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申报材料
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申报材料 大纲
一、概要 1.技术(产品、装备)提供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技术(产品、装备)基本情况。名称、适用范围等。
二、评价指标 1.节能效益(注明相关数据来源及测算过程,下同)。预计 5 年后推广能形成的节能量及相应的节能效益。
2.经济效益。与基准情景相比的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元/吨标准煤);与基准情景相比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3.技术先进性。技术创新水平,特别是能效方面改进情况,可以分为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
4.技术可靠性。技术投入应用的可靠性或技术成熟程度,实际应用案例的数量和使用年限情况。
5.行业特征指标。根据行业特点选择。
三、推广建议 1.应用的节能潜力,包括推广潜力、预计投入、预计可形成的节能效益。
2.预计 5 年后推广总投入。
3.建议推广该技术(产品、装备)的支撑措施。
四、应用案例分析 1.案例简介(1)案例应用单位。
(2)案例应用节能情况。
(3)案例能耗监测情况。
2.案例内容 (1)节能改造前用能情况。
(2)节能改造实施内容及周期。
(3)节能减排效果分析。
(4)节能改造投资额、效益和投资回收期分析。
3.能耗监测内容 (1)节能监察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实际运行半年以上的能耗测试报告(对已经投入市场的节能技术)。
(2)节能量测算结果。
(3)节能效益测算结果。
4.案例应用单位反馈 (1)案例应用单位对节能改造效果的评价。
(2)案例应用单位对节能技术(产品、装备)的评价。
(3)应用证明(包括采购合同或发票、用户证明等)。
5.结论(需应用单位盖章)
五、有关附件 1.技术(产品、装备)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该技术(产品、装备)的性能检测报告;
3.专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4.技术(产品、装备)专利证书复印件或知识产权声明(如知识产权为其他企事业单位所有或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共有,需同时提供由该企事业单位出具的正式授权使用声明); 5.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第二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简要说明
宿迁市强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一向致力于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宿迁市强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功研发和制造出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强峰牌秸秆压块成型机,该机的问世解决了现在生产加工秸秆燃料压块成型过程中各种机理操作上的难题更是填补了许多技术空白。生物质燃料属于国家鼓励支持的循环经济、环保项目,适宜在中、小城镇、农村中推广使用。产品市场广阔,原料来源充足,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合理;项目投资回收期短、回报率高,并且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新型秸秆压块成型机设臵有机架、电动机、变速箱、主轴筒、下模体、上压齿轮及进料斗、出料斗。上压齿轮设有外上压齿轮和内上压齿轮,且外上压齿轮和内上压齿轮均为狼牙齿;下模体上设有与外上压齿轮和内上压齿轮分别对应的外模腔圈及内膜腔圈。上压齿轮的运转,将物料压碾入内、外模腔圈的模腔内,采用平模块状与压轮之间挤压力和模孔摩擦力相互作用原理,使物料获得成型。物料在加工过程中无需加入任何添加剂或粘结剂。秸秆等物料中含有一定的纤维素和木质素,其木质素是物料中的结构单体,是苯丙烷型的高分子化合物。具有增强细胞壁、粘合纤维素的作用。木质素属非晶体,在常温下主要部分不溶于任何溶剂,没有熔点,但有软化点。当温度达到一定值时,木质素软化粘结力增加,并在一定压力作用下,使其纤维素分子团错位、变形、延展,内部相邻的生物质颗粒相互进行啮接,重新组合而压制成型。
近年,我国提倡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为了农作物秸秆的商品化生产和异地消化利用,使秸秆增值、农民增收,促进农牧业发展、保护了生态环境。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用于农村能源可为城乡提供生活和生产的优质燃料,是节省石化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农村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当前农村市场的现状、农村市场发展潜力、农村市场开发中的问题及对策等进行了探讨,以期对解决农村市场问题,促进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生物质燃料的发展前景,从秸秆资源总量看,广大农村、乡镇的各种秸秆产量大、范围广。每年约达7千亿吨。生物质固体燃料是继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后的第四大能源,是可取代矿产能源的可再生资源,是未来一个重点发展方向。
购买和使用秸秆燃料成型设备的政策扶持秸秆燃料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其秸秆燃料成型设备属于农业机械,购买使用后可在当地申请农机补贴,还可向农业环保部门提出补助。秸秆燃料的密度达到0.9-1.4g/cm³,这样的成型块完全可以代替煤,秸秆燃料真正成了我国乡村的高品位支柱能源。以玉米秸秆为例,玉米秸秆燃料在配套的下燃式生物质燃料炉中燃烧,其燃烧效率是燃煤锅炉的1.3-1.5倍,因此1吨玉米秸秆的售价可以按当地煤炭售价的70%计算。在低于煤炭价格的情况下,玉米秸秆燃料作为百姓和部分企业的能源求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而其它类秸秆,如棉秆、树秆、烟秆、小麦秸秆等,其成型产品的热值大接近煤炭,在市场上低于煤炭的价格销售更会受欢迎。从秸杆资源产量看,广大农村和乡镇的各种秸秆产量大、范围广。秸秆经过热压成型达到一定的密度后再燃烧,可提高燃烧温度和热利用率,节省了时间,减少环境污染,可使秸秆成为高品
位的能源产品。秸秆再利用不仅保护环境有给老百姓带来了额外的经济收入。秸秆压块成品按 350 元/吨计算,年产 4000 吨厂一年可获毛利 46.8 万元;年产 2000 吨厂一年可获毛利 22.8 万元;年产 1000 吨厂一年可获毛利 10.2 万元。据联合国可再生能源组织的预测,地下石油、天然气及煤炭的贮量按目前的开采利用率计算仅够使用60年左右,因此,秸秆类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是未来新能源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可减少秸秆焚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有利于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环境。对农作物秸秆的增值,农民的增收,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畜牧业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还可以带动运输业、机械加工等相关行业发展,对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农牧业的增效,农牧民的增收,对调整农牧业结构和退耕还林还草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建设秸秆压块厂符合国家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化政策,属于国家鼓励支持的循环经济、环保项目,产品市场广阔,原料来源充足,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合理,年可实现利润 10 至 40 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短、回报率高,并且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中国作为一个迅速崛起的发展中农业大国,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要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必须改变传统的能源利用和能源生产方式,开发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节能环保能源是一项必然的选择。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市场对秸秆压块成型机的需求快速增加。公司不断开发国内市场,多次参加省、市农机博览会和推荐会,并在百度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宣传我公司的形象和产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场份额不断增加,产品订单比去年持续增长,新研发品种逐渐增多,发展势头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经济
发展,为国家多做贡献,只有走上多品种、上质量、上水平之路,才能符合国内客户的需求,使企业具有更强的竞争能力。公司现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开发这一系列秸秆压块机产品,既能使我公司在秸秆压块机产品上增添新的品种,还可以突出系列优势,对整个产品销售起到了带动作用。通过充分了解用户对秸秆压块机使用环境、性能要求和设备特点,提高科技人员工作人情和创新能力,加强与院校的合作,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新产品开发.公司将不断地研发新的新型秸秆压块成型机,不断提高新型秸秆压块机的技术,使秸秆压块机的性能更节能、更环保,产量不断提高,生产的秸秆压块成品质量更高!
第三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一、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连同鉴定资料一起报送主管部门审查修正后,再送市经委技术进步与质量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注意:申请表中“项目计划编号”一栏要注明市级以上立项的计划文号)。
二、提供鉴定审查的主要技术文件有:
(一)鉴定大纲--由项目承担单位代鉴定委员会草拟。
(二)设计任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三)研制工作总结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四)标准化审查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五)检测报告--由法定检测部门提供。
(六)用户使用报告--由用户提供。
(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八)查新报告(属国内首创的产品,最好能提供查新报告,其余产品不一定提供该报告)--由查新单位提供。
(九)有关产品的图纸、产品标准、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文件,符合环保、安全、卫生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都要准备好,供鉴定委员会备查--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三、列入省经贸委、国家经贸委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先提出鉴定申请,交市经委加具意见后再向省经贸委、国家经贸委申报,鉴定材料《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四、在市经委备案的项目(含已列入市经委计划的项目),由市经委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鉴定。
五、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鉴定结论意见。
六、企业主管部门须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鉴定资料的编写工作及鉴定会的会务工作(包括草拟鉴定大纲、草拟鉴定结论意见、会议通知、会议议程等)。
七、鉴定会后,由项目组织单位颁发鉴定证书。
八、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经鉴定验收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登记卡,报市经委技术进步与质量处。
以鉴定委员会的名义草拟鉴定大纲,其主要内容有:
一、产品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
二、鉴定依据
(一)市级以上立项的计划名称及文号;
(二)设计任务书;
(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四)检验报告;
(五)用户使用报告。
三、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能否指导生产。
(二)审查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有关标准或产品企业标准要求。评价新产品、新技术的性能、采用标准、技术水平、生产工艺条件;
(三)考核新产品试(投)产、新技术试(使)用所需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等是否符合要求;
(四)预测分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鉴定目的通过对产品图样、技术文件的审查,根据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意见,对产品的技术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并作出鉴定结论意见。
五、鉴定形式和方式
(一)会议鉴定(或检测鉴定、合同验收)
(二)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讨论并通过鉴定结论意见。
六、提供审查的主要技术文件
(一)鉴定大纲
(二)设计任务书
(三)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四)标准化审查报告
(五)检测报告
(六)用户使用报告
(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八)查新报告(属国内首创的产品,最好能提供查新报告,其余产品可不提供该报告)。
(九)有关产品的图纸、产品标准、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文件,符合环保、安全、卫生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都要准备好,供鉴定委员会备查。
第四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
开发推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的决定,规范企业申报及使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政府性资金,主要支持列入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坚持公开透明、择优支持、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会同自治区经信委审核资金补助方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自治区经信委负责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确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范围,审核并下达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
计划。
第二章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
第五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新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
(三)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四)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五)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快报;
(六)自治区经信委和财政厅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专项资金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资金支持方向是:
(一)填补自治区空白,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兴产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企业自主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
(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开发重大新产品、新
技术项目;
(四)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内,依托优势资源实施精深加工的技术开发项目;
(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开发项目;
(六)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七)奖励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每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个别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申请
第九条自治区经信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依据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确定项目重点支持的范围和具体要求,组织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第十条 各地经贸委(经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要求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联合报送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
第十一条企业按属地关系向当地经贸委(经委)、财政部门申报。无主管部门的自治区企业也可通过有关行业管理
办公室或行业协会报送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
第十二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四章项目资金的审核及审批
第十三条自治区经信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的项目。
第十四条自治区经信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各地州市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财政厅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支持的项目,支持的资金额度,下达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第十六条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审核后的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审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七条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第41号令)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检查
第十八条 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从自治区技术创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对外公布。
第十九条 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经信委、各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协会)、各地州市财政部门、经贸管理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当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企业应在项目建成后15日内申请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办法由自治区经信委会同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企业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未完成或项目完成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项目验收的,不再安排新的资金支持项目。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可委托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实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行为,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经信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经信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管理办法》(新财企
[2001]270号)同时废止。
第五篇:新产品新技术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
验收主持单位:
验收组织单位:
验收日期:
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内容:1)项目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并含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技术总结(对照项目可行性报告).备查文件清单
如项目批文,项目可行性报告,科技查新报告,鉴定证书,其它(如:使用报告,论文,专利等)
验收专家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
验收专家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所学
专业
从事工作
职称(职务)
签名
项目完成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验收主持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验收组织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发布日期:2004-9-814: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