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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习心得感悟最新(五篇范文)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78-246726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03-29 21:04: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学习心得感悟最新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学习心得感悟,供大家参考。

法律学习心得感悟1

自20--年4月份以来,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件大喜事。认真学习并研究采取指施贯彻实施《教育法》,是当前教育战线的头等大事。《教育法》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等重大原则问题,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

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它表明了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而也表明了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突出地位。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度的第一部教育---,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四、学习《教师法》心得:

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观,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学.法律学习心得感悟2

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青少年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中学生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依法自律,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汹酒、打架、聚赌、吸毒、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二,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是很可贵的,但不应当同虚心接受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对立起来。有些未成年中学生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果连家长和老师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第三,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孙律师的讲座使我受到了不少启发。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另外,我还认识到,现实生活中,网络无处不在,许多家长“谈网色变”,其实网络对中学生的帮助有很多:它可以开阔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加强对外交流,给我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拓展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但是,上网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网络信息的丰富易对中学生造成“信息污染”,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

总之,网络社会已经悄然而至,我们既不能因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对中学生发展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忽视它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不能因为它的负面作用而敬而远之。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学生上互联网的研究,探索新情况,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增强中学生上网的成效

法律学习心得感悟3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法律学习心得感悟4

我们在单位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安全生产法》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法律学习心得感悟5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法律学习心得感悟最新

第二篇:法律学习心得

中国法制环境之我见

通过一学期的法律课学习和老师的教学,我不但学习到自身专业需要的法律知识,还扩展我的法律视野。因此我对我国的法制环境产生了一些看法。

我国经过六十年的变革发展,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在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这些问题存在于法制的多个方面和环节。首先从立法上看,我国的立法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社会运行中出现的很多问题用现有的法律来衡量和规范显得有些不合适,这在一定程度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例如,关系到广大群众利益的《物权法》经历了很长时间才得以实施,《物权法》从研究立法到实施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和公民的权益日益丰富,但这些权益并不不得到法律很恰当的保护,致使公众利益受损,从而导致许多社会矛盾。像“钉子户”很大程度就是在利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产生的。在近几年实施的法律中很多都是当社会运行暴露出很多问题时才产生的,如《反垄断法》﹑新的《劳动合同法》等。我认为我国立法缺少预见性,被动立法的意味较重!从立法的法律内容上看,有些法律条文不是那么的“合理”,缺少些实际操作性和人文关怀,立法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社会环境,就像近来沸沸扬扬“许霆案”,它宣判时依据的法律条文,在这个案件中就具有争议,很多人认为这有些“不近人情”,法律为什么没有追究银行的责任呢?再从立法针对的对象上看有些法律条文具有不平等性,例如对待行政诉讼﹑官与民的处罚标准不一致!这些都有损法律的平等性!还有就是有些法律条文对判案标准和案件性质的界定存在模糊,导致同一案件出现不同的判决,这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

其次从执法方面上看,我的执法机关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政干预司法公正,在执法过程中粗暴对待人民群众,监管缺失等现象。从很多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这些不良的现象!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执法机关的形象,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加深了社会矛盾和干群矛盾,为社会安定埋下隐患!如近年来发生的云南瓮安事件、法院法官腐败案、躲猫猫事件、警察暴力打人事件„„都体现出执法和监管不到位,执法机关没有很好的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再次从大众法律观念和申诉渠道上看,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仍然薄弱、维权渠道不畅通、申诉成本高昂也是我国法制环境中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公民不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权益遭到侵害时申诉无门和花费高昂法律成本,致使一些公民因此对一些侵权和违法的事忍气吞声或采用极端的手段进行报复,从而间接助长违法犯罪的发生。像近来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跳桥和暴力讨薪事件等,都值得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深思!

作为公民我衷心的希望我们的国家有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让我们的社会在稳定健康的法制环境下运行,在出现问题时也不该忌讳,应当正视出现的问题,尽快完善我们的法制,让完善的法制在促进和保障我们社会发展和公众权益中发挥其无可替代的作用!

08国贸(2)班0815223

邹文兴

第三篇:法律学习心得

教师法律学习心得

刘丽萍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真正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从学习中正视教育。

党中央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经历,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为人师表。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第四篇:法律学习心得(本站推荐)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心得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对未成年人考虑得不够。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重视不够。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

农产品检测的心得体会

发布日期:[09-04-08 15:29:31] 录入:成志强

作者:肖凤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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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紧抓不放,我们农业局更是作为头等大事来实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书记亲自带队赴临澧培训学习。此次培训学习的内容丰富,既有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法律法规,又有实际操作的检测专业知识,更有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先进经验。通过四天的培训学习,我们感到收获很大,同时压力也很大,毕竟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任重道远。现将本人的学习心得向领导汇报如下:

临澧县检测站于2003年6月成立,工作人员17名,设有三个检测室,农残速测设备齐全,三个市场均建起了由电脑、大型电子显示屏组成的高标准检测信息传输系统(LEDplay-31号·LED);蔬菜基地、学校、超市设立了监测检测网点;县城区所有批发、零售农产品业主配戴“监管卡”,农产品固定经营摊位悬挂“监管牌”,农产品销售必须加贴来源标识;全面启动了对水果、茶叶、大米产地与市场销售环节的例行监测;累计抽检样品62.63万个,合格率为99.7%;该站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我认为本单位可以学习借鉴以下几点:

一、强大的行政支持是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的重要保障。该站争取了强大的行政支持,临澧县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对农贸市场和基地大户蔬菜实行农药残留检测的通告》和《关于对县城区上市蔬菜加贴产品来源标识的通告》;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全县评优指标;县级各新闻媒体免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及时予以曝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引导安全生产和消费;县财政积极提供各种办公经费,各市场积极配合检测工作并免费提供办公场地;联合组织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公安、媒体等部门综合执法。政府的宣传引导和强势推进是检测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精湛的检测技术是开展检测工作的重要保证。

该站有13人参加了部、省的专业培训并持有检测证件,农残检测的操作熟练规范,该站采用了RP-410和RP-508农残速测仪。

现在国家主要推广的是RP-508型农药残毒速测仪,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我国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的杀虫剂,该类农药能抑制人体内乙酰胆碱酯酶的生理活性,使用了含有这二类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后,会导致使用者神经传导受阻,引起神经麻痹甚至死亡,是按国家标准GB/T5009.199-2002所规定的有酶抑制率法测定蔬菜(水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测定方法所开发的检测仪器。主要特点:全新的8通道光路设计,可同时检测7个样品,优良的电路设计,性能稳定可靠,用乙酰胆碱酯酶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快速、可靠、不需配备生物培养箱,能自动打印数据,有RS-232接口,可提供CRT控制软件,实现数据共享和网上传输。重点学习了RP508操作程序:

农技推广法学习心得

(一)勤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着力解决好贫困思维和思维贫困的问题。面对新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个人分散学习、中心发言引导和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进一步调动全所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一是推进学习工作化。当前要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为切入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农业法》和《农技推广法》为核心,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要加强学习和领会吃透政策、把握政策、用活政策;知道自己该作什么、该怎么做,不该做什么,做了会怎么,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推进工作学习化。紧扣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开阔视野,启迪思维,为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提供借鉴。三是推进学习信息化。要加强计算机操作培训和自学,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办公、查阅信息,基本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以适应数字化农科所的发展要求。

(三)努力创新,在“谋”上狠下功夫。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敢于打破束缚科学发展的框框套套,大胆创新机制。我们自身要有能力,才能担当如此重任,根据我们目前的状况,我们首当其冲的是,强素质,谋发展,我们的发展思路是:多出人才强所、多出成果兴所、成果转化富所,核心是树人,主要手段是要政策、建制度、争项目、寻合作、重落实,所以我们必须跳出农科所,站在全国、全省的大背景下来谋划农科所;二是谋人,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首先要抓好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而且要形成人才链,并竭力创造一个“长江后浪推前浪”人才辈出的环境;其次是知人善用,尽量发挥其所长,不求全责备,尽量营造一个人人都有“用武之地”、人人都想干事、人人都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三是谋细节,细节决定成败,无论是大事小事,既然决定要做就一定要做好,事前就一定要谋划好每一个细节,这样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粗枝大叶,大而滑之,往往是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根源。

三、今年要抓好的重点工作

今年的重点工作归纳起来就是围绕一个目标、组建两个创新团队、完成三大任务、做好四个结合、争取五个项目、培养六个领军人才、搞好七项合作。

一个目标: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制定增粮7%的目标,在认真抓好全市粮食重点工作规划、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同时,重点是抓好玉米、马铃薯和水稻各2万亩高产创建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由粮作站负责落实。

两个创新团队:抓住市政府同意我所特招急需人才的机遇,我们特招了两名玉米和马铃薯育种专业的硕士生,今年一定要组建一个玉米育种创新团队和一个马铃薯育种创新团队,在形式上可以参照国家、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形式进行组建,可以跨室站、跨县(区)、乡(镇),在机制上更要大胆创新,原则是有利于多、快、好、省地出成果出人才。具体由粮作站和生物站负责落实。

三大任务:一是完成脱毒马铃薯微型薯600万粒生产任务,确保完成市委政府提出3年轮换一遍全市马铃薯种的要求;二是完成4个综合实验站的各项工作,其中三个省级站工作要求做成全省一流水平;三是完成争取到的各级“农开”项目,重点是尽快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云南省昭通市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项目综合用房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其次提早做好昭通市苦荞原原种扩繁项目的扩初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

四个结合:就是市校(院)合作项目、“农开”项目、综合实验站工作和本所工作必须进行有机整合、统筹安排,报计划时就要进行整合,没有整合的不予审批。

争取五个项目:一是继续争取挤进国家现代农业马铃薯产业技术体系;二是蚕桑产业要作为我市继“两烟”后农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向市、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争取立项支持;三是魔芋产业脱毒快繁体系建设力争与省农科院生物所联合向农业厅、农开办申请立项;另外还有冷凉蔬菜基地建设、优质百合种球基地建设要争取农开办列项支持。尽量使我们的重点工作都有项目支撑。

六个领军人才:分别是玉米、马铃薯、蚕桑、魔芋、苹果、蔬菜六个领域育种、栽培的领军人才。

七项合作:我们已经报到市委组织部的7项市校(院)合作项目分别是与省农科院粮作所合作的玉米育种、与云师大薯类所合作的建立马铃薯育种和种薯优质高效生产技术体系、与省农科院合作建立云南苹果研究所、与省农科院生物所合作的魔芋新品种选育与脱毒快繁、与省农大园林园艺学院合作的蔬菜新品种引试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与省农大合作的生物多样性研究与示范和与西南大学合作的科学栽桑养蚕配套技术研究与开发。

同志们,我所肩负着全市农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研发、引试、推广工作和我市着力发展的八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中的马铃薯、蔬菜、魔芋、苹果和蚕桑5大产业的发展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动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为己任,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乘势而上,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团结、求实、拼搏,确保2010年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篇:法律学习心得

“合规管理年”学习心得

最近几天我通过参加了我行“合规管理年”相关法规的的学习,深刻认识到对一名从事金融行业的员工,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重要.特别像我这样作为一名信贷员,对于风险管理,合规操作更是应该注意的。

"合规"在我的印象中是这样理解的:它是银行内部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银行的所有业务活动要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相一致.

"守法"我觉得,就是我们员工要遵守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抵制行业的不正之风,使银行的每一笔贷款或事项能够符合法律法规.

这几天的相关学习,让我更加的清楚了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该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不该做.让我明白从事金融行业是一件高风险的职业,风险一旦发生其后果所带来的损失是无法想像的,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影响,而且相关联的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看到江西南昌分行信贷部营业部主任勾结社会不法分子,骗贷达数百万元的案情通报后,我内心震动非常大:一是在银行严格规范管理、加快有效发展的今天,出现这种道德风险的案件,说明在三令五申不断灌输制度的今天,部分信贷员仍没有受得住糖衣炮弹的诱惑,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我行的直接经济损失。二是在制度执行力上执行不力,自律监管不严、监督检查不细、酿成此事发生,试想,如果对所推行制度和法规有些许了解和遵守,也不会犯下此类案件;三是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只有严格内控制度,保持好的职业操守,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业务,严格做到“八不准”,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将信贷员的道德风险降到最低。

在接受相关培训前,我还认为这些法律自己在大学期间都学过,应该也是可以了解的,但是通过详尽的学习,我才明白自己连略知一二要都谈不上,很多需要注意的环节,很多我们应该清楚的要素,都在提醒我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从自身将风险降到最低

我想在2009这个“合规管理年”活动的大环境熏陶下,我会严格遵循上级的领导指示,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要加强银行准则,银行业务的学习.要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职业,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管是做什么事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的遵守信贷员准则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其次,作为信贷团队的一份子,当同事发生错误时,要及时的予以提醒与纠正.对于一些发生过的案例我们可以进行一个学习讨论,相互帮助,相互教育,以免重蹈覆辙。最后,作为信贷员,除了履行自身的调查任务以外,也要严格按重要规定进行贷款的受理,审查,审贷等,确保每个环节都无误实施,确保将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我来说,虽然我是一名刚入行不到半年的大学生,但是我深刻的认识到银行行业风险性和困难.在今后日子里我要不断的学习,培养对与金融风险的意识,为以后的工作做好铺垫!

信贷部:王晓培 200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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