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2020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有哪些?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一起来看看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5篇精选2020,欢迎查阅!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党对各项工作的绝对领导,而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绝对领导,才能最终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民主化与法治化。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绝对领导,就是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思考和处理问题,确保方向和立场正确坚定,确保局部与整体协调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依法治国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时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不走样、不跑偏。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能坚持用辩证发展的眼光看待和解决问题,随着时间的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得到了发展和升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都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和延伸,很好的指导了党的事业和各项工作的发展。经过多年发展,党的指导思想已经成熟,国家各项重大战略部署都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朝着既定目标稳步推进。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历朝历代成功的法制变革都能让国家走向强大,社会趋于安定,经济得到发展,党和国家领导人深刻认识到法治对国家强大、民族振兴的重大作用,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过程。坚持用党的指导思想指导工作,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绝对领导,扎扎实实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才能全面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良好局面。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2
回顾漫漫历史长河,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了秦始皇统一六国。汉高祖刘邦同关中百姓“约法三章”,为其一统天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汉武帝时形成的汉律60篇,两汉沿用近400年。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法必明,令必行。党员干部是党的制度政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目标的根本途径。
治国理政离不开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我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与系列的改革与举措都表明了治国理政是离不开法治的。
一件件一样样示例都表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强国固本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根本要求……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3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中指出,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个坚持”。其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可以从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方面来理解。
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法律25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9000多部、行政规章110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还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今后,我们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努力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而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我国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执法体制权责脱节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今后,我们要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努力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为什么党内这么多高级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了。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今后,我们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督责任,提高监督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努力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没有一系列的保障条件,法治就难以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至关重要。我们要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和坚实的物质经费保障。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努力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治国必先治党。党内法规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制定和修订了14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今后,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内法规执行能力和水平。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增量部分更多集中在法治领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赋予全面依法治国新的使命。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的30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分两个阶段安排,全面依法治国也在这两个阶段接续深入推进: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这一战略安排可以看出,法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构成要素,法治梦与中国梦紧紧相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本建成,充分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标志。
法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路径。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发展与法治之间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充分地发挥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使法治成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强大动能与机制保障。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刻反映了当代中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要深入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法治领域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我们要按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向、根本任务和工作着力点,创设催生创新发展的法治基础,建构推动协调发展的法治机制,健全保障绿色发展的法治体制,塑造推动开放发展的法治格局,彰显实现共享发展的法治价值,充分发挥法治对国家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5
党中央作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统一领导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更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意义十分重大。关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同时坚持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办好,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样才能有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回顾历史可以看到,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继颁布了婚姻法、“五四宪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同时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艘航船顺利前行。我们之所以能创造发展的奇迹,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良好局面,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正确地处理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为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历史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必须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必须从整体上强化统筹协调、总体设计,从而有效克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诸多问题和挑战。面对法治建设中的各种复杂环境,迫切需要从党中央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才能加快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作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潮中的“重头戏”,其产生的目的正是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下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还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新时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将不断开创新局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5篇精选2020
第二篇: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一、依法治国的概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 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二、依法治国的内涵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 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 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 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 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 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 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 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 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 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基础上 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是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领导、管理律所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治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而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只有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能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律师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通过自身的工作,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对权利、平等、自由等法律价值有天然的依赖和促进作用。如果市场主体没有产品所有权,就不可能有交易行为,如果没有交易主体的平等和契约自由的规则,交易行为就必然难以为继和 持久进行。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律师必须在所经办的案件或其他工作中,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实现,追求平等和自由的理念,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和我党宗旨,也要求我们实行法治。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要求我们的各项制度设计和安排要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而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保障人权,充分体现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爱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的宗旨,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为实现人类的完全解放,也需要用法治体现党的追求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法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立场,维护党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篇: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依法治国的个人心得体会,欢迎大家的阅读。学习依法治国个人心得体会一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学习依法治国个人心得体会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做保障,出不得差错,更少不得关注度。
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
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要禁止司法行为中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给我国法制的执行平添败笔,更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学习依法治国个人心得体会三一、构建以民主、权利、公平正义、法律至上为基石的法治文化价值体系。
民主是指由人民当家作主,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同时尊重少数人权利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权利是指公民在一个国家的权利体系或社会生活中应当享有的地位与权利;公平是指公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权利、机会、程序和结果公平,正义包括政治、社会、法律正义等,体此刻司法领域主要是指程序公正、及时高效和依法公正审判;法律至上是指法律成为评判公民、法人和国家机关行为最基本的准则,其他任何规范都不能与法律相冲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完善法治理论与法治体系建设,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料。
我们应当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丰富内涵和内在逻辑,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总目标,并把它作为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同时也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料。
三、理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新形势下,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务必依据党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务必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四、建设法治政府,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法治的重心在于用法律制约权力,政府是执法主体,务必做依法行政的楷模。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务必下大气力解决。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五、抓好队伍建设,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保障。
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潜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忠实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
六、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手段。
强化法治文化宣传和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全体公民掌握法律知识、培育法律信仰、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用心性和主动性。
第四篇: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2016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2016
依法治国将是一个长期和艰辛的过程 ,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传统法律文化、法学理论、司法体制及过低的人口素质的制约。下面是,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一: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法治中国作为一组信仰和价值的集合,其观念、价值、论说正在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主题。落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转型时期诸多社会难题终将克服。在此过程中,司法作为法律适用的中心场所,传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的核心场域,其实效的发挥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法治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中国的内涵十分丰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是新时期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的系统规划。它继承和发展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在借鉴西方国家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中国的政治理念、文化传统、社会诉求和具体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治中国不是政治变革和经济改革的副产品,而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谋求现代化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现代化事业的一部分,实现法治是中国现代化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是改造旧的法律观念,塑造新的行为和认知方式,在改变原有社会结构的同时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模式。研究法治中国的正当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而是希望通过理性的检视,使其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而得以彻底实施。
法治应以维护合法权益为核心。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既加剧了社会竞争,也使得社会内部越来越动荡和不安定。这种情况表现在法律上,便是诉讼案件的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制度供给不足所造成。与此同时,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会在变迁过程中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冲突。中国社会必须同时面对和解决其他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遇到和处理的问题: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与合法行使。
同时,法治在文化层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战。它涉及人们观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质与功用,涉及人们对规则的看法,也涉及人们对司法(法律)与正义关系的认识。在一般意义上,传统中国人并不否认法律、规则及其与正义的关系。相反,他们常常诉诸法律和运用规则,肯定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只不过,司法(法律)在人们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规则如果妨碍结果的公正,就可能被违反甚至抛弃。同样,为了实现实质正义,人们经常漠视和牺牲必要的程序。在这样一种传统中,司法(法律)当然被视为手段,并且仅仅被视为手段。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义传统。
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把公正司法置于法治中国建设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审视,是准确认识其历史和现实意义,进一步明确其性质、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视角。公正本身就是对司法裁判的要求,司法与公正在字源上的联系实际是通过“司法”的概念实现的。由公正方面去讨论司法,后者的重要性尤为彰显。实际上,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司法(法律)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动态关系,既是我们理解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发挥实际功效的关键所在。
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司法是社会中的司法,司法是民众可以直接感受的法治。在现代社会,法律主要通过司法机构予以系统地适用。人们很容易了解到立法的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经验而言,我们在大多数时间生活在规章制度构成的现实生活秩序之中,而非宪法、民法通则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下。从实效方面看,对我们发生实际作用和令我们感受到的规则总是经过执行机构解释和适用的那些。与此同时,对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可能只靠宣传和教育达到,而要靠对具体的法尤其是法的适用的经验。归根到底,法治是一种生活经验,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经验一样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获得、积累和改变。而历史和经验都已经表明,中国的普通民众从来都不缺乏对自己利益作出判断和根据环境变化调整其行为模式的实用理性。而公正司法,正是社会公众累积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如果法治不能被认真对待和实施,人们将对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则法治中国建设的正当性也就将荡然无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冲突的最佳选择。法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会的现实需求。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包括政府及其机构)和社会结构甚至个人便不可避免地成为改造的对象。当国家本身成为改革的对象,而社会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实现这一任务时,只能寄希望于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项复杂的事业,不仅涉及原则和制度,而且涉及认知方式和生活经验。要使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带来的社会震荡减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机制,依靠司法这样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实现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适度平衡,即在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建立起权责利明确界分的有机结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司法保障个人权利、如何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不当行使,比对政府提出积极有为的要求更来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人们对通过运用规则来建构社会秩序的要求,对法律本身的正义和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实施的基础,也是今天推行和实现法治不可或缺的资源。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强调当代法治所欲保护和促进的诸多基本价值,对于一个正致力于建立法治的社会来说,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中国今天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重修宪法和法律,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后一种任务,正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篇二: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法治中国具有世界意义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 “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今日召开,此次“四中全会”以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详细描绘法治中国新图景。近日,中国网邀请五位法学专家,对本次会议备受关注的“依法治国”主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独家解读。
走“依法治国”路径迫在眉睫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教授、法理学教研室副主任张立伟表示,尽管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级党政机关依法处理政务的能力与民众日益增长的依法治国的需求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现象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时常发生。
张立伟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张立伟指出,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未来就要做到以下几点:“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立法,发挥法治在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党依法执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法治化;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全社会需推进人权教育 培育人权文化
我国目前大多数方面对人权保障都已经有法可依,但是,一些法律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比如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没有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农民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专门制度。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法学博士张伟表示,应该深入研究在中国设立国家人权委员会可能性。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可以编织一个人权保障制度的安全网,及时、有效发现人权法律制度和实践当中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为完善社会主义人权法律体系、化解社会矛盾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张伟还指出,人权教育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儿童抓起,培养社会文明的种子;从大学生抓起,培养客观、冷静地观察和分析社会的处世哲学;从领导干部抓起,培养平等地尊重、对待任何一个社会个体的人权观念和政治智慧。
篇三: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全会聚焦依法治国,总书记把握时代和实践的新要求,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全会和省市委的一系列相关会议精神,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应该成为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工作,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为序开展。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学法,谈点心得体会。
一、坚持学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卫生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数量繁多,而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卫生事业的兴衰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也就没有止境。从事卫生工作时间越长,就越感觉无论是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知识还是自身知识积累,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还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生活方式,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培育浓厚的学习兴趣,做到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出真知,努力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两结合、两促进,学得更多一些、更好一些、更深一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提升自身修养,打牢学精业务知识。把严格管理和规范化服务结合起来,通过日常点滴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使卫生的职能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二、依法办事,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当前,社会治理模式由管理型变为服务型、由单一管理方式趋于多元化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对卫生部门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领导干部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结合起来,在日常事务管理中,才会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作为药政科,贯彻国家药品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是我们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集中采购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是我们卫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更应该时刻告诫自己职责所在,严格自律独善其身,提高修养学以致用。
通过学习,本人对依法治国理论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加强法制学习的必要性、紧迫性有了新的认识,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等得到了增强。为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五篇: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在当代中国,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保证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与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平稳交接和党的领导集体坚强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靠法治治国、执政和行政的水平,努力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代。总之,只要我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