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12月3日,党中央决定,授予周永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力量温暖人、鼓舞人、启迪人。7位同志获此光荣称号,必将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李夏,男,汉族,安徽黄山人,1986年7月出生,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荆州乡原监察专员。2019年8月10日,在抗击“利奇马”超强台风抢险救援时英勇牺牲,年仅33岁。
李夏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扎根奉献皖南山区,多次放弃到县直机关工作机会,甘于在最艰苦、最偏远的乡镇基层奋斗青春,勇于在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他心系群众、一心为民,服务群众随叫随到,当地群众都知道“有事情、找李夏”,贫困户称赞他“比自己孩子还要亲”。他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敢于较真碰硬。他为人朴实、有情有义,爱亲人、爱家庭,总是尽心尽力帮助他人,用高尚品行感染和温暖着身边每一个人。
榜样的形象最直观,让人看得见、摸得着;榜样的力量最强大,感人肺腑、摄人心魄。学习完李夏的事迹,我们更坚定了扎根基层的信念,斯人已去,接力棒在我们手上,我们要吃得了辛苦、耐得住寂寞,才能真正在深山里建功立业。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狂风暴雨威胁时,李夏同志不惧艰险、奋勇向前,展现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为民情怀,这给刚踏上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我上了生动一课,带来的是无限的动力。
作为新时代青年干部,我们要主动向李夏同志对标看齐,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用美好的青春诠释初心和使命。
为民鞠躬尽瘁,以磨炼作为礼遇,我们在李夏身上感受到坚定融入群众的情感自觉。“只有虚心拜人民为师,才能像李夏一样走到群众身边。”“群众需要的地方,就是李夏前进的方向。”“走出校门的高才生更要做实践的小学生。”
“过去‘穿凉鞋都嫌硌脚’,后来却能‘光脚走田头’,李夏同我们一样,又不一样。”群众危难面前,李夏奋不顾身地“逆行”,这种情怀值得我们学习,并转化为接续奋斗的动力。
李夏执纪铁面无私,用行动彰显正义的感人事迹引发纪检干部的共鸣。我们要以李夏为榜样,立足岗位,履职担当,奋力当好党规党纪“守护人”、政治生态“护林员”、群众利益“维护者”,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农村这样的熟人社会,李夏用刚柔并济的工作方法以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工作态度给纪检干部“打样”,“只有多当硬核桃,多到田间地头‘敲核桃’,基层纪检工作才能更好地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致敬英雄,我们心怀不舍;致敬英雄,我们充满敬仰;致敬英雄,我们继续前行。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党员干部要以李夏为榜样,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临危不惧、一往直前;要如李夏一样,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无畏勇气,践行责任、诠释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