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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演讲稿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89-481873 演讲稿 发布时间: 2023-05-23 01:05:48 来源:网络

严禁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演讲稿

一、中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1、电动车虽快速 ,便捷 ,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 ,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2、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 ,骑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 ,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的规定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3、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它同学,这样车身重量增加 ,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 ,增加了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 ,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 ,给彼此的家庭带来伤害.4、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 ,打角度 ,急转弯 ,比赛超车 ,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 ,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5、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 ,经常出现超速 ,超载,逆行带人 ,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 ,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 ,造成极大的危险.6、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 ,很容易酿成惨祸.二、【案例】

1.2020年9月21日,刘某(男,13岁)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超员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剑河县温泉北门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剑河县温泉北门时,因操作技能不足碰撞两旁路灯,导致乘车人杨某当场死亡,刘某送至医院强求无效死亡,邰某重伤。

2.2020年6月6日,刘某(男,16岁),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载人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岑松往革东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展稿线时遇到对向来车,因紧急制动失控侧滑倒地与对向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重伤。

3.2021年2月28日,潘某(男,20岁),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由五河往革东行驶,当行驶至半途时,与通用驾驶摩托车的邰某发生碰撞,导致两人重伤。

4.2019年2月22日,杨某驾驶机动车载有一名成员由盘溪方向向岑广线行驶,当行至洞脚桥头时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失控翻至道路外坎,导致杨某当场死亡,乘车人受重伤。

5.2019年10月6日,彭某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载人驾驶二轮摩托车,从革东往五河行驶,途中从右侧超越前货车,发生碰撞倒地后被前货车碾压,造成彭某当场死亡,乘车人受重伤。

切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非法营运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黑车”,是指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客运(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货物运输)许可证从事道路客运(货物运输)经营的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的行为。

三、危害:

1、存在安全隐患。首先,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没有合格的保险手续;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不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

2、侵犯乘客合法权益。“黑车”经营者不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逃逸,有时根本找不到肇事者,使伤者往往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其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

四、【案例】

2017年10月9日,龙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严重超员乘坐10人(共计11人),由久仰镇外出返程时,行驶至党滃时翻下外坎导致5人当场死亡,6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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