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安图县教育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教育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针对学校在招生、录取、分班、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7个方面违规违纪行为:
(一)违规招生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计划、超计划、跨区域、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
责任人:姜连淑马红花
(二)违规择校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特长生”、“择校生”、“借读生”,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重点查处跨学区择校、借读、违规转学择校,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方式招生入学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新生入学户口、房产证复查,全面加强学籍管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责任部门:教导处
责任人:金美花
(三)违规择班行为。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相关计划,实行“阳光分班”,加快引进智能化分班系统,在分班过程中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与,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重点查处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阳光分班”工作纪律,通过“找关系”等破坏公开透明分班秩序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
责任人:马红花姜连淑
(四)违规补课行为。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补课和变相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补课费,重点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以及教师有偿介绍补习班、介绍生源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副书记室
责任人:许承龙
(五)违规订购教辅材料行为。严禁任何学科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诱导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材料,重点查处学校或教师变相强制学生乱订教辅材料,指定地点购买复习资料,以及在订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教导处
责任人:金美花金月梅
(六)违规收礼行为。重点查处教师利用年节收受家长或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以及让学生家长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工会安全科
责任人:成基永韩东辉
(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学校招生入学、装备采购、基础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以及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以及擅自将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在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以及在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等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责任部门:校长室副书记室计财科
责任人:金正一许承龙禹亨根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7月13日,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解读和讨论研究此次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落实方案,7月15日,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及时将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传达到各科室、各学校每一名教职员工。要统一思想认识,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起专项治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校长长与三位校级领导围绕重点治理内容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信息技术中心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家长积极支持、有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责任部门:党支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
学校和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7个方面的专项治理重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处室要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至副书记室,学校要于8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后报送党办备案。
责任部门:党支部副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至10月30日)
学校要把解决教育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要求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在招生、入学、分班及日常教育教学等重要工作环节签订保证书,校长向教育局承诺“加强队伍建设,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党支部要及时公开公布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和反映问题途径,主动接受全体教师和家长的监督,同时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移交、优先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
对轻微违纪行为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
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专项治理开展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部门:党支部副校长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学校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梳理查找共性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制度落实责任机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专项治理长治长效。
责任部门:副书记室副校长室教导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每所学校均落实专项治理包保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内部文件通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对专项治理期间公职人员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惩处问责。学校将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导小组,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线索反映突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教师参与违规办理相关事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四)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党支部负责督促各责任处室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各责任处室应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全力推进。
第二篇:学校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学校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县教育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教育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针对学校在招生、录取、分班、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7个方面违规违纪行为:
(一)违规招生行为。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计划、超计划、跨区域、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责任部门:副校长室
责任人:
(二)违规择校行为。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特长生”、“择校生”、“借读生”,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重点查处跨学区择校、借读、违规转学择校,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方式招生入学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新生入学户口、房产证复查,全面加强学籍管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责任部门:教导处
责任人:
(三)违规择班行为。
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相关计划,实行“阳光分班”,加快引进智能化分班系统,在分班过程中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与,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重点查处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阳光分班”工作纪律,通过“找关系”等破坏公开透明分班秩序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责任部门:副校长室
责任人:
(四)违规补课行为。
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补课和变相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补课费,重点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以及教师有偿介绍补习班、介绍生源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副书记室
责任人:
(五)违规订购教辅材料行为。
严禁任何学科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诱导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材料,重点查处学校或教师变相强制学生乱订教辅材料,指定地点购买复习资料,以及在订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责任部门:教导处
责任人:
(六)违规收礼行为。
重点查处教师利用年节收受家长或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以及让学生家长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工会
安全科
责任人:
(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重点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学校招生入学、装备采购、基础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以及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以及擅自将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在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以及在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等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责任部门:校长室副书记室
计财科
责任人: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7月13日,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解读和讨论研究此次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落实方案,7月15日,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及时将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传达到各科室、各学校每一名教职员工。要统一思想认识,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起专项治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校长长与三位校级领导围绕重点治理内容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信息技术中心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家长积极支持、有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责任部门:党支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
学校和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7
个方面的专项治理重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处室要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至副书记室,学校要于8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后报送党办备案。
责任部门:党支部
副校长室教导处
政教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至10月30日)
学校要把解决教育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要求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在招生、入学、分班及日常教育教学等重要工作环节签订保证书,校长向教育局承诺“加强队伍建设,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党支部要及时公开公布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和反映问题途径,主动接受全体教师和家长的监督,同时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移交、优先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对轻微违纪行为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专项治理开展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部门:党支部
副校长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学校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梳理查找共性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制度落实责任机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专项治理长治长效。
责任部门:副书记室
副校长室
教导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每所学校均落实专项治理包保责任人。(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内部文件通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对专项治理期间公职人员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惩处问责。
学校将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导小组,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线索反映突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教师参与违规办理相关事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四)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党支部负责督促各责任处室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各责任处室应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第三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方城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县纪委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县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扶贫工作实效的典型问题、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一批政策制度,督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县直各职能部门,负有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
三、治理重点
(一)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覆盖到哪里,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着力治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二是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三是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项目招投标及发包、建设、验收、结算环节乱打招呼、吃拿卡要;在扶贫贷款、物质采购、资金拨付中行贿受贿。四是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五是扶贫领域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二)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严格落实县委“九位一体”责任体系,夯实我县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形成“责任捆绑连带”机制,确保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对扶贫检查、专项督查巡查、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
2.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对群众反映 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
3.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
(三)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重点治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堆盆景”、设计样板路线,应付上级检查或影响恶劣的问题。二是职能单位办事拖沓,审批繁琐,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三是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四是扶贫开发部门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帮扶措施不实,图形式、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五是扶贫项目安排不科学、不切实际或推进缓慢等造成损失等。
四、工作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年底结束。
(一)线索搜集
1.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
2.梳理专项巡察线索。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优先处置。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源线索。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网址和电子信箱。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受理,单独登记,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实行专人管理。
(二)开展督查巡查
对2016年以来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教体局、组织部、文广新局、卫生局、供电公司、网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巡查。
1.招标投标情况。应实行公开招标的是否都实行公开招标;实行邀请招标的是否履行批准手续;招标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超出资质许可承揽工程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是否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地方有形建设市场。重点查验招标投标相关审批文件,招标公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2.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组建是否规范,人员结构是否合理,内部制度是否完善,履行责任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工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资质及其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现场监理工作是
否到位,是否存在监理单位和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问题,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是否存在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规划、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问题;是否健全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工程质量低劣问题,项目建设中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否存在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或进度滞后问题。重点查验项目法人单位管理文件,参建各方来往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关实验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日志等。
3.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是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中央投资资金;中央投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支出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扶贫项目资金用途、变更项目内容地点问题;是否存在滞留上级拨付专款、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出现投资概算或投资规模失控的现象;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重点查验下达投资计划文件,下达建
设资金的文件、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凭证或材料,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及其批文,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工程款支付凭证,竣工结算报告及有关部门审核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部门评审报告等。
(三)严肃问责,注重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县纪委对影响较恶劣、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增强震慑效果。
(五)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到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等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严肃处理。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
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任组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纪委承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直查快办的工作机制。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优先查办。要建立纪检监察、组织、督查、审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典型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加快节奏、提高效率,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搞好专项治理。
第四篇: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深化扶贫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及县委有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标本兼治,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反腐除恶,正风肃纪,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促进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紧盯责任落实、作风转变、政策落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脱贫实效,既要紧盯重要领域和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又要瞄准本单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坚持精准监督。找准职能定位,厘清职责任务,聚焦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举一反三、梳理问题,对症下药、靶向监督,有效防范和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坚持抓常抓长。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一刻也不放松。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后,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脱贫成效巩固。
(四)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制,推动各股室履职尽责。
三、治理重点
(一)履行责任不力问题。在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紧密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围绕水政执法、河长制、防汛、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
等水务重点工作,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全面系统学习水利业务知识,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水平。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凡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讨论决策,大力推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发展改革工作决策透明度。四是认真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监督责任清单,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抓实见效。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局属各站、队、股室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二)项目领域问题。在水利扶贫项目招投标、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项目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项目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全面做好市、县行政审批事项权限下放的承接、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招投标管理办法,按照项目招投标权限和工作流程,阳光运行,规范操作。三是加大项目稽查,全面落实“五个严禁”,严把“六个关口,落实一个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四是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参建单位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参建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严格审查参建单位的资质,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继续完善水利工程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四制”和施工单位“三检制”,确保水利工程如期完成。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局属各站、队、股室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作风问题。在工作中作风漂浮、纪律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办事拖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帮扶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把转作风、严纪律、提效能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严实标准,丰富平台载体,建立整改清单,深入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纪律作风,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会干事、人人干成事
”的良好环境,切实提高全县发展改革工作质效。二是围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领导班子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加大国家扶贫优惠政策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消除群众“等、靠、要”思想,与群众共商脱贫之计,与群众同谋致富良策,下足“绣花”功夫,紧紧围绕“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确保实现贫困退出饮水安全达标的目标。三是认真履行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严格全面落实一让凳、一杯水、一张笑脸、一句问候“四个一”要求,遇人主动热情服务,遇事耐心说理讲透,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发改形象,切实提升发水务工作效能。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局属各站、队、股室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成立县水务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
(二)强化责任担当。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三)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第五篇: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X纪厅〔2020〕XX号文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XX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聚焦脱贫攻坚重点短板弱项,严查扶贫工作不实、作风漂浮,严查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严查基层“微腐败”,严查“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把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
围绕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六个全覆盖”,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时间要求、具体措施。对已开展的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兜底保障5个专题进行“回头看”“回头查”。结合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统筹推进就业扶贫、饮水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医疗4个专题治理。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各村、扶贫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全年坚持。
(二)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行动。
组织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及时跟踪督办,加快办理进度,认真分析研判,实行领导包案,加强责任落实,基本实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各村、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完成时限:6月30日。
(三)加强扶贫领域宣传报道工作。
要积极推介正面典型,宣传工作经验。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纸、内部通报等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联合党政办制作扶贫领域微视频,鼓励写作能手积极撰写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的工作信息,全方位展现我镇纪检干部决战脱贫攻坚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成果。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全年坚持。
(四)加大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
联合镇扶贫、财政、自然资源、经发等站所,推动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和批后管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交办机制。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扶贫站、财政财务管理办、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五)通报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围绕“四个严查”涉及问题,分类分批通报曝光。通报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六)把脱贫攻坚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
把脱贫攻坚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将检查探头对准扶贫领域,加强扶贫领域整改监督检查。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镇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书记XX任组长,镇纪委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专职副书记XX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纪委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纪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传导压力,切实履行职责。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重检查本镇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主动出击,从督查检查、信访举报两方面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全面摸排本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在强化日常监督中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严肃处置。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重大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全年,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每人包案不少于2件。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镇机关各相关站办所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全力攻坚,形成监督合力。镇纪委牵头抓总;及时办理扶贫领域重点信访件,并加大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宣传镇纪委护航脱贫攻坚的新举措好办法,讲好干部的感人故事。(三)务求实效,精准执纪问责。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镇纪委要将赫山区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三年行动方案中列出的4个方面15个重点问题和本次专项治理重点相结合,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情况不准的予以问责,同时对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资金使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一律从严查处。二是精准把握“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是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处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规范问责程序,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让全体镇村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去。三是加强督查督办。镇纪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专项治理工作予以督查督办,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零报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的领域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履职不力的镇村干部,自查工作不实,工作推动不力,对报告情况不熟、把关不严签字上报的责任人坚决予以问责。
(四)奖惩并举,建立激励制度。
一是严格考核制度。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各村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和脱贫攻坚考核内容。镇纪委将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统筹、全年总考核”工作机制。二是明确激励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的,奖励2000元/篇,在省纪委《要情专报》《XX纪检监察动态》《专项治理工作简报》上发表,被XX卫视、XX日报报道的,奖励1000元/篇;在三湘风纪网扶贫领域专栏中发表工作信息(含工作动态、微故事·微体会、图片新闻),奖励100元/篇,发表综合性文字材料(经验交流、书记访谈),奖励500元/篇;在专栏中发布微视频的,奖励制作单位工作经费10000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