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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学习心得体会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78-298032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04-03 08:03: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医学学习心得体会

法医学学习心得体会

法医学学习心得体会

摘要: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协助侦察及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判,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并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资料。本文结合案例浅谈对法医学的理解及学习体会,同时阐明我们作为未来的临床医生,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必要性。

关键词:法医学;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在学习法医学这门课程之前,我对法医学的认识仅仅来源于《神探夏洛克》中夏洛克的法医朋友兼得力助手辅助主角破案时为数不多的镜头,而我身边的很多同学对于法医学的认识来自于最近热播的网络剧《法医秦明》,这些影视作品毫无疑问的带我们走近了法医学,但同时为了增加剧情的看点而设计出的精彩情节也会对我们造成常识上的误导。

经过对法医学这门课程系统的学习,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认识,了解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协助侦察及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判,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并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资料。

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我原以为法医学仅仅研究和尸体相关的内容,而这门课程为我开阔了视野,让我了解一个全新的知识体系。法医学的研究范畴包括但不局限于验尸,还包括活体检验,物品检验等等。对于尸体的检验包含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方式、作案工具等,对于活体的检验涉及到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等,对于现场的检验涉及现场物证,例如血迹、精斑等属于谁,是如何形成的,另外法医学还包含亲子鉴定等很多内容。在实际应用中,案件可能发生的情形不计其数,法医学的内容需要面面俱到的包含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于是这门学科条理清晰又涵盖广阔,法医学鉴定作为案件审判的法律证据,需要严格秉持着严谨的逻辑和科学的态度,因此我虽然不是法医学专业的学生,也时刻带着郑重的态度来学习这门课程。

法医学检验用科学的手段最大程度的还原事实的原貌,法医的职责是公正不阿的揭露案情的真相,还死者及相关人员的清白,并维护社会的公正,这是一个伟大的职业。而对于我们医学生来说,虽然我们未必会从事法医学的相关领域,但学习法医学课程也大大的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我国法医学的发展,更以下结合一则案例浅谈法医学的应用:

一、案情简要

某女,45岁。2014年12月7日被发现死在公园一处树坑内。现场位于公园东侧山坡,死者跪坐在坑内,衣物半脱下,衣帽将面部遮盖,无随身物品。

二、尸体检验

2日后尸检,尸表检验结果显示:双眼球睑结膜苍白,颜面轻度紫绀,颌面部多处表皮剥脱,口唇黏膜未见破损,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颈前部正中偏左点片状表皮剥脱、右颈部2处小片状皮肤粉红色改变,生活反应均较弱。双手及左手腕关节背侧多处散在擦伤,左手掌附着血迹。十指指甲青紫。解剖检验如下:颈部气管前正中的深层肌肉有小片状出血,心脏被膜下少量出血点,主动脉根部被膜下小片状出血,肺水肿,支气管内有白色及淡血性混合泡沫,余无异常发现。组织病理学检验: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粥样硬化,管腔狭窄III级(约60%),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管腔狭窄II级(约30%);左心室乳头肌片状陈旧性心肌梗死及心肌断裂、出血;右心室心肌重度脂肪浸润。升主动脉根部内膜、主动脉弓内膜见大片粥样斑块,部分区域可见心衰细胞。双侧下颌下缘皮肤组织真皮层血管扩张充血。左颈前皮肤剥脱处皮下脂肪组织出血。颈部脊髓组织血管扩张充血伴间质出血。毒物检验显示血液、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

三、讨论

机械性窒息是较为常见的暴力性致死方式,与心源性猝死(SCD)的尸体征象较为相近,主要鉴别依据是心脏是否有器质性病变。当机械性窒息征象不明显时则要根据损伤与死亡间隔时间的长短、损伤轻重、损伤后发病的特点及死亡经过,综合分析说明损伤与心源性猝死是否有关。

本例死者心脏疾病较重,容易错误鉴定为心源性猝死。死者颈部皮肤损伤程度轻微、生活反应不明显,但死者出现颜面部紫绀、颈部肌肉及心脏被膜下出血点等严重的机械性窒息表现,死亡过程较短。虽然其生前心脏疾病较严重,但均为慢性代偿性改变,未见致死性心律失常的明确形态学表现,无粥样斑块破裂、出血、血栓脱落、栓塞等急性致死病变,不支持心源性猝死。结合双手有抵抗伤等表现综合分析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嫌疑人供述当晚因与死者发生争执,从死者身后用左上肢扼住死者颈部,拖拉数米后发现其死亡,将其放到树坑内后逃逸。与检验推断结果一致。心肌纤维断裂部位在陈旧性梗死灶区,是在冠心病的病理基础上缺氧后出现的应激性反应,为濒死期或死后改变,在缩短死亡过程上发挥一定作用。[1]

上述案件显示出法医学与临床医学思维方式的不同,临床医学专业的主要目的是治病救人,处理问题采取顺向思维,根据当前患者的身体状态去推测以后的疾病演变,确立治疗方案,而法医学的重点则是对损伤或死亡进行逆向分析,查出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通过法医学案例的学习,让我们在拓宽法医学知识面的同时也提供给我们很多可以借鉴的思维和技术手段。

另外,我们学习法医学也要从本专业的角度思考如何避免出现案例中的结果,我们应该通过医疗事故等案例的分析意识到,我们的工作对象是活人,我们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临床工作中的任何疏忽都有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精益求精,拥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另外,通过了解法医学司法鉴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我们可以提高对自己医学活动是否违规的分辨能力,并注意保留有效的证据,从而在医疗纠纷发生、司法鉴定介入之后可以有效地捍卫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以及国民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临床医生除了从事日常的临床诊疗活动外,还承担着医学鉴定人、证据证人、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等多种社会角色,此外,医生在临床工作中还需分辨伪患者、处理与保险医学相关的事宜,从而使得临床工作面临更多的压力,也对医生这一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

新的《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对有争议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政府指定医院进行,全国许多省市都指定了相应的医院来开展此项工作,按法律规定,医生有从事医学鉴定和在法庭上作证的义务,在揭露犯罪和法医学鉴定上起重要的作用。医学鉴定工作已非局限于纯粹的医学领域中,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医学基本素质,但在繁忙的临床实践中, 由于某些医生的疏忽而造成案件取证困难甚至误诊时有发生,作为一名未来的临床医生,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则很难胜任此项工作,甚至会因此而导致不必要的错案、冤案发生。另外,在人身伤害案件例如非正常死亡或打架斗殴等治安问题中,当造成机体器质性或功能性的损害后,当事人首先接触到的是医生,当然,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抢救和治疗是医生的天职,但这些损伤的原始资料又是揭露凶手、证明犯罪和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重要依据,当这种损害涉及到刑事或民事诉讼时,医生在初诊、抢救及以后的诊治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化验单、手术记录及病程记录等都将成为重要的原始书证。维护法律的尊严,医务工作者在此起了重要的作用,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应具有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全面、详细地书写病例,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可靠的证据。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在医患间出现纠纷,有时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会出现医疗事故。通过对法医学有关医疗纠纷中医疗事故鉴定知识的学习,掌握医疗事故的概念,了解易于引发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常见原因和法医学鉴定程序,既可以增强 我们的责任心,也可以促使我们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水平,并达到有效地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的目的。临床医生要有效安全地开展工作,也需要具备法医学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防范医疗纠纷,必要的时候依靠法医学司法鉴定来保障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作为未来的医生,为了适应现代法律及医学的发展,满足社会需要,处理好临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医学鉴定人、证人,处理好医疗纠纷,需要学习和掌握更多的法医学知识。

参考文献:

[1]高爽, 白银冰, 樊文忠,等.机械性窒息死亡机制分析及鉴别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 2016, 31(5).[2]郑吉龙.临床医生学习法医学理论的意义[J].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2012(2).

第二篇:法医学心得体会

法医学心得体会一:法医学心得体会 曾经看过《少年包青天》、《大宋提刑官》和《神探狄仁杰》,很喜欢里面主人公们的思维方式,他们聪明的脑袋总是可以找到案件的真相,他们通过检验尸体查找证据以及逻辑关系推理本领让我佩服不已。出于对剧情里的法医(主人公)的崇拜,当看见可以选修《法医学》这门课程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这门课让我初步的认识了现代法医学,知道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等等。原以为法医只研究尸体,听了老师的讲课以后,才明白活人也在法医的研究对象范畴里面,而它的内容也不仅仅局限于验尸。看了许多的图片,懂得了许多死亡的定义与迹象。在看过的电视剧里面,警察局里新到的法医第一次看见现场时候都会恶心,以前很不明白为什么,至于吗?有那么恐怖吗?现在看了那些图片,才理解了他们的心情。同时也让我对法医们更是由衷地升起一股敬佩之情!

上完课后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法医学(forensicmedicine)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又相当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问题。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贯坚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从而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法医学鉴定结论作为各种诉讼活动中重要的科学证据,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案件的侦查、审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法医学的研究方法有医学的、生物学的、化学的和物理学的四类。而其涉及的内容有死亡与尸体现象检验,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方法,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形成机制,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起的突然死亡,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识别等。

其中老师讲到对猝死的机制让我对猝死有了很深刻的理解,我查阅了些资料说到猝死的官方定义在与俗称差别很大,定义为症状出现后24h内死亡,但这对很多的临床学家和病理学家来讲都太长了。有些人只接受发病后1h内的死亡的概念。突然和expected并不总是准确地反映了这类死亡的内涵,有时unexplained同样是一个常见的法医解剖的原因。老师讲过猝死的最直接的原因,差不多总是在心血管系统发现病变,即便局部解剖病灶不在心脏或大血管。大量的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宫外孕破裂、咯血、呕血和肺动脉栓塞,比如,合并存在心脏病和动脉瘤而引起血管系统猝死。还给我们结合实例讲了不同机制下的猝死原因,并谈到法医在检验死因的重要性,其中有关于各种心血管疾病的猝死的诱因。而据我了解由于猝死的定义不同,很难对猝死的研究进行比较。尽管提到的死因众多,但大多数死因继发心血管病,主要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突然的、出乎意料的死亡时间阶段的不同,解释了为什么有些死因找不到,或者没有代表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休克常常死前症状延迟1小时以上。猝死的典型原因,诸如主动脉瓣狭窄或冠状动脉起始部的异常,不常被发现。猝死通常发生在成年男性患者,在家里、休息时,剧烈活动时很少发生。最近的研究提示,习惯性的精力消耗能消除精力释放时发生猝死的危险。心肌肥大是突然死于冠脉病的常见现象。

为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为此,加强素质教育、正确处理好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关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正确途径。总之,深刻的了解法医学在其检验的重要性。比如有时候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判断猝死原因,责任在谁,法医的检验对案件的判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还有就是感谢老师给我们上了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医学的认识。从这门课中,我认识到了现代法医学体系是如此的发达。也许我不会去做法医,但是我相信这会对以后我的每一门课程都带来巨大的帮助。

法医学心得体会二:法医学心得体会(1371字)

曾想通过选修课学点法律保护常识,所以我选择了《伤害案件及其鉴定》,当我怀着期盼的心情来上第一堂课时,发到我手中的书却写着《法医学》,我顿时只有一个感觉:我好像被欺骗了!我是理科生,怎么学这个法医,这好像对我没什么用处!可后来我却改变了这种想法,因为它至少让我学会了一种东西,那就是不再惧怕死亡和尸体!

徐老师在讲课时常常结合具体的事例给我们讲解,使得本应该枯燥或是严肃的课堂充满了轻松的气息,虽然有的图片比较血腥或是令普通人难以接受,但是作为法医学的例子,它们鲜活的向我们传达了法医的高超技能,智慧,与知识,令我对揭露犯罪真相的法医十分崇拜。在视频学习中,法医的现场解剖,让我知道了人体是如何被解剖的,让我对人体的内部结构有了更深的了解,知道了人体内脏身前和死后的区别,这虽然比图片更加让人难以接受,但我慢慢适应了这样的视屏内容,好像觉得死也没那么可怕。同时我也在思考:虽然解剖在为生者找到死者死亡真相,但这对于死者来说这何不是一种残忍,如果有一天我身边的人也要被解剖,我会不会让他去被解剖,因为我我无法接受在为死者缝合时在肚子里填满卫生纸。另一方面我觉得法医应该比普通医师更具备一些高尚的医德,这样对于死者是尊重,对于生者是安慰!

当然学习这门课,让我对法医有了更深的了解,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又相当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问题。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贯坚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从而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法医学鉴定结论作为各种诉讼活动中重要的科学证据,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案件的侦查、审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法医学的研究方法有医学的、生物学的、化学的和物理学的四类。而其涉及的内容有死亡与尸体现象检验,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方法,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形成机制,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起的突然死亡,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识别等。可见法医学在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法医是一个大胆而圣神的职业!

虽然以后我不会选择作为一名法医,但通过这门课,让我学会了对法医有了更正确的理解,他们不再只是“疯狂”的代名词;通过这门课让我对死这个字不再那么敏感,不再那么害怕。通过这门课,让我提醒了自己:不管以后做什么职业,都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医学心得体会三:法医学心得体会(2729字)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的有关人体死亡、损伤、疾病及与人体有关的物证检验等问题的一门特种医学科学,是一门为法律服务的医学科学。它与临床医学共属医学中的应用医学,虽然二者服务的目的及对象不同,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大幅度提高,对医生这一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有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医疗投诉事件一直居高不下,由医疗引发的各类“官司”常见报道,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与医学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因此,如何使医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加完善,更好地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就显得尤其重要,而医学生要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则必须加强有关法律及法医学知识的学习。

1加强医学生法医学课程的学习是国家对医学生的要求

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确定了法医学属于医学中的第六门类,(83)(教高二字第)034号文件和(84)(教高二字)020号文件明确规定,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的学生,要恢复开设法医学课程。国家的这个决定是及时而必要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卫生部公布的3医师暂行条例4也都明确规定了医生的职责和任务,要求临床医生具备一定的法医学理论和技术,并有接受政府机关委托,承担法医学检查、鉴定的义务。新的《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对有争议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政府指定医院进行,全国许多省市都指定了相应的医院来开展此项工作,而作为一名临床医生,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则很难胜任此项工作,甚至会因此而导致不必要的错案、冤案发生。

2加强医学生法医学课程学习可以有效防范医疗纠纷事故

医疗纠纷事故发生于诊疗护理过程中,诊疗护理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务人员,在走上工作岗位后,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医疗纠纷事故的当事人。但在此前,他们却很难系统地学习有关专门的医疗纠纷事故课程,也就是说,在他们成为医疗纠纷事故的当事人之前,他们对有关医疗纠纷事故防范的知识掌握甚少,或者是虽然学过一些,但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此,他们缺乏医疗纠纷事故的防范意识,在发生了医疗纠纷事故后就处于相当被动的地位。以至对本人、对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都造成了不必要的影响。例如,在某医院,一孕妇因腹痛于凌晨2时急诊入院后流产,产下一男婴。接诊医生在简单询问了孕妇的预产期后认为该流产儿为不成熟儿,难以成活,遂将该男婴放至产房后的垃圾堆旁,告诉孕妇小孩肯定不能成活,“扔掉算了”。但至早上7点钟清洁工在清理垃圾时,发现该男婴还有微弱的哭声,随即把该男婴抱进产房抢救,该婴儿最终死亡。该男婴的父亲在得知此事后,认为接诊医生见死不救,延误了小孩的最佳抢救时机,并将医生及医院告上法庭。后经法医鉴定,认定该男婴为早产儿,活产,有严重宫内窒息征象,存活希望很小或是虽能存活,但肯定遗留严重残疾。法院认为,该婴儿既为活产,医生就应当积极抢救,而接诊医生主观臆断,不进行仔细检查就判定该婴儿为不成熟儿,难以存活,应承担法律责任。该例接诊医生对“死亡”与“存活可能性很小”、“生命”的概念认识不足,因此因“不作为”而引发了一起医疗事故,教训是深刻的。而在法医学则不同,有关医疗纠纷事故的研究是法医学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客观、公正的鉴定医疗纠纷事故是法医学强调的重要内容,法医学的许多有关医疗纠纷事故的研究都对临床医生的医疗行为大有裨益,具备了丰富的法医学知识。将会使医学生在以后医疗工作的各个岗位上都能积极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利益不受侵害,3加强医学生法医学课程学习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医生的服务对象是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治病救人”是医生的神圣职责,但在就医的患者中。经常有一些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受伤的犯罪分子。而且对怀疑受伤的犯罪分子。医院及医生往往也是公安侦察人员调查、关注的重点,如果我们的医务人员具备了相当的法医学知识。就可从人体损伤的角度来为犯罪侦察提供线索。发现证据。1996年发生在东北某省的一个“见义勇为”的事迹就是一个医生为揭露犯罪行为提供证据的典范,事情大致是这样的:青工李x对下夜班的女青年王x欲行不轨。被男青年田x发现。李,x慌忙逃跑。因慌不择路摔倒受伤。李x赶忙去医院诊治。问及受伤原因时。李x称自己遇见坏人欲强奸一女青年。上前阻止时被歹徒用匕首刺中腹部后受伤,李x单位领导对李,大加称赞。记者、电视台有关人员也闻讯赶来。采访、报道这位“见义勇为的好青年李x”,男青年田x看到报道后。深感疑惑。即去公安局说明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公安局立即请女青年王x对李x、田x进行分辨。但王x因当时天黑。自己又害怕。所以根本认不出体形相仿的李x和田x到底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苦于没有别的目击证人,案件侦察一时陷入僵局。正在这时,那位当时接诊抢救李x的医生也走进了公安局。向有关人员谈了自己对李,受伤致伤物的推断分析。该医生认为,李x当时腹部伤口形态很不规则,伤口边缘不整齐,且污染有水泥渣等杂物,断定非匕首刺伤所致。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公安局传唤了李x,并提取了李受伤当时所穿衬衫,结果发现李x衬衫上的破口处纤维断茬不整齐,破口有撕裂现象,显然不是匕首等锐器切割、刺所能形成的。在铁的证据面前。李x不得不认罪伏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承认其腹部的伤口是在逃经一建筑工地时摔倒后被地面上突出的钢筋棍戳伤的。于是一件强奸未遂案真相大白,真正的罪犯被绳之以法,弘扬了正气,打击了犯罪。而该接诊医生正是借助自己所掌握的法医学知识为该案的侦破提供了确凿的证据。正是这种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加之所掌握的法医学知识,才使得这位医生能在关键的时候站出来,维护了正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堪为医务人员乃至全社会学习的典范。

虽然“钝器伤”和“锐器伤”的鉴别及衣服在法医学致伤物推断中的重要性是法医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但作为临床医生,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则可能会使体现在损伤上致伤物的特点因清创缝合等处理而被掩盖或消失,从而使有些刑事案件的侦察陷入僵局,甚至成为悬案。所以,医学生必须加强法医学课程的学习,以便在以后的医疗工作岗位上及时发现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安定,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由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医务人员的自身利益,高等医学院校应切实加强医学生法医学课程的学习,使医学生能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同时,通过法医学有关死亡、损伤、中毒、物证等知识的学习,可以积累许多医学科学研究的资料,从而丰富医学科学的内容,更快地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第三篇:医学生法医学心得体会

作为一位医学生,大二的时候已学习了《病例解剖学》,观察了各种脏器的病变标本和病例切片,并且在学期末一次偶然的机会亲眼目击了一次尸体解剖过程,是由我的代教老师完成的,当时我就对法医学产生了极大地爱好,为了进一步学习,期末选课是我选修了《法医学》这门课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收获了很多。

通过老师的讲授,初步熟悉了现代法医学,了解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和司法鉴定程序和司法鉴定人必备的素质等。课堂上看了很多老师为我们搜集的图片,学习了死亡的定义、尸体死后的变化和死亡时间的大概推测等知识。

上完课后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熟悉,法医学(forensicmedicine)是利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题目的科学,用于侦察犯法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是利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察、审判实践中触及的医学题目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利用医学,又相当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根据,为侦察、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利用法医学两部份: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应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题目。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察、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和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题目的法律提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向坚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从而保证正确、及时地查明犯法事实,正确利用法律,惩罚犯法份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法医学鉴定结论作为各种诉讼活动中重要的科学证据,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案件的侦察、审判过程当中发挥侧重要的作用。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难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法医学的研究方法有医学的、生物学的、化学的和物理学的四类。而其触及的内容有死亡与尸体现象检验,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方法,机械性损伤的分类、构成机制,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发的忽然死亡,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辨认等。12老师还讲到了猝死的定义和猝死的多种病发缘由,让我对猝死有了很深入的理解,通过老师的讲授,我知道了猝死的最直接的缘由是在血汗管系统发现病变,即使局部解剖病灶不在心脏或大血管。大量的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宫外孕破裂、咯血、呕血和肺动脉栓塞,比如,合并存在心脏病和动脉瘤而引发血管系统猝死。还给我们结合实例讲了不同机制下的猝死缘由,并谈到法医在检验死因的重要性,其中有关于各种血汗管疾病的猝死的诱因。虽然提到的死因众多,但大多数死因继发血汗管病,主要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忽然的、出乎意料的死亡时间阶段的不同,解释了为何有些死因找不到,或没有代表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休克经常死前症状延迟1小时以上。猝死的典型缘由,诸如主动脉瓣狭窄或冠状动脉起始部的异常,不常被发现。猝死通常发生在成年男性患者,在家里、休息时,剧烈活动时很少发生。最近的研究提示,习惯性的精力消耗能消除精力开释时发生猝死的危险。心肌肥大是忽然死于冠脉病的常见现象。

第四篇:法医学课程心得体会

法医学课程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开了法医学这门选修课,之前由于经常看一些破案类的电视剧对法医学的课程十分的期待,终于迎来了开课,法医学老师在讲课时常常结合具体的事例给我们讲解,使得本应该枯燥或是严肃的课堂充满了轻松的气息,虽然有的图片比较血腥或是令普通人难以接受,但是作为法医学的例子,它们鲜活的向我们传达了法医的高超技能、智慧、与知识,令我对揭露犯罪真相的法医十分崇拜。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连接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 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问题,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 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 行政处理。

随着科技的进步,随着DNA技术的发展和应用,DNA标志系统的检测将成为破案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此方法作为亲子鉴定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最好的一种方法。目前法医基本需要做以下工作共五个部分。尸体: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方式、作案工具;活体: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物证:如现场一堆血,判断血是谁的,是男的还是女的,怎么形成的;人类学:通过物件(如骨头)判定年龄、身高、性别;另外还有法医精神病学。

现举一例,说说我对法医学在医疗因素介入的亲子鉴定中的意义的看法。

DNA还傻女一个清白高科技让歹徒认罪伏法

一个因小患乙型脑炎留下发育迟滞后遗症的弱智傻女,竟被多人,多次强奸,致使她怀孕。在公安部门多次破案过程中,在证据不足,无法定案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还蒙受不白之冤者一个清白?有什么办法能将案发时间过长,又毫无证据的罪犯送上法庭?西安 交通大学法医中心运用国际尖端的法医DNA技术,通过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提取DNA进行检测鉴定,确凿可信的高科技使案件真相大白。一例整整拖了一年零10个月的强奸案,耗费了公安干警大量的人力、财力、心血和时间,终于在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的法科学技术鉴定书前,让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一)1997年5月7日,翠华山下刘村的街道上,18岁的刘媛正在同几个4、5岁的小孩追打嘻闹。村里人都习以为常了,知道这媛媛从小得过脑病留下后遗症,智力同2、3岁的孩子差不多。正乐着哩,不知怎的,一个5岁的男孩把她逗哭了,她跑回家找妈妈告状。媛媛妈心痛地给她擦去眼泪,拍拍她的肚肚,“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让妈操心!”猛然间,媛媛妈感到刚才手拍的肚子“不对头,肚子怎么鼓得又大又硬!呀,这是怎么啦?”媛媛妈急坏了,“有病人?可她还跑得那么欢!那、那、莫非„..?不可能!”当天下午,刘媛跟随妈妈到医院检查,结果证明媛媛确实怀孕,而且已经妊娠六个月了。这怎么得了!媛媛的爸爸刘明亮气急败坏,一拍桌子要审女儿,可女儿只是傻乎乎地痴笑,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明白什么事让她爸气成这样。“谁人敢欺侮我刘家的女儿!”刘明亮望着痴笑的儿女,抱着头,颓丧地蹲到了地上,想起16年前的一幕:1岁半的爱女高烧不退,昏迷不醒,他们心急火燎地把女抱到40公里外的大医院抢救,小命保住了,却留下这后遗症!十几年来,他一直悔恨自己把孩子的病耽误了。如今,爱女又被人糟蹋,“我非要抓住罪犯不可!”气得脸都变了形的刘明亮,领着女儿在村里转,让女儿告诉她,有谁碰过她,欺侮过她?

第二天一早,刘明亮跑到太乙派出所报案,说本村一个叫黄宝财的强奸了他的女儿,强烈要求政府严惩罪犯。太乙派出所民警接待了刘明亮,详细询问案发经过,刘明亮一无所知,就凭一张媛媛怀孕医院证明和一个弱智傻女的指控,真是说不清也道不明。案发时间已过去6个多月,无根无据无凭证。众人都感到:这案例不大,可真棘手!根据报案,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立案侦查。在调查中发现,除了刘明亮指控的黄宝财,还有3个有作案嫌疑。一个是本村人李进,38岁,4年前夫妻离异,曾与刘媛有过接触。另外还有一个叫刘军,18岁,一个叫刘涛,19岁,群众反映与刘媛有来往。而刘媛指控的黄宝财何许人也?黄宝财,现年68岁,原是邻乡马河庄人,后来上门到了刘村。

正当公安干警深入群众积极调查时,刘明亮又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在他报案的第二天,刘军家,李进家分别托人找上门来,自动送来现金数仟元,愿意私了此事。刘涛家人也想用钱私了,被刘明亮一口拒绝。这些事实足以说明李进、刘军、刘涛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接到报案的第三天,5月11日,太乙派出所决定正式传唤犯罪嫌疑人黄宝财,李进、刘军和刘涛,谁知这4人先行一步,全部出逃了。案件无法侦破下去,一时陷入僵局。

刘媛于1997年8月6日产下一男婴,取名冬冬。

(二)1998年7月,在严打战役中,太乙派出所将这无法侦破的案子又重新提起。新近调来的靖民生所长望着调查材料,犯罪嫌疑人之多,年龄层次不一,有老年人,中年人,还有年轻人,而且从案发到报案之日,时间过长,加上受害人刘媛是个弱智傻女,根本说不清案发经过,无法收集直接证据,仅凭手中掌握的一些间接证据,难以说明问题。目前几个犯罪嫌疑人又全部外逃。“决不能容忍犯罪!”靖所长迅速召集全体干警开会,分析案情,决定开始重点调查这4人的社会关系,派人每天到他们的舅家或姑家等凡可能沾上边的亲戚家中及本人家中明查暗访,并做好嫌疑人家属及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发动群众,齐心捉拿罪犯。

1998年9月25日,群众举报,有2名犯罪嫌疑人潜回家中。太乙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出动,分别将潜逃在外一年之久的刘军和黄宝财抓获。经审讯,两人矢口否认与刘媛有过性行为。由于证据不足,只能取保侯审。责令2人不得远离,随传随到。2人回家后再次潜逃。案件再次陷入僵局。眼看着犯罪嫌疑人交了钱取保回家,群众的反响更大了:“咋,还是钱能办事,把钱一交就不受法了。”群众不知道,证据不足不能刑事拘留。群众的误解使不辞劳苦的干警们寝食不安,但面对如此棘手的案子,又让他们束手无策。

(三)1999年元月,此案引起了长安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及各级领导的高级重视。县政法委书记李军昌同志批示:“请薛勇同志(县公安局政委)过问一下此事,如属实定要依法办理。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是我们的责任,切不可草草了事。”紧接着县公安局陈伟副局长亲自下到太乙派出所坐镇指挥,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自己挂帅任组长。他说:“不行我就把铺盖搬到派出所来,咱们一块儿搞案子。”争取年前,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太乙派出所靖民生所长,李祥副所长及指导员孙进忠自接到上级指令后就没有回过家。数九寒天,专案组的干警们冒着严寒,对嫌疑人住址及有关地方进行严密监视,蹲点守候,一直到阴历正月十四,各路干警终于将李进、刘军、黄宝财3个犯罪嫌疑人分别抓获。

(四)3名嫌疑人一抓到,陈伟副局长和法制科田军娃科长连夜赶到太乙派出所,亲自参加审讯。首先制定审讯方案,寻找突破口,运用审讯技巧,进行政策攻心。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斗智,李进坐不住了,想到家中70多岁的老母亲,想到那2个正读小学的孩子,他认罪必将服法,以后谁来招呼家中老小?不能承认!可是,他见过刘媛生的男孩,那孩子真有几分像他!在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李进和刘军终于交代了基人选案经过。

李进供认:1996年7月至10月,李进曾以钱或食物等诱骗方式,在他自家房内,在村东麦场上,先后20多次将刘媛强奸。刘军供认,1996年12月的一天,刘军到刘媛家想找她可可玩耍,家中无别人,只有刘媛一个赤裸下身站在房内,刘军顿生邪念,将刘媛压倒床上强奸。

根据案犯交代的作案时间,按照产科妊娠期限计算,估计受孕时间在1996年11月20日左右,如此说来刘军更有可能是刘媛所生之子冬冬的亲生父亲,那么冬冬到底是谁的孩子?本案涉嫌4人,现有2人坦白交代了作案经过,68岁的黄宝财拒不承认,19岁的刘涛仍潜逃在外。干警们都清楚,这只是一个口供案,只有事实,刘媛被强奸,孩子都生下了,可没有任何证据,受害人又是个瓜瓜女。毕业于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的陈伟副局长在这个关键时刻想到了自己的母校,决定委托法医学院做亲子鉴定,借助高科技的刑侦技术,为本案找出更有力的证据。

3月2日下午4时,由长安县公安局法医卢有志陪同,将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与媛媛母子俩一同带到法医学院。在法医学院物证系,先从每人身上各抽取5毫升静脉血,然后做鉴定处理。众人都焦急地在外等候鉴定结果。被鉴定的5人中,除媛媛母子2人外,其他人表面镇静,内心却忐忑不安,生怕鉴定结果证明孩子是自己的,那将罪加一等,必定服法。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从事亲子鉴定已经15年了,准确率达100%。他们采用国际标准化的仪器,试剂与技术,对所提取的标本分别进行DNA分析检测,根据遗传学原理和遗传规律,子女的遗传标记必定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通过基本遗传标记检测,当即排除刘军、黄宝财与冬冬不存在生物学父子关系,而为李进所进行的一系列检测结果显示:李进与冬冬在各项遗传标记中均符合遗传规律,完全可以认定,李进就是冬冬的亲生父亲!随即,太乙派出所又委托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刘媛做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鉴定结果:刘媛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1996年至1997年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行为时无性防卫能力。

1999年3月3日,李进、刘军被依法刑事拘留,黄宝财被取保候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刘明亮感慨地说:“多亏了高科技,终于还我女儿一个清白!DNA,神了!”【www.teniu.cc 2004-4-16 中国法医网】

通 常DNA亲子鉴定适用于认子(亲)相关的家族亲缘鉴定案例,如失散多年的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的认亲,这对于满足相关家庭的亲情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另外,还可用于以下一些案件中:

1.户口申报中亲生血缘关系鉴定

2.离婚、财产继承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

3.婴儿错抱案、拐卖儿童案中身份的鉴定

4.移民案中有关人员的亲缘关系鉴定

5.强奸致孕案中确定胎儿的亲生父亲

6.其他一些需要确认争议个体间亲缘关系的鉴定

“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利用基因技术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当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是谁不得而知时,“胎儿亲子鉴定”可从孕妇的羊水中提取细胞,通过鉴定胎儿的DNA(脱氧核糖核酸)确认父子关系。一般在怀孕四个月以上,只要方便抽羊水,就可以做。(B 超下就可以看得到)。

做胎儿亲子鉴定,必须要到 4四个月以后抽羊水才行,那时子宫里有大量的羊水,只抽出几毫升羊水对胎儿的正常发育基本没有影响。

DNA亲子鉴定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分为个人鉴定和司法鉴定,那么二者有何异同呢?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 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是我国主要的法律鉴定制度。司法鉴定的原则规 定: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 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DNA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DNA亲子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 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法鉴定要做到: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 方法、标准合法。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 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目前DNA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 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对我们医学生来说,法医学不光是遥不可及的只有侦探警察破案时才会用到的知识,它对于医疗纠纷等方面的意义十分重大,所以我认为学校开设法医学课程十分必要,虽然我们将来可能不会从事这一行业,但是有了初步的了解,会给我们将来处理问题上带来很多帮助,同时也在告诫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如何,都不要做违背法律与道德的事。

法医学学习体会

祝鑫

2007级

医学影像麻醉学系 071500007

第五篇:法医学

法医学

不是原创之法医学

一、早期尸体现象

1、尸冷:人类死亡后,由于新陈代谢的停止,体内停止继续产生热量的生理活动,尸体内部的热量(就是俗称的体温)随肌肉、皮肤向外传导和对流,直至辐射、蒸发,于是尸体逐渐变冷,直至和周围环境温度相一致,这种尸体现象我们称之为尸冷(algormortis)。但是尸冷出现的快慢和进行的速度很大程度上受到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尸体温度的下降有一定的规律性。在春秋季节的室温下,普通成人死后10小时内尸体温度平均每小时下降1摄氏度左右;10小时以上则每小时下降0.5摄氏度。尸体温度降至与周围环境温度相同一般约为24小时。影响尸冷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周围环境:环境温度越低,通风越良好,尸冷越快,出现的也越早,反之亦然。一般成人在室温为30度上下时,尸体温度每小时下降0.5度,如果环境温度高达40摄氏度,那么尸体不但不会发生尸冷,还会升高。水中或者土中的尸体在隔绝氧气的情况下比空气中的尸体冷却的要快一些。

(2)

衣着:死者衣着越多,尸冷越慢,裸体则快。

(3)

个体差异:成人、肥胖者、破伤风或者士的宁类药物中毒等死前发生强烈痉挛的死者、急性传染病、败血症等急性热型病死亡者由于死前组织内大量产热,所以死后尸体温度下降相对较慢。相反,体弱多病,营养不良的人和老人、少儿则尸体温度下降的快一些。

(4)

死因:死之前有高热或颅脑损伤或者机械性窒息死亡的死者尸体温度下降较慢,且可能会发生尸体温度短暂上升的情况。这是我们在判断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地方。

对于同一尸体、由于组织结构不同,尸体各部分的冷却速度也不一致,大致次序是:耳鼻——〉手指脚趾——〉四肢——〉躯干——〉胃部——〉腋下——〉直肠。

2、尸斑:尸体血管内血液因循环停止,由于受到地球重力的影响,下沉至尸体的低下部位,坠积在未受到压迫部位的血管当中,并透过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称为尸斑(hypostasis, livor mortis)。尸斑的出现最初为云雾状,条块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融合成片状。

(1)

尸斑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坠积期:尸斑一般在死后2-4个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在死后半个小时即出现,或者迟至死后6 –8小时才出现的。自尸斑开始形成至死后12个小时的时期均属坠积期。其特点是下坠的血液上局限于血管腔内,没有扩散到血管之外,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会退色。在死后6小时左右,如果改变尸体的位置,则原尸斑将会消失,在新的低下部

位会重新出现尸斑,我们称之为尸斑的转移。在死后6小时以后再改变尸斑的体位时,尸斑不再消失,而是在新的部位重新出现尸斑,法医学上称之为两侧性尸斑。在这个时期如果切开尸斑处皮肤,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容易用纱布擦去,并且血流不会停止。

扩散期:死后,组织液也向尸体的低下部位坠积,坠积于血管周围的组织液透过血管壁渗入血管内促进溶血过程的发生。血浆被组织也稀释之后被血红蛋白染色,向血管外渗出。我们称这种过程为尸斑的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个小时左右,快得在10小时以内也可以完成。本期的尸斑用手指按压仅仅稍微退色。如果改变尸体位置,原尸斑不消退,新尸斑也不易形成。如果切开尸斑处皮肤,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缓慢滴出,从组织间隙中渗出浅黄色或红色的被血红蛋白染色的组织液。

浸润期: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不仅渗入组织间隙。并浸润至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细胞着色,我们将这种过程称为浸润期。浸润期开始与死后第二天,持续时间比较长,以后转为尸体腐败。本期尸斑完全固定,手指按压不能退色,切开尸斑处皮肤则见皮下组织成紫色,没有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

(2)

尸斑的颜色:尸斑的颜色决定于血红蛋白的颜色。死后氧气供给停止,但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有呼吸,使血液中的氧合血红蛋白转变为还原血红蛋白,因此尸斑的颜色一般呈暗紫红色。但也有特殊情况,例如一氧化碳中毒的尸斑呈樱桃红色;氰化物中毒的尸斑呈鲜红色;冻死的情况下尸斑呈鲜红色;氯酸钾或者亚硝酸盐中毒后尸斑呈灰褐色;硫化胺中毒或尸体腐败时尸斑呈暗绿色。

(3)

影响尸斑发展的因素:机械性窒息、急性中毒或猝死等,因为死后血液难以凝固,容易坠积,尸斑出现早而且程度强,成暗紫红色。如果死于重症贫血,尸斑则出现迟甚至不出现。尸斑的出现也与是否有外力压迫有关,如尸体呈仰卧,则和硬面接触的部位不见尸斑且皮肤苍白,在腰带结扎或衣服折叠的部位也不会产生尸斑。水中尸体的尸斑不明显。

(4)

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皮下出血是外伤所致,常伴有表皮脱落、局部肿胀、按之不退色等,可发生于身体的任何部位。必要时将可疑处皮肤切开检查,如为皮下出血,则可见组织内有凝血,用纱布擦试或用流水冲洗都不易去除。如为尸斑则无以上现象。

(5)

尸斑的法医学意义:确证死亡、根据尸斑的发展可以推测死亡时间、根据尸斑的颜色可以推测死亡原因、根据尸斑的位置可以推测死亡时的体位以及尸体在死后是否被移动过等

等。

3、尸体僵硬:死后肌肉先松弛(见尸体肌肉松弛),但经过短时间后变为僵硬,使尸体各关节固定,形成一定的姿势,这种现象称为尸僵(rigormortis,cadaveric rigidity)。尸体僵硬是重要的早期尸体现象之一,只要有一部分肌肉出现尸僵即能确定死亡。(1)

尸僵发生的机制:尸僵的发生有多种学说,就最近的实验表明,尸僵与死后肌肉内三磷酸腺苷(ATP)的耗竭有密切的关系。在活体中,ATP在酶的作用下分解为二磷酸腺苷(ADP),其产生的能量使肌原纤维内的细肌丝(主要由肌动蛋白分子组成)向粗肌丝(主要由肌球蛋白分子组成)之间滑行,从而引起肌肉收缩。肌肉收缩后肌酸磷酸激酶使ADP又恢复成ATP。肌肉松弛则是肌动蛋白与肌球蛋白的分离。这种分离也必须有高浓度的ATP存在和肌浆中钙离子浓度的降低。由于活体内ATP不断分解又不断合成,构成了肌肉的正常伸舒功能。人体死亡后,ATP不断分解而不再合成,形成僵硬的肌动球蛋白凝胶,从而出现了尸僵。死后肌肉内乳酸及其他酸性代谢产物积聚,组织脱水以及尸体温度下降等是促进尸体僵硬形成的因素。随着腐败的进展,死后蛋白质分解而导致尸僵缓解。

(2)

尸体僵硬出现的时间和顺序:尸体僵硬一般于死后2小时左右开始出现,经由4到6小时扩延到全身,死后12到15小时尸僵发展到高峰,此后持续24到48小时开始缓解(冬季可能持续72小时或者更久),尸体完全缓解大约需要3到7天。其发展顺序一般分为上行型和下行型,一般以下行次序多见。现有下颌咬肌,颈肌开始,其次为颜面肌,以后为躯干,上肢以至下肢。上行型次序正好相反,故而也称为逆行性尸僵。尸僵缓解和消失的顺序与发生顺序相同。在死后4到6小时内,用强力使已经发生的尸僵破坏,不久以后还可以再发生较弱的肌肉僵硬,称为再僵直。但在死后6到8小时以上再人为破坏,则尸僵不再出现。尸僵不仅见于骨骼肌,心肌和平滑肌在死后也可发生强直,通常在死后的1到2小时内心肌就开始强直,持续1到2昼夜,左心肌较明显。睫状肌和虹膜肌同时发生强直可以改变瞳孔的大小。

(3)

影响尸僵发展的因素:周围环境(如气温高于35度时,尸僵反应时间为常温下的1/3);个体差异(成人尸僵发生较慢而且程度强,男性尸僵一般比女性明显,老人和小儿的尸僵则出现的较早且较弱);死因(死前发生肌肉痉挛者)。(例见:名侦探柯南TV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第一起)

(4)

尸体痉挛:死前有剧烈的肌肉运动,或者精神处于高度兴奋状态,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直成为尸体痉

挛。尸体痉挛分局部和全身两种,以局部尸体痉挛更为多见。它能够保存死者在声明最后时刻身体局部某些肌群的收缩状态,对分析案情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例见:战士身中数箭屹立不倒即死;名侦探柯南TV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5)

尸僵的法医学意义:确证死亡、推测死后经过时间、据尸体姿态分析死亡当时情况、据尸体痉挛分析案件的性质。

4、尸体肌肉松弛:人体死亡后,机体由于失去了神经的支配,肌肉出现松弛现象。表现为:瞳孔散大、眼裂微睁、口唇微开、皮肤失去弹性、肌肉全部松软、各关节容易屈曲。由于皮肤弹性消失、肌肉迟缓,在受压皮肤上可能形成压迫物体表面形状的压痕。这种压痕在物体出去后仍能保持存在。如绳索压迫颈部时所反映出的花纹。在尸体的突出部位与较硬物体发生接触时会被压成扁平状。可用来分析尸体是否被移动过。

5、尸体角膜混浊:人死后,角膜逐渐混浊,呈灰白色,无法透视瞳孔,成为尸体角膜混浊(postmorten turbidity ofthecornea)。由于尸体角膜混浊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加重,因此根据角膜混浊程度可估计死亡时间。一般死后8到12小时角膜呈轻度薄雾状混浊,18到24小时角膜表面出现小褶皱,混浊程度加重,但仍可透视瞳孔,48小时以后则角膜高度混浊,不能透视瞳孔。在尸检时应注意角膜混浊与白内障的区别。以往认为角膜混浊也是尸体局部干燥现象(见尸体局部干燥)的一种,即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变混浊。但眼睑闭合者或者置于水中的尸体角膜同样发生混浊。近年来实验表明,角膜混浊与角膜内黏多糖以及水的含量有关。死后不久黏多糖及水保持原量,角膜清晰,随后随着含量的逐渐减少逐渐加重混浊程度。角膜混浊的速度与尸体所处的环境有关,环境温度越高角膜混浊越快,反之亦然。

6、尸体局部干燥:尸体局部表面,尤其是湿润的伤面和粘膜面水分蒸发较快,导致局部干燥变硬,呈现淡黄色或者黄褐色,如羊皮纸外观,成为尸体局部干燥(localdesiccation),又成为皮革样化或羊皮纸样化。多见于口唇,眼结膜,阴部,皮肤褶皱处等。死后所致损伤,如碰撞也可以引起局部尸体干燥,但色泽一般较淡。而有生前擦伤的部位,如颈部的索沟,扼痕;被强奸尸体在大腿内侧形成的表皮脱落;抢救时所作的胸外心脏起搏而导致的胸部擦伤等均易形成黄褐色或者暗褐色的皮革样化。

7、自溶: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受细胞本身存在的酶的作用而溶解,使组织变软或者液化的过程,我们称之为自溶(autolysis)。(1)

自溶的机制:人体细胞中的溶酶体含有各种水解酶,特别是组织蛋白水解酶和水解核酸、多糖的酶系等。人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溶酶体将各种水解酶急剧释出,使组织蛋白质和核酸等高分子化合物以及糖蛋白等复合物逐渐降解。原存在于某些组织中的其他水解酶系,如胰腺中的消化酶,在细胞死亡后也与溶酶体释出的水解酶共同作用,促进胰自溶的发生和发展。虽然组织自溶是指组织、细胞由于其本身释放的酶作用所致,与细菌无关。但事实上人体死亡后,存在于体内,尤其是肠管内的腐败细菌也迅速发挥作用,参与了组织的溶解过程,加速了组织的崩解。因此,尸体组织逐渐分解的过程一般是由自溶和腐败细菌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2)

自溶的形态变化:肉眼观察可见脏器变软、混浊,切面组织结构境界不清。镜下可见自溶的细胞肿胀,胞浆呈嗜酸性,内固有的特征性结构(如心肌的横纹、神经细胞浆内的尼氏小体)消失。可见细胞核染色质凝聚或碎裂分散于细胞浆中。脏器组织的结构特点在自溶早期尚能保持轮廓,高度自溶时组织结构的轮廓难以分辨。

(3)

各个器官的自溶顺序:一般情况下胃肠粘膜和胰腺最早发生自溶。实质性器官发生也较早。皮肤和结缔组织则自溶较慢。在同一器官内,实质细胞自溶较早,近曲小管上皮细胞较肾小管其他部分自溶较早。在女性尸体中,自溶最晚的是子宫。(4)

自溶的法医学意义:人体死亡后,组织的自溶须与变性、坏死等生前病变相鉴别。一般来讲固定不良组织其自溶有组织中央部分开始,未固定而离体的组织,其自溶由组织边缘部分先开始,坏死则没有这种特点。

二、晚期尸体现象

晚期尸体现象约在死后第一个昼夜末或第二、三个昼夜开始出现,但充分发展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可以是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一年之久。腐败使尸体逐渐分解,最后引起白骨化,这就是毁坏性尸体现象。与此相反,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得尸体能够完好保存下来的,称为保存性尸体现象。下面我们将对这两种尸体现象逐一进行解释:

毁坏性尸体现象:

尸体因为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软组织和内部器官发生不同程度的死后变化,而被部分或全部毁坏,法医学上,将这种变化称为毁坏性尸体现象(destructive postmortem changes),或称尸体分解(decomposition of deadbody)。实际上,它包括了自溶、自家消化以及下述的腐败、霉变以及动物破坏等等。

1、腐败:蛋白质因为腐败细菌的作用而逐渐分解和消失的过程称之为腐败,实际上,尸体分解过程中各种细菌滋

生,不仅分解了蛋白质,也分解了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脂肪被细菌分解为脂肪酸和甘油,成为酸败(rancidification)。碳水化合物分解为单糖,醇或直至二氧化碳和水,成为酵解(fermentation)。一般所说的腐败是三者分解的统称。各种不同的底物受各种不同细菌甚至真菌的作用而分解。一般,尸体死亡初期引起尸体腐败的细菌主要是大肠杆菌、肠球菌以及大肠腐败杆菌等肠管内细菌,随后渐次出现葡萄球菌、变性杆菌、枯草杆菌、梭形芽胞杆菌、细球菌等外来细菌参与腐败过程。由于尸体的组织液、血液和淋巴液都是细菌生长的良好营养基,各种细菌能在尸体内大量繁殖,并沿着血管和淋巴管扩散至全身也就不奇怪了。在已经腐败的器官组织病理切片中,我们很容易找到这些导致腐败的细菌。腐败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其发生的早晚,发生的快慢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形态也各不相同。主要包括了:尸臭、尸绿、腐败气泡和水泡、死后循环、腐败静脉网、泡沫器官、巨人观、死后呕吐、口、鼻血性液体流出、肛门、子宫、阴道脱落和死后分娩。下面,我们将着重探讨这些不同类型的腐败现象的具体发生模式和原因。

(1)

尸臭:人死后,肠道内的细菌使蛋白质分解,产生了以硫化氢和氨气为主体的腐败气体,并大量从口、鼻以及肛门排出。这种具有尸体特有的腐败气味,法医学上称之为尸臭(odor of putrefaction)。通常尸臭在死者死后一天内即可发现。

(2)

尸绿:腐败气体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了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现出绿色,这种尸体现象我们称之为尸绿(greenishdiscoloration oncadaver)。尸绿通常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一般最先出现于尸体的右下腹部盲肠位置,因为盲肠位置的细菌最多,并且最易繁殖,故而腐败分解较早。有时一些经验不足的法医会将尸绿诊断为外伤性脾下出血,应该注意鉴别。

(3)

腐败气泡和水泡:腐败细菌,特别是Welchii梭形芽胞杆菌,能够产生大量的腐败气体,使各个组织器官形成胀气,特别是胃部和肠管,这种现象导致了组织器官变薄,腹部膨胀。窜入表皮和真皮之间的腐败气体形成大小不等的气泡,成为皮下腐败气泡(subcutaneous gasbleb)。这些气泡最初是孤立和分散的,以后逐渐融合,形成了较大的腐败气泡,而且数量不断增加。当气泡内含有腐败液体时,称为腐败水泡。大约三到四天,腐败气泡破裂,表皮剥落,裸露出污垢暗红色的真皮。

(4)

死后循环:尸体血管内产生的腐败气体,压迫血液使之流动,成为死后循环。这一过程将使腐败细菌迅速扩散到全身各

个部位,从而导致了腐败的扩散。(5)

腐败静脉网:尸体内部器官和血管中的血液受到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出了暗红色或者污绿色树枝状血管网,我们称之为腐败静脉网。腐败静脉网一般在死后48小时以后出现,早期多见于腹部和胸部,逐渐扩散到全身。我们在进行尸体鉴定的时候应该注意将腐败静脉网和腹壁浅静脉曲张相鉴别。

(6)

泡沫脏器:因为腐败气体使尸体器官形成大小不一的海绵状空泡,成为泡沫器官,多见于肝、脾、肾等实质器官和左心肌,在切面易于观察。病理切片上可以见到较细小的空泡。

(7)

巨人观: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后最常见的尸体现象之一。尸体软组织因为充满了腐败气体导致整个尸体膨胀,体积变大,面目全非,我们称之为巨人观(bloatedcadaver)。表现为脸部肿大,眼球突出,嘴唇外翻,舌尖突出于口外,颈部变粗,胸腹部完全隆起,男性阴茎和阴囊高度肿胀,皮肤呈现出污绿色,腐败静脉网多见,皮下组织和肌肉呈气肿状,四肢显著增粗,有的手足皮肤呈现出手套状或者袜状脱落,容貌无法辨认。对于巨人观尸体解剖时,除了在尸检前拍照取证外,还应该采用简易的容貌复原法排放腐败气体,使尸体大致接近原貌,再进行拍照,这对于鉴别尸体身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8)

死后呕吐:死后胃内容物因为受到腐败气体的压迫,从食管经过口鼻排出的过程我们称之为死后呕吐。有的时候这种过程会被误认为呕吐物吸入气管引起的窒息死亡。我们应当注意鉴别。

(9)

肛门、子宫、阴道脱落和死后分娩:由于腹腔内腐败气体压迫骨盆底,迫使直肠中的粪便排出,肛门脱落。部分女性会有子宫和阴道脱落的现象发生。孕妇死后,胎儿也可被压出,成为死后分娩。亦有死亡妇女死后分娩出健康生存胎儿的案例存在。

2、影响腐败发生发展的因素:

(1)

周围环境:气温高、湿度大、腐败发展快。腐败细菌最适合繁殖的温度是25到35摄氏度,5摄氏度以下则腐败几乎完全停止。尸体出于空气流通处腐败发生较快,因为空气中的尸体比水中或者土中的尸体腐败发生的快。

(2)

个体差异:一般肥胖尸体较瘦弱尸体腐败快,幼儿尸体因为富含水分,较成人腐败快,老人最慢。新生儿尸体因为体内细菌很少,故而腐败很缓慢。

(3)

死因:机械性窒息、猝死等急型死亡的尸体,因为死后血液呈流动性,腐败细菌易繁殖,因此腐败较快。患水肿病、产褥热、败血症等死者,尸体腐败较快。

3、腐败的法

医学意义

(1)

根据尸体腐败的发生以及进展程度可以推测死亡时间。(2)

认识各种尸体腐败现象与生前损伤或病理变化相鉴别。

(3)

因腐败会给辨认损伤或鉴定死因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应该尽早解剖尸体或冷藏保存。对已经发生腐败的尸体也不应该放弃检验,因为凡是损伤深达骨质的死者,根据骨折的形态特征仍有可能推测凶器以及分析死因。

保存性尸体现象:

尸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在特殊条件下,不经过一般的分解过程而长期保持原来的形状,腐败过程中之,软组织免予崩解破坏而被不同程度保留下来的尸体,称之为保存性尸体(preserved corpse)。

1、干尸:尸体出于干热或者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体内水分易于蒸发而迅速减少,不适于腐败细菌的滋长繁殖,以致尸体不发生腐败而干燥,形成干尸,又称木乃伊(mummy)。皮肤呈褐色皮革样化,软组织萎缩变硬。体重显著减轻,只有原来的10%到30%。通常形成一具干尸需要数月时间,成人至少需要三个月。形成干尸的条件一般为:高温干燥、通风良好、周围有沙土草木灰等吸湿物、瘦弱者或其他呈脱水状者、将内脏取出添加防腐剂者。近年来我国新疆吐鲁番地区大量出土干尸,就是由于当地的条件易于形成干尸,而古埃及的干尸则为人工木乃伊。由于干尸能够保留某些个人特征和暴力作用的痕迹,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医学和人类学意义。

2、尸蜡:埋于湿润土中或浸于水中的尸体,皮下以及体内的脂肪组织因为皂化以及氢化作用形成灰白色或者黄血色蜡样物质,使尸体得以保存,这种尸体现象称之为尸蜡(adipocere)。常见部位有躯干、四肢、臀部、面部以及女性乳房等处。尸蜡能够燃烧,发出黄色火焰,经加热可熔化,不溶于水而溶于乙醚等有机溶剂。由于尸蜡能够保存某些暴力痕迹,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3、泥炭鞣尸:埋于酸性土壤或者泥潭沼泽中的尸体,由于酸性物质的作用,腐败停止发生发展,皮肤鞣化使得尸体得以保存,成为泥炭鞣尸。其特点是皮肤呈暗褐色,致密如鞣皮,肌肉和内脏脱水而体积缩小,尸体重量显著减轻。骨骼因脱钙而变软,容易曲折和切开,甚至全身可以卷起,犹如草席一般。

昆虫、动物对尸体的破坏:

1、蛆蝇对尸体的破坏:苍蝇对尸臭特别敏感。人死后不久,苍蝇即可在眼角、鼻孔、口角、外耳道、肛门、外阴部或者创口上产卵。在夏季30摄氏度以上的条件下,苍蝇的卵经过4-14个小时即可孵化成蛆,蛆每日生长0.24到0.3厘米,四至五日后可达1.2厘米,即潜入附近

泥土变成蛹,在经过一周左右可以破壳成为幼蝇。因此,夏季若实体周围发现蛹壳和幼蝇,即可推断死亡时间至少已经两周。所以,根据蝇蛆的生长发育情况,参考现场的温度,就可以大致推算出死后经过的时间。此外,蝇蛆可以分泌出富含蛋白溶解酶的消化液,能将皮肤粘膜溶解或灰白色蜂窝状,继而入侵皮下、肌肉甚至内脏。由于苍蝇的种类较多,且其分布有一定的地区性,因此如果在野外发现尸体,但是其周围却有城里的苍蝇,说明可能尸体曾经被移尸。

2、其他动物对尸体的破坏:除苍蝇外,老鼠对尸体的咬食往往呈圆形损伤,创面较平,蚂蚁经过四到八周能将尸体食尽。此外,蟑螂、乌鸦、老鹰、犬、狼等均可咬食尸体。水中尸体则可能受鱼、蟹等的噬食。以上动物造成的咬痕已被误认为是生前损伤,曾有死后狗咬伤造成肢体断离的案例。由于断端整齐,疑为锐器砍创,后经全面尸检以及案情调查得以纠正。此外,死后动物咬伤能破坏尸体原有创伤形态,常给检察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需慎重。

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一览表

尸体体温每小时下降1摄氏度

10小时以内 体温每小时下降0.5摄氏度

10小时以上 尸斑开始出现

2-4小时 尸斑指压退色

6-8小时 尸斑发展高峰

15小时左右 尸僵开始出现

1-3小时 尸僵发展高峰

12-16小时 尸僵开始缓解

24-36小时 尸僵消失

3-4日 角膜轻度混浊

8-12小时 不能透视瞳孔

48小时 下腹部出现尸绿

24-36小时 出现腐败静脉网和腐败水泡

2-4日 成人白骨化

5-6周以上 成人木乃伊化

3个月以上 全身尸蜡化

1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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