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
关于印发《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的通 知
各镇(区、街道、中心社区)社事办(行政服务中心),各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校,区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不断提高全区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区教育局制定了《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切实增强教师素养、责任和本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对学校教职工违背十项禁令的,将加大查处力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认定为优秀,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二)情节较为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调离原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评优晋级等方面三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以及名教师等称号的,予以撤销。
(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解聘。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学校,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该校当年的评先评优实现“一票否决”。
各学校(幼儿园)、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当前开展的“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师德失范、师风不端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加强师德考核,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树立师德典型,在系统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浓烈氛围,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教师队伍,实现全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为“双新”盐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12年4月9日
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
一、严禁体罚学生。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不得歧视和冷落任何一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心罚。
二、严禁有偿家教。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个别辅导或认真答疑。不得放学后私留学生以辅导名义搞有偿家教,严禁星期假日在家中或在外租用场所进行集体家教,严禁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在职教师不得到民办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
三、严禁以教谋私。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家长“吃、拿、卡、要”,不得接受家长宴请或馈赠,不得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更不得在学生座位调整、入学升学、评先评优中故意刁难家长。
四、严禁推销资料。加强校本教研,提倡自编导学案和练习。学校及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借教学需要为名,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也不得动员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学生征订报刊资料。
五、严禁学术作假。认真参加教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严禁在教研论文、教学案例、课题研究中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在各类考试、职称评审、赛课评比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严禁言行失范。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不得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不得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因人为因素产生教学事故。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教师不得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将异性学生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七、严禁非法集资。严禁教职工非法集资、融资和放贷。反对教职员工随意和不负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严防教职员工个人因与他人经济纠纷而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八、严禁参与赌博。严禁教职员工任何时候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也不得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
九、严禁非法信访。以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严禁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方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中伤、诽谤、威胁单位或他人。严禁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等活动。严禁串联煽动闹事,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十、严禁一切违背道德的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职员工参与涉黄、涉毒等活动。严禁教职员工利用特定地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严禁其他违背道德的行为。
第二篇: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项制度十项禁令
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牢固树立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现对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各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末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次。
二、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立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其内容为:教师的个人简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师德师风承诺书或责任状、师德师风学习体会和演讲材料、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等。师德师风档案不仅要如实记载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就,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犯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
三、考核制度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每学期期末,要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互查,每位教师在自查中都应如实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跟踪观察,以观后效。
五、巡查制度
市、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巡查组。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听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巡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巡查工作组对该单位师德师风情况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师德师风建设职责情况做出书面评价。
六、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对本地区、本单位有严重违犯师德规范行为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师训科(电话:63253254)
七、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副校长(或书记)为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问题的,对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惩处制度
对违犯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教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教职工违规违纪由所在学校处理,校级干部违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一、严禁乱收费、乱办班、乱摊派、乱发学习资料。
二、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歧视、侮辱、讽刺、谩骂学生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借故停课或驱赶学困生、调皮生,严禁训斥和指责学生家长。
三、严禁穿奇装异服、拖鞋、背心、短裤进校园,严禁染醒目彩发、浓妆重饰上班,严禁粗言秽语、打架斗殴。
四、严禁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五、严禁在上课时接打手机,收发短信。
六、严禁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或礼品。
七、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上课或辅导学生。
八、严禁赌博或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牌。
九、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传销、邪教组织活动,严禁参与色情和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十、严禁上班时间炒股、上网聊天和打游戏。
第三篇:优化师德师风的十项禁令
优化师德师风的十项禁令
一是严禁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工作日饮酒,不准带着酒气进学校、进课堂。
二是严禁教师工作日着奇装异服、化浓妆。
三是严禁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名目的家教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在职教师一律不得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
四是严禁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不得歧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精神负担。
五是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不得索要和收受学生、家长馈赠和宴请。
六是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上网聊天、炒股经商和玩游戏等。
七是严禁参与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八是严禁私自调课、停课、旷课等擅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等行为。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和其他利益。十是严禁在课堂上讲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第四篇:教师“十项禁令”
崆峒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行为“十项禁令”
一、严禁工作期间午餐饮酒、衣冠不整或酒后进课堂;
二、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打牌、打麻将,玩游戏或从事其它娱乐
活动;
三、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校外兼课;
四、严禁参与黄、赌、毒以及传播不良文化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五、严禁学校、个人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变相强迫学
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和其它商品;
六、严禁以权谋私、以教谋私、推销、摊派、吃、拿、卡、要、接受
服务对象吃请,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
七、严禁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吸烟、接打电话;
八、严禁违反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活动,随意增减课时,挤占音体美、劳技等课程;
九、严禁学校设立“小金库”,用公款互相宴请和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严禁在各类招生、考试、毕业证办理、职称评定、办学机构审批、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钱物。
违反以上禁令情节较轻的,在全区通报批评,当事人做深刻检查,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情节较重的,当年不得评优选模,晋升职称,并使其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0年8月25日
第五篇:师德师风六条禁令自查报告
师德师风六条禁令自查报告
今年开春,教育局向全体教师发布省教育厅六条禁令:
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二、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入学。升学和编班的依据。
三、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吃请。
四、严禁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五、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搞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上的各类补习班
六、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自接到中心学校的“禁令”后,我校政教处立即组织全体教师对这六条禁令进行了集中学习,大家还纷纷结合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并表示将“六条禁令”作为自己的一面镜子,坚决执行上级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六条禁令”对教师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补充,上述几点是每一名教师都应该禁止做的,也是最基本的行为品质。有人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教育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只知道教书而不知道育人,那么,只能称其为“教书匠”,所谓“人类灵魂工程师”也是空有其名。由此看来,“德”是赋予人灵魂的基石。道德的培养和提高,不管是对教师自身还是对学生都是尤为重要的。
在思想上崇尚、遵守师德,在行为上,体现师德,只有在社会实践中进行道德修养,才能真正认识善和恶,才能体验到加强道德修养的紧迫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依靠自己的师德标准去潜移默化的影响每一位学生,从而在教书育人中感受一份愉悦,一份成功。在良好的师德中体现自我的存在,实现自我价值。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学习,努力自我解剖,认真参与反思、小结,进一步树立淡泊名利的思想,坚守高尚情操,安心从教,矢志不渝。
(二)、进一步管住自己的“心”,管住自己的“手”和“口”,控制七情六欲,廉洁从教,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之便笑纳学生及家长的钱财,留清白在教育岗位上,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三)、遵守全国教师“十不准”和麻城市教育行风“十不准”以及“麻城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厉行‘六条禁令’的通知,仍然坚持“三不主义:不打牌,不打麻将,不参加赌博。同时通过其他渠道,加强和群众的联系,加强跟学生家长的交流,以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
(四)、相信别人,相信自己,积极响应上级的各种号召,这也是爱国爱党爱民的表现。
总而言之,通过这次师德师风学习。我端正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锻炼了能力,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找到了剖析自己的方法和人生的坐标。师德师风建设,只要贴近教师生活的实际,只要不是搞形式主义,只要不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对我们广大教师,的确是有益处的,而且让人深受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