及配偶常住户口性质证明及属在校生的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由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等办理迁移入户。

三、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年老者身边无子女的,可自愿选择子女投靠入户,其中,离、退休人员投靠城镇户口子女,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的条件限制,应当准予入户。

申请在主城区之间和主城区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入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受年龄、身边无子女等条件限制,均可办理迁移入户。

2、入户手续及程序

年老或离、退休投靠子女的人员,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常住户口簿、住房证明、年龄等证明或离、退休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

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四、征地地区迁移入户规定

对因建设用地经政府批准征地地区有关夫妻投靠、年老投靠子女、年幼投靠父母迁移入户及新生婴儿入户等,依照市政府、[1999]

53、55号令及渝国土房管发[2001]59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五、三峡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入户规定

凡申请在三峡工程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入户的,只允许六类户口,即:出生、婚嫁、工作调动、军人转业退伍和高等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分配以及刑释解教等人员入户。

申报手续: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后,由派出所报经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

六、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各区、县(自治县、市)推行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单位接收因其单位无集体户口、无直系亲属处入户、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下列人员,可入社会人才集体户:(1)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电大、职大、夜大、函大、自考及成人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其他急需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2)按照《重庆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具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并有突出成绩的;②带有产品、项目、技术、资金,并确有真才实学的;③其他具有较深学术造诣或特殊专门技能的;(3)由单位集体户口迁出,流动到无集体户口单位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社会人才集体户有效期限为两年,期限内入户人员有了合法固定住所或到有集体户口单位就业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未迁移户口的,必须重新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2、入户手续及程序(1)在社会人才集体户申请入户的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本人的学历证明原件;②本人的户口性质证明;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④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⑤引资证明;与单位、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⑦招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入户人员,需持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填写《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申请表》和《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协议书》,并由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证件审查,签署意见后,交由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受理后,在《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申请表》的备注栏中签章。(3)我市主城区之间或本区、县(自治县、市)的人员,由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所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签发同意入户证明,办理入户手续,不再办理《准迁证》。主城区外进入主城区或跨区、县(自治县、市)的人员,经入户地派出所审查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其中,系“五大生”就业后入社会人才集体户的,应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入户通知》(以下简称入户通知)、《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工作介绍信》(以下简称工作介绍信)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身份证等证件到迁入地按如下程序办理入户手续:(1)毕业后原户口与接收单位系同一区县(自治县、市)或同属近郊主城区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后,凭《毕业证》、《工作介绍信》、《迁移证》直接入户。(2)毕业生跨区县(自治县、市)迁移或主城区外进入主城区的,持相关证明材料,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3)农村居民户口毕业生经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准招收就业后,凭《毕业证》、《工作介绍信》、户口性质证明等证件,报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持《准迁证》到原籍所在派出

所办理《迁移证》,持《迁移证》再到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城镇居民入户手续,单位无集体户的,在市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社会人才集体户。

七、科技人才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和留学回国以及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在渝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上述人员,可在聘用单位所在地入社会人才集体户。不愿随迁户口的,只在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不再申办《暂住证》。

2、入户手续及程序(1)在常住地入户的,申请迁入人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的户口性质证明;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相关学历;④荣誉称号;⑤享受政府津贴证书;⑥本人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手续材料,向其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

(2)申请在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的,按照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手续及程序办理。

八、持“重庆市外来人才工作证”办理户口相关规定

凡持有《重庆市外来人才工作证》的外来人员,不愿迁移户口的,可凭证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备案登记后,不再办理《暂住证》;愿意迁来入户的,按现行户口迁移政策办理。

九、社会劳动力集体户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主城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未设立职工集体户口的企业(单位)下列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因无直系亲属投靠、无合法固定住所,可入社会劳动力集体户:

(1)接收的技校毕业生和有技术专长在我市就业后失业,其户口在学校或单位的人员。(2)各类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户籍关系无入户处所,户口在原所在单位的人员。(3)从市外引进的有技术专长的人员。(4)主城区内的技校、中专校毕业生(已派遣且两年内不再提出改派),户口仍在学校的,毕业后在主城区内的前述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5)主城区内的技校、中专校毕业生(已派遣且两年内不再提出改派),毕业后到主城区外(含市外)就业,其户口又不能从技校、中专校迁往就业地区或就业企业(单位)的人员。(6)主城区外(含市外)户口在技校、中专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在主城区内的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第三篇:户口迁移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

XXX,X,X族,籍贯:XX,XXXX年X月X出生,身份证号XXXXXX。系XXXXXX公司合同制正式员工,自XXXX年X月入职至今,现在公司XXX部门担任XX职务。

特此证明

XXXX年X月XX日

第四篇:迁户口工作证明范本

迁户口工作证明范本

工作证明

XXX,X,X族,籍贯:XX,XXXX年X月X出生,身份证号XXXXXX。系XXXXXX公司合同制正式员工,自XXXX年X月入职至今,现在公司XXX部门担任XX职务。

特此证明

XXXX年X月XX日

迁户口流程

有些材料的准备顺序可以依各人情况而定,总体上说需要的资料为: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户口证明。

5、婚育证明(两地各一份)。

具体如下:(如没有特殊说明,材料皆指原件)

第一步:回原户口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地)

1、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说需要办理夫妻投靠要迁出户口,让户籍警出具一份户籍证明(也叫常住人口信息查询资料)给你,户籍警知道怎么办了的(详细地说,户籍证明就是把你的户籍资料从电脑中调出来,打印一份,盖上公章)。

2、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这里得细说的是,分单位(集体)和无单位的程序又不同。

(1)有单位(集体户口)的要先找管理这块的领导或部门出示一份证明,证明你的是何时初婚(或再婚),现在的生育情况(有几儿几女,或未育),在单位期间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参考格式:我单位XX部门同志XX,性别,年龄,于XXXX年XX月XX日初婚或再婚,至今未育或育X儿X女。在单位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特此证明。单位落属,盖章)。单位出具证明后,到所属计生办凭证明开具婚育证明(单位的证明会收掉)。

(2)无单位的,在村开证明后要到镇级以上的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具体参照以上有单位的程序,类似的)。

第二步:到你要迁入的地方(以下简称迁入地)

1、书写户口迁移申请,下附参考格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XXX,原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X派出所(要按户口本上的写)。现因XXX年X月XX日与XXX初婚(或再婚),其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派出所,需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本人户口迁往丈夫(或妻子)XXX所在地。望各位领导审核情况,予以批准。

XXX(个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2、将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两份,持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原地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属的居委会,说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到这里,把资料给工作人员,他们就会按照资料建一份信息卡,并进行常住人口等登记。完后,会在书面申请上签写意见并盖公章,这里会收掉一份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一下的是,居委会会让你交强制绿化费,说是按每年要交,是否正常,我也不清楚,但我是交了。

3、持居委会盖过章的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原地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属的街道办里的计生办,说要办夫妻投靠迁入的,要出具婚育证明。工作人员检查一下材料后,收掉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件,出具迁入地的婚育证明。

4、将所有的资料: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要将第一页户主页和配偶那一页都复印到),结婚证,原地婚育证明,迁入地婚育证明,原地的户口证明带到迁入地派出所,说要办夫妻投靠户口迁入,户籍警就会给份表格你填,填好后,该收的资料收走,他就会让你等。

5、拿到准迁证。

第三步:持准迁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回原地派出地办理迁出手续,当场办完后会把你的户口档案装进档案袋中交给你。

第四步: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档案袋这些相关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就行了。

第五篇:户口证明

户 口 证 明(存根)

(仅限本人使用)

申方兰,女,汉族,生于1950年09月04日

籍贯: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公民身份证编号为:***120

系我辖区凉水村民委员会非农业家庭户口

现居住于瓦房村民小组

备注:从2011年06月15日起,第1次打印户口证明,用于:0

2011年6月15日

户 口 证 明

(仅限本人使用)

申方兰,女,汉族,生于1950年09月04日

籍贯: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公民身份证编号为:***120

系我辖区凉水村民委员会非农业家庭户口

现居住于瓦房村民小组

备注:从2011年06月15日起,第1次打印户口证明,用于:0

此证明(盖章有效,照片上须压盖户口专用章)

2011年6月15日

调户口工作证明(合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