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会议纪律规定
公司 会议纪律规定
第一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记工作差错一次,并责令写出检讨。
第二条 与会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第三条 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第四条 不准在会场特别是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会议和重要会议场合接打手机。
第五条 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第六条 会场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第七条 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第八条 不准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第九条 会议内容要精、短、实。
第二篇:公司会议纪律规定
公司会议纪律规定
一、会议的安排及通知
1、严格实行会议审批报告制度。召开小型会议应报告公司主要分管领导,召开大中型会议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和主办单位及主持人等。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凡明确规定参加会议对象的,与会人员需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离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办会组织者请假,报告详细事由,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擅自派其他人员顶替参加会议。
三、严格遵守会议时间
1、参会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组织参会人员提前到达开会地点签到入场。一般情况下,大中型会议应提前20分钟,小型会议提前10分钟。
2、参加公司以外的大型会议签到后,应由本单位带队领导集合整队进入会场。
3、会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通知开会时间宣布会议开始。
四、保证会议良好秩序
1、会议有指定位置的,参会人员应对号入座;没有指定位置的,应尽量靠近主席台或主持人就座。不得缺席、早退。
2、开会期间,参会人员不得高声喧哗、大声交谈或交头接耳开小会;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整至振动位置或关闭,防止发
出声音;不得在会场内接听、拨打电话,保持安静。
3、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不得随意来回走动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
4、参会人员开会期间不得东倒西歪、不得打瞌睡、不得随意走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端正的坐姿。
5、不准在会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不得吃零食。
五、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1、参会人员要认真听取领导讲话;除大型会议外必须携带记录本和笔,以便作好记录。
2、会议需纪要的,记录人员要按照要求记录会议的相关内容。
3、对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要注意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六、考核制度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20元/次。
2、迟到、早退者20元/次。
3、不带记录本者5元/次。
4、手机响铃者20元/次。
5、来回走动扰乱会场秩序者20元/次。
七、加强会议督察
会议组织单位对所召开的会议要进行现场督察,对违反会议纪律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和严重违反会议纪律的要按制度考核。
第三篇:公司会议纪律管理规定
会议纪律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会议纪律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及有效性,在会议纪律方面作出以下管理规定:
1.会议类型说明
1.1
例行会议
例行会议(如:生产例会、精益工作推行会、各部门周会等),各会议主持人于本规定正
式生效执行之日起,逐一通知参会人员,确保所有参会人员知悉会议时间、地点、主题
等。通知过后,各参会人员自行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题等,每次召开例会前会议主
持人不再通知。(例会发生变动时,会议主持人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员。)
1.2
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需及时发通知,告知所有参会人员。
2.会议纪律管理
2.1
请假:参会人员有重要的事情必须及时处理需请假的,需提前15分钟通知会议主持人,否则算旷会。
2.2
迟到:超过原定会议时间5分钟未到人员,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罚款20元/人。
2.3
旷会:没有请假,也没有参加会议的人员,按无故不参加会议处理。无故不参加会议一
次罚款50元/人。
2.4
会议考核单:会议处罚体现于会议考核单,违返会议纪律规定人员需在会议考核单上签
字确认,再经由副总及以上级别签字确认后,由综合部将会议考核单交于财务,罚
款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会议纪律
3.1
会议开始前手机需调为静音或震动。
3.2
维持会场秩序,禁止大声喧哗。
3.3
未经会议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有问题请举手示意,得到会议主持人允许方可发言。
3.4
会议过程中,无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随意走动。
3.5会议结束后,所有参会人员摆好座椅,做好自身5S。
4.会议注意事项
4.1
会议主持人需做足会前准备,适时掌控会议进程。
4.2
会议过程中禁止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
4.3
会议结束输出会议记要。
第四篇:会议纪律规定[定稿]
会议纪律规定
1、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记工作差错一次,并责令在电子政务我的检查栏写出检讨。
2、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全体人员着工装佩戴胸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
3、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4、不准在会场或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任何会议和正规场合接打手机。
5、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6、会议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7、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8、不准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以上条款违反一条,皆一次性乐捐50元,我们的宗旨不是为了罚款,是为了更好的为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会议氛围。
第五篇:会议纪律规定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系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对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务活动和会议纪律规定如下:
一、自治州人民政府日常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各县市、各部门、各参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议任务的完成。
二、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全体会议,政府组成人员和列席单位的正职必须到会,因故需派副职到会的应事前向政府秘书长报告。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由正职或主管副职领导参加,代表本单位发表意见并贯彻落实会议确定事项。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应按时列席会议。严禁与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半天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政府办公室,由会议工作人员汇总后,于会前报会议主持人。要求到会的领导不在家需由其他领导参加会议,以及参会领导需带助手的,均应提前同会议组织者联系。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员向秘书长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断参加会议处理其他事务。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入座。
四、出席、列席州人民政府会议人员的发言必须坚持时限,具体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不超过10分钟。
五、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凡涉及面广、需要协调的,会前应由分管副州长负责协调或委托分管的副秘书长协调,在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再上会,并向会议如实汇报协调情况,以提高会议质量。
六、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各类会议,凡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参加的,必须经自治州州长或常务副州长批准,具体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负责把关。由分管副州长召开的专业会议,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由主管领导参加。受分管副州长委托,由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召开的专业会议,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七、凡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召开的专业会议,一般不要邀请州领导出席。对涉及面广,确需州领导出席、讲话的会议,必须按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由主办单位提前七至十天提出具体方案,报州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不要直接向州领导发送请柬、通知。
八、州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对会议确定需办理的事项,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办理。办理结果须书面形式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政府,重要事项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政府。
九、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举办的对内对外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活动,需请州领导出席时,可请州人民政府一位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主办单位提前五至七天向州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州长或常务副州长确定。邀请一律采用书面打印的邀请书。严禁一会多请,一事多请。
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会客,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