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完善大企业服务和管理的一些思考
202_年全国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以税收治理“六大体系”建设为统领,以大企业纳税人为中心,担当作为、提质增效,在完善机制、信息支撑、风险管理、服务创新、集成分析、强基固本上再下功夫,高质量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
一、实体化运行后存在的问题
(一)从职责划分上,仍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第一税务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辖区内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及扩围企业、省级列名企业和市级列名企业的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组织实施本市列名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
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市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
指导企业完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
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有些职责没有具体的制度和流程做支撑,流于形式。亟需在新三定出台后,制定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对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二)从内设股室设置上,仍需要完善股室职能设置。
目前,辽阳一分局设有五个股室,股室职责也已明确,但与省一分局机关七个科室的职责不能一一匹配。一是在实际工作中,风险分析、风险应对两个环节工作重心存在时间差,比如风险分析股今年存在大量的分析任务,而应对股由于前期无风险分析复评,也就没有风险应对任务,虽然目前已将风险分析股和风险应对股两个股室初步做了职责调整,统一开展分析应对任务,但两科仅10人的工作团队难以应付大量的分析和应对工作。二是没缺少风险识别部门设置,目前风险识别由分析股、应对股自行操作,在程序上存在瑕疵,缺少与省局风险识别部门的对接股室,造成工作衔接不畅。三是综合业务股,不仅完全承接省局综合业务科和考核服务科工作,还要承担市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党建、法制、纪检、财务、老干部和机关服务等科室的工作,对现有人员造成较大工作压力。建议在新“三定”部门规划调整中能统一口径,优化各市一分局内部部门设置,根据需要合理增设内设部门,科学分工,促进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提质。
(三)从与省局、市局各科室、稽查局、县区局的衔接上,存在统筹度不够、职责交叉现象
总局、省局工作安排规划的不确定性,造成指定工作和自选工作统筹难度。总局不定期地下达风险分析任务,省局频繁、不定期地抽调业务骨干参与总局、省局风险分析和应对,造成自选工作时断时续,不能持续开展,工作质效得不到保证。
与市局多科室存在业务交叉,工作统筹规划不够。作为实体化的新局,虽然市局指导意见中做了职责定位,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缺乏工作统筹,比如市局领导对大企业走访、为大企业提供专项服务、减税降费等,市局相关科室做了工作,而我们不知道,存在各扫门前雪,重复劳动,沟通不畅,造成工作成果无法共享的情况。
与县区局在工作中只是形式上的对接,没有充分发挥出县区局作为属地局,在大企业服务和管理中与我局应有的配合作用。我局市大企业管理和服务指导意见中,强调由各县区局法规股承接我局推送的大企业服务和管理任务,由于各局法规股承接市局多个科室的工作任务,因此各项工作在形式上能完成,质量无法保证。
(四)从人员配备数量、质量上,仍不能满足大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人员短缺。一分局目前实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4人长期被省局借调,与兄弟市大企业局相比、与管理的省列名企业相比、与总局省局下发的税收风险分析应对任务相比存在严重的人员不足且能力水平不够的问题。抚顺局60人分管40户省列名企业,营口60人分管81户省列名企业,铁岭52人分管22户省列名企业,辽阳26人分管50户省列名企业,今年,我局共承接总局、省局推送风险分析工作任务三批次,36户,承接总局推送的风险应对工作任务一户次,上报省列名企业风险分析应对任务15户,目前我局分析应对实际人员为10人,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急需补充干部队伍。
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亟需提升。国地税合并后,大企业的管理变成全税种管理,无论是原国税、还是原地税的税务干部,都存在对部分税种不通不懂不熟的情况,在税收政策快速变化的今天,对大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增补欠缺的税种短板十分必要。同时大企业管理的专业性也决定了人员素质的过硬性,培养和选拔政治、业务过硬的干部十分必要。
(五)从执法依据上,缺少大企业局开展工作的法律支撑。
我局在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等方面都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在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案头分析、与企业沟通、税务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尤其是省列名企业的风险管理上,在企业不配合工作的情况下,面临着改善营商环境与完成风险分析任务的双重压力。
(六)从系统管理上,缺少各项大企业服务和管理的工作制度和实际运用的工作平台。
大企业各项工作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导致工作中,无明确程序,不能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如企业涉税诉求响应机制、重大涉税问题集体审议机制、分析应对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千户集团及扩围企业、省列名企业涉税数据档案建设制度、重点税源大企业走访对接机制、千户集团及扩围企业、省列名、市列名企业按行业、按税种、按属地的名册管理方案等。
缺少大企业税收服务和风险管理平台。对于千户集团及扩围企业,由总局统一采集企业账套数据进行风险识别,而对于省列名企业,我们没有采集企业的财务账套,在风险识别与分析过程中,缺少足够的数据来源;
电子抵账系统无权限从后台调取企业完整数据,极大地制约了风险识别和分析的工作质效;
“天眼查”等第三方信息采集工具还没有充分利用。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提升站位,加强领导。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关于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抓好规划,细化工作内容,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请局领导研究解决,争取多方支持和帮助,把好事办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根据总局各项制度规定精神,及时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逐步制定出一整套适用于本地实际的工作制度和规范规则。
对外与风险管理局、稽查部门互动,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风险分析、推送、避免重复入户等有效工作交流;
与收入核算、收入分析部门互动,找准分析点位,共享分析资源,建立税收分析工作机制;
与纳税服务部门互动,从优化营商环境入手,有针对性地对大企业开展高层走访、政策辅导、风险提示等具体工作,建立大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工作机制;
与法规、货劳、所得税部门互动,对部分大企业提出的重大涉税事项,建立大企业重大涉税事项的研判机制。与征管互动,利用金三系统,深入挖掘税务端企业涉税数据的采集和整合,为税收风险分析打下良好基础。构建辽阳市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各层级税务机关与大企业的高层交流对话机制。不断丰富、填充管理范围内大企业数据内容,完善对风险分析、应对的一户式企业数据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对内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内控机制建设贯穿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全过程。按照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指引要求,确定本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主要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涉税事项局务会审议制度,切实防范工作风险。
(三)优化结构,配强人才。综合分析现有干部的结构状况,及时向局领导提出需求建议,充分考虑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因素,努力争取把知识结构全面、专业技能精湛、实践经验丰富、善于攻坚克难的干部吸收到大企业服务和管理部门中来。发挥各类干部的长处,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有计划地通过遴选、招录等多种方式,将具有会计、税收、统计等专业背景的干部充实到大企业服务和管理部门,要加强计算机应用、数据处理等方面人才建设,配强配优信息化建设人才。要强化人才培养,拓展专业深度,挖掘干部潜力,促进大企业服务和管理部门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稳步提升。
(四)集成信息,数据管税。明确大企业税收管理以数据管理为核心内容。完善与征管、风管局、省局风险共享平台等风险数据采集方式、方法,充分采集第三方信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第三方信息、重点税源数据库有机结合,提高企业涉税信息采集量,通过多渠道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获得企业更为充足的涉税相关信息,加强同一税种间不同数据来源的比对和不同税种间的勾稽关系比对,便于税收数据信息采集、使用、应用的“数据管税”模式。
(五)理清思路,明晰流程。结合总局千户集团各项工作流程要求,全面梳理名册管理、数据管理、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纳税服务等业务环节,细化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流程,实现岗责体系、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功能的集成联动、优化整合,确保管理到位、工作有序、流程明晰。
(六)注重实际,科学配置。根据上级“三定”暂行规定内容,结合工作重点,根据编制数和人员到位情况对现有工作职能进行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内设部门,进一步细化各股室的职责分工,做到分工清晰,衔接有效。在人员允许的情况下,向上级请示成立风险识别股,同时将风险分析应对二个环节业务合并,成立两个风险分析应对股。请求市局,按机构编制要求,配齐班子指数,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七)统筹兼顾,构建网格。建立以管理为中心,以服务为羽翼,寓服务于管理,统筹兼顾的大企业网格化管理与服务机制。按照风险管理和服务两个方面构建网格单元,将我市大企业管理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行业和规模进行归类管理;
将各局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按管户、按行业情况分成若干网格状的单元,有效整合系统内人力资源,通过对网格单元进行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的各种服务及风险分析、应对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企业监控网络。纳入市局列名企业的大企业复杂事项管理原则上由第一税务分局开展或推送所属税务局开展。第一分局与各县区局建立业务对接的联系机制、联络部门、联络人员,需要对各县区局推送工作任务时,进行直接对接,避免工作出现推诿,明确对接岗位职责,达到对重点税源管理和服务的效果。
(八)扎口管理,分级应对。建议在市局各业务科室对部分企业进行分税种涉税疑点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强化税收数据扎口管理,由风险管理局统一归口,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形成风险分析计划企业名单,按省列名、市列名、县区局重点税源企业分别推送到我局或县区局开展风险应对。建立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数据风险部门归口管理、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横向互动机制,健全“数据管理总局、省局两级集中,省市县局分级采集、全方位应用”和“风险分析总局、省局为主,市局为辅;
风险应对省局、市局、县局为主,分局为辅”的纵向联动机制。
(九)明确方向,强化自选。在完成总局风险分析应对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我局将以省、市列名企业的风险分析、应对及市局安排我局的各项任务为工作重点。建议对跨市集团企业、同一法人的多家企业作为省列名企业进行管理、跨县区局的集团企业、同一法人的多家企业作为市列名企业进行管理。明确我局跨区域、分层级管理的工作方向,解决税收管理中始终存在的不能对集团企业、同一法人多家企业全面统一开展风险管理的问题。
(十)个性服务,风险防控。实施大企业重组涉税事项纳税服务工作机制。依托涉税事项协调会议机制,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事项。提供大企业重大交易事项专业辅导,建立大企业涉税风险提示制度,提高大企业风险自我防控能力。
(十一)“信用+风险”,联动融合。建立纳税人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联动融合的全流程新型监管机制,对高信用积分大企业纳税人给予充分信任,减少不当打扰,将低信用积分纳税人列入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对象;
根据监控预警时发现的不同级别税收风险,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手段;
将监控预警和风险应对的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对不遵从纳税人扣减信用积分,降低评价级次。
第二篇: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和管理的思考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和管理的思考
摘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管理一直是税务部门密切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家审计部门执法检查的重点。本文从调研角度出发,通过对调研案例中发现的政策及实际管理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揭示出问题发生的成因并提出完善政策及管理的建议和思考。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费用 税收管理 Reflections To Perfect New And Hi-tech Enterprises Tax Policies And Administration Abstract: The tax administration of new and Hi-tech enterprises has been to the focus of attention of tax authorities, the law enforcement emphases of National Audit Offices as well.Studying and analyzing the existing problems on new and Hi-tech enterprises tax administration, this paper reveals the cause and introduces some reflections and suggestions to perfect the tax policies and administrations on new and Hi-tech enterprises.Key words: new and Hi-tech enterprise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 tax administration 1 作为国家鼓励重点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享受着国家的各类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此条规定将原来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扩大到了全国范围。新法实施后,高新技术企业也由原来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了产业优惠政策。202_年4月国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2_]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2_]362号,以下称《工作指引》)并配套制定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这些政策进一步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门槛、加大了优惠力度,加强了扶持的针对性,扩大了扶持范围。但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一部分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范围过大,认定过多过滥,审批不够严格。造成税务机关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管理方面处于被动局面,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被滥用,导致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以及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和宏观经济的扭曲。本文在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
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15%低税率、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减免转让技术收入等。这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扶植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利益的驱动下,企业寻求各种途径,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现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的缺陷
1、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重直接优惠轻间接优惠,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促进力度不足。主要体现为对企业经营获得税收利润后的支持,对于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技术研发投入失败等风险,现行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较弱,这样使得企业在研发创新的过程当中得不到风险补偿,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难以达到国家产业升级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
2、高新技术企业税前列支不合理,名义利润与实际利润差距大,增加了企业负担。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开发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智力、高风险、高竞争的特点,其研发能否成功不确定性很大,即使形成技术后获利能力也未可知。而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除了规定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设备加速折旧(缩短设备折旧年限)外,对工资列支、无形资产摊销等实行统一的列支标准,较难激发企业的研发创新的热情。高新技术企业给与核心员工高薪外,还需提供较高的福利待遇。由于福利费的扣除规定,虚增了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企业的实际税负,压缩了企业的实际利润。
3、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作为促进国家产业升级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体现其系统性,而不应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简单发布。不同行业领域、企业规模的适用政策没有区别;缺乏基础科学研究、传统制造技术等方面优惠政策;如何鼓励企业积极革技创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等方面缺乏系统性。
(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机关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缺乏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联合机制。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般先按属地原则交各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核实,并会同当地税务、财政部门商同形成统一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认定办公室报送核实情况。市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在初审阶段的具体工作中如何形成合力缺乏一个有效的机制,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项目申报、税收、财务研发评价上缺乏一个清晰的标准尺度,一定程度上存在共 识与合力之间的盲点与困惑,使认定前的初审程序流于形式。
2、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性指标不足,导致研发费用等归集核算不规范。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科技人员比例方面均存在问题。一是研发费用核算指标不足。例如某企业申报了三个项目,经费预算各为150万元,事实上三个项目的科技含量是有明显差别的,而该企业在核算研发费时一律采取先归集再除以三,而且该企业的研发人员的工薪所得为人均1500元,如此不符合常规的做法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头衔明显不相称;二是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比例不足。例如:有的企业将没有文凭人员全部转为劳务公司人员,派部分人员火速函授拿文凭,再到外面聘请部分人员,有的企业干脆重金买文凭。
3、外购专利装门面,束之高阁获优惠。我们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有的企业所购买的专利与企业产品或技术毫无关联,有的企业准备每年外购一些专利来撑住高新技术企业的门面。例如:某企业202_年一共有十个专利,而其中只有三个专利是可用于自己的产品。其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4、关联企业利用技术研发费避税的问题。调研中发现,关联企业之间利用研发费避税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关联企业一方委托另一方开发或直接购进技术。按照税收政策,对委托方和购买方而言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对受托方和卖方而言可以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免税,经科技部门认定后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技术的差异使得税务部门很难对转让定价提出质疑,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二是合作开发,即关联企业就一项技术联合开发,进而共同享受该项成果的收益,达到收入和利润转移的避税目的。
5、参与高新技术企业鉴定工作的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参与高新技术鉴定工作的中介机构在为企业整理资料、统计数据时,未按照《工作指引》和《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操作,鉴定报告存在虚假成分。有的企业申报材料中所附大专文凭人员是指公司所有具有大专文凭职工,并没有限定于科技人员范围内;有的企业其研发费用单
一、额度小,特别是土地租赁费,企业的申报材料及数据均为中介机构一手操作。中介机构的“没条件创造条件”做法造就了一些“伪高新技术企业”。
6、高新技术企业后续管理缺少有效的管理机制。由于人力资源的有限性,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后续管理方面,基层税务机关存在调查核实不及时,政策把关不严的现象。例如:有的企业账务核算不规范,税务机关鉴定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2_】30号)以及《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_]377号)的规定:核定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当地税务部门却未予制止。
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加强税收管理的思考
(一)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思考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完善涉及面很广,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税收间接优惠力度
加大税前优惠的减免力度,侧重于对企业税基的减免。这样可以充分提高企业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的资金来源,充分体现国家支持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意图,达到国家产业升级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根本目的。
2、恢复对研发设备一次性扣除规定
对高新技术企业专门或直接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比照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中规定,凡直接用于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一定金额以下的,可一次摊入管理费;单位价值较高的,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3、允许高新技术企业计提技术研发风险基金,但不能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内容
具体可以作如下规定:在申报高新企业之前的一年就允 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所确认的收入计提技术研发风险基金,计提当年允许税前列支。但如果申报不成功,允许连续保留二年,第三年一次性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申报成功,则必须每年按照一定的增幅加大研发经费的有效投入。
4、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再投资抵免
凡通过第二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境内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再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前提条件是必须货币投资或增资,而且必须要确保三年内不得减资,否则又会出现假增资实骗税的结局。
5、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比如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内,享受由重大交易如对外投资或资本运作中产生大额税款的可以延期纳税等措施来调抵税基。还可以规定每年新增研发费用(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研发费)可以享受一定幅度的税收抵免。
(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建议
1、明确要求,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一些指标要求进一步明确,使得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在认识上不产生歧义,以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的运行。二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使企业全面了解《认定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三是开展培 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举办由科技、税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政策及操作实务培训班,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重点和操作实务,以便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
2、制定方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有效机制 建立健全科技、税务等部门联合审核机制,把好入口关,制定详细的包括程序、时间、内容、分工在内的认定审核方案,各个部门责任明确,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终审时对疑点企业及时开展实地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源头上及时遏制。对在复审期间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对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应自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起开始追缴税款,上级税务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此方面的操作办法。
3、督促企业加强和完善研发项目制度化建设
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认定后,如果科技、税务、财政等管理机构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其相关税收政策落实产生争议的,有向认定机构申请复核的权利,以确定企业是否应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取得高新资格后,仍应继续保持企业认定高新的各项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复审时,仍需要提交研发费用等各项资料。通过认定的企业应当及早对研发活动、研发费用等予以制度化,使得有关高新认定的要求能 够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得以体现。
4、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后续管理 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台账,主管机关应不定时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人员变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台账;二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关联企业及关联业务往来台账,对关联业务往来价格、费用标准等实行备案管理;三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时要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四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评估和检查。
5、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应加强对从事鉴定工作的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如发现高新技术企业未达到高新技术标准,而中介机构与企业共同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查实后,逐级上报省认定办公室,建议取消其参与认定工作资格。
6、规范执法操作,创建公平纳税环境
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管,应从源头堵住漏征漏管的漏洞,从企业的资格备案到经营轨迹的全程跟踪到最后的审核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创建了公平纳税秩序,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也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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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伯灿、陈卫东、范柏乃.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证研究[N].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_-06.3.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法[M].中国税务出版社,202_.
4.易寒冰.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税收管理.的思考
及
建
议
[
DB/CD
]
.http://.202_.11 赵薇薇,涉外税收编辑,***,010-63584607。Jindong@njds.cn 3831001, 3831008.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几点思考
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离休干部 集中管理服务的几点体会和建议
丰满区委老干部局
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离休干部,并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党和国家离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政策。丰满区在对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中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针对我区公有企业改制、破产实际,对全区企业离休干部实行了“六统一”管理和服务,即人员统一管、经费统一发、活动统一搞、慰问统一走、党员统一管,困难统一帮,从而建立了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新机制。
一、两个待遇落实情况
(一)、政治待遇。
政治待遇落实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离休干部的思想变化程度,企业之间经济状况不同,离休干部之间在政治待遇方面就会产生一定差距。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丰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足于实际情况,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落实老干部政策的规定,要求在企业改制时优先落实老干部政策,确保企业改制中老干部工作有人管、老干部的事有人做、老干部的待遇有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改制企业的老干部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坚持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文件传阅制度。定期不定期的组织部分身体状况良好,居住相对集中的老干部进行集体学习,传达党的老干部政策和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划区域指定或委托身 1 体状况较好的老干部定期分组进行文件传阅,及时沟通信息,相互了解和掌握情况;与老干部所在街道社区党支部联系沟通,在组织活动中专门针对老干部支部开展学习和交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了解时事动态和各方面情况。使老干部不分时间地点,在最短的时间了解和掌握政策,清楚全区各项事业发展进程,永远紧随时代步伐,思想常新,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思想状态。
二是为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企业离休干部保证至少一份报刊杂志,经过区委老干部局的积极争取,在区财政的支持下,区老干局为企业离休干部统一征订了报刊,使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充实。
三是邀请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定期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丰满区每年都以不同形式有组织的邀请部分行政、事业和企业老干部参加区上的重大会议或大型活动,出席一些座谈会、茶话会、工作情况通报会等,为他们通报全区的经济运行情况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
四是进一步了落实走访、探视、慰问制度。以电话、登门探视的方式,与老干部联系次数每年每人都在两次以上,联系内容为“两费”的落实情况、目前身体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本人的要求和建议等,一是有主动服务意识,热情与老干部沟通,二是公正清廉、讲原则、重感情、以情感人,三是认真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分类汇总进行汇报,四是有灵活多变的效果和作用,不影响大局,五是及时化解了矛盾和问题,没有不必要的上访事件发生,六是有奉 献意识和奉献精神。对具体工作内容的细化和量化,有效地推进了走访、探视、慰问制度的落实。
(二)、生活待遇。
一是认真落实生活费和医药费。丰满区企业单位离休干部已经全部参保,其生活费由社保局按时足额发放,丰满区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同机关离休干部一样纳入区财政统一拨付,经过近几年的运转,已基本正常和完善,不存在拖欠现象。
二是积极落实护理费。根据《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区老干部局并为区财政局提供了离休干部按所享受标准的调资明细表,保证做到了无一遗漏,目前,区所有离休干部的这项费用已经在原来正常享受的基础上按政策标准进行了调整,离休干部的调资全部得到落实。
三是解决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统筹外经费及取暖费。企业离休干部应该享受的各项生活补贴、统筹外经费、供热费等,按照标准,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老干部局按月足额发放,没有发生拖欠。
三、几点体会
在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在深入调研、客观分析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反映情况,以便得到区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更好地做好老干部工作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二是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得到理解和支持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必备条件。几年来,不论是清欠“两费”以及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还是在日常工作中解决老干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我们都非常重视与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遇事主动与他们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支持和有效的配合,有力地推动了工作。
三是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离休老干部着想是做好工作的关键。我们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变上访为下访。定期定时到老干部家中走访,和他们交流、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所思所想,用最快最人性化的服务化解矛盾。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把党的政策、中央的精神,离休干部对国家、社会所做的贡献,以不同的形式在老干部工作相关部门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用诚心打动人们,自觉主动地为离休干部着想,使离休干部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归属,理顺各党委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职能和职责,并从工作力量、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对企业离休干部进行相对集中管理的有效模式,并认真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
2、发挥社区优势,建立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新机制。鉴于离休干部整体已经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的“双高期”,生活自理能力逐步减弱,按常规的管理服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其生活照料、就医保健、学习活动、发挥作用等方面出现的诸多困难,对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需求日渐 凸显。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构建起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社区服务为载体,单位、社区、家庭相衔接的离休干部高龄养老服务体系。
3、加强对特殊困难离休干部的帮助,建立长效的帮扶机制。提出帮扶的实施意见,建立帮联制度,确立帮扶目标。按照重点帮扶、分步实施原则,针对老干部面临的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生活质量,真正解除老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真正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真正体验到党的关怀与社会的温暖,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沐浴和谐社会的阳光。
4、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重要依托,有效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指导、支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在活动场所、活动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针对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及时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组织隶属关系,使他们组织有归属,活动有人管,就地就近发挥作用。坚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制度,重视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
5、建立老干部活动阵地。以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为主阵地,使离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是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满足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干部、凝聚老干部的重要桥梁,5 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在思想文化领域的一个重要阵地。在新的时期,随着离休干部进入高龄期和高发病期,应更加明确地将离休干部作为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的主要服务对象。老年大学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发展目标,突出老年大学办学特色,结合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搞活教学形式,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办学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有效发挥企业离休干部的作用。发挥离休干部的作用,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晚年人生价值,是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在继续提倡身体较好、又有一定经验和能力的老同志在经济建设领域发挥服务和推动作用的同时,注重在政治领域、科教文化领域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动员组织老同志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中发挥参与和促进作用,在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中发挥服务和推动作用,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培养教育和关心下一代上发挥示范和教育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党和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对发挥作用成绩突出的老同志先进事迹,要进行大力宣传,激发和动员更多的老干部发挥好作用。
第四篇: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思考建议
现在普通民众面临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不容置疑的。看看大、中城市里看病的有多少是本市居民,再看看大医院里看病的有多少是附近的市民,至少都有40%,这就可见一斑。我国的“看病难”,难在区域医疗卫生水平差距较大、难在地方医疗卫生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更难在社区卫生服务的不健全。
现在进行“新医改”,必须实
现结构性调整,这是“新医革”的重中之重。因此,“新医改方案”确定的近期五个重点中,就有两个是关于基层卫生服务,即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其实施主体的重点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农村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城市是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健全和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是医改的基础,不健全将直接导致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缺失和生活方式病等多发。为此,笔者就搞好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1.转变“小病去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宣传误区,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应该是以社区和家庭为对象,开展疾病预防、常见病与多发病诊治、医疗与伤残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妇女儿童与老人残疾人保健等“六位一体”的服务,医疗只是其中的一项,而且是全科医疗服务。这就是称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而非“社区医院”的缘由。
而现在广为传之的“小病去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宣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实质内涵会产生两方面的误导:一是使广大群众,包括医疗卫生人员普遍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与大医院是一样的,只有医疗功能,不同的是看不了大病,是离家近、规模小、水平低的医院和药店。因而往往拿大医院的医疗水平一项指标来要求和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以此来决定是否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或者是否就职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是不利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专业、业务技术能力的配备,也不利于医疗卫生人员从治疗模式转到“六位一体”的思维习惯上来,大部分人员的知识结构、从业经验和思想意识仍集中在治疗上,缺乏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相应的意识、知识和技能,因而距担负相应职能尚存在较大差距。
正确的功能定位和宣传引导,才能增强人们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了解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有何不同,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居民生活和健康的影响,强化其在防病、养老、保健和康复等健康领域中的“守门人”作用。
2.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按现行法律规定,社区卫生的服务方式是不合法的。国家《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即法律规定医师执业仅可在注册的机构及地点内行医。而许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的服务方式,是“片区医生团队”、家庭医生、24小时呼叫上门等。这些深受城乡居民的欢迎,也是行之有效的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的基层服务方式,但却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
因此要在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法规培训、避免不当医疗行为发生的同时,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社区卫生入户服务也应制定操作规范,细化服务种类、范围、方式和具体要求等,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
3.健全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1)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现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政府的主导性。但目前是按行政区划由各市县财政负责拨款,许多市县财政安排公共预算执行的零基预算标准中,不包括职工的“四险一金”、取暖费、公费医疗超支款等保障福利性预算;也不包括工会经费、交通费、取暖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预算,这些支出仍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负担并缴纳。国家给事业单位人员的新增津贴,绝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无法落实。
基本经费的不足限制了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限制了卫生资源流向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滞后,加之受服务人员编制、结构所限,难以承担相应服务职能。卫生资源呈“倒三角”的不合理配置,一直是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为解决这一问题,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医疗设备更新和升级等投入,但硬件环境的改善并没有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生存现状。只有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才能真正使居民留在基层、“流”向社区,减轻居民和大医院的负担。
改革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模式,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将人员应有的待遇和专用业务费全部纳入,这是该管理模式得以实施的基础。二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科学考核预算执行及工作效率,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应经济责任和奖惩制度。三要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性质
第五篇: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思考
税源管理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通常广义的税源管理服务,是指税收从纳税主体确立,到日常涉税事项的处理、税款的征收,到运行质量和效率的监控、分析和干预的全过程。狭义的税源管理服务,一般理解为税管员日常对税源的前置和基础性管理。从实践上看,单从狭义的角度来探讨和研究的话,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所要求的便捷、高效的需要。原因在于,税管员
在整个税源管理服务中更多的是业务的起点,过程的各环节与终结确认的层级职责不在其列。
和谐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应该是科学的、可持续的和以人为本的,应该是在既定资源的动员和组织以及征管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最大化,应该是管理有序、相互促进、便捷高效,基层和纳税人以及社会满意并充满激励活力的制度体系。无疑,这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绝非一人、一文所能办到和说清的。本文试图从确立整体基本架构的理念、原则等方面,做出“和谐税源管理服务机制”建立的基础性、方向性的、思路性的定位与探索。
一、建立和谐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一般思路
1、税源结构与组织方式和人员适配的分类与规范
在税源结构既定的前提下,管理服务的组织方式直接影响着运行的效率和质量。如重点税源的集中与分散、专业化与属地化等。而组织方式又影响着不同素质、能力层级人员的适配,不同的适配,不仅影响着智力和人力资源的动员与开发,同样更加直接地影响着管理服务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还影响着组织管理资源和素质能力提高资源的运用效能。基础的规范应该是,重点税源集中加专业化、一般税源属地加专业化,人员则依管理组织方式进行相应的分类与适配。
2、业务与层级和岗责的分类与规范
在税制既定的前提下:一是依据其性质和类别对所有业务进行分类,使其流程化和模块化,并建立类业务系统模型和明确子类型间的关联(逻辑关系及其重要程度);二是分析、研究并把握每一业务流中核心的和关键的或起重要关联作用的程序环节,并尽量使其量化与数字化,使其成为控制本业务流的主要抓手。这里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征、纳双方的便捷、高效问题。(也就是资源动用最少、成本最低的问题);三是确认不同控制节点的层级所属和岗责的属性与操作要求。岗责属性要明确是责任点、服务点、风险点的意义及作用;操作要求则要明确干什么、怎样干、干的标准、负偏差应承担的责任,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描述性;四是对可量化的控制性项目逐一进行运行评价性研究,再从类项目和全部项目进行局部和整体的研究,从而形成既有单项又有类属全部控制点的运行评价体系;五是实现不同层级不同性质业务的集合,研究并确定业务的类属性和岗位设置,形成岗责基本业务操作和评价手册;六是研究业务的上下、左右的关联关系,同时对关系控制和干预的方法、途径以及责任和运行评价标准进行明确规范并形成制度;七是对岗责和评价及制度进行广泛的可行性评估,并通过评估加以修订和完善,形成公开透明并被上下广泛认同的办法与制度体系。这时,也就形成了税源管理服务的基本模型(以下简称“模型”)。
3、评价体系与运行激励的方法和途径
评价体系,应同“模型”的层级、类别、岗位、项目一致,并直接定位到具体的“责任人”,以在一定的时期和范围内建立具有可比性的运行评价结果的比较模式。通过比较模式的展示和考量,来定位某一业务或岗位的质量与效率的状态,进而研判其提升的空间可能,为下一周期的干预提供具体、可行的目标值选择。这里应注意的:一是在“模式”中岗责规范的统一性将是“可比性”无可替代的基础,;二是信息(虚拟)系统对实际现状映照的一致性,将对组织管理提出最严格的要求;三是直接反映状态的结果数据,在对责任人进行评价时应进一步同上期数据比较,得出稳定性的正负差异数据,从而通过对差异的考量来判断责任人的努力程度;四是所有评价数据均应以不同的目的在同类别性质的岗责下进行排序,以使各层级各岗位具体定位自己在全局的状态和位置,进而肯定和彰显长板,鼓励和鞭策短板;五是在周期的过程中,努力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提供给第一责任人,并配发规范操作意见指导书;六是为不同层级、类别、岗位的责任人提供分类的、具有确切针对性培训,实现岗位技能素质的滴灌;七是建立各级各类问题交流沟通的数据平台,为整个模式在运行中的不断优化和完善以及特殊问题的确认提供支持的方法和手段;八是建立以责任人为基本单元的动态业绩变化数据库,使系统中的每一责任人均有业绩的历史描述档案;九是研究建立以税收业务承载主体(责任人)为核心的政治、经济、行政、人事、组织的配套激励措施,来为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税务机关的打造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理念和原则的定位与把握
系统和谐的研究,离不开在科学化指导下的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人性化、制度化的研究与理念的体现。各理念之间相互融合、相互制约,在科
学化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有机统一。不同系统对理念内涵的价值取向不同。本文的基本取向如下:
科学化理念:是指用人类已认知的思维和知识综合研究事物变化规律及趋势,并寻求符合规律及趋势的应用或指导的方法或途径,使人们的社会活动行为不断地、朝着预期更有效率地得到表达。其应用有三个层面:一是税收管理服务本质(“征收率的提高与征纳
成本的降低”)与核心(“运行质量与效率的最大化”)的研判和定位。二是围绕本质与核心的定位研判:所有涉税业务流程的程序、环节、手段、方法、途径以及预期的主要标准问题;三是组织管理方式的高效、便捷与人力资源适配的问题;层级间的整体平衡,综合协调,有机运行的制度保障体系问题;四是理论最优与实践可行的结合与行政和人事管理保障的问题。
专业化理念:是指依据事物的类属性,专题研究其某业务设定、运行和变化的内在联系与必然趋势,以及同它业务的关联及其影响。界定起决定作用的环节与意义,表述其作用并数字化,使其具有可操作、可描述、可评价的属性。其应用在于:由专业人员来研究专业问题;在使其业务流程化、模块化的同时,以对其的专业考量,提取出最核心、最关键的起纲举目张作用的环节并实现量化;对量化的指标进行“责任点、服务点、风险点”的定位与界定,并明确具体的操作要求和评价标准。切忌小而全小而优。
精细化理念:如果说,专业化是研究流程与关键环节确认的话,那么精细化则是指:寻求以最少的资源动用与最小的成本投入,实现对关键环节预期控制的方式、方法或途径。也就是目标预期与高效便捷的问题。其基本指导在于:一是能一个指标解决的不用多个、能一次办的不两次、能一船撑的不两船、能互动的不单行;二是在既定税制下,征、纳双方各自的法定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区别与界定,以及在互动中相互间行为的描述与确认。三是切忌画蛇添足。
系统化理念:是指在专业化和精细化对事物研究的基础上,考量和研判预期的综合协调与统筹平衡问题,以达到可能、可行的目的。在这里,既要兼顾各类业务的专属需求,又要考虑形式和内容的整体最优,以及可行性问题。整体最优,包括组织方式,管理方法、行政保障、制度设计等。其基本指导意义在于:系统思考、整体统一、普遍联系、发展变化、相互制衡、和谐有序、中正有矩六大观念的把握与运用。切忌局部脱离整体。
人性化理念:以人为本,是所有社会行为研究的基点。人作为实践的能动者,是全部行为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主体。行为受心理影响,是一种思想意识,是行为的源泉。在这里,要充分考虑“拥有快乐而不是痛苦、要求尊重而不是贬抑、希望影响并被肯定而不是脱离与否定”,并通过社会属性的表达来体现是人的自然属性。使其具有共荣共辱的归属感、自觉维护的责任感、努力向上的使命感,便是我们的课题。指导意义在于:一是要最大限度地提供完成目标的必要时间、组织管理、信息等资源的条件和方法、途径。使其既可能又可行;二是要尽量把责任人的努力程度作为绩效评价的标准,即目标值的遵从性、稳定性和成长性问题;三是把适合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四是当目标值发生负偏离时,不仅要从客观,还要从主观方面,寻求关心、指导、协助的可能并实施;五是这里的人不仅是指税务部门的各级责任人,还包括各类纳税人;六是建立问题沟通、交流和讨论的互动平台和制度的适调机制。同时,切忌脱离规制原则的导向。
制度化理念:是指对上述研究的成果,以及运行中各种关系的定位与协调,在普遍认同的前提下,通过规范化的形式来集成并固化。对于系统,制度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模式运行中秩序功能、控制功能和强化功能的载体;是对各种行为预期的界定和贯彻的保障;是公开透明、上下认同的游戏规则。切忌保守僵化。
所谓“高度决定视野、角度改变观念、尺度把握局势;过程决定结果、细节决定成败;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决定方向、方向激发热情、热情弥补不足、不足完善制度、制度决定长效、长效决定生命力、生命力描述科学化、科学化指引和谐的可持续化”,应该是在上述“理念”的认知和厘清的前提下,经过在“思路”中的细雨润物,来探讨建立和实现“和谐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