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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心得体会(共五篇)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74-780937 工作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11-03 09:07: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干部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心得体会

2 篇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心得体会

基层党员干部学习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心得体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17 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历史性首次召开。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精辟概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丰硕成果,高瞻远瞩提出未来依法治国“十四个坚持”的重要内容,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方向指引。

法治兴则国兴。中国共产党历经风雨、一路前行,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强大力量,法治乃是保障。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始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觉践行法治,推动中国之治在未来征程上更好向世界展示熠熠生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先后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中国改革发展稳定夯实了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法者,治之端也。”新时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将不断开创新

局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政法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心得体会

几天来,按照计划安排,我通过集中辅导、专家解读、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过系统领会“十一个坚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把握。我认为,总书记重要讲话从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既是一个纲领性的文献、也是一面时代性的旗帜,对于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政法战线上的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转化为投身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贡献。下面,结合学习思考,汇报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法治道路。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些年,一系列重大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殊、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也是推进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当前,也有一些人提出这么一个问题: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另一方面,法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那么党的领导和法治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到底是党

大还是法大?对于这个问题,总书记多次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简单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甚至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是极其错误的,在政治是极其危险的。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

二、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_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

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_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三、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_律的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_律的,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

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律的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

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2020 年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

在领导办公室主任的关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我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学习锻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业务素养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__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认清形势,开阔眼界,拓宽思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各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把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其它新鲜知识结合起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丰富自己,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在“办文、办会”工作方面。办文方面,一是一年来接收发文承办的各类文件达百余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制定、签发、传递、办理公文的操作程序,确保文件不积压、不丢失,始终保持畅通、高效的运行状态。二是在拟制文稿起草上精益求精,多方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力求文稿体现上级精神和工作实际需要,全面、准确、系

统、清晰地反映学校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三是加强档案管理,文件分类清楚,组卷合理,每次移交档案室文档做到有据可查,档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收集整理当年归档材料余件,移交档案室 2014 年度文字材料和奖杯、奖牌等实物件。办会方面,做好各种会议的通知、协调、组织和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每次领导安排组织实施大型会议和活动,都按照求全求细的标准,力争把事情考虑周全、安排细致、处理完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如管理能力不够强,有畏难情绪;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领导、同事间的沟通还不够,有时没有很好地倾听意见和建议。我将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借此机会,我真诚地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过去的一年里对我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办公室的工作。

以上是我个人近一年来在办公室副主任岗位上的简要工作情况,汇报如有不实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予以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第二篇:党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心得体会

党员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心得体会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对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十一个方面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容全面,逻辑严谨,思想深刻,发人深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对年轻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轻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内涵,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用实际行动为法治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心中有法,方向不迷。法律调整复杂的社会关系,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刑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行政法规定了行使公权力的方式和程序,年轻干部应当不断挖掘法治内涵,汲取其中养分,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学习宪法、法律、法规,掌握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要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法律文化,增强文化认同感、自豪感,同时给其他国家的社会治理提供中国方案,也要学习国外法治经验,以我为

主,为我所用。

思必用法,视野 开阔。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总结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如何明辨是非、分析对错。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各种价值观念激烈碰撞,年轻干部如果没有原则、底线,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坠入深渊。年轻干部要培养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棘手问题、化解复杂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让人民群众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都能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实实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年轻干部思维活跃,可塑性强,要自觉将法律当成一种信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宣传法律,做普法宣传的“排头兵”,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认同感,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行必依法,道路平坦。古语有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天下的事情制定法律不难,难的是如何依法办事。年轻干部要把“法治”记在心里,更要落实到行动中去。要带头践行依法治国,在公在私,都要将自己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相对照,不越轨、不脱轨。也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摒弃“人治思维”,莫存侥幸心理,维护法治权威。年轻干部只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遵守纪律的意识,才能一马平川、行稳致远,不断实现人生价值。

第三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4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阔步前行。

2020年5月28日,人民大会堂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

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来之不易。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建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上,编纂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法律解释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从制定外商投资法到编纂民法典,从修改环境保护法到修改食品安全法,聚焦重要领域开展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办案、办案担责、有责追究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正在形成。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执法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制约执法司法能力、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逐步解决。

没有严格执法,就没有法治政府。中央依法治国办先后部署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的推进机制初步形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得到全面加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力彰显,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完善反腐败基础性制度框架。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四个全覆盖”格局,从大力推动“有形覆盖”到走向“有效覆盖”,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真正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监督之路。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捍卫英雄的责任和义务,为捍卫英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风尚已经深入人心。以法治承载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使之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这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发挥了法润人心及强基固本的独特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社会建设迈入新阶段。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随着“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覆盖50多家单位的《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印发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落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加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打通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许多地方发挥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截至今年6月,全国有近20万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当地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现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全面建成并不断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达4.1万余个。

建设法治社会,重在夯实基层基础。如今,“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理念、做法正延伸到社会治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逐步建立,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第四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3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全面依法治国领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恢弘篇章。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编纂民法典,制定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规范行政权力,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批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陆续出台,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切实增强,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前进道路上,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就一定能乘势而上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第五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01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领域引起热烈反响。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着力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大力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我们要切实把依法依纪依规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我们必须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化”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更好地回应新时期广大群众的安全关切和公平正义诉求。

干部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心得体会(共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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