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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通用)[范文模版]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76-1170834 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10-12 09:38: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兄弟》读后感(通用)[范文模版]

《兄弟》读后感(通用10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兄弟》读后感(通用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兄弟》读后感1

今天妈妈让我看了一部有趣的动画片《葫芦兄弟》。

葫芦娃七兄弟的本领各有千秋,有的善于火攻,有的善于水攻,有的力大无边……起初每位葫芦兄弟单独去挑战蛇妖的时候,却总是失败。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团结一心,集体的力量才最强大。最后,葫芦兄弟也明白了这个道理,共同努力战胜了恶毒的蛇妖,拯救出了尊敬的爷爷。

我很喜欢《葫芦兄弟》,因为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什么是“团结一心,其利断金”,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如果大家都团结一心,一起克服困难,那就一定会成功。

《兄弟》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想飞的莱特兄弟》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莱特兄弟利用爸爸给他们的玩具飞机造了一架真飞机,帮助人类圆了想飞的梦。当然,要想造一架真飞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莱特兄弟在制造飞机时经过了许多风风雨雨,不断地研究,不断地实验,但每次都失败了,他们都没有放弃,坚持不懈。终于,他们获取了成功,造出了世界上第一架飞机。

看完这个故事,我在佩服莱特兄弟坚持不懈的精神时,也有一点惭愧。我记得有一次在做24点练习题时,有一道题我只思考了一小会,想不出来就放弃了,就去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解答案。我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应该像莱特兄弟一样,坚持不懈地思考,直到想出答案为止。

我从这个故事中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你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关键是你努力了多少,你努力的越多,收获也就会越大。爱拼才会赢!莱特兄弟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下定决心,以后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直到把事情做好为止。

《兄弟》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狮心兄弟》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格伦,她是瑞典的作家。这本书讲了一对兄弟,哥哥约拿旦善良、勇敢,弟弟卡尔胆小、懦弱,并且患有重病,哥哥无微

不至地照顾着弟弟,甚至为弟弟献出了生命,便到了南极亚拉。弟弟后来也到了这儿。兄弟俩在南极亚拉平静快乐的生活了一段时间,为了拯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兄弟俩勇敢地与邪恶作斗争。在他们面前有杀人不眨眼的暴君腾格尔,有喷着毒火的大怪物卡特拉。。。他们将面临战争和死亡的考验,最后通过他们的智慧和勇敢获得了胜利。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哥哥约拿旦,他勇敢、独立、睿智,他对弟弟爱护有加,为了弟弟奋不顾身。而弟弟从胆小、懦弱蜕变成一个有勇有谋的男子汉,能够和哥哥并肩作战,击退强敌,更让人钦佩。

这个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死亡的含义,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一种新的开始。还让我感受到了他们兄弟之间深厚的情谊。而且,更让我明白了,不管家人离自己多远,都会永远爱自己的,在自己困难时会无私的帮助自己。我以后也要向这对兄弟一样,做一个关爱家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兄弟》读后感4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秘密培养黑云的儿子灰灰,可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灰灰坠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在保护牧群的战斗中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直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到追杀,也被迫逃出。在城市了,黑头遭到了人的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团。在灰灰击败豺狗后刚上了了“豺王”之际,黑头逃离了马戏班,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林里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黑头带着生死之交的白娃逃出来时,灰灰也咬伤偷猎者,逃了出来。可不幸的事再次降临,可怜的白娃被凶残的黑狗咬死了,黑头为他报了仇,但也因违背同类相残的禁忌而心智大受刺激。灰灰在山中回归自然本性,不再滥杀,怀念起与人的生活。林达进山寻灰灰时,被狼群包围,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林达最终得救了。

我们人类在特殊情况下人性变异、扭曲、丑恶,实在是人性不如犬性,白娃的死不正是因人性凶残的'结果吗?作品的字里行间大声疾呼的是回归人性,回归到脉脉温情的人道立场上去。其实,动物与人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有生命的意义。让我们尊重生命的尊严,追求生命的价值,重在回归生命的圆融,让人和动物和睦相处。

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学习牧犬兄弟那百折不挠的精神,爱因斯坦不正是这样的吗?不管试了多少次,他都有一个信念就是,他的理论是对的,而要让理论成为现实就要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不管失败与否,贝多芬也是一个例子呀,他的耳朵听不到,却依然坚持作曲最终成为了世界闻名的音乐家《牧犬三部曲》有感作文。牧犬兄弟也不是跟经受了宫刑和牢狱之灾磨练的司马迁一样,他们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克服困难,继续向前,如果当时司马迁自暴自弃,还怎么写出名垂千古的历史巨著《史记》呢?不正是因为他们百折不挠的精神吗?

要知道没有困难的磨练,你是永远不会知道生命的意义的,生命的价值在于你懂得怎么珍惜生命,怎么磨练自己的心志,怎么克服困难勇敢向前,而不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害怕。这样的话,还不如不做。如果你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就勇敢面对一切,让我们一起克服困难,而强大自己,困难只会让人变得更强,更坚定,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个志向,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奋斗,去实现这个志向吧!

《兄弟》读后感5

昨天,我在图书馆里借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十兄弟》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一个非常好的中国故事,它是由著名文学作家洪汛涛先生的重要作品。

里面讲的内容是,一个渔夫和他的妻子住在海边。他们靠打渔为生,但打鱼卖的钱,还不够缴皇帝的税费呢。

这一天,老渔夫打到了十颗珠子。渔夫觉得这是些珠子很神奇,就念了一句“珠子珠子听我讲,我要打鱼帮帮忙。”惊奇的是,鱼框里直接就有了许多几斤重的鱼。

渔夫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之后他们就把自己家里需要的东西都变了出来。

因为渔夫不肯偷懒,还是去打鱼。

可是这件事不知不觉传到了皇帝的耳朵里,皇帝就带领兵马去老渔夫家要十颗珠子。可是,渔夫的妻子为了不让他们得到十颗珠子,她把珠子一口吞掉。可恶的皇帝就把老渔夫给关在了大牢里。

之后,渔夫的妻子生下了十个俊俏的男孩。这些男孩只要见风就能长,还各有本事。

老大的脚想要多长有多长。渔夫的妻子把它取名为长脚。

老二手非常大,一个蚂蚁在他的手上跑了三天三夜,还没见着边。渔夫的妻子给他取名为大手。

老三是千里眼,老四是顺风耳……

这一天渔夫的妻子告诉了渔夫的不幸。

十兄弟非常恼怒,一个一个去救他们的父亲,但都没救出来。最后,他们团结一致。终于把父亲救了出来。

父亲出来后,他们一家人吃了个温馨的团圆饭!

《兄弟》读后感6

一个晚上,我看完整本《树叶上的兄弟》后,看着窗外的星星,陷入了深思……

一枚树叶上画着两个亲如兄弟的好朋友——糖和森。这枚树叶被两人做为书签叫树兄弟是糖和森最最珍爱的东西。但不幸的事发生了,体弱的森得了不愈之症,离开了糖。但两人的友情依然存在。天堂的森扮成木再次到了糖的身边,可100天后,因为被糖发现了他是森,迫不得已又离开了糖,糖再次失去了朋友和欢乐。森被欲望花粉传染了,他又传染给了糖和老师同学。糖和森一起努力,终于终止了欲望花粉的传播,一切终于恢复正常了。森要回天堂了,只有糖听见了朋友森返回天堂的脚步声。

对糖好一点!这是死去的森——木常常对老师同学说的话。美君老师对糖说话没好声没好气,糖常常会被同学马龙山和宫宇欺负,木总会在这个时刻突然出现,说这句话。死去的森与活着的糖之间的友谊永远也无法磨灭……无法磨灭……尽管在不同的世界上……木,想让糖不受伤害,让糖快乐!木,要保护糖!……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与我的同学。我和同桌曾经闹过矛盾,吵过架,还发誓谁也不理谁,画三八线,说你别碰我、你超线了你就是小狗这些话,也因此我们隔开了友谊,好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冷漠了对方,失去了以往的欢乐,而碰到困难时更是无助。我应该反省一下了:为什么我们大家不互相尊重、谅解、关注和信任对方呢?我想:我没有姐妹,但我可以有姐妹一样的朋友。有了朋友就不再是一个人,就会有温暖,就会有力量。就如同树叶上的兄弟——糖和森,我们也要拥有永远也无法磨灭的的友谊!我们应该珍爱朋友,珍惜友情!愿我们永远拥有……永远拥有……

《兄弟》读后感7

自古以来,飞翔一直是人们的梦想,不少人为此而牺牲。但这个梦想终究被一对兄弟实现了,他们就是飞机创始人——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03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莱特兄弟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他们花费了常人上百倍的努力。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就说我吧,今年我暑假里才去考上海钢琴7级。7月份我在家里练得不认真,本来我学得时间就没其他同学学得时间长,再加上不用功,就弹得最差劲。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的惰性,于是,接下来的8月份,我每天坚持练4个小时的钢琴,手指经常练到发麻才停止,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才通过了上海钢琴7级考试。

莱特兄弟说过“鸟中最会说话的是鹦鹉,而鹦鹉永远是飞不高的”,我们要像莱特兄弟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坚持不懈做一件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

《兄弟》读后感8

大家对格林童话可能已经再熟悉不过了,但大家可能不知道他们的故事是从哪儿来的,我从儿童百科全书里却找到了答案,他们采集故事时是很辛苦的。

现在我来给你们讲这个故事吧:一百五十多年前,在德国的一个村庄里,小埃尔莎拉开窗帘向窗外张望。“妈妈。你看谁来我们家了?”埃尔莎的母亲也向外看去,只见一个穿着很体面的陌生人正向门口走来。“一定是卖东西的人。”埃尔莎回答。她猜错了。这个人彬彬有理、面带微笑的人敲了敲他们家的门问道:“您愿意给我们讲故事吗?”“给你讲故事?”埃尔莎的母亲吃了一惊,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们,这个人解释说:“您的邻居说您记得很多民间古老的传说。”“哦,”埃尔莎说,“你指的是我的祖母。她会讲各种动听的故事。”这个年轻人把她讲的所有故事都记下来了。印成了册,这就是格林童话集。这个人就是威廉。格林。他有个兄弟叫雅各比。兄弟俩很多年来在各地周游,采集传诵的童话故事。现在想想他们是多么不容易呀!走了那么多的地方,可以想象他们是怎样的风尘仆仆,历经艰险;记笔记的时候可能用秃了很多的铅笔……。如果没有他们,恐怕我们永远不能读到这些激动人心的故事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睡美人……他们都会在偷偷的哭泣呢!

《兄弟》读后感9

这本书讲述了黑头带着生死之交白娃(即白丑)回到了牧场,白娃却被凶残的黑狗咬死,黑?为它报了仇,但也因违背同类相残的禁忌而心智大受刺激。灰灰在山中回归了自然本性,不再滥杀,怀念起与人在一起的生活。小主人林达带领黑头进山寻找灰灰,遭到狼群的围攻。生死关头,灰灰赶来了……

一本很好很好的儿童读物,适合推荐给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看。此书故事情节非常生动、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内容也很具体,能让孩子们学习牧犬兄弟不怕困难的精神。真不愧是牧铃的书,不愧为继《艰难的归程》和《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有关牧犬的书。

我很爱看这本书,因为我本来就很喜欢牧犬这回更喜欢了,通过描写动物,了解人的世界,将黑头,白娃(即白丑)生动的展现在我们眼前,了解了牧犬心里的心声,和牧犬的抉择,使人一但看上就爱不释手,所以,这本书值得一看哦,作者,你写的真好,加油!

《兄弟》读后感10

今天,我和妈妈读了《乌鸦兄弟》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从前,有两只乌鸦,他们住在一棵大树上。一天,它们的窝破了一个洞。老大想:老二一定会去修的,老二想:老大一定会去修的。结果他们谁也没有去修。冬天到了,风把窝给吹破了,它们也被冻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困难要想办法解决,不要向乌鸦兄弟那样相互推脱。同学之间要团结,互相帮助,才能做到该做的事。

妈妈的话:这是畅畅第一篇写读后感的日记,我觉得写读后感不仅增强孩子对故事的记忆理解能力,还能锻炼孩子的总结能力。这篇畅畅总结出了自己的感受,写得还不错,但如果能再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例子会不会更好呢!宝贝,继续努力吧!希望以后越写越好!

第二篇:《兄弟》读后感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在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悲惨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宋刚在农村和爷爷相依为命,安葬好爷爷后,他自然的想到了他的兄弟,李光头,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他们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尽管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是那感情却割舍不下,而且越来越重~~~~~宋刚是一个斯文而重情义的男孩,李光头是一个虽有点流气,但是却也很讲义气的男孩,宋刚永远不会忘记妈妈临终时对他的嘱托,还有自己的誓言,正是这些誓言,使他永远保持着哥哥的本色,永远爱护着自己的弟弟~~~~~~

掩卷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明天就可以看到下部了,好期待~~~~~~

第三篇:《兄弟》读后感

一家、两代、三人情

——《兄弟》读后感

以前一直认为我是个不喜欢读书的主儿,没有看书的习惯,是偶尔翻翻网页,浏览下电子书打发时间。现在才知道,原来是自己没花时间去读,而且是没有选择的去读。最近莫名的在学校鼓起的读书热潮中也慢慢的喜欢上了在安静的午后:一杯茶、一本书、一米倾泻在窗棂的阳光。

一本646页,50万字,乍一看足有5厘米厚的小说,看的我废寝忘食,看的我头昏眼花,看的我浮想翩翩,看的我咬牙切齿。看的我让我一会笑,一会哭,一会激动,一会郁闷,一会仇恨,一会温馨。两天的时间看完它,并用好几天的时间在回想小说里的情节,回味里面的滋味。这也是我第一次最短对快的时间读完这么长的一个小说。看完后,我无法接受这么一个让人揪心的结果,这种结果在我看来是一个三败俱伤的结局,虽说之前在余华笔下的《活着》也是让人看的痛侧心扉,但那是一个年代的痛,而这涉及到的不只是友情亲情还有爱情。虽然这本书不是讲人的爱情和事业。但是幸福的爱情和宏伟的事业,其实书中三个人到最后没有一个人得到。两个相爱的人得到“无论我做过什么,我的一生爱过的人只有你一个”;两个手足兄弟得到“就是生离死别,我们永远是兄弟”。用背叛换来的爱情,和用生命换来的兄弟情,我不懂这是不是伟大的爱情也不懂是不是伟大兄弟情!

文中记忆犹新的还有宋凡平在狱中时,教孩子扫堂腿,以及在手筋断了的情况下用乐观的态度面对孩子的画面。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虐待,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这又是让人无法理解的父爱!

真是一部污垢斑斑的时代杰作。这个评价真的是贴切到位,这本书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诙谐的一面,也让我体会到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羡慕小关剪刀和他女人那样不离不弃的爱情,也羡慕宋刚对林红忠贞不渝的爱情,可现实就是现实。我更羡慕李兰对宋凡平那样让我无言表述的爱,可现实还是现实。现实是可以让你对着你喜欢的人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会喜欢你的”;现实

是可以叫你为了你喜欢的人去干违背自己原则的事以至于是伤害自己的事。现实是当你看到自己最亲的人被伤害时自己却无能为力,且没有人帮助你。想想其实现实终究是现实,可我们还得往前走不是。希望现实中的人们,不管你是被现实所拦住还是把现实超越了。

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

第四篇:兄弟读后感

读余华作品《兄弟》有感

-----是人改变的社会还是社会改变了人

陈庚元

《兄弟》有两部,其实就是两个时代,前一个是文革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时代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欧洲要用四百年才能经历的这两个天攮之别的时代,但是中国用四十年就可以了。两个兄弟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恩怨交集,自食其果。

一个作家写久了,他会有一些固定的“人物”或者一些固定的“特征”出现,而且似乎他写的每一部书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影子,就像安妮宝贝她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穿着棉麻布长裙和白色布鞋的女子,她的好多作品里的人物描写外貌时,就是这样一个打扮。余华他也是这样,他真的是对“粪坑”情有独钟,《在细雨中呼喊》中孙光明的爸爸喝醉酒掉进粪坑里死了,《活着》中福贵的爸爸,和《一个地主的死》中的地主都是倚着粪缸死了,《兄弟》中余华又让李光头的亲爸李山峰因偷看女人上厕所而掉入粪坑死了。他还是喜欢用代号来表示一个人,干什么的就叫什么名字,和他前期弱化人物形象,突出细节的写法,比如用“短头发的男人”这样的代称相比,他似乎有进步了,起码他们有姓氏了“余拔牙”“王冰棍”“童铁匠”“小关剪刀”。

这部小说好像把从文革开始的现当代文学史里的重要流派代表作都写了一遍。看到文化大革命中,两兄弟的父亲宋凡平被红卫兵打死,妈妈李兰最后病死,爷爷也老死了,经常欺负他,给他扫堂腿的长发孙伟,因为反抗剪头发,被活活用剃刀杀死。这不就是另一部《活着》吗?最后就剩下两兄弟相依为命了。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经商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创出了一番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为了百万富翁,这不是另一部《创业史》吗?后来的李光头已经不会恋爱了,他纵情声色,举办处美人大赛,演绎一场一场滑稽的闹剧,间接害死了他的兄弟宋钢。人们更看重名,看重利,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行骗讹炸,不顾伦理,这不是另一部《浮躁》吗?

余华的书很多都十分粗俗,他从来不避讳写“性”,写“粪坑”,他也更喜欢写暴力写血腥,他对死很冷漠,却足够把一个读者看哭,我读《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哭了,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哭,余华他从来不给读者以希望,他要是准备把他写死了,他一定会死,死得很悲惨,《兄弟》里的宋钢又把我看哭了,我很难过,宋钢是一个多么正直,多么憨厚,多么隐忍,多么爱自己的兄弟和妻子的人啊,他说了一刀两断,他就不回头了,男人的自尊,想给林红好的生活,让他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增强丸,丰胸霜。甚至为了推销出去,答应周游做丰胸手术,忍受多么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用这一切换来的不过是自己妻子和自己的兄弟偷情的事实,最后他选择了卧轨自杀,他不埋怨他的妻子,也不埋怨他的兄弟,他觉得他在这世上有这两个人陪他,他足够了。余华的笔还有另一个魔力,有一些情节的荒谬怪诞,就是让你笑,他的诙谐和黑色幽默是不经意的,往往可以让你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与前期余华的《现实一种》《战栗》短篇小说集冷漠的叙述相比,《许三观卖血记》《兄弟》,都多了一些温情,文化大革命是许三观给妻子送饭那一段,为了躲避检查的,他总是把菜放在米饭下面,给妻子放哨,卫兵一走,他就让她快点吃菜。《兄弟》里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五岁,尽管历经磨难,父母亲不能好好照顾他们两,父亲被红卫兵打死,他俩哭的瘫倒了,向了与人求救,他的父亲送回家去。母亲身体虚弱,想给乡下的父亲扫墓,李光头给母亲做了专车,推着她去,还去医院捡了剩下的葡萄糖液,兑了水,让母亲喝。后期余华那里没有被毁坏的温情,让读者也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余华。

余华把中国40年社会转型纪事史,写进了《兄弟》,让读者在这本书中感受中国从文化大革命到经济蓬勃发展对中国百姓的大影响,沉湎醉心于文化大革命和市场经济的百姓的精神状态。这是一部国内和国际都享有盛誉的小说,值得一看。

第五篇:读后感—兄弟

兄弟读后感

近日连续读了余华的三部作品,《兄弟》《在细雨中呼喊》《活着》,看完都很难受。

其中《兄弟》让我备感痛惜。

《兄弟》上半部我认为写的更好,即温馨又真实。宋凡平无疑是塑造的很好的一个人物,一个让人流泪的好人,好父亲,好丈夫。他英俊高大,正直幽默,对家庭充满责任感,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对两个孩子疼爱有加,乐观坦荡。被抄家后若无其事地笑着用“古人的筷子”(树枝)给他们开饭,快乐地教他们“扫堂腿”,人来却屈辱地被“革命小将”扫堂腿,被看守期间手臂被打断了啷当着,但却对孩子说这是个“啷当着手”的游戏,以保护他他们童稚的心灵,让人不由想起电影《美丽心灵》里那个父亲。

他对妻子李兰温柔体贴呵护,处处尊重她,重建她饱尝多年屈辱后对生活的信心,又恪守诺言,说好了到上海去接她,哪怕冒生命危险冲出被看守的监牢'也要到码头去乘船接她,四次被看守毒打阻挠,四次踉踉跄跄冲向轮船,最后被“革命群众”活活乱棍打死在码头……他真的应该反抗啊,可是他没有,那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反抗。他的遭遇让人痛彻心肺。

宋凡平活着时是英俊潇洒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因为他是地主成分他就要被批斗,只因为他教孩子认字时又说了“地主宋凡平”地是天地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就瞬间招来了杀身之祸。他这样的死让人掬一把惋惜之泪,他不该就这么死了。

今天看来,那时的“革命群众”的政治信仰是多么的单纯,又是多么的盲目狂热多么残暴!以“革命”的名义就可以六亲不认,滥杀无辜,指鹿为马,丧尽天良,呜呼,这真的就发生在“文革时期”的中华大地上……余华写这些,也许就是让我们从这些闹剧、悲剧中反思“文革”就是一出天大的闹剧、悲剧的实质吧。

李光头宋刚两个孩子在父亲死后孤苦无依,建立起了深厚的兄弟情谊,没几年妈妈也在忧愤中死去,他们更加相依为命。这部分都写的温馨可信,无论是李光头的调皮贪吃,还是宋刚的善良懂事。

下半部分篇幅很长,却有点故作喧嚣。而我唯一愿意关心的是宋刚。这个像他爸爸一样英俊高大的宋刚,这个心灵手巧会织毛衣的宋刚,这个为了兄弟情义隐忍自己爱情几近木讷的宋刚,这个与林红恩恩爱爱二十年骑着永久牌自行车接送妻子的宋刚,让人看不懂了。如果说他下岗后宁肯扛大包、装水泥,弄得腰扭伤得肺病也不肯找已发达的兄弟李光头帮助,这是骨气,是讲做人的原则的话,那么当他看清周游的骗子嘴脸后为什么不马上离开他回到刘镇,还跟着他继续南下推销“保健品”,他的做人原则到哪去了?当周游为了推销丰乳霜劝说他做丰乳手术以招徕女顾客,他竟然接受了手术时,他作为一个有骨气的男子汉的原则又到哪去了?说不通的,就算是为了给林红一个好的生活拼命挣钱也说不通的。不由觉得了宋刚这个人物的几分昏庸,作者设计的几分荒谬。当看到他卧轨自杀的情节时,已无泪可流。

兄弟俩,一个发迹了,一个消陨了,但他们的命运最终都化作了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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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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