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通畅,加大对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 3至 9 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建成“平安畅通镇”、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特成立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对农村客运、面包车“三超一疲劳”、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行为;
2.对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3.对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4.非法改型改装车辆的行为;
5.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和聚集违章占道等现象;
6.非法经营或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的车辆及从业人员;
(二)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1.深入工矿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2.在重大节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开展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车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一律采取联合惩处、联合验收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车辆行车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2.镇交管站要做好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收集工作,起草工作简报。
第二篇:2011年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农资市场“打假”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宜州市人民政府对农资产品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决定由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于2011年3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要紧密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工作重点,结合工商、质监、农业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农资企业和市场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现将《农资市场“打假”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按照工作会议的要求,将联合执法行动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根据会议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春耕期间,执法力量应向“农资”打假方面倾斜,集中力量,保证执法力量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二、从清查农资生产、经营资格入手,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
要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和企业档案清查工作,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监控,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已经建立农资企业档案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将工作抓实抓细;没有建立的,要结合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尽快对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对农资生产、经销企业的审批程序和开业条件严格把握,特别要注意加大对本地区一些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繁育基地、小化肥厂、小农药厂、小农机厂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清理,全面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对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资流通领域监管,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列出清单,对本辖区内有关重点农资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进行拉网式清理检查,不留死角,保证监管到位。督促和帮助农资经营单位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农资经营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签订联保责任书、制定经营守则等制度,采取“送法下乡”、召开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座谈会、指导经营者开展“清柜台、清仓库”等自查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强化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守法自觉性,规范农资产品经营行为。
四、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资产品质量跟踪检查工作
2011年4月底以前,各地要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一次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为重点的农资产品质量市场跟踪检查工作。要根据农业行政部门提供的情况,对跟踪检查中发现的登记证、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不全或假冒的产品,隐匿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以及销售过期失效、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等依法予以查处。
五、加强农资产品广告监管,打击虚假违法农资产品广告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广告监管职能,对发布肥料、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加强春耕期间的农资广告日常监管。对于依照法律规定需要经过发布前行政审查的农药、兽药广告,要加强对发布前审查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发布标准。依法从重查处未经审查、超出审查范围、篡改审查内容发布农药、兽药广告以及伪造、变造广告审查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全面清理非法印制、张贴、悬挂、散发的虚假违法农资产品广告,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按照“铲除窝点、严打惯犯、冲破保护伞”的方针,对辖区内制假售假情况进行认真、彻底的清查,列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规定整治期限,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采取县级工商局抓重点、工商所抓片、管理人员抓到经营户的方法,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市场巡查制,将“12315”和“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向广大农村延伸,认真受理农民和企业的投诉与举报,重点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农资违法经营活动。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特别是对重复发案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从源头上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大要案件通报、备案制度,对跨地区的案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搞好协调,协同作战,及时有效予以查处。对于不及时通报重要案件线索,或对通报的重要案件线索不及时组织查处,酿成坑农害农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办案机关及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将根据各地排查、发现的大要案件线索,适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打击行动。
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在联合行动中要紧密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主动加强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新闻宣传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开展工作。加强“打假”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营造打假护农、净化农资市场的良好氛围。
八、注意沟通情况,加强监督指导
联合执法行动期间,质监局和工商局、农业局、公安局将联合组成工作组,对主要农业乡镇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有关案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注意掌握情况,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将工作推向深入。在联合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管理部门。同时,应于每月月底前书面并填表上报查处的大要案件情况和联合执法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总体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市政府。
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三篇:联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模版]
联合执法11月份工作总结
为加强对营运车辆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黑车”,“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置下,于11月份起组织开展了打击“黑车”,“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的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整治活动,时间长、力度大、效果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打击了各类非法营运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自11月份成立了以宋队为队长,各分管领导为副队长,其余9名同志为队员的联合执法队开始,队领导便非常重视,立即要求着手开展各整治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根据县城区非法营运车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分阶段的行动方案,明确了重联合、要实效的工作要求,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方案进行布置和落实。
同时,为保证打击“黑车”,“四小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我们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通过口头宣传、发布公告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广泛向社会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全社会认知非法营运危害、抵制乘坐“黑车”,为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
二、大力开展对非法营运车辆及大型货车违章停车的整治
为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从11月份开始我们深入开展县城区内调查摸底工作,对黑车数量、地域分布、从业人员结构、重点地区违章停车分布等逐一摸排梳理,掌握县城区内黑车运营格局,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掌握的资料,我们采取了分时间段的方法对其整治,有时利用上班时间之外的时间对“四小车”进行打击,使其猝不及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得了百姓的支持。而对客运中心、高铁南站的黑车,我们主要做两方面工作:
一、对百姓宣传乘黑车的危害,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将得不到保障,他们大都表示理解,以后坚决不乘黑车,但也有少部分表示高铁公车少,有时只能乘黑车方便。
二、我们对黑车车主进行教育劝说,部分黑车司机很配合我们工作,承诺不会再开黑车,但还是存在一些黑车跟我们打“游击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大力度,对这样的黑车进行处理。而我们对大型货车的违章停车整治通常在晚间进行,经过一个月左右时间的整治,效果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些许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维护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首先,我们要巩固之前成果,再接再厉。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推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取得新成效。
其次、我们要认清形势,再鼓干劲。当前,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查处难,“黑车”经营者为了获得不法利益,想方设法与执法人员捉迷藏,打游击战,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取证难,由于部分群众和乘客对我们的整治工作不配合不理解,甚至抱着同情黑车车主的态度,帮助作伪证,使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在认清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们会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我们要标本兼治,再添措施。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要在联合执法常态化、疏堵结合、维护稳定等方面下功夫,使打击“黑车”整治工作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顺利推进。
第四篇:高速公路联合执法
部门联合 集中治理
----全市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拉开序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要求,全省将从2009年8月13日至10月21日组织开展为期70天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运政系统作为参加此次集中治理行动的成员单位,我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此次行动做了部署,要求全体“参战”同志认真履行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庄严职责,同参加治理的各单位形成合力,严格执法,针对从事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客货运车辆以及客货车辆违规客货混装、不按规定上下旅客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为确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务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8月13日上午我处稽查支队、麒麟、马龙所稽查大队分别组成方队参加了曲嵩、曲陆、曲胜高速公路举行的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市交通局、公安局、运政处、交警支队,东部路政支队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仪式,我处冯建平处长、徐天智副处长在现场做了动员讲话。目前此次行动正在开展中。
联合整治正式启动
多部门联合执法
第五篇:联合执法汇报材料
突出监察职能,加强业务合作,切实打造现代化联合执法新平台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随着《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修改颁布和交通监察执法大队名称的正式启用,交通监察工作从形式和内容上都将根据新情况进行改革创新,而联合执法作为一个重要板块也将面临全新的课题。所谓联合执法,一般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执法单位共同处理违法、违规事件的管理活动。由于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加之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道路运输新现象的层出不穷,联合执法势必将成为交通监察部门更加有效地行使管理权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的有力平台。从宏观意义上讲,交通监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教育管理部门、旅游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公交客(货)运场站乃至驻地警备区、武警部队等都存在着联动执勤、联合执法的业务合作基础;而其中,尤以与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最为频繁、最为紧密,同时也是交通监察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核心和重中之重。
近年来,青岛市交通监察执法大队在省、市交通委(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将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作为日常工作的突破口,通过合作,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在交通管理方面的宝贵经验,并在实战中促进广大队员的业务学习、强化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了“以合作带学习、以合作促规范”,取得了良好的合作成效。下面,就将我大队近年来与公安部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联合执法的基本经验和做法、对当前联合执法存在问题的思考以及对新型联合执法模式的探索和建议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联合执法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1、管理制度建设是联合执法有章可循的理据基础
众所周知,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础,管理工作是落实制度的途径。管理工作只有在制度的范围内才能做到合理、合法,而制度则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保障,同时也维护了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和权威性。作为新的社会形势下产生的一种新生事物,联合执法凭借其多部门的力量配置、多单位的资源整合、多元化的执法效能,成为了各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解决疑难问题、棘手问题的一种有效行政管理手段。因此,如何完善各部门的现行工作体系、制定联合执法范畴的专属制度,成为了当前行政管理工作的迫切要求,也有利于明确联动责任分工并能够为弥合部门之间的管理缝隙、协调处理执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边缘问题提供工作理据。(理论部分)
近年来,我市交通监察执法大队在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过程中,着力注重“从源头上抓合作、从根本上抓合作”,先后与公安部门讨论制订了……等多项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比如,(工作实例)
2、信息化平台建设是联合执法顺利开展的技术保障
联合执法,顾名思义,核心在于“联合”,而“联合”的目的又在于汇聚力量、谋求高效,这也是开展联合执法的预期目标。可以说,汇聚力量是联合执法的最基本特征,也是最容易做到的事;而能否实现高效则是衡量联合执法水平的客观标准,是重点和难点。要想抓住重点、攻克难点,信息化手段是不可或缺的技术平台。
通常,信息化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网络中心的设立、信号指令的传输、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流空间的开辟等内容。对于联合执法工作而言,一个成熟的信息化平台应当做到:执法行动前,能够提供充足的背景资料和证据材料,以供管理部门准确地分析形势、选取合作角度,科学地制订执法预案;执法过程中,能够畅通地传递信号指令,以便执法人员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联合执法的互补功能和力量优势,合理地处理突发事件、解决边缘问题;执法行动后,能够深入地进行数据共享和业务对接,并在工作允许地范畴内通过交流空间征询专家的意见建议、查看群众的反应情况,从而高效精准地处理相关案例、迅速及时地了解执法效果,并为彻底根治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积累宝贵经验。
近年来,青岛市交通监察执法大队在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中,一直致力于打造现代化、高科技的信息管理平台,并依据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业务共同点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比如,(工作实例)
3、执法队伍建设是联合执法事半功倍的有力抓手
任何工作,只有好的管理制度和现代化技术装备都仅仅是具备了成功的客观条件,要想使好的想法、方案最终变成现实,人的要素才是最有力、最直接的抓手;而抓好人的要素,最重要的就是抓好队伍建设。换言之,一支队伍是否训练有素、是否纪律严明、是否团结一致、是否敢打硬仗将直接决定着一个计划、一次行动、一件工作、一项事业的成败。
对于联合执法工作而言,虽然执法队伍往往是相对独立的、行动中短时联合的,但是在多部门协调过程中除了要求各自的执法队伍谙熟业务、调度有序、强化自身建设外,如何加强部门协作、发挥联合功效、打破合作壁垒、实现无缝对接同样是必须处理好的重要环节。此外,各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联合执法队伍、实现联动常态化,同样有助于工作升级、事半功倍。
近年来,我市执法大队也在联合执法的实战中摸索出了一套队伍建设的好办法,并协同公安部门在实现联动常态化方面总结出了心得。比如,(工作实例)
二、当前联合执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1、联合执法往往与集中整治等同而视,短期行为多于长期合作
当前,无论在各部门的执法人员还是在社会媒体、广大人民群众看来,联合执法与集中整治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换言之,大家总是错觉地认为,联合执法就是集中整治的代名词,就是在特殊的阶段才会出现的特殊执法形式。而从实际来看,联合执法形式也确实往往出现在一段时间的集中行动中,往往是集中整治结束,联合执法随之难寻踪迹。这种短期行为远远多于长期合作现象的普遍存在,也给人们将上述两个概念错误地予以混淆提供了空间。
事实上,联合执法的目的旨在通过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多方力量对社会某个领域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综合地治理,以期能够彻底根除不良现象,其功效在于春风化雨、持之以恒,比如“110、119、120、122”治安长效联动模式;而集中整治的目的旨在通过一段时间内的集中行动,重点解决几个矛盾突出的尖锐问题或严厉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恶势力,其功效在于厉如疾风、势如破竹,比如公安机关的严打行动。两个概念虽然都瞄准“治本”,但策略不同、强度不同、时间长度也不同;当然,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联合执法也在集中整治中被各部门频繁使用。
比如,(工作实例)
2、部门职能局限导致执法尺度难以把握,联合执法的默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众所周知,社会各部门之间之所以能够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多样性,是因为分工有所不同、所赋予的职能也必然有所不同。而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职能分工既是社会所赋予各部门的权力,同时也天然地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了限制。这就给联合执法工作提供了合作的可能,但也同时带来了诸如执法尺度难以把握、认识问题有所分歧、越权行为时有发生、行动配合不够默契等问题。
比如,(工作实例)
3、案件后期处理存在缺口,业务无缝对接合作势在必行
既然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尺度难以把握、行动不够默契等问题,那么在案件后期处理上也不可避免地时常出现缺口。这里所谓的缺口,是指管理工作中因制度缺失、管理缺位等原因造成的漏洞、空子或者棘手问题,进而造成处理意见不成熟、处理方式不得当或者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等不良后果,使应当受到处罚的没有受到处罚,应当从重处罚的草草处理了事。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压缩案件后期处理的缺口甚至消灭缺口,联合执法中的各部门业务无缝对接合作势在必行。
比如,(工作实例)
三、对新型联合执法模式的几点探索和建议
1、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2、切实加强联合执法的属地化管理
3、打造更加专业的联合执法信息平台,发展业务沟通和数据交流等深层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