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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合集)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30-897849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2-03 22:17: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某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xx 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要求,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确保 20xx 年我区脱贫摘帽,现结合 xx 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区统一部署,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要抓手,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为主要途径,通过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创业就业等多种途径,切实推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坚持为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提供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使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争取 20xx 年帮助 860 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其中:扶贫车间吸纳就业 40 人以上,乡村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40 人以上,通过各种渠道转移就业 780人以上。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400 人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创业台账。

1.区人社局和区扶贫办对贫困劳动力信息进行比对,由各涉贫镇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情况、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建立“一库五名单”。“一库”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五名单”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 5 类人员名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2.区、镇、村三级服务平台要及时收集、确认、登记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变化,定期与扶贫部门对接核准数据信息变化,实行精准动态管理,按要求做好全区转移就业扶贫报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做到各类信息和实名制管理一致,与扶贫部门的信息一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1.按照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原则,健全区、镇、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网络,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每个镇至少要安排 2 人以上专

(兼)职人员负责就业扶贫工作,在全区 85 个贫困村特设就业扶贫村级信息员,从事村劳动力信息调查、数据维护、报表上报、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2.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在人口密集区设立就业扶贫信息发布栏,定期发布用工信息,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就业,实现就业帮扶常态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3.对于外出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以村、镇为单位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微信群/QQ 群,随时了解和掌握每名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和就业动态,及时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各涉贫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区就业局)

(三)鼓励企业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1.通过政策引导、招商引资和市场化运作,鼓励外出务工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或本土人员就地创业,积极探索、推广“龙头企业+扶贫工厂+贫困户”、“合作社+扶贫工厂+贫困户”等“扶贫车间”经验,激发贫困劳动力精准脱贫的内生动力,使更多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转移就业。(责任单

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各工业园区、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2.实施“项目吸纳一批、园区就业一批、产业带动一批”的就地转移就业工程,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各工业园区、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公益性 岗位就业扶贫。

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性岗位实行托底安置,使其实现援助就业。深入推广就业扶贫专岗就业模式,整合开发乡村道路维护、农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农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管理、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就业扶贫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五)

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

1.统筹人社、扶贫、教育、妇联等各类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督导,补足短板、建立机制,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使他们通过专门培训至少掌握一门

致富技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妇联、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2.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按政策能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给予补贴。对已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有转移就业培训意愿的,通过签订以师带徒培训协议或发放培训券预约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以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为主,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种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示范性培训工作,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务收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农牧局、区教育局、妇联、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3.推动就业创业培训进镇、村,鼓励支持我区职业培训机构与镇、村联手,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创业能力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六)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

发挥劳务增收主渠道作用,按照“深化交流、取长补短、加强合作、促进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新疆、江苏等集中输入地开展劳务对接,扩建劳务输转基地。争取以订单、订岗、定向的方式,有计划的培训输转贫困劳动力,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七)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就业脱贫力度,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和后续跟踪等服务。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贷款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引导贫困劳动力入驻我区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进行自主创业,享受场地租金、水电费减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团区委、区商务局、各涉贫镇人民政府)

四、责任分工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加强镇、村级就业平台建设,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扶贫车间”推广等;

区扶贫办负责指导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

区教育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补助的落实;

区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监管;

区发改局负责动员 xx 区发展集团、武威公交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工作岗位,安排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负责开发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公益性扶贫岗位和岗位补贴资金的落实;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有关企业开发一批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电商平台创业中贫困劳动力的政策扶持;

区就业局负责搜集发布用工信息,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基础信息台账、就业创业台账进行统计汇总;

区社保局负责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的落实;

区残联负责做好因残致贫的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工作;

团区委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青年劳动力就业政策宣传,提供就业创业信息;

区妇联负责做好贫困劳动力中妇女的就业培训工作;

各涉贫镇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动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衔接,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贫镇、各相关部门、工业园区、单位要将就业扶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涉贫镇于 6 月 15 日前完成本镇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教育、农牧、财政、发改、林业、工信、水务、交通、住建、商务、就业、社保、残联、团委、妇联等就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见附件)。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涉贫镇要结合实际,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及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就业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大对用人企业、中介机构的宣传力度,营造就业扶贫的良好氛围,促使全社会都参与到就业扶贫工作中来。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育就业扶贫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劳动力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三)严格考评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就业扶贫工作考核方案,将就业扶贫工作责任落实、台账建立、扶贫就业等情况纳入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实绩考核办公室。

(四)加强监督指导。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脱贫攻坚重点督查内容,由区督查办、区人社局定期对各镇、相关部门

进行监督指导。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成效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通过强化督查,靠前指导,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就业扶贫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xx 区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xx区20xx年精准扶贫贫困劳动力劳务输转实名制录入台账

第二篇: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X市发〔201X〕X号)精神,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XX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2_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7.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8.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9.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 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13.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15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篇:XX镇202_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XX镇202_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在扶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促进就业创业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切实做好我镇就业促进扶贫专项工作,现将我镇202_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标

着力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精准识别、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各项工作。受疫情影响,全国各企业单位延期开工,严重影响贫困户就业返岗,我镇要全力确保202_年全镇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年龄段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培训帮扶需求的人,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针对性地向企业推荐就业以及鼓励、引导贫困人员就地转移就业或从事农业实用技术应用与提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等多渠道帮扶能全部实现就业创业,达到动态清零。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一库五名单”。

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信息,做好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的比对复核工作,做实贫困劳动力统计数据。依托“一库五名单”重点针对202_年计划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制定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开展精准跟踪服务。

(二)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

充分利用各培训机构、扶贫基地及扶贫车间等平台,引导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本镇、村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扎实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培训活动,让贫困劳动力不出村、不出镇即可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全面完成就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加强本镇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在各村建设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就地就近开展各项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就业扶贫作用。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兜底安置。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管理服务,在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治安巡护、养老和留守儿童看护等领域开发一批农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户劳动者就业。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岗位补贴。

(五)举办招聘会,促进就业。

疫情期间,利用健康登记及外出务工健康体检服务报名等契机,积极开发收集筛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用工信息和本镇对外劳务输出信息,通过公示栏、LED显示屏、宣传发放传单等线上线下形式发布,并在疫情结束后,于镇内延期举办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引导贫困户劳动者市场就业和转移输出就业,同时有针对性地收集一批适合贫困户劳动者就业的岗位信息,按月推送,对贫困户劳动者进行面对面的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引导贫困户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六)鼓励引导灵活就业。

积极开发就业渠道,引导贫困户劳动者灵活就业。疫情期间,引导待业贫困户从事适合居家就业的编织、缝纫、打蒜台等加工项目,疫情结束后,及时帮助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难以外出就业的贫困户劳动者及时实现就业。

(七)扶持自主创业。

对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者,及时安排创业培训,并组织创业专家进行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协调落实创业场地,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创业条件,帮助创业者享受各项创业扶贫政策。

第四篇:XX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银保监局、XX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X银保监发〔202_〕X号)和《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X银保监发〔202_〕X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区建风险补偿金”和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生产性支出的原则,按照“能贷尽贷”的要求,逐步将光伏产业扶贫贷款转换为扶贫小额贷款。在贫困户自愿和参与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采取合作发展方式,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收益。同时,加大贫困户其他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力度,促使其发展增收项目,帮助稳定脱贫致富。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带动贫困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切实满足贫困户小额信贷资金需求,依规将光伏扶贫产业

贷款转换为扶贫小额信贷,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扶贫小额信贷指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贷款的对象、用途

1.贷款对象。全区的符合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条件的18周岁(含)-65周岁(含)的贫困户。

2.贷款用途。乡镇(场)组织贫困户集中申请的小额贷款全部用于抵充光伏扶贫产业贷款;其他扶贫小额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性支出。

(二)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和贴息。

1.贷款额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2.贷款期限。1至3年。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协作银行可为贫困户办理续贷或贷款展期。续贷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只能办理一次;1年期贷款展期不超过1年,1年期以上至3年贷款展期不超过原贷款期的一半,贷款展期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执行。

4.贷款贴息。区财政全额贴息3年(含),3年以上贷款利息由贫困户自行负担。

四、工作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_年10月20日前)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和乡镇(场)风险控制小组,拟定相关工作职责;举办乡镇(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座谈会和培训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_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乡镇(场)组织一线扶贫干部集中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贫困户评级授信。

(三)贷款申请阶段(202_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

各乡镇(场)从本地光伏农业专业合作社中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完成第一批光伏扶贫产业贷款转换为扶贫小额信贷的工作任务。该阶段只适用于光伏扶贫产业贷款转换为扶贫小额信贷,其他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相关乡镇(场)和有关部门依规办理。

(四)贷款发放阶段(202_年11月6日至11月31日)

协作银行依规做好集中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各乡镇(场)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贫困户做好集中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抵充光伏扶贫产业贷款。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_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对此次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审批发放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顺利落实,成立以区委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金融和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银监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扶贫办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风险防控。

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全面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对象的初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

区财政已安排XXXX万风险补偿金存入协作银行账户。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列入财政预算,由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六、有关要求

(一)提升站位,强化意识。

扶贫小额信贷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和省、市、区脱贫攻坚的重要部署,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列入各乡镇(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当好操盘手,精心组织,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提高认识,明确分工。

区银行监管部门要督促协作银行精准合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人民银行XX支行要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区财政局和扶贫办要共同落实好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规范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和流程。各乡镇(场)要认真把好扶贫小额信贷申请对象的初审关,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的好、收得回、见成效。同时,要将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限定情况与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相结合,加强跟踪指导和技能培训。

(三)严守纪律,推进落实。

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依规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助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在扶贫小额信贷落实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违规情节较严重等问题的,将对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第五篇:就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县“123”就业扶贫模式

助力脱贫攻坚

***有140贫困村、贫困人口80382人,脱贫攻坚任务面宽量大,任务重、时间紧。202_以来,***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人社部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123”就业扶贫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的作用。202_年1月,代表绵阳市人社局接受省就业局就业扶贫工作检查,202_年5月,海南省人社部门到我县考察学习就业扶贫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建好1本台账,实现贫困劳动力动态管理 出台《关于建立就业扶贫“一库五名单”的通知》(***发﹝202_﹞157号)文件,建立贫困劳动力数据库,精准识别贫困劳动力,为贫困劳动力提供精细化就业服务,实现精准就业,摸清全县有贫困村140个、贫困户29718户、贫困人口80382人,贫困劳动力36183个;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以贫困村为单位建立贫困劳动力台账,对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五名单”登记造册,确保了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每半年更新动态一次。动态更新、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技能状况、培训需求等信息,为精准实施就业扶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2项政策,筑牢贫困劳动力就业保障

在落实《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就业社保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发〔202_〕145号)政策的基础上,着力抓好2项政策的落实和落地,力促“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的实现。一是实施政府安置就业政策。出台《关于加强贫困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202_〕28号)文件,大力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明确在拟计划脱贫的贫困村每个村开发5个公益性岗位,每个岗位每月补贴600元,让贫困劳动者由“选择性”就业向 “托底化”就业转变,自202_年以来,全县安置就业696人次。二是实施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政策。在岁末年尾农民工返乡高峰期,由县农劳办制定专门文件,各镇乡以村为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审定,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倾力3大服务,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夯实就业基础、搭建就业平台在就业扶贫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此,***倾力做好三大服务,以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倾力搞好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培训下乡”,把培训项目“送下去”,对贫困劳动力较为集中的乡村,通过“农民夜校”等平台开展集中授课,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能接受 “短平快”的实用技术培训;举办“扶贫专班”,把贫困劳动力“请上来”,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开设“扶贫专班”,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包交通、包吃饭、包提升”各类职业培训。近年来,全县共举办“扶贫专班”68期,培训贫困劳动力1434人次。二是倾力搭建专项招聘平台。以“一人就业,一家脱贫”为主题,为方便贫困劳动力就近择业应聘,先后在县城、东南西北片区举办招聘会,让贫困劳动力与用工企业无缝对接,尽早地实现就业,提升贫困家庭的自身造血能力,尽快脱贫致富。自202_年以来,全县举办“就业扶贫专项招聘会”7场,提供就业岗位5000余个,贫困劳动力达成就业意向1200余人次。三是倾力牵线搭桥转移就业。依托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驻外劳务办事处、劳务公司、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纪人,构建县、镇(乡)、村、驻外劳务办四级劳务输出对接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通、高效快捷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拓宽就业途径,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突破1万人。

某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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