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其他范文
区县消费扶贫行动工作方案(推荐阅读)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130-745830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10-13 00:55: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区县消费扶贫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和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实现城市居民买到好东西、扶贫产品卖出好价钱、产销对接形成好机制、贫困地区培育好产业、贫困群众增收闯出好路子、社会产业有个好平台,根据《省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和《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扎实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持续推动扶贫产品“五进”对接承销、申报认定带销、宣传推介展销、东西协作直销、帮扶力量助销等活动,全方位多途径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动员各单位各部门通过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交易市场、线上线下销售等方式购买扶贫产品,x年全县消费扶贫力争达到x万元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力争超过x万元,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政府通过支持平台建设、出台优惠政策、加强监管服务等,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生产经营扶贫产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用市场需求引导全县扶贫产业的发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巩固和提升产业扶贫成效。

(二)坚持创新方式与建立机制相结合。坚持创新消费方式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打造以“三专一平台”为重点的消费扶贫行动载体,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优势互补与互惠互利相结合。以扶贫为导向,坚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相结合,充分挖掘全县优质扶贫产品,不断提高扶贫产品品质,有效将市场消费、产品销售、农民增收串联起来,通过消费促进销售、销售促进增收。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持续发挥消费扶贫带贫益贫作用。

x.申请条件。全县具有法人资格和带贫机制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向县级相关部门自愿提交扶贫产品认定申请,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带贫减贫机制健全。

x.认定程序。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企业、合作社等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初审后再推荐到县级扶贫部门,县级扶贫部门会同网信、发改、教育、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供销、工商联等部门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部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复核,对县区推荐的扶贫产品名录进行评审筛选后,报省级扶贫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省级扶贫部门定期将复核通过的产品名单报国务院扶贫办汇总。

x.监督管理。县级有关部门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纳入《产品目录》的供应商和扶贫产品有效期为一年,实行动态管理。申请单位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有效期内,已认定的扶贫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并逐级上报,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逐级审核、报国务院扶贫办退出《产品目录》。

(二)加强政府支持引导,着力推进帮扶力量采购扶贫产品。

x.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消费。积极推进东部协作地区持续开展消费扶贫产销对接行动,充分发挥在天津市蓟州区开设扶贫产品专馆、展销中心的优势,争取在东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引导东部结对地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与我县建立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支持东部企业在我县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生产和销售闭环。引导和支持东部协作地区加强全县电商人才培训,搭建网上销售平台。

x.鼓励单位采购扶贫产品。充分发挥全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组织好全县扶贫产品货源,保证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鼓励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帮扶单位、社会团体,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定期统计和通报采购扶贫产品情况。

x.动员社会力量销售扶贫产品。发挥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帮扶单位等各方面社会力量作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搭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军营与我县农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批发市场选用扶贫产品,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积极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帮助宣传推介我县农产品。

x.挖掘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消费。加强与中国化工集团的对接,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引导企业在机关或生活区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卖店,开设扶贫爱心窗口、扶贫超市,推动扶贫产品进机关、进企业。采取“以购代销”、“以购代扶”“展示展销”等方式,深入推进中国化工集团消费扶贫。

(三)强化“互联网+”消费扶贫,持续提升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成果。

x.强化中国社会扶贫网承接功能。组织供应商定期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利用扶贫产品统一发布门户的功能作用,为扶贫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和消费者等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优惠、后台数据连接、推荐扶贫产品、拓宽销售渠道等服务,做好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地方馆等与社会扶贫网数据直连直报工作,全面准确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推动消费扶贫行动迅速开展见效,助力社会各界便捷采购扶贫产品。

x.发挥扶贫x平台作用。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联社《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扶贫x平台作用,为我县扶贫产品销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鼓励各级单位采购扶贫产品。

(四)健全市场对接机制,不断扩大市场主体线下销售规模。

x.布放消费扶贫专柜。按照市上既定的x个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消费扶贫智能柜布放工作,组织开展专柜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场、进医院、进车站,打通扶贫产品走向消费者的快捷通道,按照任务要求全县今年力争布放x台左右,明年力争达到x台。

x.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县商务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依托社会扶贫网,动员扶贫产品供应商和经销企业在淘宝、京东等主要电商平台及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

x.建设消费扶贫专馆。动员引导贫困村扶贫产品供应商按市场规则组织产品入驻县级消费扶贫生活馆,进行宣传、展示、销售,打造综合销售平台。

x.运营消费扶贫地方馆。加大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特产展销中心”的合作力度,在天津市蓟州区展示全县优质扶贫产品,动员社会各界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调度。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消费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推动落实消费扶贫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消费扶贫上台阶、上水平,确保消费扶贫取得实效。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加快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等建设运营进度,并于x月x日前将工作方案和“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x月份,要结合“工会带你看--行”网络直播活动和农民丰收节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

x月份,配合市上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活动;

x年起,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模式不断完善,销售金额稳步增加。

(二)强化监测指导。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扶贫产品监管,强化扶贫产品质量管理,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将其清理剔除出《产品目录》,并将相关市场主体纳入扶贫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要加强经营主体监管,特别要加强对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地方馆等各类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管,对于不诚信经营的销售渠道,或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扶贫产品的,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

要加强预测预警和跟踪服务,对存在滞销风险、出现滞销苗头的扶贫产品,加强分析研判,落实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用好扶贫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

(三)落实政策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推进消费扶贫行动,不搞行政摊派,不搞“一刀切”。要将消费扶贫列入重要议事工作日程,及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要落实物流、金融等政策和品牌认定、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支持,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步伐,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持续生产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

第二篇:县消费扶贫行动推进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和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实现城市居民买到好东西、扶贫产品卖出好价钱、产销对接形成好机制、贫困地区培育好产业、贫困群众增收闯出好路子、社会产业有个好平台,根据《省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和《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扎实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持续推动扶贫产品“五进”对接承销、申报认定带销、宣传推介展销、东西协作直销、帮扶力量助销等活动,全方位多途径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动员各单位各部门通过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交易市场、线上线下销售等方式购买扶贫产品,2020年全县消费扶贫力争达到3000万元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力争超过4500万元,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政府通过支持平台建设、出台优惠政策、加强监管服务等,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生产经营扶贫产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用市场需求引导全县扶贫产业的发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巩固和提升产业扶贫成效。

(二)坚持优势互补与互惠互利相结合。以扶贫为导向,坚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相结合,充分挖掘全县优质扶贫产品,不断提高扶贫产品品质,有效将市场消费、产品销售、农民增收串联起来,通过消费促进销售、销售促进增收。

(三)坚持创新方式与建立机制相结合。坚持创新消费方式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打造以“三专一平台”为重点的消费扶贫行动载体,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持续发挥消费扶贫带贫益贫作用

1.申请条件。全县具有法人资格和带贫机制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向县级相关部门自愿提交扶贫产品认定申请,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带贫减贫机制健全。

2.认定程序。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企业、合作社等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初审后再推荐到县级扶贫部门,县级扶贫部门会同网信、发改、教育、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供销、工商联等部门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部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复核,对县区推荐的扶贫产品名录进行评审筛选后,报省级扶贫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省级扶贫部门定期将复核通过的产品名单报国务院扶贫办汇总。

3.监督管理。县级有关部门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纳入《产品目录》的供应商和扶贫产品有效期为一年,实行动态管理。申请单位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有效期内,已认定的扶贫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并逐级上报,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逐级审核、报国务院扶贫办退出《产品目录》。

(二)加强政府支持引导,着力推进帮扶力量采购扶贫产品

1.鼓励单位采购扶贫产品。充分发挥全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组织好全县扶贫产品货源,保证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鼓励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帮扶单位、社会团体,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定期统计和通报采购扶贫产品情况。

2.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消费。积极推进东部协作地区持续开展消费扶贫产销对接行动,充分发挥在天津市蓟州区开设扶贫产品专馆、展销中心的优势,争取在东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引导东部结对地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与我县建立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支持东部企业在我县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生产和销售闭环。引导和支持东部协作地区加强全县电商人才培训,搭建网上销售平台。

3.挖掘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消费。加强与中国化工集团的对接,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引导企业在机关或生活区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卖店,开设扶贫爱心窗口、扶贫超市,推动扶贫产品进机关、进企业。采取“以购代销”、“以购代扶”“展示展销”等方式,深入推进中国化工集团消费扶贫。

4.动员社会力量销售扶贫产品。发挥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帮扶单位等各方面社会力量作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搭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军营与我县农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批发市场选用扶贫产品,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积极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帮助宣传推介我县农产品。

(三)强化“互联网+”消费扶贫,持续提升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成果

1.发挥扶贫832平台作用。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联社《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甘财采〔2019〕11号)、《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甘财采〔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通知》(甘财采〔2020〕10号)精神,充分发挥扶贫832平台作用,为我县扶贫产品销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鼓励各级单位采购扶贫产品。

2.强化中国社会扶贫网承接功能。组织供应商定期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利用扶贫产品统一发布门户的功能作用,为扶贫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和消费者等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优惠、后台数据连接、推荐扶贫产品、拓宽销售渠道等服务,做好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地方馆等与社会扶贫网数据直连直报工作,全面准确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推动消费扶贫行动迅速开展见效,助力社会各界便捷采购扶贫产品。

(四)健全市场对接机制,不断扩大市场主体线下销售规模

1.布放消费扶贫专柜。按照市上既定的300个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消费扶贫智能柜布放工作,组织开展专柜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场、进医院、进车站,打通扶贫产品走向消费者的快捷通道,按照任务要求全县今年力争布放100台左右,明年力争达到300台。

2.建设消费扶贫专馆。动员引导贫困村扶贫产品供应商按市场规则组织产品入驻县级消费扶贫生活馆,进行宣传、展示、销售,打造综合销售平台。

3.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县商务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依托社会扶贫网,动员扶贫产品供应商和经销企业在淘宝、京东等主要电商平台及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

4.运营消费扶贫地方馆。加大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特产展销中心”的合作力度,在天津市蓟州区展示全县优质扶贫产品,动员社会各界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调度。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消费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推动落实消费扶贫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消费扶贫上台阶、上水平,确保消费扶贫取得实效。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加快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等建设运营进度,并于9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份,要结合“工会带你看--行”网络直播活动和农民丰收节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

10月份,配合市上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活动;

2021年起,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模式不断完善,销售金额稳步增加。

(二)落实政策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推进消费扶贫行动,不搞行政摊派,不搞“一刀切”。要将消费扶贫列入重要议事工作日程,及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要落实物流、金融等政策和品牌认定、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支持,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步伐,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持续生产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

(三)强化监测指导。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扶贫产品监管,强化扶贫产品质量管理,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将其清理剔除出《产品目录》,并将相关市场主体纳入扶贫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要加强经营主体监管,特别要加强对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地方馆等各类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管,对于不诚信经营的销售渠道,或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扶贫产品的,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

要加强预测预警和跟踪服务,对存在滞销风险、出现滞销苗头的扶贫产品,加强分析研判,落实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用好扶贫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

(四)大力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媒体、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展现深刻思想内涵,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彰显消费扶贫特色,创新网上宣传形式,加大对消费扶贫行动的传播力度。要及时对消费扶贫行动的实践进行总结,梳理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选树消费扶贫行动优秀典型,通过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发布消费扶贫倡议书等活动,宣传、展示扶贫产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购买,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县消费扶贫行动推进工作方案

县消费扶贫行动推进工作方案 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和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实现城市居民买到好东西、扶贫产品卖出好价钱、产销对接形成好机制、贫困地区培育好产业、贫困群众增收闯出好路子、社会产业有个好平台,根据《省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和《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扎实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持续推动扶贫产品“五进”对接承销、申报认定带销、宣传推介展销、东西协作直销、帮扶力量助销等活动,全方位多途径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动员各单位各部门通过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交易市场、线上线下销售等方式购买扶贫产品,20xx 年全县消费扶贫力争达到 3000 万元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力争超过 4500 万元,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政府通过支持平台建设、出台优惠政策、加强监管服务等,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生产经营扶贫产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用市场需求引导全县扶贫产业的发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巩固和提升产业扶贫成效。

(二)坚持优势互补与互惠互利相结合。以扶贫为导向,坚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相结合,充分挖掘全县优质扶贫产品,不断提高扶贫产品品质,有效将市场消费、产品销售、农民增收串联起来,通过消费促进销售、销售促进增收。

(三)坚持创新方式与建立机制相结合。坚持创新消费方式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打造以“三专一平台”为重点的消费扶贫行动载体,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持续发挥消费扶贫带贫益贫作用 1.申请条件。全县具有法人资格和带贫机制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向县级相关部门自愿提交扶贫产品认定申请,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带贫减贫机制健全。

2.认定程序。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企业、合作社等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初审后再推荐到县级扶贫部门,县级扶贫部门会同网信、发改、教育、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供销、工商联等部门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部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复核,对县区推荐的扶贫产品名录进行评审筛选后,报省级扶贫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省级扶贫部门定期将复核通过的产品名单报国务院扶贫办汇总。

3.监督管理。县级有关部门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纳入《产品目录》的供应商和扶贫产品有效期为一年,实行动态管理。申请单位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有效期内,已认定的扶贫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并逐级上报,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逐级审核、报国务院扶贫办退出《产品目录》。

(二)加强政府支持引导,着力推进帮扶力量采购扶贫产品 1.鼓励单位采购扶贫产品。充分发挥全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组织好全县扶贫产品货源,保证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鼓励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帮扶单位、社会团体,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定期统计和通报采购扶贫产品情况。

2.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消费。积极推进东部协作地区持续开展消费扶贫产销对接行动,充分发挥在天津市蓟州区开设扶贫产品专馆、展销中心的优势,争取在东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引导东部结对地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与我县建立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支持东部企

业在我县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生产和销售闭环。引导和支持东部协作地区加强全县电商人才培训,搭建网上销售平台。

3.挖掘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消费。加强与中国化工集团的对接,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引导企业在机关或生活区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卖店,开设扶贫爱心窗口、扶贫超市,推动扶贫产品进机关、进企业。采取“以购代销”、“以购代扶”“展示展销”等方式,深入推进中国化工集团消费扶贫。

4.动员社会力量销售扶贫产品。发挥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帮扶单位等各方面社会力量作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搭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军营与我县农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批发市场选用扶贫产品,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积极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帮助宣传推介我县农产品。

(三)强化“互联网+”消费扶贫,持续提升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成果 1.发挥扶贫 832平台作用。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联社《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甘财采〔20xx〕11 号)、《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甘财采〔20xx〕1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通知》(甘财采〔20xx〕10 号)精神,充分发挥扶贫 832平台作用,为我县扶贫产品销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鼓励各级单位采购扶贫产品。

2.强化中国社会扶贫网承接功能。组织供应商定期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利用扶贫产品统一发布门户的功能作用,为扶贫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和消费者等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优惠、后台数据连接、推荐扶贫产品、拓宽销售渠道等服务,做好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地方馆等与社会扶贫网数据直连直报工作,全面准确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推动消费扶贫行动迅速开展见效,助力社会各界便捷采购扶贫产品。

(四)健全市场对接机制,不断扩大市场主体线下销售规模 1.布放消费扶贫专柜。按照市上既定的 300 个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消费扶贫智能柜布放工作,组织开展专柜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场、进医院、进车站,打通扶贫产品走向消费者的快捷通道,按照任务要求全县今年力争布放 100 台左右,明年力争达到 300 台。

2.建设消费扶贫专馆。动员引导贫困村扶贫产品供应商按市场规则组织产品入驻县级消费扶贫生活馆,进行宣传、展示、销售,打造综合销售平台。

3.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县商务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依托社会扶贫网,动员扶贫产品供应商和经销企业在淘宝、京东等主要电商平台及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

4.运营消费扶贫地方馆。加大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特产展销中心”的合作力度,在天津市蓟州区展示全县优质扶贫产品,动员社会各界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调度。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消费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推动落实消费扶贫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消费扶贫上台阶、上水平,确保消费扶贫取得实效。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加快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等建设运营进度,并于 9 月 15 日前将工作方案和“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份,要结合“工会带你看--行”网络直播活动和农民丰收节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10 月份,配合市上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活动;2021年起,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模式不断完善,销售金额稳步增加。

(二)落实政策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推进消费扶贫行动,不搞行政摊派,不搞“一刀切”。要将消费扶贫列入重要议事工作日程,及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要落实物流、金融等政策和品牌认定、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支持,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步伐,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持续生产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

(三)强化监测指导。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扶贫产品监管,强化扶贫产品质

量管理,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将其清理剔除出《产品目录》,并将相关市场主体纳入扶贫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要加强经营主体监管,特别要加强对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地方馆等各类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管,对于不诚信经营的销售渠道,或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扶贫产品的,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要加强预测预警和跟踪服务,对存在滞销风险、出现滞销苗头的扶贫产品,加强分析研判,落实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用好扶贫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

(四)大力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媒体、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展现深刻思想内涵,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彰显消费扶贫特色,创新网上宣传形式,加大对消费扶贫行动的传播力度。要及时对消费扶贫行动的实践进行总结,梳理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选树消费扶贫行动优秀典型,通过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月、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发布消费扶贫倡议书等活动,宣传、展示扶贫产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购买,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

县消费扶贫行动推进工作方案 2 为贯彻落实 xx 省扶贫办等 xx 部门印发的《xx 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xx扶字〔xxxx〕xx 号)精神,根据《xx 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字〔xxxx〕xx 号),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计划。

一、扶贫产品认定计划 1、制定《xx 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 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xx 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 xx 个,累积认定达到 xx 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 xx 个。(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 县扶贫产品目录》。(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二、扶贫产品采购计划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六进”活动。从 20xx 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xxxx〕xx 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 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政策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三、扶贫产品推销计划 1、在“家家乐”、“万家福”、“好又多”、“新百家惠”、“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 50 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淘宝、京东、苏宁、邮乐购、供销 e 家、爱尚 xx 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商务局)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政府办、商务局)附:xx 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 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二、认定程序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 xx 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5 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政府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 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全县政府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xx 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 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xx 省扶贫产品目录》、《xx市扶贫产品目录》。

三、申请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目录管理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 县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 5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制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反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xx 县扶贫产品目录》,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五、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四篇:区2011年扶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革命老区连片扶贫开发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指导,确保老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扎实推进,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在规划区的10个乡(镇)、45个行政村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以围绕农民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使区内15939户、62202人得到有效扶持。通过三年努力,帮助区内贫困群众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解决4864户贫困户、18981名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支柱产业加快培育,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农户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规划区整体脱贫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快发展。

具体目标:到2011年底,区内45个行政村、313个社的农户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以上,实现户“七有”、村“七有”的建设目标。

户“七有”,即:①有一幢具有川北民居特色、庭院绿化整洁、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②有1亩以上的高产稳产农田地;③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④有沼气池(或节能灶);⑤有1亩以上的经济林果园;⑥年有1头大牲畜出栏或2头生猪出售;⑦有一个科技明白人。

村“七有”,即:①有可通中型以下客货运输车辆的进村硬化公路;②有标准的村务活动室,卫生室;③有通讯设施;④有产业协会;⑤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⑥现有村小学达到“普九”标准;⑦有群众信任、团结干事的村“两委”班子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好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着力改善交通条件。按照村道硬化、社道畅通、入户路晴雨通行的要求,整治村道65公里,硬化村道270公里;新建社道57公里,整治社道69公里。

2、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按照先解决人畜安全饮水后保障生产用水的原则,打机压井165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l56处,铺设供水管道l84公里、新建灌溉渠61公里,整治灌溉渠98公里,新建提灌站5处、维修提灌站l处,新修蓄水池245口,整治水库5座,兴建10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全面解决规划区内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3、加大土地整理和农网改造力度。以“金土地工程”为载体,整理土地XX0亩,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根据实际需要分步实施,完成农网改造60公里。加快广播电视、通信事业发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实现全覆盖,乡(镇)、行政村通程控电话、无线通信。

(二)大力培育特色产业

1、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规划区内发展水果5000亩,干果7500亩,培植柑桔、干果新品种示范园1400亩,蔬菜10000亩,中药材XX亩,茶叶30000亩。

2、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积极推进畜牧业升级换代,扶持区内农户养猪5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20个。

3、培育壮大劳务产业。培训输出区内农民3100人,培训实用技术XX0人次,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脱贫致富技能。

4、帮助解决贷款难问题。安排贴息资金38万元,新建45个扶贫互助社,支持农户发展增收支柱产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1、解决上学难问题。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建村小20所、60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2200台(套)。

2、解决看病难问题。区内村卫生站达到国家要求的建设标准和设备、人员配套标准,购置医疗设备40台(件),培训医务人员40人。

3、支持科技、文化发展。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强化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乡镇图书室和农家书屋。建设通江县红色旅游重点景区。

4、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新建敬老院4个,对烈属、红军后代给予特殊扶持。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新建村务活动室15个、900平方米,改建20个、1200平方米,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办公场所和村卫生站用房。

(四)改善农户生活环境

将规划区内388户农房危房改造列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厨3500户、改厕3500户、改圈64000平方来、建院坝XX户、新建沼气池14372口,加强环境保护,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011年,规划区内28个村启动实施38个子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整治村道路13公里,硬化村道路54公里,新建社道路11.4公里,整治社道路13.8公里;打机压井33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30处,铺设供水管道36.8公里,新修蓄水池50口,新建灌溉渠12.2公里,整治灌溉渠19.6公里,整治病险水库1座,兴建2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整理土地4000亩;完成农网改造12公里;改造危房78户,改厨700户,改厕700户,改圈12800平方米,建院坝400户;新建沼气池2870口。产业培育方面:种植水果1000亩,干果l500亩,培育柑桔、干果品牌示范园280亩,蔬菜XX亩,中药材400亩,茶叶6000亩;扶持片区内农户养猪1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4个;组建9个扶贫互助社;培训转移农民工620人,实用技术培训4000人次;建设红色旅游重点景区1个。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改建村小5所、1500平方米,新建村务活动室4个240平方米,改建5个3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450台(套);购置医疗设备24台(件),培训医务人员14人。

三、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总投资44366.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l5069.5万元,占34%;产业培育18176万元,占41%;社会事业建设4056万元,占9.1%;农户环境建设7065万元,占l5.9%。在不改变现行资金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采取项目统筹整合、资金拼盘投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坚持项目资金的管理主体不变、投入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使用性质不变,审批程序不变等“五不变”原则,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规范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综合效益。重点是实行“七项制度”:

(一)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县(区)、乡(镇)、村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

(二)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县(区)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三)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实施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对农户的实物或现金补助实行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实行项目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日常管理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投资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需要政府采购的物资,要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六)实行项目资金管理审计制。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审计部门及时会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要严肃查处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项目资金,建设质量低劣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项目资金检查验收制。计划完成后,县(区)领导小组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对擅自改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履行公告公示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要给予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连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扶贫办,负责连片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信息反馈、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通江县、巴州区两个县(区)成立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项目实施、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管、资金报账与管理、资料收集及汇总、情况信息反馈等工作。加强乡、村两级组织建设,形成坚强实施力量,调动和激发群众艰苦奋斗、自我发展的热情。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连片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验收,严格考核,挂牌通报,逗硬奖惩。

(二)加强资金筹措。一是各级有关部门有项目投入的,纳入项目投资计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和环境改善。二是无行业主管部门对应的项目,要争取上级投入,同时加强市、县(区)配套,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引导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积极参与连片开发建设。四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等方式切实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三)加强部门帮扶。市、县(区)相关部门要按《规划》要求,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畜牧、农业、水务、交通、农机等职能部门要抽派技术骨干进村入户,抓好项目技术服务;强化技术支撑,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专家教授组成技术顾问团,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和产业发展的指导培训;着力构建县(区)、乡(镇)、村、组、户技术服务网络,通过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的方式,大力培育本土人才,增强发展后劲。

(四)加强信息反馈。为准确把握和加快推进实施进度,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实行一月一专报制度。巴州区、通江县要将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到位情况、部门帮扶情况等内容在每月底专报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汇总后统一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经验要随时反馈,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五篇:区2011年扶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革命老区连片扶贫开发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指导,确保老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扎实推进,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体目标:在规划区的10个乡(镇)、45个行政村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以围绕农民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使区内15939户、62202人得到有效扶持。通过三年努力,帮助区内贫困群众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解决4864户贫困户、18981名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支柱产业加快培育,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农户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规划区整体脱贫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快发展。

具体目标:到2011年底,区内45个行政村、313个社的农户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以上,实现户“七有”、村“七有”的建设目标。

户“七有”,即:①有一幢具有川北民居特色、庭院绿化整洁、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②有1亩以上的高产稳产农田地;③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④有沼气池(或节能灶);⑤有1亩以上的经济林果园;⑥年有1头大牲畜出栏或2头生猪出售;⑦有一个科技明白人。

村“七有”,即:①有可通中型以下客货运输车辆的进村硬化公路;②有标准的村务活动室,卫生室;③有通讯设施;④有产业协会;⑤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⑥现有村小学达到“普九”标准;⑦有群众信任、团结干事的村“两委”班子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好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着力改善交通条件。按照村道硬化、社道畅通、入户路晴雨通行的要求,整治村道65公里,硬化村道270公里;新建社道57公里,整治社道69公里。

2、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按照先解决人畜安全饮水后保障生产用水的原则,打机压井165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l56处,铺设供水管道l84公里、新建灌溉渠61公里,整治灌溉渠98公里,新建提灌站5处、维修提灌站l处,新修蓄水池245口,整治水库5座,兴建10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全面解决规划区内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3、加大土地整理和农网改造力度。以“金土地工程”为载体,整理土地20000亩,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根据实际需要分步实施,完成农网改造60公里。加快广播电视、通信事业发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实现全覆盖,乡(镇)、行政村通程控电话、无线通信。

(二)大力培育特色产业

1、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规划区内发展水果5000亩,干果7500亩,培植柑桔、干果新品种示范园1400亩,蔬菜10000亩,中药材2000亩,茶叶30000亩。

2、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积极推进畜牧业升级换代,扶持区内农户养猪5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20个。

3、培育壮大劳务产业。培训输出区内农民3100人,培训实用技术20000人次,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脱贫致富技能。

4、帮助解决贷款难问题。安排贴息资金38万元,新建45个扶贫互助社,支持农户发展增收支柱产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1、解决上学难问题。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建村小20所、60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2200台(套)。

2、解决看病难问题。区内村卫生站达到国家要求的建设标准和设

区县消费扶贫行动工作方案(推荐阅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