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省行、支行和纪检部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201x年度广益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一、检查考核的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工作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周长颖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二、检查考核对象
广益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班子及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落实省行、支行纪检部201x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
(三)班子成员和员工满意度情况。
四、检查考核的方法步骤
(一)日常检查
1.根据《华兴支行201x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方案》等文件精神进行日常检查。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本网点实际,对考核工作项目进行细化,实行量化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及时上报支行纪检部。
3.采取书面汇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将日常检查分数报支部。日常检查分数按权重比例计入总分。
(二)年度集中考核
根据支行的统一部署,进行年度集中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情况汇报。召开汇报会,听取网点各位同事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一是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二是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三是本单位和本人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
2.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考核对象进行书面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折算成分值,作为年度集中考核分数,按比例计入总分。
3.个别谈话。听取单位成员、部分员工的意见。
4.随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对基础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五、检查考核结果的确定
对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
1.日常检查占50%。
2.年度集中考核占30%。
3.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占20%(根据年度督查情况计分)。
(三)根据检查考核综合得分,将被检查考核单位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网点党员按照10%左右的比例确定提名优秀人员,单位考核综合得分未达到60分的,或者单位民主测评得分按照百分制折算未达到60分的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单位资格:
1.本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当年度被立案查处,被查处对象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任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期间。本单位主动发现并向上一级组织反映,且积极配合查处的除外)。
3.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六、结果运用和反馈
(一)检查考核结果经广益党支部研究并报支行审定后,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和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依据。
(二)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年度集中检查考核的情况由检查考核组向被检查考核单位反馈,对被检查考核单位的评价情况反馈。反馈时重点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检查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报告对象
1、医院党支部成员。
2、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二、报告内容
1、医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措施、成效及监督检查、考核、进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及整改措施。
2、第一责任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起情况,包括个人在本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起到的作用,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等内容以及遵守《廉政准则》、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实施院务政务工作等情况。
三、报告时间和形式
每年12月20日以前,报告对象按要求将本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关情况,向卫生局党委写出书面报告,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四、检查与考核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
负责的要求,医院负责对各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检查考核采取平时考核、月月考核、半年考核及年终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向被考核对象反映,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医院领导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解决,考核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档案,作为其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及惩处办法
1、领导班子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问题突、影响较大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及相关成员作出处理。
2、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和县卫生局党委的有关文件要求及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根据上级各级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对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如下规定:
1、坚决遵守各级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十个严禁”效能建设的“四条禁令”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自觉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办事,坚决抵制
拜金主义以及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清政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做群众的表率。
3、严格遵守中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规定的“三十一个不准”,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觉管辖范围内出现的各种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厉行八项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发对铺张浪费,接待工作从实际出发,热情从简,不讲排场。
5、不得在仪器设备、药品采购、基建工程项目和人事调动等方面谋取私利,在子女和亲属的工作安排、人事调动、晋级晋职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家庭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重申礼品登记制度,领导干部参加重大活动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7、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8、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院领导班子要深入临床一线积极指导和开展好业务工作,帮助协调解决职工工作与生活中的困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处理,不拖不推。
9、廉洁从医需要自律,还需要他律,医院领导干部要自己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医从政承诺公示
制度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医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要求,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公示制度:
一、承诺公示对象
医院各科党政领导干部
二、承诺公示内容
1、廉洁从医从政承诺一般在年初作出承诺,以为一个周期。
2、廉洁从医从政承诺公示方式: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后,要在院务公开栏公示接受本院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公示的内容同时书面报告给县卫生局备案。
三、承诺公示的内容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不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2、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八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铺张浪费。
3、严格执行中央和区州县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卡、礼券,不接受违反规定的宴请,不纵容袒护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影响谋取非法利益。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
项目的实施、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5、严格执行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规范用权行为,不搞暗箱操作。
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承诺者要根据以上六项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承诺的具体内容。
四、承诺公示的考核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每年年终要采取书面报告、大会述职述廉等方式进行一次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和评议。
2、要求县卫生局党委对院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从医从政承诺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领导干部廉洁从医从政承诺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
医院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
一、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中长期规划和医院重要工作计划。
2、以医院的名义出台的重要性规范文件,如科室设置、调整,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干部职工的聘任,绩效工资的分配,奖惩办法的制定等。
3、较大额度的国有资产处置。
4、医院经费预决算及金额较大的基建维修、较大医疗设备的购置、办公用品采购等。
5、医院重大活动,如院庆、新楼落成、搬迁以及重要会议的安排。
6、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决策应当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可续决策的原则。尊重客观规律,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科学发展规律。
2、民主决策的原则。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会议研究等相结合。
3、利益兼容的原则。重大决策应当兼顾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有利于构建和谐医院,促进医院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四、重大决策最后必须通过院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代替会议决定。
五、医院各科室应当为医院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专业性、咨询等有关服务。承办科室要深入开展决策的前期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公众、专家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调研报告。医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医院重大决策活动,并提供综合服务。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方面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方面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方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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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11-06 21:46:53 发布
报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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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jf123| 202_-11-06 21:50:16 为了进一步推动兴平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根据咸阳市地税局、兴平市纪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
按照《咸阳市地方税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兴平市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所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监察室、办公室、政工科、征管科、税政科、计财科、信息科、基金科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二)责任、任务的分解与落实
1、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组织收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占工作目标考核分值的10%以上;各党组第一责任人要和基层单位、科室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层单位、科室要和单位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召开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及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2、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在召开会议、安排工作时要同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单位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下级领导成员廉洁自律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督促改正;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亲自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举报,与下级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讲一次廉政课、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年初要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部署工作时,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涉及分管科室人员在业务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举报,经与纪检组长商议后,可进行初步了解,并及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纪检组长;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分管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每年至少作一次廉政报告、上一次廉政课、听一次廉政汇报、开展一次廉政调研、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严格遵守税务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各基层单位、科室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有直接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本单位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督促检查本单位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监察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有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每半年向党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
作开展情况;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制度规定;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批办投诉举报件、开展廉政谈话等党风廉政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责任追究
局各个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于违纪税干的处理,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任追究不力或不予追究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并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的程序
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考核”的原则,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应坚持检查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公布基层单位、科室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二)组成责任制检查考核小组;
(三)由考核对象按考核内容向考核小组提供相关情况报告和相关资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自查;
(四)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会议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会议人数的90%以上;
(五)组织走访、座谈、查看资料、个别谈话等;
(六)考核小组做出综合评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四、科(室)、所,科(室)主任、所长责任制考核的标准
(一)责任制考核达到下列标准的评定为“好”:
1、能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
2、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成绩突出;
3、单位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能主动查处,积极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
4、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借用自己的名义谋取私利,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5、职责范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6、民主测评“好”票达到有效标90%以上,“差”票不超过5%。
(二)责任制考核达到下列标准的评定为“较好”:
1、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
2、基本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成绩比较好;
3、单位人员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对一般性问题能及时处理纠正;
4、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借用自己的名义谋取私利,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5、职责范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6、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达到有效票80%以上,“差”票不超过10%。
(三)责任制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一般”:
1、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没有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
3、单位人员发生了违法违纪问题;
4、不能很好地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5、责任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
6、民主测评“一般”以上票占有效测评票70%以上,或“差”票不超过15%。
(四)责任制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定为“差”:
1、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2、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没有完成;
3、单位人员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了重大损失;
4、本人具有不廉洁行为,造成一定影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的;
5、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6、民主测评“一般”以上票占有效测评票60%以下,或“差”票超过15%。
五、表彰奖励
根据责任制考核的结果,市局将对责任制考核中被评定为“好”等次的科(室)、所,授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被评定为“好”等次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
第四篇:202_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202_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县17个乡镇和县直各局级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各考核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开展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个别座谈、实地察看现场等方式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总体情况
202_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狠抓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一是责任主体到位。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督办落实反腐倡廉重大问题,发挥导向作用、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切实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抓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各乡镇、县直各部 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到村、基层站所和二级单位及内设股室。三是责任追究到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追究,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坚持科学发展,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全县上下以“科学发展,脱贫奔小康”为主题,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以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为核心,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干部、政策、服务“三进”农户活动为载体,切实增强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农村会计代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农村“三资”管理不断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得到巩固提高。
(三)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全县以“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扎实开展“一把手”讲廉课、征集廉政征文、举办廉政书画展等活动,有力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权力运行不断规范。各单位切实加强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坚持民主生活 会制度,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基本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预算管理;认真落实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话、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自办案件力度加大,惩防体系更加健全。各乡镇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案件查处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基本消灭案件空白乡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单位认真开展“小金库”、“三公一金”等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有效遏制了相互攀比、挥霍浪费的不正之风。
(六)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扎实开展书记局长大接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_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主体不明,领导班子没有形成共识,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满足于下发文件、签订责任书,约束惩戒机制不强,责任制落不到实处。三是责任制考核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注重年终综合考核,忽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存在综合考核评价不够客观,奖罚不明、只奖不惩,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导致责任追究工作乏力,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以上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三、拟提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乡镇及部门的简要情况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6个检查组的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分别征求了县检察院、审计局、综治委、计生局、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的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表彰的单位分别是:阳平镇(99分)、夏店镇(99分)、河口镇(99分)、新城镇(99分)、三里城镇(98分);县开发办(99分)、县司法局(99分)、县国税局(99分)、县林业局(99分)、县卫生局(98分)。后备单位是:宣化店镇(98分)、城关镇(98分)、县计生局(98分)、县地税局(98分)。
被推荐的先进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阳平镇: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细化责任内容,建立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一把手”带头讲廉课,党政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硬件建设投入,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夏店镇:
1、狠抓三个到位。一是目标分解到位。强化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廉政教育到位,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三是防范机制到位。制权、管钱、用人三管齐下,构建行之有效的惩防体系。
2、加大三个力度。一是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度。加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投入,搭建便民利民服务平台。二是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全年立案2件,办结2件,结案率100%。
河口镇:
1、不断强化廉政意识。通过举办反腐倡廉培训班、组织干部收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等方式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党政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日常行为,有效遏制铺张浪费现象。扎实推进“三公开”,加强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班子团结和谐。
2、不断强化勤政意识。加强机关干部绩效管理,开展“双学双比”活动,镇村干部敬业意识、奉献意识明显增强。开展书记接访活动,公开举报电话、增设意见箱,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了解社情民意,查处信访案件5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不断强化实干意识。扎实开展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县委《关于严明纪律狠抓落实的意见》,不断增强干部狠抓落实的意识,加强执行力建设,以实干树威信、以实干促工作,民意测评满意率100%。
新城镇:
1、抓“龙头”,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勤廉双述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2、抓“源头”,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扎实推进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3、抓“拳头”,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立案2件,办结2件。
4、抓“苗头”,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扎实开展书记大接访活动,及时处理化解矛盾纠纷。
三里城镇:
1、狠抓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狠抓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工作规划》、党纪条规,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狠抓内部管理。用制 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4、狠抓案件查处,查办案件3起,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惩戒作用。
开发办:
1、形成勤廉共识,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班子成员之间形成威在廉政、功在勤政的认识。
2、健全廉政机制。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加强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
3、加强作风建设。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学习超市等活动,积极开展“三进”农户活动,促进了干部能力作风大提升。
国税局:
1、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开展廉政书画展、制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形成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2、措施有力,形成团结共事工作合力。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满意率100%,202_年税收收入大幅度上升,比年计划增收13%。
司法局:
1、抓班子,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抓教育,努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大宣教”的工作格局。
3、抓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行之有效的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法律服务工作制度。
4、抓监督,不 断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广泛征求意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林业局:
1、抓组织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坚持“一把手”讲廉课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
2、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制定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五坚持”、“八不准”等规章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
3、抓廉政教育,强化责任考核。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开展“四比四看”活动,完善检查考核制度。
4、抓作风建设,强化工作效率。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和结对帮扶活动。
5、抓资源管护,强化依法行政。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查处林业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190起,办结率100%。
卫生局:
1、强化领导责任。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强化年中、年终检查督办,力求工作实效。
2、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推进党务、局务公开。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定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执法从政行为。
后备单位的主要做法:
宣化店镇:
1、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源头治腐。该镇以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三项治理”,不断转变干部作风,班子团结、社会和谐。
2、深化“三公开”,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三公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网络,构建便民服务平台。
3、查办违纪案件,纯洁干部队伍。共自办、协办案件5件。
城关镇:
1、完善责任体系。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
2、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制度,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3、夯实基础工作。开展书记接访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政策,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计生局:
1、强化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意识。
2、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3、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地税局:
1、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做到“双促进、两不误”。加强“三严三考”制度执行力建设,以党 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推动业务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6%。
2、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打造阳光税务、廉洁税务。以廉政文化“三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干部教育力度,增强税务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以上情况,请县委常委会审定。
大悟县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2月3日
第五篇:202_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达溪镇202_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镇17个乡镇和县直各局级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各考核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开展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个别座谈、实地察看现场等方式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总体情况
202_年,全镇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狠抓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一是责任主体到位。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督办落实反腐倡廉重大问题,发挥导向作用、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切实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抓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各乡镇、县直各部 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到村、基层站所和二级单位及内设股室。三是责任追究到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追究,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坚持科学发展,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全镇上下以“科学发展,脱贫奔小康”为主题,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以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为核心,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干部、政策、服务“三进”农户活动为载体,切实增强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便民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农村会计代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农村“三资”管理不断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得到巩固提高。
(三)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全镇以“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扎实开展“一把手”讲廉课、征集廉政征文、举办廉政书画展等活动,有力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权力运行不断规范。各单位切实加强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坚持民主生活 会制度,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基本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预算管理;认真落实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话、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五)自办案件力度加大,惩防体系更加健全。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案件查处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单位认真开展“小金库”、“三公一金”等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有效遏制了相互攀比、挥霍浪费的不正之风。
(六)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扎实开展书记局长大接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_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主体不明,领导班子没有形成共识,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满足于下发文件、签订责任书,约束惩戒机制不强,责任制落不到实处。三是责任制考核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注重年终综合考核,忽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存在综合考核评价不够客观,奖罚不明、只奖不惩,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导致责任追究工作乏力,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以上问题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达溪镇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