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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65-822357 教学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12-03 21:03: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姓名:向富华

学号:201010101080

班级:法2

本学期即将结束,同时也就宣告我们两年的专科学业接近尾声了。在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这次模拟法庭的,我们选的案件是北漂女状告教授案,这次的开庭从准备上来说是相对匆忙不足的。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我们都是大三的学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人生选择,有得在准备考研,有的在准备司法考试,而有的则已经开始公务员考试准备。与之前的浑浑噩噩不同,现在的我们绝大多数已经有了自己的目标,都在努力奋斗,泡图书馆的时间是越来越长,因此对于这次模拟法庭的时间准备对我个人而言确实不够充分,有好几次我都是在图书室呆着,又觉得不放心,然后又跑回寝室查查相关资料。经过这么紧张的准备,我们小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依然能够针锋相对,说情说理,将各个焦点的讨论都推向了高潮,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十分踊跃。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在焦点的确定上就不够谨慎,导致焦点订立不精确,并且没有充分挖掘经典焦点。例如被告侯读杰与原告蔡畅写的那个协议该从什么方面去证明无效。其次,由于准备不充分,庭审中多次出现跑题现象,即偏离主题。焦点是合同效益问题,而我们却问证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再次,庭审中个人注意明显,辩论的时候带有很多个人感情,虽然说是金子就该发亮,但是我们应该理性的辩论,在庭审中很明显有些辩论能力较强的人在充当主力军,希望以后我们都该积极发言,锻炼自己。最后,此次庭审对我个人而言也是具有一番意义的。首先,这是我第一次坐在被告席上,之前虽然也有过一次模拟法庭的经验,但那时后的自己胆小而且不自信,挑了最简单的任务,充当了法警的角色。但是这一次,我勇敢的突破了自己,作为一名勇于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被告代理人。不仅在庭下充分查阅资料,在庭审中也积极同合作伙伴配合。感受到了作为一方代理人的责任,我们必须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不懈努力。而且作为一名组员,我也感受到了对于整个组的责任,不仅要自己努力,而且要确保我的同伴和我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通过一个目标努力。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了解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虽然法律数量庞大,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任然显得那么苍白,法律依然有漏洞,依然有模糊,但是我们必须要用自己所学的法学基本理论去解决它,让各方的权利义务得到均衡。更为严重的时候,即使法律有规定,我们也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要抓住案件的细节,不能一味的推崇法律,要使我们的解决结果既合法有合情。要充分理解法律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领会法律的精神,要充分实现法律的价值:公平与正义。而且,我们不能因为法律而忽略道德,必须坚持德法并重,要运用我们的法律武器,为我们的道德建设做贡献。作为一个法律人,我的座右铭为:坚决为公民的合法权利作斗争。

第二篇:“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XXXX年XX月XX日,我和同学们参加了由XX电大组织的一次特殊的法律实践“模拟法庭”。本次“模拟法庭”在电大肖翰斌老师的指导下和同学们的精心准备下开庭并顺利休庭。通过本次法律实践,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课本所学知识的理解,同时也对法庭的审理过程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体会很深。

今年我们班法律实践形式是“模拟法庭”,模拟的案件是民事诉讼案。具体的案情是:肖立生于1935年,早年丧偶。其长子肖明生于1960年,1985年娶妻李利,1988年生子肖鹏;其次子肖亮生于1967年,至今未婚。1990年肖立在一次与儿媳发生口角后离家出走,6年多未与家里联系,其子经多方寻找没有肖立的任何消息,1997年肖立被宣告死亡,遗留古画5幅、存款23万元120平米房屋一套,肖明、肖鹏表示接受继承,肖亮未作任何表示。1998年肖明在一次车祸中死亡。1999年6月肖亮收到外地证明材料,获悉肖立于1999年5月17日病死,生前留有两份遗嘱:1996年按法律要求自书遗嘱,称“古画5幅由长子继承,房屋一套由次子继承”;1999年2月10日按法律要求立代书遗嘱,称“古画二幅、存款5万元由侄子肖哲继承”。肖哲系肖立二哥的儿子。

随着老师的宣布“模拟法庭现在开始”。我们走进了模拟法庭现场,开始进入庭审阶段。首先是书记员XXX亮相,他走向书记台,宣布公诉人、被告及双方代理人等入庭,宣布法庭纪律,接着审判庭法官出庭,等全部人员入席后,审判长XXX宣布庭审开始。

我在本案中扮演诉讼第三人肖哲的角色,在法庭上我以事实、提供证据、分析证据证词的事实进行财产继承的诉讼要求。为此,我和其他诉讼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一番激烈的争辩。在法庭上作为第三人的我提出诉讼意见,根据肖立于1999年2月10日按法律要求立代书遗嘱,称“古画2幅、存款5万元由侄子肖

哲继承。”该遗嘱在形式,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本人愿意接受叔叔肖立留给我的财产,依照《继承法》第25条款之规定:遗赠人知道受遗赠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本人得知叔叔肖立的遗嘱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本人明确表示接受叔叔肖立的遗赠。本人敬请法庭将“古画2幅、存款5万元由侄子肖哲继承”。判归本人继承。模拟法庭结束后,特邀嘉宾XX县法院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及县司法局、XX电大的老师就同学们所扮演的角色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使我们受益匪浅。

通过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感触很深:第一、无条件的限定遗产继承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人的利益构成严重侵害。从继承的发展历史来看,从概括继承即无限继承到限定继承即有限继承是各国继承法发展的共同趋势。但是,各国现在通行的限定继承都是有条件的,而我国的限定继承则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需要另外作出意思表示,也不需要特别的程序,即可享有有限责任的保护,这是我国《继承法》在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上一个显著的缺陷。

二、关于遗嘱的内容。一般说来,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下列事项:(1)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修补继承人、修补受遗赠人,还可以指定后位继承人。后位受遗赠,是指受遗赠人所受的遗赠利益因某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届至,应移转于第三人的遗嘱,受利益移转的第三人即为后位遗赠人。指定的继承人应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指定的受遗赠人则可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受遗赠人须为遗嘱生效时生存的人,也包括遗赠死亡时已受孕而后活着出生的胎儿。(2)遗产的分配顺序、分配方法、份额。(3)遗赠继承人、受遗赠的负担。(4)遗嘱执行人。(5)遗嘱信托的受托人和收益人。(6)其他事项。如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遗嘱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只有符合有效条件的遗嘱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这里的符合法律规定应是符合继承法的规定,除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无效情形下,不能

依其他的标准来认定遗嘱无效(如以违反道德认定遗嘱无效)。在电大法律专业学习两年,原以为自己学得不错,这次“模拟法庭”之后,才深刻认识到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很多,还得继续努力学下去,不断充实自己。

本次的模拟法庭活动对我个人帮助很大,我是开放教育试点的法学专科生,平时要上班,业务时间都是以自学为主,老师指导为辅,从课本上所学的都是比较抽象的理论知识,很难结合现实生活思考问题。这次“模拟法庭”就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地法律实践机会,让我能够学以致用,真正的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模拟法庭中,每个人都必须根据自己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和审理案情的需要,从分析案件情况,寻找有关的法律文书和适用的法律规范入手,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情况,同时书写有关的公诉意见、出庭辩护等,从而使我们能够了解审判中的正常秩序及过程,让书本上抽象的恭喜具体化。在模拟法庭中,我扮演“诉讼第三人”通过扮演“诉讼第三人”这一角色参加庭审,使我对所学的相关知识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方法。

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也反映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所学知识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与实践,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XXXX年法学专科

学员:XXX

学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经过我们班部分同学一个星期的精心准备以及辅导老师老师的帮助下,我们的模拟法庭终于“开庭审理”!这学期末进行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使我有了以一名模拟法庭的参加者的身份参加到模拟法庭中去的机会。在亲身体验一番后,才领会到它的真正的益处,使我受益匪浅。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内容,但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拍摄案情再现的同学连续几天在学院的各个角落选景拍摄,制作视频又熬了几个通宵。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同的感觉。现在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知道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在模拟法庭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在6月13日顺利地“开庭”,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主要负责人张伟璐再次介绍案情后,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合议庭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在法庭调解中双方委托代理人据理力争,讨价还价。审判长思路清晰,不断地综合双方请求和案件事实给出调解方案,是双方最终达成合议。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调解产生的调解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

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模拟的准备阶段。因为同学们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对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不够了解,同时缺乏实战经验,对案情的理解,证据的出示等方面没有策略。

二、庭审阶段。审判长对于庭审节奏和现场秩序的保持缺乏经验,致使庭审节奏稍显混乱,现场秩序也有些无序。

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和案件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

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第四篇: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雅安电大2015年春法本科学生陈福林

我是雅安电大教学点2015年春法学本科学员。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就即将面临毕业了。2016年4月,雅安电大按照法学法律实践的要求,为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与现实案例的有机结合,班级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演练,模拟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经济纠纷诉讼案件庭审,我模拟了原告角色。在此期间,在雨城法官李老师的精心指导下,我系统学习了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动手草拟了起诉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现场参加了庭审活动,通过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现将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直观感受了一回法庭庭审过程。模拟角色和庭审过程按事先设定程序进行。

1、开庭

由书记员先入庭,宣布:“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入庭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再由审判长宣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现在开庭!”,继续由审判长核实参加庭审人员是否到齐,书记员接着宣读《法庭纪律》。最后,由审判长告知各诉讼参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本案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

(二)……;

(三)……

2、法庭调查

经审判长允许,先由原告或其诉讼代理人宣读起诉书;然后,由被告对发生的民事事实进行陈述。审判长要求各诉讼参与人必须按顺序提供证据以支持本方的事实陈述。

3、法庭辩论

先由原告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诉讼意见,提出与被告的民事纠纷应如何认定和应适用的法律依据等意见;再由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4、当事人最后陈述

由原告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其内容是对本次审理过程的意见,或对双方民事纠纷如何处理的意见等;审判长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

5、评议和宣判

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庭全体人员退庭,到另一室进行合议,审判庭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对本案的最后判决结果,不同意见应记录在案;由审判长宣布“复庭”,书记员“请全体起立!”由审判长宣布判决书。这种情况,只在媒体直播法庭上才看到,当时觉得程序烦琐,气氛沉闷,故本人关心更多的是审判结果,并不特别留意审判过程。总自以为是,认为通过平时书本理论学习,已大致知道了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并无什么新意。这次自己置身其中,才知道自己知道的太少,要学的东西很多,对具体审判操作过程缺乏了解。我想,这与多年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庭审活动存在的走过场现象有关,与自己缺乏专业实践有关,与现有的高校教学模式有关。这次活动,不仅让我深切感受到实体法的重要,更感受到程序法的不可轻视,让我得以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在此非常感谢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学习展示平台。

二、端正态度、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学好一门专业,做好一项工作,光靠热情是不够的,只有不断强化专业理论和政治的、经济的、社会实践诸方面的学习,优化知识结构,填补知识盲点,才能提升专业综合素养和操作应变能力。对于法律工作者,这点显得尤为重要。对此,一是要加强专业学习、夯实学科基础。做到学一行,专一行,学用结合。这也是胜任每项工作的前提。二是要加强政治学习,把握政策水平。重点把握政治路线和政治方向,端正学习态度,提高政治判断力和敏锐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培养全局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在具体工作中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有力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步伐,更好地服务人民大众。三是要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习,弘扬正气。社会公德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社会凝聚力,其作用不容忽视。因此,社会公德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着比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更为重要的作用。此外,我们每个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首先应是遵循社会主义法制方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为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做到公平公正、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三、加强普法教育、提高道德、推进民主法制进程,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这次模拟法庭民事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却紧扣当前社会经济纠纷的复杂现状。以下就本案作大致介绍:2014年7月30日,被告人张健康委托第三人花旗理财公司向民间放款人联系借款,并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居间服务合同》。同日,经第三人花旗理财公司联系,被告人张健康作为甲方与原告作为乙方的原告李大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有:被告人张健康向原告李大伟借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4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30日止,借款月利率为1.7%,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欠息、本金逾期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应按合同约定利率的150%计付逾期期间的违约罚息;甲方和本合同担保人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和担保人应按未清偿债务总的的1.5被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限于违约后的30日内全额完成清偿,如未清偿,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按当期民间融资的法定高限(即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150%作为适用利率向债权人计付罚息。

同日,被告王忠明作为保证人与原告李大伟签订《保证合同》、《自愿书》,主要内容有:被告王忠明自愿对前述《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按借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同日,原告李大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花旗理财公司财务人员王俐账户转入1000000元;花旗理财公司也于同日将1000000元转入被告人张健康银行账户。

2015年10月9日,被告孟光奇向原告李大伟出具《承诺书》,承诺:对前述借款保证在2015年12月31日前还清本息,否则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至本息还清止。

上述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收上述被告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张健康立即归还原告李大伟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零壹佰肆拾叁元叁角叁分(¥1800143.33)(本金和利息计算至2016年4月19日),其后的利息计算至清偿日止,被告人王忠明、被告人孟光奇和第三人雅安市花旗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的清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以上被告人和第三人全额承担。

通过庭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法学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构建和谐社会,凡事还要从源头抓起,除了继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培养健康的市场外,还要将普法教育继续推向深入。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只有这样,各种刑事、民事案件才能大大减少,构建和谐社会的梦想才不会变成一句空话。

第五篇: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10春法本:廖 莎)

案 件:交通肇事杀人案 指导老师:周老师

开庭时间:2011年5月28日 参加人员:邹雪琴(审判长)

林 子(审判员)

唐 玥(审判员)

廖 莎(书记员)

杨红梅(公诉人)

林 颖(公诉人)

武利民(原告代理人)

阳文文(辩护人)

魏 佳(被 告)

向海华(法 警)

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实践的要求,我们法学本科班十位同学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在我们同学的密切配合中,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审理”的是一个“交通肇事杀人案”。我们“依法”组成了“模拟法庭”。由邹雪琴担任审判长,林子、唐玥担任审判员,我担任书记员,杨红梅、林颖担任公诉人,武利民担任原告代理人,阳文文担任辩护人,魏佳担任被告,向海华担任法警。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录;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此次的模拟法庭到此结束。

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方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我还认识到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今后工作学习的影响等。下面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法庭庭审程序合法,执法严谨

(一)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律师,找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二)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四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随意进入审判区,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移动通信工具等。

(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由举证、质证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 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自觉履行。

(四)庭审程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庭审准备,审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公布开庭,由审判长一声槌响,宣布开庭;庭审调查,由原告陈述事实及请求,被告答辩;法庭答辩,由双方当事人辩论、举证;法庭调解,本案由于当事人意见不统一,故放弃调解;合议庭评议,由审判长、审判员就案情缘由做出审判结果;公布判决,把合议结果公之于众。

二、模拟法庭是学习方法的一大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积极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内容,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己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和同学们一起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案件材料入手,经历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经历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些都不能在书本上学到。

模拟法庭让原来的照本宣科转化为虚拟现实,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在模拟法庭中。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我充分认识到不单要重视理论知识,还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实际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人性化地实际解决。

三、开展模拟法庭对今后的工作、学习产生的影响

1、参加庭审活动,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知道了什么时候该陈述事实;什么时候该双方辩论;还了解到怎样举证;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以及怎样依法判决;怎样作好记录等。

2、实践出真知。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检验了我们两年来的所学的知识,使我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只有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3、两年的学习生活的确太少。通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自己学到的知识太少,各门知识都是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在今后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己,不但要在书中学习,还要在生活、实践中磨练自己。

4、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学有所用。用学到的知识帮助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对触犯法律的人要绳之以法,维护法律尊严,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

四、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我国现在犯罪还很多,我国的普法宣传还没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相当高。因此,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必须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让每个公民都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总之,通过本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检验了我两年来的学习情况,让我深入了解庭审全过程,对法律运用也有了一定认识,使我能初步分析问题,基本能解决问题,明确了我今后学习和工作的目标。

2011年5月30日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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