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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探讨研究论文(推荐五篇)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130-768732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10-25 18:36: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探讨研究论文

虽然我国已经多次对农村金融进行局部乃至全局性改革,但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依然无法满足“三农”对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新农村建设。作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应该进行怎样的调整实现自身改革发展与服务“三农”相结合是一个值得研究问题。

一、文献综述

信贷市场上,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产生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随着利率(或抵押)的提高,申请贷款的企业的平均质量会下降,而企业在得到贷款后会选择风险较高的项目。在市场均衡的时候,银行的利率(或抵押)会低于使市场出清的水平。此时,企业对信贷的需求高于银行对信贷的供给,一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这就是所谓的“信贷配给”(creditrationing)现象(Stiglitz,Weiss,1981;Wet-te,1983)。一般而言’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也缺乏高质量的抵押品’因此对银行而言,中小企业往往是信息不透明的,是信贷配给的对象。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非常广泛的现象,在国内学术界也有许多研究,比如张杰(2000),林毅夫,李永军(2001),张捷(2002),李志赞(2002),郭斌,刘曼路(2002),王宵,张捷(2003)。而且中小企业很难达到交易型贷款的要求,中小企业融资一般属于关系型贷款的范畴。不少研究发现,相对大银行而言,小银行更倾向于向中小企业放贷,也就是对中小企业融资上存在“小银行优势”。Berger,Udell(1995)和Berger,Kashyap,Scalise(1995)发现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大银行比小银行低。Haynes,0U,Bemey(1999)发现大银行的这些中小企业客户一般历史较久,财务安全性较高,而且其贷款一般为交易型贷款。Peek,R0sengren(1998),Strahan,Weston(1996,1998)和Berger,Saunders,Scalise,Udell(1998)发现银行合并和并购后,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会下降。Cole,Goldberg,White(1999)发现大银行更倾向于根据财务比率决定是否给中小企业贷款,也就是更倾向于交易型贷款。Berger,Udell(1996)发现相对小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大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具有更低的利率和抵押要求,一个解释是大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是更安全的交易型贷款。中小企业融资上的小银行优势在国内学术界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针对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许多学者提出要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其依据就是小银行优势(林毅夫,李永军,2001;张捷,2002;李志赞,2002)。

综合以往研究成果,大型商业银行相对中小银行服务“三农”,存在一定的劣势,即如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就需要在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创新,才能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

二、国外大型银行服务“三农”的分析

事实上,一些国外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表明,如果采取得当的措施,辅之以适当的政策支持,大型商业银行依然可以实现对农村金融业务的成功经营,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作为一家起源于1885年,现已成为法国农业金融体系核心机构的大型商业银行,法农贷在促进法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极大作用。目前它占据法国农业信贷市场份额的85%,在66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支机构,业务涵盖了商业银行、金融产品、证券经纪、保险、股票发行、以资产为基础的融资和私人银行等多个方面,已经跻身国际最大全能银行的行列。一百多年来,法农贷结合法国农业的特点和自身的发展情况,探索一种独特的发展模式。从业务性质和发展战略的角度看,发展早期,在政府政策支持下,它是政策性金融与合作金融的统一,也是行政导向与农民需求的统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单一的小额农贷无法确保可持续经营。因此,中上层逐步走向商业银行,实行多元化经营;最终,中上层法人完全商业化和国际化经营,在业务上实施综合经营。从组织结构的角度看,法农贷自下而上建立了金字塔式的三层架构:基层地方信用社、区域银行和农业信贷局。两千多家“基层地方信用社”是集团的基石,具有典型的信用合作性质,不是完全意义的银行,其职责是吸收和管理活期存款及储蓄资金;43家“区域银行”是基层信用社出资成立的真正意义的银行,大部分股权和全部表决权归基层信用社所有,主要负责集中基层信用社的存款并确定向会员发放的贷款数额。区域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权。在此之上,区域银行又控制着法农贷的股权。而“农业信贷局”是法国政府于1920年建立的官方中央机构,职责是指导监督区域银行的运作和落实农村金融政策。该机构在1926年更名为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成为从区域银行到基层信用社的最高管理机构。法农贷独特的发展模式对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一,从“三农”和城市业务的关系看,两者之间既需要有效的风险隔离与独立经营,又需要联动和相互补充,以城市业务支持“三农”业务或者城市业务和“三农”业务协调发展。对于“三农”业务,要由银行自主决定其贏利目标和方式;对于城市业务,要积极推进多元化经营,可以考虑按业务拆分为不同的板块,按照业务条线进行管理。

第二,从组织结构的角度看,可以借鉴“合作制”的思路,以参股的方式参与经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助性农业保险基金等地方性、基层性金融机构并保持其合作制。以期在客户和银行之间形成有效沟通,银行的专业人士和当地农村专业人士或有威望的农业专家之间形成良性合作。

第三,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多级控股的思路值得参考。可以考虑将具体控制和决策权按不同的业务种类对一级分行进行适当的下放,实行总行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扁平化管理方式,各级分行特别是一级分行财务独立、自负盈亏、单独纳税、以效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确保“三农”业务的成功经营。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是“二战”后由美国、日本及欧洲一些国家和政府发起成立的旨在帮助欧洲战后重建和复兴的银行。从1994年在俄罗斯开办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至今,已扩张到22个国家,共发放53.5万笔合计40亿美元的小额贷款,累计贷款回收率达99.5%,是目前国际上进行中小企业贷款比较成功的银行之一。该行通过各国、各地区的代理行发放贷款,该行只在基准利率上加1~1个百分点,允许代理行收取剩下的6~8个百分点,代理行对此业务单独考核、单独记账,加强管理,及时撇除坏账。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以往的操作为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及中小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首先,要建立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专门机构。在我国,可以考虑由有网点优势的大型商业银行独资或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建立针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贷款机构。其次,要在当地选择好的合作银行,针对其设计严格的管理和激励制度,确保其进行项目筛选、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的积极性,并且实行扁平化的决策机制。再次,减少地方政府干涉,增强商业化运作水平。

三、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探讨

(一)国内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优劣势分析

目前我国服务于“三农”的金融机构大体可分为三大类:大型商业银行、以政策性银行和农信社为代表的中型正规金融机构、以农村私人钱庄和资金互助组织为代表的非正规金融机构。下面对三者在服务“三农”方面各自具备的优劣势列表分析如下:

如表1所示,目前农村金融最大的问题在于,虽然各类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方面均具备各自的优势,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制度框架,各自的优势无法充分发挥,劣势却体现得比较明显。

(二)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探讨

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难点决定了现阶段有效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思路是:做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在此制度框架内,能够规范非正规金融机构,使其有条件地被纳人正式金融机构之内,从而形成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使新型金融机构能够兼具上述提及的三大类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并引人竞争机制使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形成明确的分工和有效的合作,互相弥补业务与能力的缺陷,有效避免各自的不足,从而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在此思路下,着手建立一套新型的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就成为新时期下农村金融改革的一种新的模式。

所谓“新模式”,是指新型金融机构的组建方式、业务模式和组织结构有别于以往。由于信贷业务目前仍然占据着农村金融业务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新型金融机构的建立可以考虑在强化和完善银行信贷业务的基础上加以实施和完成;同时,由于农业生产方式的特征以及“三农”事业的进步,我国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因此也可以功能完善、机构健全为目标推进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的建立。

模式一,以现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导,建立新型的村镇银行,同时完善审批、抵押登记、价值评估、信用评级、权证交易等信贷业务的配套性服务,以贷款发放为核心,同时向上、下游延伸业务链条,拓宽农村金融机构产品的创新空间,实现农村信贷业务的全面和高质量经营,打造新型的农村银行经营平台。事实上,目前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此方面已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今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分别在内蒙古和湖北设立了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和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开创了大型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

模式二,参考借鉴法农贷的发展思路,保留我国现有大型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的身份不变,充分利用其较强的资本和资金实力,在农村地区广泛的营业网点以及相对先进的风险管理水平,以合作和参股的方式建立因地制宜、城乡联动、灵活高效的新型金融控股公司,参股仅在总行一级完成,将部分经营和决策权下放至各级分行特别是基层分支机构。

模式三,直接借鉴法农贷的成功经验,尝试采取多级控股的思路新设若干商业银行,同时在总行、省级分行两个层面参股经营包括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产业基金、信托公司、农业租赁公司等在内的多种地方性、基层性金融机构。向其派驻董事,合理影响参与其具体项目的运作和整体经营。

上述三种模式新型金融机构所谓的“新”,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组建方式新。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通常在总公司及较高层次分支机构层面进行,综合经营的优势在总公司层次体现得较为明显,不同类别业务之间的相互联动较为频繁;随着分支机构层次的降低和客户层次的下降,不同类别业务之间的联动不再紧密。与此不同的是,新型金融机构对不同类别新设机构的控股是在总部、省、市分行甚至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域支行,在多个层面同时展开。另外,它还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基层组织的合作性质和相对松散的参、控股结构,并将决策权和经营权下放至基层。这种新型的控股模式,一方面可以确保金融控股公司的综合经营的优势,同时还能充分发现中小型金融机构经营灵活、信息充分、对客户需求及其自身情况的变化反映灵敏等上述提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调动子公司自主参与经营管理以及开展中小规模业务的积极性。

以村镇银行为例,通过村镇银行的崭新平台,能够将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与村镇银行贴近农户、经营机制灵活的特点有机结合,从而创新出服务‘三农’的新组织模式,增强大型商业银行对‘三农’事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更重要的是,从长远看大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以相对较少的资金和人力投入,组建一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搭建服务“三农”的综合性金融平台。而这种由大型商业银行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出资设立,并以相对松散的方式参与村镇银行经营管理的模式,就是未来新型金融控股公司的一种雏形。

第二,业务模式新。新型金融机构可以重点支持县域有效金融需求,优选重点产业、行业和客户,提供本外币结合、境内外联动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一揽子金融服务,集中力量发展有坚实基础、有竞争能力、有市场需求的县域业务。广泛参与传统的信贷和非传统的证券、信托、基金等多种业务,并不断推出综合化、集成化、精细化和套餐化的新型金融产品。另外,由于不同区域的“三农”事业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对金融服务种类、数量和形式的要求也是参差不齐,因此可以推行差异化的业务发展思路,在某些相对落后的地区仍然以传统的对公和个人信贷业务为核心,大力发展以小额信贷、互助信贷为代表的新型“三农”信贷业务,探索以支持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向信用合作社发放批发贷款等多元的信贷业务方式,而不仅仅是多元的业务构建新型金融控股公司。

第三,组织结构新。通常而言,金融控股公司是以股权或委托管理权等其他权利为依托,对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中至少两个行业的金融机构具有绝对控制力,以发挥协同效应的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的集团公司。理论上说,金融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具有强大的诱惑力--内部发挥协同效应可以有效提高运营效率;外部则扩大市场势力,通过价格歧视获取垄断利润。总体而言,和其业务划分相一致,目前大多数金融控股公司是以业务条线对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设置的。如果金融机构仅仅定位于为城市客户提供服务,这种设置没有问题;如果要同时对“三农”和城市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在组织机构设置上金融机构不得不同时兼顾客户群体的显著差异和不同类别金融业务的风险隔离。这样,不仅使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综合、风险隔离”的优势无法体现,还大幅地增加了内部组织机构的数量,降低了决策效率。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引人新的制度安排,设计一种新型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使金融机构既能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同时为所有客户提供服务,又要压缩机构和人员数量,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为了加强对“三农”事业的金融支持,目前一些大型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了包含“对公”“个人”等多个部门的“三农”板块,各部门从整体上按照“事业部制”的模式运行和管理。应该说,这种设置充分考虑到“三农”事业对金融服务的特殊要求,是一种金融控股公司式改革的积极尝试;但同时它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首先,和商业银行原有“对公”“个人”等部门或有一定的重复;其次,正因为突出了“三农”板块的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无论是在业务还是客户方面,它与“非三农”板块之间的协调和联动都不可避免地减少了。这样,仍然不能有效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特有的内部协同效应和综合经营优势,为“三农”提供更加丰富和高效的金融服务。可供参考的解决办法是,沿袭金融控股公司式改革的思路,打破“三农”与“非三农”板块之间的界限,将现有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进行拓展和延伸。近期,建立全行单一的“对公”和“个人”事业部,在不同的事业部内部,根据客户性质的差异选择信贷、保险、租赁、投资银行等不同金融业务加以组合和重点发展,未来,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设立独立的“公司金融”和“个人金融”子公司。这样的设置能够确保在总体组织机构数量最少的前提下,既有效地区分并尊重“三农”与“非三农”、“对公”与“个人”等多种客户的差异性,又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综合、风险隔离”的优势。

通过这种控股模式,能够满足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三农”事业的需求,有效地解决大型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客户时的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的问题;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既坚持了自己的优势,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经营特色,又合理地避免了与同业的过度竞争。

当然,在进行我国服务“三农”金融机构改革时,还需要根据国情对上述三种模式加以选择和灵活运用。现阶段,对于新设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参考法农贷的经验和思路,试点多级控股模式;对于已有的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而言,保持目前的一级法人体制,并更多地将控制权和决策权下放,是更有利于发挥银行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优势的现实选择。

四、结论

在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不可避免的环境下,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事业,大型商业银行必须紧密围绕“商业化运做”这个核心,设计出一整套制度、业务体系和组织架构,建立适应“三农”事业发展的金融机构,以新型模式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由于中国农村经济问题的复杂性,加之“三农”问题时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職而就。未来应该继续不断加强对农村金融问题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不断调整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以期能够持续不断地为“三农”事业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

第二篇: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有效途径探索

金融服务“三农”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各国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探索。农业银行作为一家发轫于农村的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改革的各个阶段,都在为破解这一难题进行不懈努力。农业银行坚决贯彻国家的要求,全面落实服务“三农”市场定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转变不适应新时期“三农”客户需求的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大型商业银行金融支农难题,深入探索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努力为“三农”发展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撑。

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面临挑战

在传统的体制机制下,大型商业银行服务“王农”,除要面临“三农”客户弱质性、风险多重性等普遍性金融难题外,还受其经营格局、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的影响,面临一系列特殊挑战和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与大型商业银行一体化经营的矛盾。在城乡经济社会二元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的前提下,大型商业银行为“三农”客户提供贷款,需要投入的成本远远高于城市业务。由于城乡业务收益客观上存在差异,如果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资源配置必然流向收益较高的城市业务。因此,大型商业银行要做好服务“三农”工作,要将有限资源在城乡业务间合理摆布,存在很大的挑战和内外部压力。

“三农”客户金融需求特殊性与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标准化的矛盾。我国“三农”客户财务硬信息少、金融需求“短小频急”,与城市客户相比存在很大差异。大型商业银行以城市客户为基础的标准化流程,无法适应“三农”客户的金融需求,从而产生了“三农”业务门槛高、链条长、贷款难等一系列问题。大型商业银行要做好“三农”金融服务,需要对其内部业务流程进行深度再造,这将是不小的挑战。

“三农”业务分散性与大型商业银行管理集中化的矛盾。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相对闭塞,决定了开展“三农”金融服务,需要采取点多面广、分散经营的业务模式。这与大型商业银行正在实施的管理集中化的改革模式存在较大矛盾和冲突。大型商业银行做好“三农”金融服务,需要调整管理集中化的策略,建立更加精细、更加灵敏的统分结合的管理机制。这对大型商业银行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

农行服务“三农”积极探索

农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骨干和支柱,2007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股改原则,积极创新适应“三农”业务发展的经营模式,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行员工的不懈努力下,“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三农”业务条线化管理。农业银行在现有体制框架内,设立专司服务“三农”的业务部门,保障“三农”业务“有人做”。设立区别与城市业务的考核体系,对“三农”业务实行单独的核算与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单独下达经营计划、经济资本、信贷规模、费用配置和固定资产指标,确保“三农”业务发展所需资源,保障“三农”业务“能够做”。针对“三农”客户特点,在准入、评级、授权、授信、担保等方面出台单独的信贷政策,下沉决策重心,简化业务流程,增强县支行经营活力和服务能力,保障“三农”业务“能做好”。

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尽力满足“三农”金融需求。农业银行在重庆设立了专门的三农产品研发中心,推出了“金益农”、“三农”金融产品统一品牌,下辖产品已超200种,重造了一套“三农”金融产品体系,基本能够满足各层次、各类型“三农”客户的需要。特别是为农户量身打造了具备多项功能的惠农卡,截至2010年9月7日,已发卡 5109万张,依托惠农卡发放贷款310万户,贷款余额1081亿元,授信户数达540万户,授信余额1561亿元,在全国494县依托惠农卡代理新农保、新农合和其他代理业务,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农户,提高了新农合、新农保资金发放和使用效率。

持续增加信贷投放,加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农村资金外流一直是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外界对农村金融指责最多的地方。2007年至今,农业银行不断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的信贷投放,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明显增强。截至2010年6月底,全行县域贷款余额达到1.4万亿元,比2007年增长64%,高于同期全行贷款增幅10个百分点。2010年上半年,县域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比例达到65.19%,基本实现了县域组织的资金用于县域,为“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大量新鲜“血液”。

全面拓宽“三农”服务渠道,提高“三农”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据统计,截至2009年末,全国有2792个乡镇是金融机构空白区,有342个乡镇是金融服务空白区。农业银行在稳定现有农村网点数量,提升网点辐射能力同时,积极创新新型服务渠道,不断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在无农行网点地区,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加强与供销社等机构的合作,通过在其网点布放电子支付渠道,为农户提供小额兑付服务,着力完善农村支付结算网络;开展流动服务,使金融服务到村到户,深受广大“三农”客户的欢迎。进一步加大县域地区自助设备投入力度。目前,农业银行在县域地区网点总数达到1.27万个,向县域地区投放ATM机超过1.7万台,转账电话超过80万台,POS机超过11万台。

进一步强化“三农”业务风险控制,提升资产质量。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农业银行始终将风险管控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在全行风险管理框架下,不断健全“三农”业务风险管控政策制度体系,针对“三农”风险特点,明确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探索“三农”风险定价模型,科学合理设置“三农”信贷价格水平,确保收益覆盖风险,提高商业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三农”零售客户风险打分卡、“三包一挂”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探索新方法、新模式,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切实加强了风险在线监测,完善了“飞检队”、“神秘人队伍”、“整体移位队伍”等监督检查队伍,通过多种措施保障“三农”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持续双降。

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改善农村多金融生态环境。在服务“三农”实践中,农业银行十分注重对客户信用意识的培养。在全国范围内,与政府广泛合作,开展信用乡镇建设。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三农”课堂,为潜在“三农”客户讲解国家金融政策、农行金融产品,以点带面,提高“三农”家中户的金融知识水平,有效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持续推进面向“三农”改革发展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农业银行已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路于,“三农”和县城业务已经成为农行打造城乡联动独特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沪港两地的成功上市掀开了农业银行改革发展的新篇章。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行将进一步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深入推进面向“三农”的改革发展工作。

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不动摇。公开上市后,一方面,服务“三农”是农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另一方面,在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三农”和县域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蕴藏着巨量的金融需求。积极抢占“三农”和县域金融市场,不断提升“三农”和县域业务商业价值,是农业银行建立独特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业银行将在践行国家责任的同时,不断提升“三农”业务盈利水平,实现“国家满意、社会满意、股东满意、客户满意、员工满意”的目标。

持续增加“三农”和县域金融供给。紧紧围绕增强农业发展支撑能力、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发展等任务,制定专门服务方案,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不断加大“三农”信贷投放,确保“三农”和县域的新增贷款占其新增存款的比例持续保持在 50%l:2-,贷款增长速度持续高于全行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在县域组织的资金主要用于县域,为“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进一步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渠道创新能力,完善“三农”金融产品服务体系,提高“三农”客户金融需求的满足度和可获得性。推进内部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人员、资源,专注于服务“三农”,为“三农”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下沉经营决策重心,加快县支行改革,不断增强县支行经营活力、服务能力和辐射覆盖面,更好为“三农”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形成完整的、单独的“三农”信贷政策制度体系,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不断提高“三农”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推动“三农”业务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突出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客户的金融服务,努力提升“三农”业务的盈利能力。大力拓展县域地区中间业务,不断提升“三农”和县域业务综合回报水平。继续加大风险管控力度,在发展中控制风险,在控风险中求发展。在不断满足“三农”客户金融需求的同时,深度挖掘“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商业价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现阶段,我国不同地区“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差异很大,金融需求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的特征,这就决定了在“三农”金融服务上,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不可能包打天下。“三农”金融服务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单靠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努力很难解决。改善“三农”金融服务,需要各类金融机构的精诚合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

农业银行将继续秉承“大行德广、伴您成长”的发展理念,与广大同行一起,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为广大“三农”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篇: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探索研究

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探索研究

喀旗第十六届金融理论研讨会论文

一、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新的形势下,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对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快速发展意义重大。①有利于培育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近年来,随着各级对“三农”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进展在逐步加快,服务“三农”的领域在不断拓展,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但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信用环境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缺乏有序、有效的竞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中国农村的分散性特征决定了农村金融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金融发展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又决定了农村金需求是多方面且不断变化的,因此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不可能仅靠自己的力量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构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培养竞争性金融服务主体,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②有利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这些年来,我国农业农村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在去年,粮食生产再创历史新高,连续6 年稳定增产;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 元大关;农民工就业快速回升,工资水平有所增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科教文卫保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民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其服务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继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必须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③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自从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起,截至2009 年底我国已设立村镇银行148 家,根据规划,到2011 年我国需发展村镇银行约2100 家。这一发展趋势预示着新型农村银行机构将成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的主体。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建立竞争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仅有利于涉农中小企业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农民满足生产性贷款,而且有效地解决了目前农村“贷款难”问题。构建起既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既有大银行机构,又有中小型金融机构;既有城市金融机构,又有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体系,可以从范围和广度上逐步实现对农村的全覆盖。达到有效解决农村、农业发展进程中对金融制度及其产品和服务需求的目标。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与存在问题

①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作用进一步增强。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为代表的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全力支持农村、农业发展,作用发挥得越来越明显。经过改革,农业发展银行已经形成了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和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中间业务为补充的多方位、宽领域的支农格局。农业银行作为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同时也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三农”的信贷支持,强化“三农”金融产品的研发等方面,其力度明显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深化,服务“三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功能的不断完善,有效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蓬勃发展。国家相关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制定措施,促进了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农业保险机构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相关允许国际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并通过以奖代补,定向费用补贴,降低存款准备金比率等优惠政策,拓宽了资金回流农村服务“三农”的渠道,提高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相关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加速了农业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农业保险的益处和作用逐渐为农民群众所接受,并受到大家的广泛欢迎,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增强了农业和农村发展抵御风险的能力。③农村金融服务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比较严重。众多农民工外出务工,劳务输出带来的收入相当一部分以储蓄的形式存入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比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而这部分资金却以不同的形式流入县城,或者是城市。同时,农村资金还通过非正式的渠道大量流出农村并流向城市。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短期贷款总量的比重远不足10%,而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则超过了10%。这种形势加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压力。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截至2009 年,全国尚有近3000 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8000 多个乡镇仅有一个银行网点,金融服务缺乏的乡镇占乡镇总数的三成以上。同时,农户借贷需求很难得到及时、有效满足,金融的经济“血液”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探讨

①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金融需求银行面对日益增长和多样化的县域个人金融需求,一方面应该做好一般性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应加快研发和推广包括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内容的家庭保障结构性金融产品和投资理财产品;同时应根据县域中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与之相应的金融服务,以培育银行稳定的个人客户群体,并且应向县域提供、推广与大中城市一样的包括金融超市等具有特色的金融服务,从而引导县域个人金融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县域居民良好金融习惯和信用记录的培养。针对县域中的富裕群体如小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应向其提供优选本外币资产、国债产品、负债与基金、投资套餐和理财产品组合等高价值、高收益和高回报的产品;而针对县域中的低收入群体,则主要是要满足其正常生活所必须的金融需求,以履行好公共金融服务职能。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下,银行应充分发挥其优势和潜力,做好“三农”业务方面的金融服务:向政府批准的新村建设规划区以内,房屋拆建、新建、扩建和装修的农户提供住宅按揭贷款;向县域高端农民客户提供中短期融资服务,包括对汽车、建材、农机、农资、家电、商品房等耐用消费品提供分期付款、信用卡消费、小额信贷等中短期融资服务:对从事农林牧副渔业,以及小手艺、小工艺、小加工的农户因临时性资金需要发放农户普惠贷款;对无法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贷款抵(质)押物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群体的融资需求,可采取多户联保贷款,由联保小组成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以及以小企业客户或“公司十农户“的农户与小企业客户签订正常商务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为小企业客户或农户提供的具有追索权的短期周转性贷款。②先行先试,积极拓展农业保险事业我国农业受灾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比发达国家高出10%--20%。但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目前却未能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而只让农村金融独自承担“三农”信贷支持的风险,从而造成农业保险的滞后,也加大银行的潜在风险,更影响“三农”的信贷投入。要针对农业保险对象为弱质产业和支付能力弱的群体,且农业又属于基础产业,针对农业弱质产业的性质和农户支付能力弱的群体特点,农业保险的发展对于人民生活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基础产业性质,因此农业保险应该具有政策性,即由政府提供补贴,联合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商业保险公司等的方式,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公司也应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通过政府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进行综合性的经营,在从事政策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也应拓展农村地区的商业性保险业务。从而增强农业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发挥“以险养险”的职能,提高其开发农村保险产品的能力,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另外,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政府重视并对农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巨灾风险提供基金补贴。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拨款、从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的经营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以及赈灾捐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政府应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供给主体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同时,要尽可能对农业保险业务如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以增强商业保险公司开拓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③加大对农行服务“三农”的政策性支持国际经验表明,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应该有一定的农村金融政策的扶持。政府应立足本国国情的特点,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并且要建立财政和金融之间良好的流动和协调配置机制,从而达到增加信贷投入和发展农村金融的目的。具体的措施如下:①实施税收优惠的政策以保证农行的支农的积极性,即在“普惠制”的原则下,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采取营业税优惠和减免所得税的政策。②采取对县域农行发放涉农贷款进行奖励的措施。如对农村信用社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同比上年超过15%的,比例在15%以内的部分给予1%的财政奖励,比例在15%以上部分的则给予2%财政奖励,同时对于有涉农贷款存量余额的县域金融机构,每年应给予0.5%的财政奖励;③实行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建议应适度调低涉农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以鼓励增加涉农贷款投放。④实行一定的监管政策如呆账核销、差别的风险问责等。应简化涉农贷款中的不良贷款,尽职免责和单独考核等核销程序,并且给予农行批量核销等更大的自主权。⑤应适当放宽农户贷款和农村基础设施贷款的期限,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户允许其延期,并且在风险分类上差别对待。⑥完善监管政策制度。建议修改《贷款通则》中不适合农村地区情况的担保和抵押规定,引导金融机构适当放宽农村地区的担保要求和担保品范围,建立以信任和第一还款来源准入的农村信贷业务。⑦应出台《农村金融促进法》,通过法律形式把各项农村金融支持政策和金融机构支农责任固定下来,并改善农村金融法治环境,加大司法与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

第四篇:发挥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骨干作用

发挥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骨干作用

车迎新

2013-5-5 5:55:25 来源:《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04日 07 版)

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支撑在农业,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民。“三农”是国之根本,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力量,大型商业银行在服务“三农”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必须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机遇

十年“黄金期”为“三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连续十年出台“一号文件”聚焦“三农”,相继推出一系列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措施,推动“三农”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过去的十年是我国农业发展最快、农村变化最大、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是“三农”发展的一个“黄金期”,为今后“三农”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农”发展已步入历史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并对推进“四化同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纲要》即将出台。“三农”发展已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发展方向和路径越来越明确,农村市场蕴含的巨大金融需求将为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多发展新机遇。

技术进步为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提供了有利条件。现代科技特别是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可以有效突破服务“三农”的时空限制,有效压缩服务“三农”的成本,同时有利于大幅减轻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有效管控“三农”风险,为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实现均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问题

从“三农”自身来看,风险大、成本高仍是制约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可持续性的根本因素。农业是弱势产业,收成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较强;我国农业仍以农户经营为主,产业化水平不高,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农业生产经营本身就存在风险高、收益差的特点。加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大型商业银行与农村客户信息不对称问题仍较突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三农”业务风险。在商业化转型以后,大型商业银行乡镇网点少、服务半径大,加之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三农”业务量多额小,“三农”业务办理成本、管理成本和“三农”服务成本明显偏高。

从大型商业银行来看,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农村金融现状和需求变化的因素。大型商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进程中,在产品研发、客户准入、业务审查审批等方面,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应城市业务的标准化流程,这套流程还难以完全适应“三农”金融需求。我国已步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城镇化深入推进的历史新时期,农村金融需求正发生显著变化,给新时期服务“三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多新期待。但大型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客户细分、产品研发、流程再造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从国家层面来看,金融服务“三农”的政策、市场和法律环境仍不够完善。一是支持“三农”的税率、利率和准备金率优惠政策亟需改进,主要表现在优惠力度小、政策合力差、覆盖面窄、针对性不强等。二是农村企业诚信意识和农民金融风险意识淡薄,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信用管理相对滞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很不尽如人意,局部还存在恶化问题。三是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产权不完整,土地、房屋以及相关财产无法进入市场,不能抵押,是制约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重要瓶颈。

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对策

突出抓好外部环境培育。重点在财税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适度扩大涉农贷款税收优惠覆盖面,以财政贴息等手段扩大支农贷款效果。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有效控制农村市场利率,在缓解农民利息负担过重的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回流“三农”;进一步下调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适度扩大优惠准备金率适用范围,鼓励大型商业银行更好地筹措资金服务“三农”。加快建设农村信息系统,完善信用档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推进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现代金融知识和诚信教育,强化农村企业和农民信用观念。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林地和海域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发证工作,着力解决制约“三农”担保难、融资难等瓶颈问题。

有效激发内部活力。深入推进服务“三农”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对“三农”业务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做实以事业部制为基础的资源和政策保障体系;按照“有利于控制风险、有利于降低成本、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导向,从整体上构建金融服务“三农”的新模式;不断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坚持把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与农村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主动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变迁和“三农”客户需求变化,针对性、前瞻性地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满足并积极引导“三农”各类金融需求。

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优势。在服务“三农”中应特别注重加强党的建设,自觉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服务“三农”优势。持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以优良作风保障服务“三农”工作。坚持扩大覆盖面与提升战斗力相结合,着力强化党组织建设;坚持选优与训强相结合,着力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着力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坚持基层组织建设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生机活力。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主动深入农村了解“三农”、熟悉“三农”,把农民最真实需求作为服务“三农”的出发点。牢记根本宗旨,牢固树立起“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服务“三农”的落脚点。

(作者系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副书记)

第五篇:服务三农论文

浅谈如何在“服务三农”上做足文章

邮政物流业务经过五年的发展,邮政分销配送业务已经发展成为邮政新的主营业务,并逐步进入到管理规范化、业务规模化、形象统一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这项业务的开展,不但实现了邮政自我良性发展,客观上也为改善和提升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广农业技术、净化农村流通市场,进而现代流通业的发展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它是邮政服务地主经济建设的最直接体现。

伴随着邮政物流分销业务的发展,邮政农村支局所的经营状况也得到了有效地改善,这为稳定基层职工队伍、确保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做强县域邮政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认为发展物流业务仍是服务三农工作中的重点。

要实现邮政分销配送业务的跨越式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机遇,立足服务县域经济,要把促进贸工农、产供销的密切配合作为服务的重点,把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打造全新的“绿色通道”,完善邮政分销配送平台,努力转变发展和服务模式,进一步深化产品服务内涵,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邮政分销配送业务,要紧密结合地方特色经济,做出本地特色,增强分销配送业务品牌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中的市场影响力,巩固并扩大分销配送业务服务市场。二是要继续深化试验田样本宣传,逐步做到“村村有示范田”,先示范后推广,以实际效果赢得农民对产品的信任,扩大邮政分销农资产品的使用范围,扩大邮政物流分销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而且,随着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

作的逐步深入,由于生产需要,农民对农资品的需求量、需求种类以及农业产品数量都会有大幅度的增长。就肇东市来说,2008年,全市的玉米种植面积达220万亩、无公害作物45万亩以及中草药、林果、蔬菜等特色作物40万亩,种植面积分别较去年增长了6.25%,3.24%,2.35%。而邮政拥有“配送+分销”的连锁式的物流配送网络,有常年和农民打交道的乡邮员、三农服务站和烟草配送点,十分了解农民需要什么样的种子、化肥和农药等农资品。而且,通过近年来邮政物流业务在农村市场中的发展,使邮政分销的农资产品的质量、使用功效以及在服务三农方面的各项举措都在当地农民当中得到了认可,另外,邮政的乡邮员和三农服务站人员均经过农技师的系统培训,掌握了一定的农业技术知识,对农民科学种植等方面可以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三是要加强农村邮政服务网络的建设。网络资源是邮政对外服务、开发市场的重要优势。要着手加强以农村邮政局所为支撑,以邮政“三农”服务站为基点的农村邮政服务网络的建设,扩大农村邮政的服务范围。在“三农”服务站点的建设上,要综合考虑人口、消费需求、交通及农民购买习惯等因素,按照“一村一站、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坚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统一服务、统一产品、统一价格、统一配货渠道”的六统一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分批建设。加大对现有站点的规范和调整力度,对一些市场开发能力弱,销售规模小站点,要坚决撤并,确保所有站点都能够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对业务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撑。同时“三农”服务站要在发挥物流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搭载其他邮政业务,逐步将邮政“三农”服务站发展成为能够办理综合邮政业务的村级邮政机构。能够根据现代农民生活、生产方面发生的变化,提供多方面的用邮服务,在为农民提供便利的同时,实现增加邮政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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