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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5篇)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81-715036 其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09-26 00:38: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1

听了老师的课,让我感到:要想教育好孩子,首先要做一名合格的家长;做一名肯为孩子改变的家长;做一名成长型思维的家长。要对孩子经常鼓励支持、表扬和肯定,而非挑剔控制。正如老师所讲,我们要把心量放大,在我们不完美的基础上也要允许孩子的不完美。我们要不断地激发孩子的潜能和力量,在孩子身上唤起勃蓬的生命力。这才是家长需要去做的。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2

“双减”之下,孩子作业总量减少了,负担减轻了,同时也引起了我们家长对孩子学习教育情况的各种焦虑和担忧。20xx年1月1日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教会了我们家长应如何依法去引导孩子,要重视培养孩子们各方面的能力。“家事”已经升级为“国事”,我们必须要重视家庭教育,与学校携手共同为孩子创造美好的未来。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3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后,对养育孩子的责任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国家的人才培养基地,最初是家庭。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怎样做好这个老师角色,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育儿先育己,父母不是天生合格的教育者,需要保持终身学习的心态,尽可能掌握相关的科学育儿方法。在孩子的成长路上,做好引路人的角色。用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去引导孩子,鼓励孩子积极实现自我价值,为国家和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

二、跟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纽带”,需要父母和孩子有高质量的相处时光。孩子能够从心底里信任父母,才能顺从父母的教导。对孩子的事情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在这一过程中,父母多用耳朵听,少用嘴,用彼此的相爱、尊重、信任、赞美和关心建立“纽带”,在亲子感情渐渐加深的时候,父母对孩子的教导才能水到渠成。

三、丰富孩子的课余时光,配合“双减”政策,让孩子的学习实现高质量,更全面地开展。在课余时间,带着孩子完成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参与家庭事务分工,一起做菜做饭,让孩子习惯参与到家庭中,从而对家庭产生责任感和归属感。有责任感的孩子,能克服成长中的困难,能抵抗生活中的各种诱惑,自律地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在开拓视野,接触社会,培养兴趣特长的时候,意志更坚定。

四、加强孩子对国家历史的认识。多跟孩子讲述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家庭的家族历史,让孩子有民族传承的使命感。培养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而努力。

以上是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收获总结,希望在不断地学习,反思中更好地掌握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做出贡献。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3日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认为这是中国教育的大事,好事,喜事。

结合两个现象谈体会。

1,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

现象1,村小变优质小学。

广州黄埔某村小,由于家长素质高,把这所学校考成了优质小学。还是以前的教室,还是以前的教师,学校还是以前的管理,唯一变化的是生源。以前的生源是本地村民子女为主,现在是新市民子女为主。黄埔近几年流入的人才素质高,他们的家庭教育水平也高,这样的家庭多了,教育质量自然高。

这种现象说明家庭教育才是差异教育的主阵地。也能说明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学区房,其实最好的教育资源就是家长本人。学校的家长整体素质高,这所学校就成为了学区房。

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因材施教,家长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家长是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家庭提供的教育是最优质的教育。学校教育,一个班四五十人,想让学校提供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案,真的很不现实,学校只能提供共性教育。差异化的个性教育主要靠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现象2,高中毕业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爱好。

高考填报志愿时,有学生问:某某专业好不好?我的回答是,只要是国家开设的专业都是好专业,行行出状元,你要选择适合你的。学生又问:那怎么样的才是适合我的?我答:你喜欢的,你感兴趣的就是适合你的,因为未来你的职业会与你的大学专业高度结合,如果你读了一个你很喜欢的专业,你就可以一辈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工作就是享受。学生说: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我答:放假时,你花时间最多的领域就是你的爱好领域。比如你的老师我,寒暑假会做一些数学竞赛题目,会看一些金融经济类的书,会看一些足球比赛,这些就是我的爱好,这些就是我的内心需求,没有人逼你,你也会做的事,就是爱好。学生说:从小学到高三毕业,我根本就没有业余时间,或者说我的业余时间全部用来学习考试科目了。我说:那你哪个科目学习时间最多?你最喜欢哪个科目?答:没有喜欢的科目,哪个科目差,学习该科目时间就多。我说:那我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可能你也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很遗憾出现了这种现象,应试教育把你快乐的童年给剥夺了。我从小就知道我喜欢什么,高考填报志愿我就报数学,工作我就选择数学领域,一辈子我都会做数学,因为我喜欢。

剥夺学生的业余时间,让学生不能正确认识自我,不能发现自己的兴趣与特长,我觉得这是非常大的悲哀。有一些人打着教育的旗号做着违背教育的.事情,悲哀,甚至可恶。

教育是什么?教育首先是让孩子快乐,在轻松的环境中逐步发现自己的特长,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要尊重他的特长,帮助他在这方面发展,为他的幸福人生奠基,这就是教育。比如学生a喜欢机器人,那就可以通过机器人这个载体对他进行教育,让他知道制作机器人需要学习哪些科目,让他主动去学习。学生b喜欢打篮球,学生c喜欢画画,学生d喜欢奥数,等等等等。个体有差异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每个人把自己的天赋展现出来,在这个领域发展,社会就会丰富多彩。我们不应该剥夺学生的天赋。大自然赐予他的,就要好好珍惜。你天生喜欢奥数,你就大胆去学,陶哲轩六岁自学微积分,现在是数学领域的大专家。我们不应该反对奥数,我们要反对所有人学奥数。奥数无毒。他喜欢奥数,就像你喜欢打麻将一样。

发现兴趣是个人成长的首要问题。我觉得小学阶段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不错。家长要多陪伴孩子,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自由发展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家庭教育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家长的亲子时间。

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责任,学校不要包办太多,学校占用的时间多,他在其他场所学习的时间就少了。

有一些学校在试探开展无作业日,无作业不是不学习,而是让学生和家长有时间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学习自己喜欢的科学知识。无作业是个性化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今天先谈两点心得体会,以后有时间再继续谈。我会反复学习这个法律。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5

通过参加线上课程学习,我有以下感悟:通过学习李老师的讲座,对我起到了答疑解惑的作用。我第一次接触到“青春期脑发育带来的十年失衡”的知识,知道了孩子现在为什么有这种叛逆行为,为我下一步如何与孩子相处,如何教育,提供了正确的指导。通过学习梅老师的讲座,我更进一步知道了,家庭教育责任重大。家庭教育将影响孩子的一生。

孩子出了问题是家长成长不够。通过梅老师的系统讲授,我会将成长型思维运用到孩子教育中,给孩子营造利于成长的家庭氛围,使孩子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感,自尊自立自强,能够与伙伴合作的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6

《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规范了一系列行为,将传统的教育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在今后的教育中,作为家长,我们要化被动为主动,引导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在20xx年带着孩子一起向未来!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7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手心里的宝!作为父母我们不仅仅要关注幼儿智力发展和学习的提高,更加关注幼儿个性社会性的发展。“规则行为”是幼儿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幼儿健全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老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惯养成、专注能力、情绪稳定甚至于一生的幸福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怎样才能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规矩呢?今天听了韩真教授的课感受颇多:从小立规矩是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3—6岁是培养一个人规则意识的最佳时期,我们要清晰慢速的让孩子最大程度的理解规则,也可以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在执行过程中要有一致性,表扬和奖励让孩子体会到规则的乐趣,但要适可而止,有时候适当的惩罚也可以起到辅助作用。不能对孩子的重复犯错不耐烦、贴标签,让孩子产生挫败感,对孩子多一点信任,他们一定会做的很好。

“从心所欲不逾矩”道出了规矩教育的真谛,让我们家长与老师、学校共同和合作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8

看完《做好“规则教育”,护航健康成长》教育第一课认识到了以下几点:家庭教育不应该仅仅关注幼儿智力发展和学习的提高,应该更加关注幼儿个性和社会性的发展。老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3—6岁是培养一个孩子规则意识的最佳时期。

一、抓住规则教育的关键期。

二、规则要事先下达,尽量减少事后惩罚,

三、清晰慢速地解释规则。

怎么给孩子建立规则与解释规则:

1、制定规则时,考虑幼儿的需要。

2、规则内容要明确,要有可操作性。

3、通过环境创设,帮助幼儿理解规则内容。

4、关注规则的一致性,一贯性与执行过程。

5、让幼儿体会遵守规则的乐趣。

6、让幼儿尝到不守规则的后果。

7、没守规矩时,也不要给他贴标签。

四、规则的塑造不是一蹴而就,犯错后的回顾很重要。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9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更深刻地了解到,祖国要强大,孩子的教育是重中之重!

首先,作为父母,作为教师,我们有义务去引导孩子建立健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对于孩子来说,他们将有更多更好的平台能够去好好的学习,成长,也许每个孩子的天赋不同,我们不能只有要求孩子在学习上争取更好的成绩,同时我们也应该重视孩子的身体健康和身心健康的发展,只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他将来长大了,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能够为国家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其次,有了家庭教育法的指导,我作为一个妈妈,再也不用毫无方法地去教育孩子了。对于妈妈们来说,大家将会有更多更好的渠道可以去学习,学习如何教育孩子,如何陪伴孩子。

最后,国家花费这么多的人力物力来推进家庭教育,也说明了国家对下一代的重视,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国智,现在有了国家和政府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也有了更好的资源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健康茁壮的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10

看了家庭教育第一课后,感受很多。在教育孩子这一方面,每个爸爸妈妈在教育孩子方面都是新手,倾注了太多的心血与爱。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爸爸妈妈在孩子面前要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所以,父母的言行举止至关重要。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幼儿园的孩子来讲,空泛的去讲一个深奥的道理,显然是不可以的,也是行不通的,孩子是不会理解的,要从生活里的一点一滴做起,学会尊重孩子和孩子站在平等地位上,和孩子做朋友。在平等的地位上,即使孩子犯了错,也不会去心存侥幸,欺上瞒下,也不会对责罚心存不满。养成好习惯,自己的事自己做。学会自己穿衣洗涑,力所能及的事。培养一下兴趣爱好。尊重选择,遇见错的及时纠正,有条理清晰的去解释道理。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在孩子成长的路上,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11

我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我认为是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和睦,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人之间的相亲相爱,会让孩子学会宽容和理解,学会爱别人和爱自己

二、父母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一言一行,我们做家长必须要谨言慎行。

三、奖罚有度,实事求是。孩子做对了,我们要用心夸奖孩子,做错了,我们要及时纠正。奖励和惩罚,都要有度,适可而止。

四、让孩子学会尊重他人,首先,父母就先学会尊重孩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在不断地成长。

最后,为了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12

通过观看《家长教育促进法》,理解了相关家庭教育的含义,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是规范家长行为的底线,优秀的父母不在于学历的高低文化程度多少,是否有责任意识,陪伴是责任以身作则也是责任,履行父母的责任就是对孩子负责。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长的“三教结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社会教育对我们家庭教育是一个非常大的保障。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役;尊重未成年的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遵循家庭的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每年的5月15日是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它也是国际家庭日。

我们作为家长要以身作则,有效的与孩子沟通,善于倾听孩子的想法,才能有针对性的给与孩子关心和帮助。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13

通过学习刘林亚巡视员关于“双减”政策的解读,结合“学党史,悟思想,抓实事,开新局”,总结其核心理念是立德树人,此需要从自身家庭做起,认真学习,全面理解。

立,即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庭与学校联合施教,政府及社会进行支持指导服务。

德,未成年人应有之大德,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培育出家国情怀,即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家庭,再加之身体素质、文化修养、生活技能、行为习惯等。

树,即发扬家教传统美德,弘扬传统优秀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遵循教育规律。

人,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我们将以自身家庭为单位,将”立德树人”全面理解并把握,从而更好的将”双减”政策学习落实到位。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14

首先自身不断学习,做到言传身教。记得第一节课是我和亲爱的他一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意愿度百分百,方法无穷尽,就是灌输家长的整个家庭成员都要积极参与到宝宝们的言传身教中来的理念,通过规范自身的行为习惯,通过学习新的知识,新的教育理念,包括孩子刚看的动画片,学习之后,结合自身的知识积淀与孩子的实际,与孩子换位思考,真正的走进孩子的心里面,与他们交友谈心,要全身心的通过行动来引导孩子行为。

其次表扬毫不吝啬,批评恰到好处。通过与孩子的及时交流,对于孩子在生活过程中出现的不正确的行为,不能一味批评,而是要耐心的和他讲出行为的危害,找出错误所在,对于因认知不够而做错的次数我们可以理解,可以再教育,但对屡犯的毛病则要批评。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是一项长期行为,是长期坚持后潜移默化下的改变,所以需要幼儿园和我们家长共同去努力。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任何人都不能取代的,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的行为习惯在孩子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所以作为我们这一代年轻的父母粉须走进家长学堂,孩子入园,家长必须入学。

感谢学校让我们有机会提供学习教育孩子的机会,感谢我的孩子,让我有了学习的信心;感谢我的老公,让我享受着为人母、为人妻的快乐和温暖。如今,我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为了我的孩子,我会好好学习;为了我们的家,我会全力以赴。加油!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15

12月18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云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云晓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点内容进行系列解读,引导家长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本次学习,心得体会如下:

1.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家长,必须权衡好工作与家庭的时间分配,留出亲子时间,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顺应“双减”政策大趋势,要减轻孩子课后负担,保护孩子的休息权,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3.家长要重视“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好道德榜样和行为楷模,不要随意谩骂孩子,要学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并学会向孩子学习。

今天,短暂的学习时光虽然受益匪浅,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却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必须要更用心的去理解法律背后的真理,与学校共努力,与孩子共成长。

第二篇:《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要求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也有助于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力,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好的家风离不开好的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是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起点,父母应该把孩子看作平等的人,有独立个性的人,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找到适合孩子的成长规律,才能够更好地培养孩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突出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这体现家庭教育的重点责任和科学性,立法的目的是引导父母建立良好的育人观、成才观,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协同校内、校外三方,来助推“双减”政策更好的落地实施。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将家庭、社会需要履行的职责、义务更加细化,指导性更强,实现家庭教育的可操作性。作为家长,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科学带娃,依法带娃。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身作则。

孩子的模仿性很高,所以,家长要时刻注意自已的言行举止,不把工作压力和情绪带给孩子,以良好行为来影响孩子。遇到事情,多采取正面教育、沟通的方式,遇到一些负面的不良影响,多和孩子一起讨论交流,促进孩子判断是非能力的提升。

二、创造环境。

现在的孩子读书、学习的压力日益增大,作为家长,应尽可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孩子能够在在舒适的环境里专心致志地学习。在孩子学习期间尽可能不去干扰他们,如果可能,可以选择在孩子旁边静静地读书看报,或做一些不影响孩子学习的家务。能和孩子一起讨论学习方面的问题,能和孩子共同交流成长当中的困惑。

三、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就是与孩子的角色对换,把孩子当自己,把自己当成孩子;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待事情、思考问题,体会孩子的感受与难处,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产生错误的直觉和判断力,从而影响到当前所发生的事情。做父母的要学会换位思维,换位做事,换位做人。要尊重、信任孩子,多了解孩子,以心换心,用信任赢得孩子的信任。日常生活中要通过细心观察、倾心交谈、悉心照顾、耐心帮助等方式多了解孩子成长的烦恼、心灵的需求,切忌拿自己孩子的缺点和别人孩子的优点相比,要用孩子今天的进步和昨天的不足比,要用孩子今天的努力和明天的成就比。每当遇到困难,多鼓励安慰,帮孩子找回自信。

四、

第三篇: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四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不少家长存在“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种种家庭教育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甚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重视家庭、家长在未成人成长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回应这些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而不是宽泛地扩大为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影响。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精准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采取了狭义的概念,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是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要及时制止管教,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通过立法变为国事,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

法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公安、民政、司法机关等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第四篇: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三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古语有训:子不教,父之过。这家是说,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到位,父母应承担一定的错过。这一传统的教育理念,如今有了新的法律注释——《家庭教育促进法》。

父母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永远都是无法低估:有些家长教育理念错误;有些家长养而不教;有些家长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有些家长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总之,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的现象在生活中颇为常见。一些家长的家庭教育很不科学、很不规范,起不到积极的护航作用,令人遗憾。

不能成为合格的父母,谈何成功的家庭教育?所以,最近几年,父母应持证“上岗”的呼声不绝于耳。从2018年开始,我们就开始酝酿家庭教育法规,经过几次征集、修改、更正和完善,2021年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终于走完了研究论证、民意征集、起草草案和审议通过的程序,真正成为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规。该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谁都想将孩子培养成于社会用的人才。可是,父母不能完全把孩子的教与育推给学校,自己也必须承担其相应的教育之责,特别是在“育”的层面,父母应承担更多。《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也表示,政府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三审时,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下拘留。”就是不想让公权力过多干预父母的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归位于家庭。从这一点也能看,这部法规的重点不是如何处罚“违规”的家长,而是强调社会和政府应提供帮扶、支持,让家长出色地完成家庭教育,比如举办家长学校,比如传授家教知识,等等。

事实上,《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有倡导性、引领性规范,也有强制性规范。如果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明显差错,村(居)委会、父母所在单位都有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倘若,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乃至未成年的孩子走上歧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可以出门干预,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依法带娃,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减轻课业,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锻炼的时间;预防他们沉迷网络,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他们的榜样,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就是社会和民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期待。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家庭教育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一些社会问题由此而生。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从前期调研,到进入立法规划,再到今年的三次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诞生,体现了顶层设计的重视,更彰显出对民意的回应与关切。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导父母和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最终目标是促进各方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和方式方法,并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这些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但如果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时下教育领域最受人关注的“双减”,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得到体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这给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当然,父母和监护人并不是孤军奋战。在一个个家庭背后,还有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在草案二审阶段,“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字之差,背后的导向不言而喻——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其中的有机组成和有益补充。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促进家庭教育立法是个良好开端,后续还得做好贯彻、落实和执行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篇: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一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

为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也作出规范。要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根据这部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同时,该法律还呼应了“双减”要求,对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作出规定。在将孩子从课后课外繁重的学业压力中带离之后,如何促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归位将成为未来多方关注的重点。

从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来看,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并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际上目前学生面临的学业负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影响的结果。家长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

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而不是只盯着短期的考学成绩和效果。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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