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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对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指导意见》心得体会(共5篇)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74-805701 工作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11-21 15:09: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习贯彻《对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 ”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心得 体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2 日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签约”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互联网+”医保支付将采取线上、线下一致的报销政策。

“互联网+”医保支付,意味着医保线上支付渐行渐近,意味着医疗便民再进一步。政策愿景由近及远,第一个获益的当然是患者——直接在网上复诊和开药,并能享受医保报销,患者再也不用一趟趟跑医院了,然后是互联网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得到政策支持,获得医保加持,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最终是整个医疗行业——医保数据一体化,优化资源配置;医保信息透明化,减少医疗腐败;档案管理信息化,提升管理效率。最终催生“互联网+”医保的溢出效应——助力医疗行业节约成本,提升经济效益;推动医疗技术进步,提升服务水平。

对于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国家一直采取开放包容、积极支持的态度。2018 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鼓励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政策,涵盖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等方面,对于医保线上支付,则一直比较慎重。在这方面,保持相对谨慎态度是必要的,一方面出于“防盗”考虑,线下医保支付尚且存在着“盗刷”现象,线上情况更加复杂,风险更大;另一方面囿于“断网”现实,医保本身并没有完全实现全国联网,难以满足异地就医、医保线上支付的全部要求。医保支付一直是互联网医疗的一块心病,《指导意见》从中打开缺口,为整个行业发展打开了想象空间。

从《指导意见》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医保线上支付改革还是相当稳健的。在主体认定上,规定享受此项政策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必须依托线下医院。这意味着,没有线下实体医院的纯互联网医疗机构,暂时还享受不到这个政策红利。医保线上支付,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医疗服务便利化程度、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从这个目标倒推,将更多不同主体的互联网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线上支付视野,是未来的必答题。

“互联网医院”“医保支付”“网售处方药”是互联网医疗的三大支柱,医保线上支付破冰了,并将逐步走向完善,“互联网医院”“网售处方药”亦须同步推进,着力打通堵点、破解痛点、化解难点,让互联网医疗成为一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生力军。

第二篇: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

100分

 o o o o  1.当前要按照国发〔2016〕3号文件要求,重点推进()。(单选题8分)A.城乡医保统筹 B.社会保险 C.养老保险 D.乡村统筹

得分:8分

2.()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对于解决医改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单选题8分)

得分:8分

o o o o  o o o o  A.医疗卫生 B.医疗条件 C.综合医改试点 D.医患关系

3.三医联动是中国医改的重点,其中“三医”指的是()(单选题8分)A.医疗、医保、医药 B.医疗、医学、医药 C.医生、医保、医药 D.医疗、医保、医嘱

4.加快推进医保统筹,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坚持()。(多选题8分)得分:8分

得分:8分

o o A.依法行政 B.社会保险统一管理 o o  o o o o  C.医保一体化管理 D.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5.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8分)

得分:8分

A.发挥支付方式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 B.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 C.同步推进医疗、医药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D.阻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关于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医保()。(多选题8分)

得分:8分

o o o o  A.城乡统筹 B.区域统筹 C.体系统筹 D.管理服务统筹

7.医务人员是医疗行业的核心资源,要尊重医务人员主体地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的人事薪酬制度。(多选题8分)

得分:8分

o o o o  o o A.低效竞争 B.激励相容 C.灵活高效

D.符合医疗行业特点

8.实行三医联动,要坚持()。(多选题8分)A.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B.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得分:8分 o o  C.问题和目标双导向 D.以人为本

9.以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注意()。(多选题8分)8分

得分:o o o o  o o o o  A.立足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着力解决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矛盾 B.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医疗服务体系改革 C.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D.加强联动协同,加快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10.对于三医联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8分)A.深化医改的基本路径

B.党中央、国务院对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提出的新要求 C.中央对医改发展规律的整体把握

D.对于破解医改难题,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判断题5分)得分:5分

得分:8分

o o  正确 错误

12.实行三医联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但不是深化医改攻坚阶段的重要配套措施。(判断题5分)得分:5分

o o 正确 错误  13.为进一步拓展深化综合医改试点成效,各省份应该做到: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判断题5分)

得分:5分

o o  正确 错误

14.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机制,不会把医保医师管理纳入考核范围。(判断题5分)分:5分

得o o 正确 错误

第三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发〔2016〕55号 【发布日期】2016-09-25 【生效日期】2016-09-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初步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不便等问题,同时还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坚持开放创新。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三)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四)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国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五)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三、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已经单独建设的,应尽快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国政务服务的总门户,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二)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三)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直接服务基层群众,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四、夯实支撑基础

(一)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贯彻执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尽快向各省(区、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切实抓好信息惠民试点工作,2017年底前,在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间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国推行。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做好分级分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及时评估工作成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三)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编制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明确平台架构,以及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

(四)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大幅降低上网资费水平。尽快建成一批光网城市,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加大财政支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国务院

2016年9月25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四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指导意见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指导意见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xxxx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通知》规定,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和定价方式,国家负责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地方确定医疗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医药费用控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通知》强调有关部门和各地都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要坚持协同配套,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政策合力。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要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协同推进改革、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时,同时公布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措施。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明显缓解,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xx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xx岁,比20xx年提高xx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至30%以下,为近xx年来的最低水平。

近日,由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财政部、国家卫计委、人社部“三方五家”联合发布的一份医改研究报告指出,20xx年至今,中国在较短时间内基本实现了医保全民覆盖,低收入人群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自付费用在卫生总费用中占比下降。中国向实现全民健康覆盖迅速迈进。国家卫计委统计公报显示,20xx年我国病人费用涨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同时,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继续下降。在全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占xx%,较上年下降xx个百分点,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启动国家药品谈判,让患者吃药更便宜。今年xx月xx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有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趋同。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让医疗控费更给力。xx省实施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各统筹区实行按单病种付费结算的病种达xx多个;新农合xx个统筹县(市)全部开展支付方式改革,xx个县作为省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联系县,试点获得实质性进展。三明市推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已实现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xx种。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让看病费用降下来。深圳罗湖区有近37万居民足不出户享受健康保健、慢病预防、常见病诊治等服务,这得益于分级诊疗。罗湖区通过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组建唯一法人的紧密型公立医院集团,区级综合医院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成为医疗联合体,诊疗方案、用药目录、质量保障机制均一致,上下联动,协同服务,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第五篇:对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4 来源: 医政医管局

国卫医发〔2020〕1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局)、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保局

2020 年 9 月 17 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

服务的指导意见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院前

医疗急救网络建设,逐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保障基本。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完善急救资源配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基本需求,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科学布局、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明确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功能定位,建立长效运行与协作机制,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平衡,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始终将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从人才培养、职业发展、薪酬待遇、人员转归等方面统筹谋划,切实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软硬结合、全面提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车辆装备、配套设备等硬件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精细化管理,注重院前医疗急救学科、服务、管理等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满意度。

(三)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建成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省、地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具体指标:

——地市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及县级市设置急救中心(站)。

——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 5 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 10—20 公里。

——以地级市为单位,按照每 3 万人口配置 1 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 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 万人口 1 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 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 95%。

——全国 120 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 100%。120 呼救电话10 秒内接听比例达到 95%,3 分钟出车率达到 95%。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 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 98%。

——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站)急救医师数量满足服务需求。

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四)推进急救中心(站)建设。地市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及县级市设置急救中心(站),条件尚不完备的县及县级市依托区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设置县级急救中心(站)。各地要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 号)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16〕268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急救中心(站)建设的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中心(站)建设符合标准。有条件的市级急救中心建设急救培训基地,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以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

(五)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各地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急救中心(站)救护车数量,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配置数量。遵循合理、必须、均衡原则,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救护车配备。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需要购置或采取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配备水上、空中急救运载工具。车辆、担架等运载工具及装载的医疗、通讯设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满足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提高装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救护车等急救运载工具以及人员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标注急救中心(站)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

(六)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各地要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科学编制辖区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城市地区不断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有条件的大型城市可以在急救中心下设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合理布局,满足群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农村地区建立县级急救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三级急救网络,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作用。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要加强对县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指导和调度。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开展航空医疗救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完善航空医疗救护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构建陆空立体急救网络和空地协同机制。

三、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七)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组织急救中心医师定期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并采取多种手段拓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内涵。

(八)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各地应当根据急救网络规划,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创新院前医疗急救医师和护士招聘引进举措,确保满足服务要求。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调度员、驾驶员、担架员业务培训,完善考核管理。

四、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九)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急救相关信息管理,健全急救系统监测预警水平。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水平,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电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探索并推广急救呼叫定位,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十)加强科学调度水平。全国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遵循就近、就急、就专科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地域偏远或交通不便的县及县级市应当设置独立急救中心(站)或依托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建立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实现市级统一受理、二级调度或县级统一受理、调度,提高调度效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接报调度能力建设,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调派急救资源。

(十一)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流程和考核指标,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急救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呼叫响应水平、全程转运速度和患者处置能力。

(十二)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规范院前院内工作交接程序,整合相关科室,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提高救治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时交互智能平台,推行急诊急救一体化建设。

(十三)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各地要建立辖区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内容,整合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公立医院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探索将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岗培训。积极开展中小学急

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政策保障 (十四)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标准规范,统一院前医疗急救运载工具、装备标识和着装标准,规范急救运载工具、装备配置标准,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流程和技术规范,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控制,有效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水平,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十五)拓展人才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急诊医学(中级)专业考试大纲,兼顾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特点,职称晋升中侧重考查专业性、创新性和院前临床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各地推动急救中心(站)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探索建立院前急救医师转岗机制。

(十六)完善价格体系。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科学核算服务成本,与财政补助相衔接,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回收部分成本,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行,引导公众合理急救需求。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十七)调动人员积极性。强化内部运行机制、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

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挂钩。充分考虑单位属性、行业特点、资金保障能力等因素,合理核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倾斜。

(十八)保障救护车辆权利。救护车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为救护车免费安装 ETC 车载装置,保障其不停车快捷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

六、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本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地要在 2020 年 11 月底前,制定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二十)强化部门协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监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改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急救常识普及教育。电信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要稳步推进与院前医疗急救调度系统的信息共享与联动,缩短响应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保障急救中心(站)合理待遇。交通部门要

制定完善保障急救车辆权利的相关政策。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二十一)开展社会宣传。各地要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急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形成正确急救需求观念,合理利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树立、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现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者积极健康、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开展考核指导。各地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评价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国家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监督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学习贯彻《对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指导意见》心得体会(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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