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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合集]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81-422757 其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04-21 06:56: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欢迎大家参阅。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1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能力、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民群众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付犯罪未成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加社会责任感。

保护未成年,应当遵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原则,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的原则。坚持教育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种。

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和其他未成年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诉机关报告。未成年人要自觉守法。依法维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增自我防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杜绝不良行为、促进身心和谐健康的发展。

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是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危机守法和防止违法犯罪的意识。

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和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未成年人犯罪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未成年犯罪的原因除了受家庭、学校、社会等主观原因来说。主要是青少年法律意识单薄,子宫里查,认知能力、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交友观等。所以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主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2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让我们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3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通过本次班会活动,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法律内容讲授、讨论、分析: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叫学生说出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同学们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其中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

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本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5、教师讲解未成年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例: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

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4

今天,老师带着我们看教育片,看了之后,我深有感触。

第一场《都是网吧惹的祸》

写一个女学生在父母离婚在街上走的时候,一个男生带他去网吧玩游戏,还教唆她抽烟,最后没钱时,两位男生又鼓动她去偷东西,她去了。过了几天,因为涉嫌犯罪,她被警察抓到警察局审问。

第二场《如此家教》

写一位小男孩因为父亲的暴力而和一群狐朋狗友一起去抢劫,回家之后就玩电脑,因为母亲的溺爱他敢和母亲顶嘴,暴力和溺爱导致了他误入歧途,被警察抓走了。

第三场《花季风雨》

写一个成绩比较差的女学生在街上逛时,出现了一个自称是“花姐”的骗子,她把女学生带到饭店里,谎称自己是“环球时装”董事长,女学生相信了,听她的话叫了另外两个女同学,在骗子快得手时,被假扮成饭店老板的警察抓住了,那位女学生也因为涉嫌拐卖人口被刑事拘留。

看完这个教育片,我疑惑了,为什么他们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呢?是不良分子的影响,是自己的是非分辨力差,是自己的贪欲……

听老师说这些教育片都是由事实改编出来的,其实这些事情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时时防住一些骗子或不良分子的欺骗和诱惑,不要糖衣炮弹蒙住了双眼,要擦亮眼睛,辨认是非,懂得一些自我防护措施,及时识破骗子的诡计,不让自己上当、受骗。如果被骗子教唆去犯罪,不管你是不是有意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浪费掉自己的青春年华,到时后悔也无济于事。

现在我们还是涉世未深的少年,应该努力读书追求上进,而不是让自己误入歧途,浪费一生。只要努力读书,对社会国家有所贡献,让自己的人生闪闪发光!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5

学校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de一切”de思想,在对青少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de同时,切实维护青少年de正当权益,减少发生违法犯罪行为de动机、机会和诱因。各处室、年级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在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长大方面发挥积极de作用。

为了深进贯彻“--”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长大de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de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以“--”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实施《末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全网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de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气力,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气力解决一些突出题目,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长大de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

二、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组织、监视与落实。

1、同一思想,进步熟悉,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长效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de社会化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党政统—领导,部分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进步青少年de自身素质,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de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各部分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de高度出发,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进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贯彻县、乡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de重视和支持。学校各部分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de整体协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de落实。

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2)切实发挥学校教育de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de作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班。要把法制教育纳进教学计划,针对中学生de不同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制、德育教育,把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与思想政治课de教学结合起来,对学生de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辅导员)de治理,对不负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de要及时予以调整聘用。通过“警校共建”等形式,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de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图书阅览室这学校现有教育设施de作用,丰富学生de课余生活、充实占领“减负”后学生de思想阵地。作文网小学要加强对青少年de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de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机构。

(1)加强与家长联系,充分发挥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de治理、教育和服务功能,把加强青少年de治理教育列进创建文明校园de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法制教育阅报刊、宣传栏等教育服务设施,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de工作局面。

(3)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学校政教处要采取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展征文和热线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以“两法”为主de法律法规de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深进地宣传本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de先进典型和经验,反映家长、社会de呼声,揭露、批评丑恶现象,进步全社会de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环境。

学校要积极配合综治办、司法所、公安、工商、文化等部分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de综合治理,把学校de保卫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同一起来,共同组成反应迅速、打击及时、保障有力de安全保卫体系,对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学校师生、危害校园治安de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部分、给予重办,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校园内部及周边de治安综合防范能力。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青少年长大de社会环境。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精选5篇

第二篇: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五堡镇支边农场小学 2012年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工作的一项任务,为了全面贯彻上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校要根据实际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动员,广泛宣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使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我校成立了由校长、副校长牵头,教务处、班主任、思品课教师等组成的学校防控在校生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副校长、德育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主要责任人;学校领导包控重点对象。在校内形成较为完整的防控,将学生违法情况纳入班主任实绩考核范畴,激励班主任重视防控。

二、争取支持,联防联控

在上级的支持下,我校主动与防控对象所在乡镇、派出所联系,由乡镇、派出所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对学生在校外的活动情况实施监控。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街道上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铲除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土壤。

三、重视家教,加强沟通。

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教育家长要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不能只顾赚钱,否则会误了孩子一生。要求他们每周与班主任通一次电话,每两周与班主任见一次面,并严格控制学生零花钱。

四、正面教育,积极引导。

学校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法制讲座、法律课程、班会、宣传橱窗等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要求全体任课教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防控对象,鼓励他们积极上进,要求全校学生不歧视他们,主动帮助他们;新学期班主任普遍找防控对象谈心,帮助他们分析违法后果,指明成长道路。

五、加强防控,防微杜渐。

一控在校外自由活动时间。将学校作息时间通报给家长,要求防控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到家、到校,一旦迟到、缺勤,班主任即与家长联系,查找原因。

二控交友。安排品学兼优的好同学与其同路,督促他们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接触。

三控苗头案件。在校长室、综合办、德育处设立三个举报点,让学生及时举报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的线索。

总之,我校根据实际高度重视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使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理顺了领导体制,完善了工作机制,建立起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机制,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材料

团县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汇报材料

2012年,共青团会宁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职能

团县委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青办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并把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团县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今年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创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的法律援助。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

四、创建法制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县大部分学校都成立了法制学校,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人员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他们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及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指导。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和对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

析,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更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

五、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 “校园净化工程”

针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不良文化产品,毒品、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团县委充分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定期联合县文化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团队组织也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危害。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杜绝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学生彩票等不良文化产品进入校园教育活动,并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手段,有效遏制青少年毒品犯罪活动。

六、发挥职能、感化教育,实施贫困生资助制度

采取“依法治流、责任堵流、救助截流、教管防流”等措施,构建未成年人接受均等教育的平台。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从入学、缴费等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进行保护。团县委充分发挥实施希望工程的优势,今年以来,先后对300多名少年儿童进行资助,并积极牵线搭桥援建希望小学3所,与县外学校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并积极倡导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与农民工子女集中的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共摸底农民工子女集中的学校51所,已开展结对帮扶的学校32所。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我县教育及扶贫开发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大改善了我县办学条件,有力维护了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七、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文化、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团县委、妇联等组织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维权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调查处理有关青少年权益的上访信件,有效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团县委与县法院配合成立了“青少年法庭”,指定专人参与审理涉及青少年的案件,对所有涉及到青少年的案件做到不公开审理,不报告青少年真实姓名,充分保障青少年被告人的辩护权,最大限度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城县下岗职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真情助困进万家”扶贫帮困行动、“托起明天的太阳”行动、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创建快乐成长服务站,关爱和服务城乡特殊和困难少年儿童。加大对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等相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力度。大力推动各乡镇100%建立预防组织,完善预防组织成员联席制度,强化考核机制,发挥预防办参与处理、协调、督办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学生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学校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环境、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维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篇:青少年违法犯罪演讲稿

青少年违法犯罪演讲稿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增多,而且出现了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作案团伙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应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避免他们走上崎路。

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却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1人有期徒刑15年。据了解杭州人陈洁因怀疑相识的陈红在背后说其坏话后发生口角,“理论”中陈洁动手殴打陈红,致使陈红受伤,此事后陈洁一直怀恨在心。于今年2月17日晚上,陈洁约集4名朋友,将陈红骗至钱塘江边,轮流对其殴打。随后因怕陈红报警,5人以恶劣手段致陈红机械性窒息死亡。陈红死后,5人对尸体进行分尸,毁尸灭迹。

令人震惊的是,这 5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花季少年”,4女1男中,年龄最大的未满19周岁,最小的未满16周岁。这主要是由于他们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他们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采取犯罪手段也极其残忍。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是高中辍学,文化素质较低,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己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因此,应对青少年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发展有序、健康的社会环境,塑造健全人格。

2012年4月25日晚自修结束,前往洗澡的初二(5)班女生彭某英与初二(7)班女班长陈某蝶在走廊里不小心擦肩相撞,发生对骂后,陈某蝶挥手一巴掌就向彭某英扇去,彭用手挡开。随后,彭某英先后约了4、5名同班女生来到陈某蝶所住的201舍,熄灯殴打陈某蝶,在再一次殴打期间,陈某蝶负痛从枕头底下抽出了一把水果刀,捅向对方。(teniu.cc www.teniu.cc)后因伤势严重,且情况危急,彭经抢救约半个小时后,终告不治。

涉嫌捅死同学的女班长陈某蝶采取如此过激行为,其一,她家长常年不在家,母子间的接触机会很少,对子女的教育不到位,忽视了对子女心理健康教育,且夫妇俩没读过多少书,没什么文化,不懂法,导致子女放任自流,心智上存在欠缺,行为武断。其二,学校教育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在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着严重问题,办学方向、治学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只重视智育,不重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彭某英等4、5名同班女生思想品德滑坡,才出现群殴同学的现象。

因此,为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我们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体制,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理想、信念、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设一个有利于他们身心发展发展的校园环境。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其次,开设有关挫折教育的课程或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挫折磨炼活动,可以让学生了解挫折情境、挫折认知、挫折反应、挫折防御,挫折疏导和挫折咨询等有关挫折的基本知识,提高挫折意识,自觉地增强应付挫折的心理学会独立自主地解决问题,了解法律法规,维护自我利益,机智勇敢地处置各种困难和危机,培养自信、坚韧和自我调控、约束能力。预防、避免青少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最后,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机构,帮助青少年处理好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的困惑。

一个民族的希望在于它充满活力的一代青少年,一个民族的骄傲在于层出不穷的杰出人才。我们的国家需要一批又一批坚定的爱国者,需要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百折不饶、万难不屈的创业者。因此,我们要为青少年创设良好的教育、社会环境,开设丰富多彩,有益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教育活动。学校发挥自身资源的作用,向社区青少年开放,与社区相结合,使青少年能进行各种有益的活动,使国家的新一代茁壮成长。

第五篇: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报告

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报告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感化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国家相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利益多元和观念复杂时期,青少年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致使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仍居高不下。为此笔者利用署假在我县进行社会调查,通过走访学校、政法机关等部门,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特点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以采取切实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一、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我县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29件78人。其中14-16岁38人,16-18岁40人,在校生5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性质:抢劫23人、盗窃15人、寻衅滋事10人、聚众斗殴7人、故意伤害7人、强奸4人、贩卖毒品4人、抢夺2人、非法拘禁2人、敲诈勒索2人、诈骗1人、破坏广电设施1人。法院已判决21件55人。其中免于刑事处罚1人,拘役1人,缓刑21人,判处有期徒刑32人。

二、特点

1、犯罪低龄化。犯罪年龄低龄化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特点,据调查资料显示,16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38人,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49%,14岁以下违法少年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2、作案手法成人化。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呈现成人化倾向,不仅预谋性强,作案手法成熟,而且手段十分残忍,危害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如:15岁的段某为与邻居女生发生两性关系,携带菜刀、尼龙绳、护腕等作案工具深夜翻墙进入14岁的女学生周某家,因被周某的奶奶发现,段某当即用菜刀猛砍周某的奶奶十余刀,致其无法动弹,生命垂危,后抢救无效死亡。然后用尼龙绳将周某的双手反捆,用护腕堵住周的嘴,想强行将周某带到其家实施奸淫,由于周某反抗,段又用菜刀砍、割被害人的上身数刀,直到见周某没动静后才逃离现场。

13、侵财性、暴力性犯罪突出。抢劫、抢夺、盗窃侵犯财产的违法犯罪40人,占51%,排列首位。其次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30人,占38%,以此反映出青少年犯罪中侵财性和暴力性犯罪占很大的比例。

4、结伙作案明显。结伙作案35人,占45%;青少年作案的结伙性,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如王某某14人盗抢团伙中,青少年占50%,一月内,结伙在县城及周边乡镇盗、抢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严重危害社会。

三、原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它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家庭方面的原因,也有学校、社会、地域特性等多个方面的原因。从调查资料分析,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自身原因。青少年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心智尚不完全成熟。一是逆反心理强。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往往与成人的要求、学校纪律对着干;二是盲目模仿心理强。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暴力网络游戏、武侠小说、言情影视片都有可能成为青少年模仿的对象;三是报复心理强。利己心理作祟,这也是青少年犯罪中较常见的一种心态。尤其是独生子女占有欲十分强烈,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就会采用犯罪的手段来获得所需之物。四是讲“义气”,“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促使其做事不计后果。;五是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导致青少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理所当然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到耳濡目染的作用。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有很大部分原因是父母外出打工或父母离异,因而缺乏关爱及家庭教育方法不当等因素,使正处于半幼稚、半成熟身心发育阶段的青少年缺乏应有的辨别是非能力,在心理、生理方面发育尚不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正确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极不稳定,缺乏理智,容易感情用事。如以上例举的15岁少年段某杀人案,就是因为父母均到外省打工,缺乏关爱及家庭教

育方法不当引起的。另案中的杨某因修房打茅坑与爷爷发生争执,而产生用毒鼠强毒死爷爷的念头,便将一包毒鼠强倒在爷爷的白菜盆里,后误将放学回家的妹妹毒死。这反映出青少年认识问题片面,不健康的心理和不计后果的心态。

3、学校教育。有的学校一味追求排名数和升学率,忽视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再加上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和外界因素影响,也成为犯罪的主要原因。如:上面提及的在校生段某杀人动机,就是因为3调考试,从排名60名下降到120名,心里难过,认为喜欢优秀生周某更没希望,要“发泄一下”,欲强行将周某带到自己家发生两性关系,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社会影响。社会上不良风气和不良文化,特别是黄、赌、毒和暴力文化的影响,以及网吧、录像、歌舞厅、滑冰场等管理疏漏的公共场所,使辨别是非能力弱、抵抗力差的青少年深受其害,客观上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和蔓延。有些青少年对银幕上、荧光屏中、新闻、画刊内的优秀人物及健康、使人上进的东西不学,反而对其糟粕毫无选择、不加思索地加以吸收,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灵魂。为追求不劳而获,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为捞取财物甘愿冒各种风险。如:在校学生16岁的周某、14岁的罗某、15岁的宋某,因迷恋网吧,没钱上网就寻找“刺激”,深夜在城区内采用暴力抢夺妇女的提包或挎包2次,而触犯刑律。可见不健康的娱乐文化对青少年的侵蚀有多深。

四、建议

1、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合力,强化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对学校附近的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家庭作为整个社会的细胞,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从小培养子女自尊、自爱、自强、自卫的能力,使青少年能够掌握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技能。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础。

2、重视对失足回归青少年的帮教和安置工作。对那些已经触犯刑法并受到处罚的青少年犯,应该在执行刑罚的同时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使他们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改过自新。从青少年犯罪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初犯和

偶犯较多,加之青少年本身的可塑性大,说明青少年罪犯具有很大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可能。将一个犯罪人校正为一个守法的正常的社会人,需要公安、司法机关及基层组织、社区、学校从不同的角度伸出援助之手,提供应有的帮助,而不能互相推诿,敷衍了事。特别是要防止他们对社会、对自己失去信心,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上述数据表明,每个青少年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减少和遏制青少年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预防青少年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将会是各种矛盾、各种热点问题的集散地,青少年犯罪问题也将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预防青少年犯罪越来越重要。首先,应加强对青少年政治素质的教育培养,增强其公德意识,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社会,使其有正确的追求目标,其次,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第三,司法机关对青少年犯罪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法律效果为基础,以政治效果为原则,以社会效果为目的,采取人性化的帮教手段,挽救这些失足青年,使他们能够重新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对罪行并不严重的且有悔改之意的,应采取微罪不诉或建议法院单处罚金的方法,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往往会收到更好的效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此应该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司法机关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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