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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现状研究论文(合集五篇)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130-1138033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9-13 21:53: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现状研究论文

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

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速度比较慢,相关法律也不是很健全,我国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许多大公司还没有意识到主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重要性,所以我国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发展中一直处于弱势,然而还有一部分大公司之所以能健康平稳的发展,就是因为它们意识到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建设公司的未来、展示沟通利益相关者、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而证券市场的发展也需要房地产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信息。目前,自愿性信息披露和强制性信息披露相结合是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指向标,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且真实,但是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房地产上市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

2.1 法律层面

2.1.1 缺乏公认统一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则及制度

就我国的现状来看,一大部分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对于主动自愿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还没有达到重视程度,信息披露程度也仅仅局限于形式主义,然而这样的信息披露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损失和错误的投资,因此,颁布一部对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形式、内容、主体、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强制性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使房地产上市公司能够自觉自愿的信息披露而不只是形式的内容。

2.1.2 信息披露方式不明确

目前看来有些企业把内部控制体现在年度报表中,用年度报表对信息开始披露,这样的年度报表不仅内容模糊而且这样公布的信息很难给投资者想要的主要信息。还有一些企业公布的只是企业自身的评估报告和外部审计对企业进行的建议,信息公布的相对集中可是依旧不能体现出实质性的信息。加大对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布实质性进行规范才是当下问题解决方案,应把内务控制所公布的信息的被动性变成主动性。

2.2 房地产上市公司内部因素

2.2.1 公司管理者认识不到位

在信息披露中,公司的每个员工都是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公司的管理者,管理者的决定影响着信息披露的质量高低,目前,大部分房地产上市企业还没有意识到信息披露对于公司的发展有多重要:

首先是管理层的认识有局限性,然后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则约束,从而使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下降;还有一部分上市企业,担心投资者看到自己公司的缺陷,所以只披露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规避不利的信息。

上述两种情况都是对信息披露质量的不小的影响,到一些信息失真,混淆了投资者的视线。

2.2.2 成本因素

房地产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肯定会导致成本的增加,比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评价报告的成本,这都是导致公司对信息披露放松和懈怠的因素。

由于我国现阶段是采用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因此房地产上市公司肯定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为了可以节约成本,一些上市企业就会选择性的进行信息披露或者随意披露无关的信息,对管理层来说节约成本才是最重要的。

2.2.3 商业机密

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如果内容真实可靠,肯定会触及到商业秘密,由于内部控制信息与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密不可分的,而且上市公司的资金随时在运转,企业合并的现象也是经常发生,股权变更也有可能发生,所以以前的管理层随时都有可能把信息泄露出去;有两种情况可以分析:

第一种是房地产上市公司把对自己公司不好的因素全部当成商业秘密,不披露;第二种是真的有对公司极其重要的信息,也就是真正的商业秘密,管理者一定会小心谨慎减少对商业秘密的披露。房地产上市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建议

3.1 法律制度层面

3.1.1 将涉及内部控制信息的相关政策制度化

目前,财政部、银监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公布了现有的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然后上市企业根据自己的意愿遵守这些推广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讲这样的形式完全靠企业自觉,相反,在金融监管体制上开始较早的某些国家,这些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将会被提高到国家法律层面,以此引起企业的重视,避免企业制造虚假信息和保障对信息使用的安全。

所以,我国应当设置相关的条文采用法律的手段,并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规定有正文的形式,并且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予以相应的处罚,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积极性。

3.1.2 细化法规明确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

我国上市的房地产行业从 202_ 年各部委出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之后都在规范进行内控的信息披露,但对于现在的情况,各家公司层次不齐的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内容和形式,无论是格式还是内容都有很大的不同。

我国的相关政策如《上海交易所指引》和《深圳交易所指引》规定,尽管都要求上市企业对内部控制信息对外披露,同时对有用的信息作出详细说明,但是政策上并没有强调企业应该对哪些信息作出具体的披露。

特别是对于上市房地产企业,现阶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渠道都是根据自己企业的需要自主设定的,这种设定给存在较大内控缺陷的企业带来了快捷,同时,帮助这些企业隐瞒了对其不利的信息,导致投资者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故而,为了更好的提高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质量,这一部分应当由政府统一规定并有针对性和强制性的要求。

3.1.3 针对房地产上市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缺陷信息披露方面制定更加严格标准

综上所述,企业内控缺陷上面的信息披露是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为有效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效力应当及时的发现,正确的改正,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好处,同时企业的动态可以被外部的信息使用者及时掌握,信息使用者会据此做出投资或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量,企业的公众形象和价值形象会得到提升。

不过现在的一些企业对此并不是太上心,只是重在完善自身制度、防范风险,然而信息披露的缺陷做得远远不够。因此,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整改在现阶段来说由显重要。

根据这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调研走访不同的行业,进行细致由自身培养专业人才,再通过第三方的专家,掌握风险与困难在实行过程中的启示,同时关注各行业运行模式、经营特点、面临的风险等不同方面。然后,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根据掌握的实际信息评估出台细则和标准,与此同时,企业联盟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采用这种手段,从而提高上市房地产企业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上的操作效力和执行能力。

3.2 监管层面

3.2.1 加强对房地产上市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监管力度

实践过程中企业存在着不认真态度信息披露,甚至披露虚假的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完整以及甚少说明内控缺陷情况,出于对成本或是投资者因素的考虑,为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第三方可以审计政府推出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因此,企业为了进一步约束、规范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过程中的行为,应该由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企业上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该被严格审核,核查审计报告,避免互相串通,保证信息的可靠。

另外,利用法律对严厉的制止和惩罚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行为,根据利害程度设定具体的条文对不同行为处不同惩罚,使得企业自身能够认识到严重性,从而在以后的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供高质量的内控信息,以此来保证投资者和信息读取者的权益。

3.2.2 加强对中介机构独立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管力度

根据了解社会上的一些信息,有些上市企业把自身的内部控制相关业务和一些审计业务都交给了会计师事务所去操作。但是根据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查阅,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它们又想了个办法,就是以事务所为介质用原来的方法又创立了新的模式用来绕过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在这中间可能也存在不正当的买卖审计意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被认可的,而且这也违背了道德的底线,同时也违反了独立性的审计原则,从而使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受到影响,得不到群众的认可。

所以,国家应该增大对第三方审计的监督管理并对审计部门设立强制性的道德规范,并严禁再出现此类情况的发生,必须保证审计意见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李明辉。浅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J].审计研究,202_(3):42-46.[2]李明辉。试论自愿性信息披露[J].财经论丛,202_(7):70-75.

第二篇: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范文模版]

内容都需要大修改

浅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

本科会计——肖俊燃 202_年3月5日

【摘要】:在我国经济得到高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也随之频繁出现,且日益严重。本文主要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披露的内容缺乏全面性和相关性、披露的形式缺乏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企业的比例较低、以及环境信息披露存在操纵等问题。经过深入研究分析发现,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缺乏对企业规范性的指导、管理层和经营者欠缺环境保护的意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环境会计理论研究滞后、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缺乏、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缺乏迫切性等,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出现了问题重重的现状。对此,本文具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诸如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管理层和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培养专业的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等建议,以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向更加规范化、合理化迈进。(摘要过于沉淀,摘要是全文的中心思想)

【关键词】: 上市公司; 环境会计信息; 信息披露

一、绪论

大标题

一、小标题

(一)、三级标题

1、四级标题① 标题精炼

(一)研究背景

我国的上市公司多数是通过国有企业所有制改变转换而来,然而很多企业在上市之后没有采取积极的行动来对公司进行整改,在治理公司方面,依然采用其在上市之前的一些理念和形式。这就使得这些上市公司不能良好的适应社会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不能有效的正面应对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容易忽视环境效益,只是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对部分环境信息有选择的象征性的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全面性与相关性较弱,可靠性不强。

我国学者对环境会计理论开始关注的时间较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晚了许多,除此之外,我国缺乏专业的环境会计人才,社会对环境会计的重视度不够。在这种起步较别人晚、后劲又不充足的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方面还比较落后,存在着较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上市公司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大多缺乏全面性、披露的形式缺乏统一性的要求和规定、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企业比例较低,并且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可操纵性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可信度造成了较严重的消极影响。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行为,我国的相关部门也试图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试图通过一些硬性的要求和规定来规范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但事实上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基本上都仅仅是象征性的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上做出一些强制性的规定,而很多公司只是在表面上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上披露的内容并不是很理想,几乎全是一些没有实质性价值的披露,只是空喊着环境保护的口号,披露的内容几乎全是模糊不清的财务数据。因此虽然上市公司积极地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披露,但是其披露的水平不高,质量无法达到企业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要求。

对此,本文主要从我国当前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实际情况出发,深入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通过仔细分析找出这些问题存在的具体原因,并以此为基点挖掘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来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与水平,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需要大修改,沉淀)

国外的学者们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理论进行探讨和研究,时至今日,他们对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的研究已经有了较大的成就并处于比较成熟阶段。20世纪下半叶,比蒙斯(F.A.Beams)1971年发表的一篇名为《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的文章,与两年之后马林(J.T.Martin)发表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一文,这两篇文章的发布意味着人类对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序幕从此正式拉开。1993年,在《环境会计》一书中,Rob Gray系统地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理论进行描写,基本上确立了关于环境会计理论的大致框架,极大的推动了环境会计理论的发展。

与美日英等西方发达国家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相较而言,我国的学者们对此的研究在起步上就晚了许多。然而最近几年伴随着循环经济的推进和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中国社会的各阶层逐步开始关注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中国的学术界也由此而开始正式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从此受到了应有的重视。

钱水苗和郭蔚冉在202_年7月发布了《论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完善》一文,他们在这篇文章中明确地指出,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上市公司关于环境信息方面的披露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环境会计信息逐渐成为当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键内容之一,是促进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202_年,欧群芳、贺晋、张福琴等人也分别认识到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深入研究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且探究了引发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尝试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以推进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向规范化和合理化发展。

可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非同凡可。然而,202_年张莉莉发表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指出,虽然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我国不少上市公司也选择了对该公司的环境信息进行了公布,但是与英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和有效性是处于较低阶段的。所以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路途还很长,还需我们继续推进,我们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足及其原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

(三)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意义

1.有利于保护环境

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数量的极速提高,以及其他潜在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等问题相继出现并且愈演愈烈。对于人类为了经济的发展而随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大自然开始反抗,开始反作用于人类的生产生活,人类的生产生活随着环境的恶化而逐渐受到了威胁。在这个时候人们才开始觉悟,开始反省自己愚昧的污染行为并逐渐意识到了保护环境不受到污染、保护生态平衡不受到破坏的重要性。保护环境是我们人类继续生存下去必须肩负起的责任和义务,经济的持续发展是离不开对环境的保护,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规范且严格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能够有效地督促上市公司主动履行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其行为,在其达到发展经济目的的同时能够自觉做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够为改善我国当前生态环境严重被破坏的现状尽自己有限的力量,避免生态环境向更坏的地步恶化。另外,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可以通过凝聚多数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力量,监督并推动上市公司在生产发展的同时注重对环境保护行为的实施,促使企业向绿色企业转变。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在解决环保问题、优化资源配臵、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顺利进行等方面的作用是不可小视的。

2.有利于利益相关者获取可靠的决策信息

当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得到披露,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们能够依据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环境信息有效地引导该公司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措施。这不仅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及时了解到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具体情况,及时制定切实可靠的改善环境的方针策略以便解决环境破坏及生态失衡等问题。当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得到披露,还有利于企业的投资者能够及时有效地对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正确的评估,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方案与策略,制定出既有助于环境的保护又有助于实现本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还能够通过获取到的信息,激励企业保护环境,使企业的管理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对环境进行保护,最终提高企业管理者的信息决策能力,提高决策效率。

3.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

当上市企业披露其环境信息时,企业的信息需求者能够以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环境信息为依据,及时了解该企业在生产方面的信息以及为保护环境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公众和媒体能够随时监督上市公司的生产行为,监督其是否在生产的过程中能够不造成对环境的破坏,监督其是否能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还有利于在环保方面做得好地企业能够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社会的承认,获得无形的市场竞争力。上市企业披露其环境信息不仅能够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还可以为这些上市公司赢得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信任,对于上市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意义非同小可。

二、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原因(一)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 1.披露的内容缺乏全面性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政策对企业需要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行为提出了9项基本内容的规定,但是按照我国当前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都只列明了其中的4-6项内容。据统计表明,大约只有四分之三的上市公司选择自觉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但其披露的内容都较为笼统。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时候,往往选择披露难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也就是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的无关痛痒的环境信息,很少有企业会对企业治理污染的费用的计算方法、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而具体的解释说明,这些情况足以表明上市公司在披露环境信息时内容的不全面,信息的价值量不足。

例如在水泥行业的上市公司中,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202_年的报告中就如何应对重大风险的办法中指出:针对在水泥生产中会排出大量的粉尘这一环境风险,公司会在已经安装了必要的环保设备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财务支出,增强技术创新。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只是笼统地介绍了该公司在应对环保风险方面的大致方向,但是并没有说明该公司具体的解决措施和策略,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是模糊不清的,严重缺乏全面性、具体性和时效性。

2.披露的内容缺乏相关性

调查发现,很多上市公司在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时候,其披露的相关内容往往是一些过去的常见的资料,而关于现在和未来的具体的数字化财务信息相对较少,这就容易使得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一定的相关性,最终会导致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需求缺乏科学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信息都局限于过去对于治理环境污染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因为导致了环境污染所进行的补偿和治理的支出,大多数企业没有对该企业将来很有可能出现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如实反映,而这些未来的隐藏信息会很容易对企业以后的财务方面造成较大的影响,使得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相关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

例如在化工行业的上市公司中,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202_年的报告中 “可能面临的风险”中指出: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一些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并且会在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如废渣、废水等废弃物,即使本公司目前已经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了较大投入,但是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还是可能因一系列不确定因素不可避免地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甚至会引发一些生产的安全事故。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指出会采取相关的措施来降低这一环境风险,具体的措施有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结构、对该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等。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的时候,虽然提出了很多措施但是对于应对环境风险所制订的加大环保费用支出的这一计划,没有清楚的说明其未来数字化的财务信息,导致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缺乏有效性和相关性。

3.披露的形式不统一,可比性较差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公司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形式缺乏统一的严格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进行第一次上市的时候,总会通过招股说明书来披露企业的一些环境会计信息,然而当他们在上市成功之后,很少有企业会自觉地继续将该公司的环境信息对外进行披露,他们有的公布少量的环境信息,有的甚至只字不提,即使有的企业会选择继续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但所披露的内容远远比不上他们在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中所公布的那么详细。

此外,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形式不统一,格式随意,不规范。很多企业不会按照规定在公司的报告中编写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来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这就容易使企业的信息需求者很难对众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进行有效的比较,从而不利于科学决策。而大部分的企业都将政府机关定为重要的关乎到自己利益的环境信息使用者,他们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时候,往往会偏重于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指标,而对其他的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视而不见。

例如煤炭行业的上市公司山西煤电,在202_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公司指出:“202_年,公司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烟粉尘排放量4248.17吨,二氧化硫排放量8259.8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8336.47吨,工业废水COD排放量6.83吨,排放浓度达标率为100%。工业废水产生量520.26万吨,排放量25.52万吨,工业废水综合利用率95.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948.59万吨,处臵量598.38万吨,利用量350.2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36.92%,全面完成省市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指标。”由此可以看出,很多公司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政府的相关指标,将达到政府指标要求作为首要目的,往往对其他信息需求者需要对环境信息视而不见。

图2-1

1图2-1来自李志学、郭锐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与问题分析》,笔者通过对石化行业中的78家上市公司在202_-202_年间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披露位臵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通过研究发现这些上市公司在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时所采取的形式多种多样、既不统一也不规范并且具有较大的人为可操作性,在形式上总体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

4.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企业比例较低

虽然环保部门在202_年出台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在该指南中对上市公司关于环境信息的披露做出了一定的要求和规定,但是这些要求和规定并没有具体明确地规定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也没有制定相对应的审核环境信息的程序,没有订立相关奖励和处罚的条款,严重缺乏强制性;再加上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差,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自愿性更差,从而导致相当大部分上市公司不会自觉履行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责任。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中国的经济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在物质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为了保护人类所生存的环境我国对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了特别的要求与规定。但是即便有明文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比例仍然不高,许多上市企业在这方面缺乏自觉性,缺少主动作为的意识。李新海在《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一文中指出,202_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总有共1300多家上市公司,但是只有其中的400多家对环境信息进行了披露,所占的比例大约只有三分之一;其中,那些按照政策要求必须要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其披露的比例却不足60%;截止到202_年底,我国大约有2300余家公司上市,而在这些 1 李志学,郭锐.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与问题分析:以石化行业为样本 [J].财会通讯,202_,(15).上市公司中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的仅有500多家,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比例不足25%,而与此同时,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有一半以上的企业能自觉披露本公司的环境信息。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在我国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意识不足,自觉性较差。

5.披露的过程中可能有操作行为存在

在当前,我国的有关部门还尚未制定出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指导性文件,只提出了一些与此相关的规范要求,而且这些规范要求通常是以“暂行办法”、“试行”等形式出现,如:《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在这种情形下足以看出政府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缺乏监督,缺乏明确地规定,让许多企业钻了空子。由于上市公司在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时候具有较大的人为可操作性,致使多数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时各行其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环境信息或是容易获取的环境信息进行披露,其披露的内容缺乏全面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最终导致不同上市公司之间的环境信息缺乏可比性,没有实用价值。

6.披露的内容较混乱、零散

由于我国的环境会计的核算体系与报告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在披露环境信息的时候大多都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大多都零散的分布在董事会报告、年报的各项附注、重大事项、招股说明书等不同的地方。其中按照要求需要交纳的排污费用以及为设臵环保机构和聘请环保人员所花费的经费都被笼统的合并到了管理费用中进行统一核算;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由于违反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所交纳的罚款支出和未按照要求排放污染物而要求治理环境的费用支出以及对社会及他人造成危害所进行的赔偿都被统一列入到了营业外支出。由于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散乱,缺乏系统性,就会使得上市公司的信息使用者很难正确评估环境问题对企业所造成的财务方面的影响,从而很难做出科学决策。

(二)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存在的原因

1.法律制度不健全,企业缺乏规范的指导

在企业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方面,我国与英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落后的状态。虽然我国在这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也试图通过颁布一些法规政策来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做出一些相应的强制性的规定,但这些法规的内容都较宽泛,细化度明显不够。同时在当前我国还未建立起专门的关于环境会计报告的会计准则和参考指南,没有详细的指导性文件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做出有效的指导和规范。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时便会自行选择其披露的内容和披露的形式以及披露的位臵,在内容只披露对自己有利或是容易获取的信息,对一些定量要求的信息和未来的不确定的信息就采取回避的做法,同时也没有政策对于披露的形式有统一的要求,最终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很强的随意性。

2.管理层和经营者欠缺环境保护的意识

“重经济轻环境”、“先污染后治理”等传统落后的观念仍然扎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和经营者的脑中,目光短浅,缺乏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通常情况下他们只看得见眼前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看不见企业自身发展的长远利益,在这样的思维指导下,他们便不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来预防环境被破坏,不重视对污染的治理甚至还忽视对环境信息的披露。而那些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企业大部分都不是自愿的,而是受到了社会外界的舆论压力不得不象征性的对一些环境信息进行披露。不过,也有不少企业是自愿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但他们通常也是有特定的目的即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声誉和社会认同度而选择一些对企业有利的环境信息进行披露,而对企业有消极影响的信息则采取回避。

3.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部分上市公司之所以缺乏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的意识和积极性,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其自身没有意识到到披露环境信息所带来的长远利益,同时其自身也缺乏肩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感;而另一个原因则是我国暂时还缺乏有效的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奖励机制,无法很好地调动上市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调查显示,福建省上市公司历年获得资源费及资源补贴费的企业比例最高从未超过10%,获得政府环保拨款和补贴以及相关税收减免的企业比例最高也只有大约12%,这足以说明了我国政府在政策上对环保行为的倾向度还远远不够,对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缺乏足够的重视,缺乏必要的机制来鼓励企业披露环境信息。

4.环境会计理论研究滞后

与美日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方面,我国的研究发展是缓慢的,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同时由于当前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缺乏硬性的指标和要求,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对环境信息披露缺乏积极性和自觉性。即使有的企业会自觉的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但其所发布的内容也仅仅是一些有利于维护企业利益的内容,其披露环境信息的水平难以得到保障,缺乏较高的使用价值。

5.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缺乏

在当前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环境会计理论基础体系,很多重大的问题都正处于研究的阶段,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要求和方法。例如:对于环境资源的损耗和补充;由环境问题而引起的成本费用和收益的变动。而且我国的各大院校对会计人员的培养主要集中在传统的会计人员培训上面而忽视了对环境会计人员的培养,这就导致了我国会计行业的环境会计核算的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不利于会计专业的长远发展。

6.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缺乏迫切性

由于我国大部分市民的环保意识相对薄弱,缺乏足够的环保知识,以至于对环境保护活动的参与度也不高。另外,我国的社会主市场经济目前并不健全,不少企业的融资行为都带有行政色彩,与企业利益相关的债权人和投资者等,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力较低,最终政府机关成为了企业环境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他们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缺乏迫切性和一定的要求。

三、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一)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英美日等发达国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较我国而言发展较为成熟,例如他们在环境会计方面的发展已经拥有较细化和完善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均有较强的执行力,对企业的约束作用较大,从而为本国的环境会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有助于推动企业对环境信息进行及时完整的披露。为了改善环境污染的现状,维持生态平衡,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但其主要是对企业的排污费用有了一定的要求,鼓励企业加强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对企业需要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缺乏规范而详细的硬性要求。

由于缺乏具体细化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大多数企业都不愿意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受污染而增加自己的环保支出,同时也不会自觉披露一些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环境信息。我们从国内外的很多事例可以看出:有关部门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出台一定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推动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大有裨益,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其披露的质量和水平都处于较高的阶段。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通过法律法规对企业做出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健全并完善相关的制度就可以有效的规范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这是我国发展环境会计信息的必经之路。

例如在当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该指南对上市公司(特别是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做出了一些硬性的规定和要求,但它却没有具体的指出违反那些规定会受到的具体惩罚。对此,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需要从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着手,推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立法工作的展开,以法律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同时证券交易所和各个监管部门要共同致力于建立一个“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辅”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体系,要逐步地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加入到会计准则中,进一步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准则。

(二)增强企业管理层和经营者环境保护的意识

保证环境和经济的和谐发展、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环境会计人员所追求的工作目标,而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自身的环保意识和素质是决定该目标成与否的决定因素。目前,大多数企业都是将环境信息披露在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地方,一旦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缺乏强烈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由此可见,通过培训使经营者和管理层认识到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可以增强企业管理层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促使企业自愿开展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主动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并保证其信息内容的真实可靠。

(三)加强监管,对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审计

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企业中有相当大部分企业是由于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不得不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还有的企业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他们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缺乏全面性甚至出现造假的情况,这些不全面甚至虚假的信息不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没有帮助,而且可能会给他们的判断造成错误的引导,无法作出科学决策。为了避免这些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的环境信息的出现,政府应当设立专门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对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严格审计。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当发现有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虚假、失实和不完整的情况时要及时给与严厉的惩罚和批评,情况严重者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形成一种威慑力和震慑力;而对及时有效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企业,政府应给予其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形成示范供其他企业学习借鉴。

(四)增强民众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的披露主要是受到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和社会外界的舆论压力两方面的影响,而自愿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上市企业是非常少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如果没有外界的压力,企业往往会更倾向于只披露对企业有利或是容易获取的部分环境信息,其披露的内容不全面。在这种情况下,发挥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力量是必要的,因此政府可以定期开展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宣传环保的知识和理念,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能自觉监督周围企业的生产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环境信息的需求,迫使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而主动提高其披露的环境信息的质量。

(五)培养专业的环境会计人员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社会和企业对会计的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对会计人员的需求已不再是单纯的对一些历史性的财务数字进行核算,而是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未来的一些不确定性的因素进行预测,对社会强烈要求的环境信息进行有效的披露,这就出现了专门的环境会计人员。环境会计人员除了要拥有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外,还必须要能够熟练而准确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准确的计量和披露。对此,政府和企业应该注重对会计人员相关的环境会计知识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技能,使其具备处理环境会计实务的能力。

结论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环境问题的不断出现威胁着人类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们逐步开始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但是我国上市公司如今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诸如披露的内容缺乏全面性和有效性,披露的形式缺乏统一性以及披露不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本文主要从环境信息披露所需要的政策法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环保意识、环境会计专业人员的技能素质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为优化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向规范化迈进。

参考文献

[1] 欧群芳,贺晋.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思考[J].中国经贸,202_,(6).[2] 张福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依据及路径优化选择 [J].财政监督,202_,(23).[3] 钱水苗,郭蔚冉.论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完善[J].环境污染与防治, 202_,(7).[4] 李志学,郭锐.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与问题分析:以石化行业为样本 [J].财会通讯,202_,(15).[5] 蒋洪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亟需加强[J].环境保护,202_,(21).[6] 王珍义,陈璐,李祎雯.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日美经验的借鉴 [J].经济研究导刊,202_(15).[7] 张莉莉.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_(7).[8] 马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障碍何在?[J].环境保护,202_,(21).[9] 陈文芳.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科技和产业,202_(6).[10] 杨劲松.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分析 [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2_.[11] 郭锐.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D].西安:西安石油大学,202_.[12] 李静.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2_.[13] 罗素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动机研究[J].三峡环境与生态,202_(1).[14] 文琪.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综述[J].会计师,202_(19).[15] 任庆玲,赵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关问题的研究[J].商业经济,202_(6).

第三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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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披露内容不真实

这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⑴招股说明书过度包装造成盈利预测偏差严重。如1997年在全国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足 7% 的情况下,新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前三年资产收益率普遍达到40% 以上,有的公司竟然达到100%,很显然新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中有不少水分。

⑵模糊收入概念,人为操纵利润。有的公司将含税收入放入会计报表对外报出,导致对外报出利润与真实利润相差甚远;有的公司根据使用对象来公布收入。如青岛双星旗下的华青轮胎2002年经营数据有四个版本,真假难辩。

⑶伪造资产、虚构利润,以达到吸引投资者的目的。如国内 银广夏”、“东方电子”、“蓝天股份”的造假事件使得会计报表不再是公司经营状况的成绩单,而是一小撮人在那里玩的“数字游戏”。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均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要求做到内容充分、完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披露有关信息时措辞含糊模棱两可。第二,规避不利事实,对有利于本公司的信息过分披露。第三,分部信息的披露不充分。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缺乏时效性。

任何一家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连续的,因而有关公司的信息的产生也是连续的。由于受到技术手段、信息生产成本、传递成本的限制,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只能是间断的,呈现周期性。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当发生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立即编制重大事件公告及时向社会披露。但仍有一些公司违反这一规定,不按法定时间正式披露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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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具有随意性

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本应慎之又慎,但一些上市公司却不顾损害公司形象,披露信息时极为随意。有的上市公司在公布定期报告时不严肃,公布之后不断地打“补丁”。2005年就有百余家公司就各自的中报发布了补充报告,个别公司的 补丁”使公司的盈利出现“缩水”,甚至盈转亏。如大唐电信。

5.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把信息披露看成是一种额外负担,对信息披露总是抱着能少则少、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的心态,而不是主动、自愿地去披露有关信息。这说明上市公司在其经营管理上存在着不愿让社会公众知道的阴暗面。

二、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自身的内在原因。主要包括:

第一,公司利益的推动。某些上市公司为了在当前证券市场中树立其良好形象,并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使得利用会计造假、操纵利润的各种利益冲动一直有增无减。

第二,公司股东的产权约束弱化。当前一些上市公司的现代产权制度还不能通过改革一步到位,其中由于国有股产权主体缺位,很难强化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的产权约束和控制,而社会公众股数量较少,股东分散,也难以强化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的产权约束和控制,从而造成这些公司的管理权失控,以致给利润操作者以可乘之机。

第三,公司内部缺乏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目前某些上市公司正是由于缺乏应有的内部审计及管理控制,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管理体制不顺,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被削弱。

(二)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外在原因

1.会计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制度仍然是不完全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会计准则制度与会计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滞。由于会计实践和经济创新行为的层出不穷,实践中经常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情况。第二,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现象。第三,有关规定政出多门。由于会计准则由财政部颁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则由证监会制定,相关规定之间有时并不十分和谐统一,这也给信息披露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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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质量普遍不高

脱胎于经济转轨时期,我国上市公司大都由国有企业通过剥离、并购和包装上市等方式转制而来,这种以剥离、拼凑资产、乱作账,以符合上市标准的非规范上市操作导致这一时期的上市公司质量普遍较差。那些质量不达标,靠披露虚假信息蒙混上市的公司,上市以后为了保住“壳”资源或达到更进一步的目的,迫不得已还要继续披露虚假信息,从而进入作假的恶性循环。

3.利益诱惑

这是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根本原因。首先,是上市的诱惑。为了获得更广阔的融资渠道,有些公司或者利用各种手段虚增利润,或者制造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进行虚假陈述,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发布不实信息,以此获得上市资格。其次,是配股的吸引。为了获得配股资格以满足对资金的持续需求,有些公司往往粉饰会计数据,进而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

4.监管不力、处罚不重

这是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重要原因。首先,职业审计界的审计监督有效性不足。造成有大量的未经严格把关的不实信息得以对外披露。其次,信息披露违规的法律责任体系存在缺陷。对违法违规行为一般都采用行政处罚,责任人较少因其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信息披露违规所带来的收益相比,违规成本仅是“沧海一粟”。因此,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信息违规披露的遏制作用效果并不明显。

三、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对策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可以从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入手。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第一,提高管理者的素质。管理者的素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绝对作用,对企业产生深

远影响,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管理人员的聘用、评估、升迁、淘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培训教育等措施,提高管理人员科学管理企业的能力和强化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此外,外部经理人才市场的建立也将为企业选择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创造出有力条件。在提

高管理者素质的同时也应该提高人们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使公司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只有公司全员上下共同参与,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发挥其真正的作用。要强化披露财务信息内部监督机制,保持监督人员在企业中行使职权时高度的独立--------------------------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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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审计,设置内审机构,归属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的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明确财务人员的信息供给主体的地位,强化披露财务信息的内部监督。

第四,监督人员在企业中行使其职权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第五,必须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目前必须将上市公顷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力管理部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避免管理人员舞弊。

(二)建立外部约束机制。

第一,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规范体系。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规范体系主要由 《会计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规范制度所构成。但是目前我国有关现行法规制度中仍存在漏洞和不足,如财务信息披露中对重大事件披露的规定显得不够明确和完整,商业秘密和必须披露的财务信息间的界限不够明朗等,这些地方都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加大证券市场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改革多头管理的体制。证券监管部门的设置应集中到两个层次:一是中央级的证券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国上市公司进行客观监管,统一制定证券市场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规范;二是证券交易所,它就遵循中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动和财务信息披露进行具体的详细的监管。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监察员制度,由中国证监会及其驻各地派出机构委派信息监察员到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申报、年报、股利分配等信息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监督,防止外界各相关利益集团对会计部门的信息供给横加干涉。证券监管部门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办法,对违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

第三,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完善审计准则修改审计假设及审计方法和程序,以适合我国证券市场不够规范的现实。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资本市场诉讼和民事赔偿制度。这样,可以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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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披露的可靠保证,才能保护投资者利润,促进证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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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的研究

和进

(中国中信集团成都610041)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质量已成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关系着社会、企业、投资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然而受宏观和微观层面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文在深刻剖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基础上,提出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进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效的运行和发展。

关键字: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原因对策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是检验一国证券市场是否成熟的试金石,是实现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基础和维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基本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会导致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积极性下降、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等严重后果,所以解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有利于保障证券市场稳步、健康、快速、高效发展。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会计信息披露含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是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问题,由此导致的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加大了市场风险,引发了供需双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机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常常报喜不报忧,误导投资者,主要表现在对一些重要事项、资金投向、利润构成以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充分、对财务指标提示不够充分或者借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故意隐瞒企业重要会计信息。

3、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能及时披露业绩报告,但是对可能导致股价下跌的重大事件往往披露不及时,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相关性,为内幕交易、牟取暴利、操纵市场创造了条件。

4、会计信息披露不主动。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处于强制状态,不少上市公司把会计信息披露看作是额外的负担,而不是一种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股东应该获得的权利。面对负面信息,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披露往往采取一种回避的态度。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

1、宏观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主要由《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构成。尽管这些法律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作了相应规定,但实践操作中存在困难,使得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有空可钻。

(2)监管不力。我国政府部门监管体系不健全,相关部门权责界定不清,对二级市场的监督力度不大,而且一些监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另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受畸形的委托代理关系影响,缺乏独立性,往往无法客观地评价上市公司会计信息。

(3)违规成本低。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中有瑕疵的占比非常大,被揭露的概率却非常小。加之,上市公司造假所付出的代价远远小于因失信而得到的收益,一些公司不惜通过隐藏或歪曲某些会计信息来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局面。

2、微观方面

(1)公司利益驱动。公司利益驱动是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瑕疵的根本原因。一些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达到配股要求等谎报公司业绩、操纵利润。还有的为了免于被处罚或为大股东和高管谋取利益粉饰报表、延迟披露信息或披露错误信息。

(2)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比比较大,流通股比较少,股份相对集中,形成普遍的“一股独大”现象,难以对公司的管理进行控制和约束。部分上市公司缺乏内部审计或者内部审计被弱化,也导致公司财务管理出现混乱,财会信息失去真实性。

(3)投资者能力有限。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以散户为主,一方面绝大多数投资者缺乏基本的投资技巧和信息甄别能力,另一方面大多数投资者没有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盲目投资、甚至投机。此外,对于多数投资者来说,获取上市公司有价值信息的成本也非常高。

三、防范信息披露瑕疵的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相关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中的盲点,建立起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并且增强有关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此外,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民事责任赔偿法,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手段来细化证券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

2、完善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我国应将政府监管、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进行有机结合。政府部门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提高执法者素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保持独立性,客观真实的评价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社会各界也应积极主动地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

3、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要确立董事会的核心地位,规范和完善董事会的运作,优化董事会的结构和功能,并且强化监事会的作用,保证其独立。上市公司还要完善经理人市场,利用经理人市场的竞争机制促使企业经营者从长远利益出发。此外,建立对管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对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有重要意义。

4、加大处罚力度。有关部门要严厉惩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故意隐瞒或歪曲重要信息的上市公司,以及与这些上市公司合谋或无法公正履行职责的会计中介机构,还要构建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当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被揭发后,应该把相关的肇事者驱逐出其所处的行业。

四、结语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永恒的话题, 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建立高质量,高透明度和具有可比性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既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还要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加大惩罚力度,只有这样,证券市场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伟.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制分析[J].证券时报,202_(2).[2] 吉祖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金融纵横,202_(7).[3] 王东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思考[J].经济师,202_(4).[4] 卢学英.《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J].特区经济,202_(12).

第五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1993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下达《关于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指定报刊按规定刊登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作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目前,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大众媒体阅读各类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可以作为投资抉择的主要依据。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真正有帮助。

近年来,个别公司的信息披露出现了不够全面、及时和充分的情况。但最终,信息披露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的。因此,那些不够全面、及时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不能长期维持的。虚假信息只能瞒一时,无法瞒一世。如果我们仔细阅读上市公司的信息,也能对少数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有所发现,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投资失误。

尽管不少人认为我们的市场存在较大的投机成分,但股价的排序依旧有其合理的成分。我们常见媒体上有“年报行情”甚至“前年报行情”、“后年报行情”等提法。实际上,这些都属于由信息披露产生的客观影响。

基本义务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1.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2.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

1.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

2.上市公告书

3.定期报告:包括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4.临时报告。

具体而言: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类:定期报告包括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分为前半个会计的半报告和季度报告。季度报告分为一季度(春季度)报告和三季度(秋季度)报告。

临时报告包括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广泛。较为常见的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其他重大事项也会由一些中介机构同时发布信息,如回访报告、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律师见证报告,等等。

内容与格式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在内容和格式上有一系列的要求。1993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出台。这是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第一个部门规章。此后,有关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报告、中期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相继发布。今后,还将陆续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目前,相关的规章名称中通常有“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X号”字样。发行证券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

披露媒体

目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证券类报刊。

1999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和巨潮资讯网(.cn)发布。目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公告审核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实行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实行事前审核。

定期报告

报告

公告时间: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报告。

公告媒体:在指定报纸披露报告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全文。交易所在规定的期限内安排各上市公司披露的时间顺序。

审计要求: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报告。

公告形式:

报告应当制成正本和摘要两种形式,其格式和内容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编制。规定如有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审核:交易所所对上市公司报告实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核。

上市公司的报告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上刊登报告摘要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报告全文。中期报告

公告时间:于每个会计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并公告。

公告媒体:在指定报纸披露。

公告要求:中期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有关通知的规定编制。规定如有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审计要求: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的;

2.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为应当审计的其他情形。

季度报告

公告时间:公司在会计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季度报告。

公告媒体:,并将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将季度报告全文(包括正文及附录)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上。

公告要求:

1.季度报告是中期报告的一种。根据季度报告的特点,季度报告注重披露公司新发生的重大事项,一般不重复已披露过的信息。对已在前一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重大事项,只需注明该报告刊载的报刊、互联网网站的名称与刊载日期。

2.公司编制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部分时,无需披露财务数据与指标;无需披露完整的财务报表,但应披露简要的合并利润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

3.公司管理层编制季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阐述与分析部分时,应遵循有关规定。

4.公司无需披露《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中其他有关经营情况回顾与展望以及重要事项部分所要求披露的内容。

5.公司无需编制季度报告摘要。

审计要求: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需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的。

临时报告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注要点:

(一)股东大会公告

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应关注:

1.会议召开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3.会议方式4.重大提案

(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关注:

1.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提案审议情况

(1)每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包括同意、反对和弃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披露逐项表决的结果。

(2)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的,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介绍提案的表决情况。

(3)对股东提案做出决议的,注意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4)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注意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3.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注意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称,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是否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提出新提案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与比例、提出的时间(若有)

4.新提案主要内容(若有)

(三)公告时间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纸上公布。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会议结束当日报送交易所,经审核后在指定报纸上刊登。

(四)公告形式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写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及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比例,以及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统计结果。对股东提案做出决议的,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还在公告中说明股东会议通知情况、上市公司A股股东和B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的,必须公告。

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一)关注要点

1.对方名称(合作投资的其他有关各方、受委托方)

2.投资数量

3.投资期限(起始日和结束日)

4.投资项目名称

5.投资收益率

6.其他需提示的重要事项

(二)公告内容

1.对外(委托)投资概述

2.投资协议主体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4.对外(委托)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5.对外(委托)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三)注意事项

1.对外(委托)投资概述中注意投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等。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诸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等。

2.投资协议主体介绍中关注除上市公司本身以外的投资协议(委托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如属于关联交易,留意关联关系。

3.留意出资方式。

留意主要投资人或股东出资的方式;涉及用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的内容;涉及用股权出资的内容。如果是投资具体项目,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进度,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4.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包括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投资回收期限,收益率,收益分配方式,以及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

如涉及非现金方式出资,阅读定价政策。定价政策主要说明制定成交价格的依据。

5.对外(委托)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公司对外(委托)投资的意图,投资的资金来源,该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投资项目因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股权投资及与他人合作的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等,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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