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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73-251530 学校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3-30 07:05:01 来源:网络

XX镇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健全完善护学高峰勤务机制,有效防范个人极端和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切实保障学生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布设专门力量开展巡逻防护、交通疏导、秩序维护、防范风险等措施,规范全镇学校常态化设置“护学岗”,不断优化“高峰勤务“机制,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和学生儿童人身安全。

二、组织保障

成立XX镇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长

成员:党政办主任、团支书、妇联主席、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各中小学校长、各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教育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中心校校长担任,办公室人员从镇党政办、派出所、中心校等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地点设在镇中心校。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各村各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班子,加强人员统筹,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目标,加强督查督导,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三、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原则上“护学岗”设置地点在学校门口两侧50米以内,城市、城镇学校应当设置护学岗。在警力不足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治安情况,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内巡逻守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各学校和各村要综合考虑本村学校的地理位置、周边治安复杂程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实际,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辐射范围。

(二)人员配置。

“护学岗”人员配置实行“1+N”模式,由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各村、中心校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共同推进实施。

1.“1+N”护学模式中的“1”:

公安护学力量原则上由属地公安机关整合全警资源,由XX派出所合理安排警力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2.“1+N”护学模式中的“N”: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

(2)各村(社区)“两委”干部;

(3)各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

(4)各学校教职员工;

(5)各学校学生家长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等社会力量。治安积极分子重点从各地退役军人中择优推荐。

(三)时间安排。

学校上学入校、放学离校期间重点高峰时段“护学岗”应上岗。各小学应该明确学生上学来校时间。

1.XX初中“护学岗”上岗时间:

上学:每周日17:00-18:00;

放学:每周五17:00-18:00

2.小学“护学岗”上岗时间:

上学:周一到周五7:00-8:00

中午放学:周一到周五10:40一11:20

下午放学:周一到周五16:20-17:00

3.幼儿园“护学岗”上岗时间:

上学:周一到周五7:00-8:00

放学:周一到周五16:20-17:00

(四)装备配置。

执勤警力应当按规定着装,携带勤务装备,保持警容严整。保安员应当规范着保安服装,佩带头盔、着防刺背心、持安全钢叉等防卫器械上岗。非制式着装人员由各学校配置统一袖标或背心等有明显标识的服饰配件,手持小旗子、指挥棒等便于维持秩序的物品上岗。交通秩序维护人员应着反光背心。

四、工作职责

(一)“护学岗”主要职责

1.在学校上学、放学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到岗到位。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凡是有人员、车辆进出的校门口均要组织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2.根据校园门口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清理周边治安、交通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儿童出入校园安全有秩。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实际,优化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3.做好校门口出入人员身份核实,严格落实校门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寻衅滋事、社会闲杂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中小学生、儿童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和可疑物品,及时有效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现行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5.促进各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学校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协调镇辖区内各村各部门“护学岗”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组织派出所、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村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护学情况,形成良好的互通互联机制,保障护学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协调各村各部门合理安排护学人员。组织镇包村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到“护学岗”工作,做好各部门以及学校与村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3.强化“护学岗”建设运行工作的督导检查。镇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护学岗”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在实地检查的同时,辅以视频检查日常“护学岗”工作,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

(三)派出所主要职责

1.统筹抓好学校“护学岗”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周边实际,组织派出所所有警力参与,维护好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等秩序。

2.根据学校实际,合理配置“护学岗”力量,积极发动治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护学岗”建设,指导督促学校加大力量投入开展“护学岗”工作。一名警力分片包干负责多个学校的,要加强在几个学校之间的巡查,确保通讯畅通,确保发生突发状况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3.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范,科学安排巡逻查控勤务,针对上放学等重点时段、主要途经路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强化显性用警,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

(四)中心校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学校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以及人财物保障,加强学校门岗、校车安全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各类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定期监督检查学校“护学岗”机制落实情况。

3.对学校周边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学校主要职责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照要求落实“护学岗”工作职责和各项措施。

2.制作“护学岗”公示牌,落实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每天到岗值班,并公示人员到岗情况。

3.结合学校实际,配足配强专职保安员,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先期处置队伍。

4.严格执行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严防可疑人员、车辆及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进入学校。

5.在学校门卫值班室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做好安防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6.定期组织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家长志愿者进行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及技能业务培训。通过向学生及其家长发放倡议书、设立安全宣传栏等形式,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和绿色出行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学生、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

(六)村(社区)主要职责

1.全力配合本村辖区内各学校“护学岗”建设工作,合理安排村(社区)“两委”干部参与护学工作。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深入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加大个人极端事件线索的摸排以及“五类人员”的动态掌控,相关信息及时与学校做好沟通,确保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

3.积极做好“护学岗”的宣传发动,动员辖区内的治安积极分子特别是优秀的退役军人参与到护学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派出所、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要以深化“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为载体,统筹整合镇村干部、派出所、学校力量和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全力做好校园及周边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二)细化落实措施。

各村、派出所、中心校要结合本地校园实际情况,制订“护学岗”具体工作措施或实施方案,明确参加人员、职责分工、到岗时间、应急措施等具体内容,确保“护学岗”常态化。派出所、中心校要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形成互相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护学岗”建设工作,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扎实推进“护学岗”建设。要注重培树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有益经验。将“护学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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