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安全生产月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责任重大。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安全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标志,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提升复杂环境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履责,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要时刻绷紧安全思想之“弦”。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统筹“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促环保”四件大事,认真落实“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安全工作的扎实行动和实际效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清醒认识**是典型的安全型经济,安全是“1”,其他是“0”,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要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拿出管用举措,盯紧从“最初一百米”到“最后一百米”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对安全生产工作放心不下,时时检点,常常反思,任何情况下都不言好、不言过、不言满,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决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
二要切实扛起安全应尽之“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干部不要当得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底线思维,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重心下移、工作前移,把精力放在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上,有效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各类企业要有“躬身入局、反求诸己”的担当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完善全员、全过程可追溯责任制,盯住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
三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之“要”。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企业要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把问题导向作为抓安全工作的切入点,全面落实“清单化”管理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大排查、大起底。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当前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大风险隐患作为整治重点,确保措施到位、整改彻底,坚决把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煤矿、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非煤矿山、消防、油气长输管线、文化旅游、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森林防火、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19个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
四要坚决亮出打非治违之“剑”。要充分总结、继续运用好“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承诺、五考核、一调度、一追溯”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突击检查、夜查、暗查暗访的力度,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点穴式”突查、“精准化”打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推进落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准绳,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牵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果断有力处置重大风险隐患,持续保持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
五要不断筑牢安全发展之“基”。安全生产,源头在防。要牢固树立“防范大于救援”的理念,算清“防”和“救”两笔账,摒弃“算小账不算大账,算当前账不算长远账”的思维,加大安全投入,补齐安全欠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细化实化各级各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行动措施,确保预警发布及时、响应快速、运转高效,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和损失。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贯彻落实“国15条”硬措施、省政府“56条”具体举措和市委“十抓安全”总体要求结合起来,突出“以案说法、以案警示”,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因地制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共筑安全防线,共建平安**,让安全生产真正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同志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市上下要共同行动起来,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自觉,慎终如始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以赴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用实际行动守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营造安全环境、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