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演讲稿
奏一曲遵纪乐,传一脉思法情
——“法在我身边”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五年级的。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一天,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谢谢!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奏一曲遵纪乐,传一脉思法情》。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人们都说法律无情,难道法律真的无情吗?有人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消费者权益法》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交通法》保障交通畅通;《青少年保护法》为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的大伞。由此看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人性关怀,法外有情亦是法律应有之义。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因上网勒索他人钱财,甚至盗窃;因与人发生矛盾聚众斗殴、打人致伤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法律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浆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同学们,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再一次感谢大家。谢谢!
第二篇:法律演讲稿
学法、守法做一个好公民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坐到这里,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有关法律的常识,希望我的谈话能给同学们一些启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谈:
一、吸食毒品的危害
同学们都知道,毒品十分昂贵。每个吸毒者轻者每天要花一、二百元,重者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要花费3万多元到1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尤其是青少年,一般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瘾。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人一旦吸食毒品上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干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云南泽山一户农民,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从此这个家庭厄运降临。因为吸毒需要大量的钱,只好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两个孩子被迫辍学。他还疯狂地虐待妻子和孩子,成了一个恶魔。为了买毒品,他亲手将8岁的男孩卖给人贩子。16岁的女儿生怕卖身,只好从家逃走,流落他乡。可没过几年,她也染上毒瘾,最后因在列车上贩运毒品海洛因,被查获判处死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毒品搞得家破人亡。
令人震惊和值得警惕的是,毒贩的魔爪已经伸向校园,伸向青少年。有资料讲:珠海市1994年的一次突击查毒中,吸毒者六成是青少年。同年惠州市一次抓获吸毒分子32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中小学生。珠海市有三兄妹,由于受父亲影响,上初中、小学;就染上毒瘾,后被送到戒毒所强行戒毒。广州市有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染上毒瘾,堕落成卖淫罪犯。
为了制止毒品的泛滥,严惩毒品犯罪,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毒法规和措施。所以,无论是从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我们决不能参与任何吸毒活动。
二、网瘾的危害
不规范经营的网吧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青少年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读不见书,不能自拨、甚至跳楼自杀的事例就发生过,这里我就不列举了,据资料报道,天津某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对学生进行脑像图检测中发现,长期玩网络游戏,会影响左前脑的发育。该中心的杨大夫介绍,经过对200名学生进行的测试,发现其中40%的学生出现了左前脑发育不良的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几乎出现左前脑发育不良的孩子,都有长时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的经历。谈起经常玩网络游戏为何会影响左前脑发育,该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的大夫介绍说,网络游戏的内容符合人的右脑的感知特征,却有悖于左前脑的逻辑思维习惯的,会抑制左前脑的发育。从人脑分区的不同功能来看,人脑的右前脑是控制人的创造力,而左前脑则是负责基础知识的储备,对基础知识储备的驾驭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学生看似很聪明,实际的学习成绩却在下降的原因了。也就是说,即使孩子的创造力再强,没有基础知识的储备和驾驭能力,以及良好的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成绩也无法提高互联网的出现拓展了人们的交往空间,也改变了某些人的交友方式。好多违法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交流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由于对网友盲目的信任,而不幸遭致了不可换回的伤害。给自己的一生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所以,网上交友时一定要慎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注意。
1.不是千万不要随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等真实信息。
2.是最好不要轻易许诺跟网友会面。3.如非要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4.对网上求爱者最好不予理睬。
5.对谈话低俗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不去理会他,让他自讨没趣。
除了以上的几点外我想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来谈谈学法、知法、守法这一个话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我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针对以上案例,说明以下几个关键词:
1、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4、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学们,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之所以要提倡学法,是因为有些同学法制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也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会守法。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是指人们的一切行为准则、规范。它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包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生守则等等,从广义上讲这都是法。守法要从小做起,从遵守身边的规章制度做起。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九年级双语部教师: 努尔古·热合曼 2015年9月22日
第三篇:法律演讲稿
让法律常驻心中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XX小学X班的XXX,非常感谢领导、老师们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法律常驻心中》。
我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因为我生长在一个讲法制的国家;我是一个新时代的主人,因为我肩负着振兴祖国的责任;我是一个懂法守法的少年,因为我知道只有提高法律素质,才能完成时代赋(fu)予的光荣使命。
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我明白了:法律,像一根正义的绳索,它能约束住你,让你远离浑浊与黑暗。但是如果你违反它的话,你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大家共知: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对同宿舍好友黄洋投毒致其死亡的事件。一个优秀的学生竟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让人多么痛心和惋惜呀!这都是他心中无视法律存在的后果,如果他从小学好法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让法常驻心中,他就不会触犯法律,害了别人,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
类似事件,数不胜数。偷窃、打架斗殴、抢劫行凶、聚众赌博......这些害人害己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有心中有法律,尊重法律,才能尊重自己呀!
法律既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当你犯法的时候,法律便会无情的惩治你,决不手软;当你被人侵害时,法律又像保护盾,保护你不受伤害。
我在电视上多次看到:有些农民伯伯辛辛苦苦打了一年工,到头来却拿不到工资。于是他们向法律求助,最终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了。又如,一些黑心企业偷招童工充当劳动力,这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瞧,这不就是法律对我们的保护吗? 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遇到急救病人,拨打120,为他人生命争取第一时间;发生火灾,急拨119,保证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等。
法律时时刻刻制约着你我,也无时无处保护着你我。它既惩治了违法者,又保护了守法者,它多么像一把双刃剑啊!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话说得多好!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只要法律常驻心中,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只要法律常驻心中,我们就会健康成长快乐无边,只要法律常驻心中,我们就会共享一片蓝天!
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让法律常驻心中!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四篇:法律演讲稿
《法,就在我们身边》演讲稿
山丹县城关小学五年级(2)班 孔祥颖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2)班的孔祥颖。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就在我们身边》。
古人说:“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律是天下之公器。”《现代汉语词典》上写着:“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虽然,这些解释对我来说还太抽象太模糊,但是我却知道法律是公平与正义的代表,法律是无处不在的。它在社会、在学校,它就在我们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我懂得要遵守法纪,要用正当的方式解决同学间的矛盾。
常听有的同学这样说: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可是,如果我们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便做损坏公物、打
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久而久之,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如果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根深蒂固,到那时,你很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是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面对这种情况,人们会说法律无情。但是,请大家看一看:《消费者权益法》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交通法》保障交通畅通;《青少年保护法》为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的大伞。这难道是法律无情吗?
不,法律不是无情的,它是公正、严明的。同学们,就让我们知法、懂法、守法吧!再不要让人们听到因上网而勒索他人钱财的消息,再不要让人们看到聚众斗殴、打人致伤的血泪故事!……
同学们,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法律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我们从小就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指导教师:刘媛华)
第五篇:法律演讲稿
法律在我心中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刘明:我是大庙小学三年级的刘明。刘旭:我是刘旭。
合: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明: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旭: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明: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旭: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合: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一刻也不曾离开。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明: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旭: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合: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今天我们是小学生,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