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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125-420449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4-20 01:20: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及项目部关于防恐防爆防破坏的要求,根据性质与特点,特制定保安岗位操作要求及反恐、防爆、防破坏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本工作场所内引起的各类影响安全及社会安全的各类纵火、爆炸、行凶等恐怖活动事件。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加强领导、坚持队长负责制,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外松内紧,严防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恐怖活动,重点确保人员与财产安全。

2、提高警惕,加强盘查巡逻,特别是对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点防范.。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控制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开展反恐知识教育。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保安部反恐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各类影响本企业的突发性恐怖活动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组

长:(队长)高军 副组长:(领班)杨杰

员:(全体保安)鲁红刚

崔传操

刘威

于迎新

李世林

唐文才

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设在门卫室,负责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及相关协调工作。

四.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各类影响本施工现场安全及影响社会安全的恐怖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负责建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负责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五、应对突发恐怖事件的应急启动:

企业内部及管辖场所出现或可能出现疑似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突发恐怖活动时应立即启动预案。

六、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遇本预案突发事件,保安部队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保安部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1)事态控制:立即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有效控制、保护现场和有利位置,保护重要和要害设施,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配合指挥部、做好区域警戒和人员疏导撤离工作。(3)协调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3、在突发事件消除前,保安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坚决维护好现场秩序,严防事态升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保安员的反恐斗争教育,提高对做好反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提高全体保安员的反恐斗争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队长负责制,各班领班为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本部门的反恐斗争工作。凡是涉及反恐斗争工作,各班领班必须迅速作出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

2、做好排查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严密监控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事件分级 1.5基本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顾问组

3处置措施 3.1预警系统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4应急保障

4.1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4.2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4.3后勤支援与保障 4.4日常防范 4.5人员防护 4.6法制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习5.2责任与奖惩 5.3预案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的恐怖袭击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为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衡水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化毒剂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4)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较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5)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6)其它较大规模的恐怖袭击事件。1.4事件分级

恐怖袭击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1.5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歼灭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维护法律尊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反恐应急指挥部),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开展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评估、修订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种类专业应急预案和种类专业预案。

反恐应急指挥部由有关领导任总指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迅速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特殊情况下由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或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反恐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全面工作;全面掌握和控制事件发展态势。2.2办事机构

反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反恐办),作为反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职责是:

(1)执行反恐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恐怖袭击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指挥机制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指导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6)组织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宣传教育;

(7)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类专业预案的具体工作等;

(8)反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2.3工作机构

设立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恐怖袭击事件的接警、报警和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指令的下达等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接收报警信息。有关监测机构也可直接向反恐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反恐应急指挥部,反恐应急指挥通过应急指挥中心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实施统一指挥调度。2.4顾问组

反恐应急指挥部吸收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上反恐专家成立顾问组,作为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

3、处置措施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地方、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应采取措施。3.1预警系统

防恐应急指挥部按照“高效、快捷、打造精干队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分析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与各成员单位及、应急指挥中心联网互动,提高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恐怖袭击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包括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及快速传送系统。常规信息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体系、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专家库、电子地图及地域地貌气候特征、重要目标、重点工程、核心部位、重要基础设施有关结构及数据等信息,由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掌握,现场信息主要是事发地现场秩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相关信息,由现场指挥部采集,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反恐应急指挥部掌握。反恐应急指挥部对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集的信息应当客观、准确、真实、可靠,信息报送要快捷、保密。对外公开的信息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有关情况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必要时,向通报;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恐怖袭击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综治、公安等部门负责搜集发生范围内外和境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的相关信息。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对恐怖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并及时报警和预警。

报告时限:各类监测、应急指挥中心发现或接到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或报警后,应迅速核实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按程序在半小时内呈报至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1小时内呈报至省应急指挥中心;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恐怖袭击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应急联动中心报告。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在此基础上要对新发生的情况做好后续报告。

恐怖袭击事件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通过110、119、122、120等报警电话和其它途径报警。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地区(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初步统计;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报告采用电话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情况紧急时可采取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方式报告。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省外毗邻县(市、区)相关部门对本县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信息的通报后,应当在半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1小时内层报至省应急指挥中心;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应急联动中心报告。

反恐办与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恐怖袭击事件信息交流、会商与通报制度,并对该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

应急指挥中心和反恐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警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拟采取的预警措施等建议。

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出预警决定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县应急指挥部以公告的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应急指挥部接到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预警决定后,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按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有关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与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有关的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当立即进入待命状态。反恐办在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做好各项预警工作。

恐怖袭击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国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侨办、台办按规定渠道上报国家相关部门。3.2.2先期处置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恐怖袭击事件信息的同时,要对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开展紧急求援,全力控制事态扩大。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记录恐怖袭击事件的概况,并迅速向反恐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建议;在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后,反恐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现场及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控和监测、侦查调查、安全防护等先期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3.2.3应急响应

3.2.3.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党委、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事发地的公安机关要立即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延误。

事发地现场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封闭、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反恐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武装部、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及卫生防疫部门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序,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3.2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指令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相关力量予以支援,并向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处置情况。

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卫生、环保、水利、电力、质监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应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疫情、毒性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察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武装部要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3.2.3.3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关闭、封锁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2)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建筑的安全保护;

(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4)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5)组织协调公安、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3.2.3.4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的力量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应当有针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公安或武警中队要组织反恐突击队武力打击恐怖活动的首要分子及其成员,迅速抓捕同党。

必要时,通过各种合作渠道,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种力量的支持,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予以打击。3.2.3.5扩大应急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反恐应急指挥部应迅速报告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接报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协调、调动增援力量、后备力量给予支援。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向国家或省、市请求支援。

3.2.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在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依托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参与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2.5紧急状态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恐怖袭击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紧急状态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3.2.6应急结束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后,应判定为应急结束,由反恐应急指挥部向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发布应急状态公告。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处置工作完毕后,现场指挥部终止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情况迅速设立灾民安置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和组织开展救助活动。卫生部门应当做好恐怖袭击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恐怖袭击事件所产生的不同尺寸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保险公司、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投保单位和个人在恐怖袭击事件中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情况要及时进行评估,依法做好理赔工作,为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反恐应急指挥部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预案。3.3.2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的原则,在反恐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尽快拟订对外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3、应急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4.1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公安、卫生、环保、质监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要加强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险、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

公安、武警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劫持人质、武装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察与侦察专门力量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不断提高恐怖活动情报的搜集和分析处理能力,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

公安、通信部门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

公安、卫生、环保、质监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要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4.2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公安、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卫生部门要指挥部分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的准备。民政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4.3后勤支援与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为反恐怖基础建设、科研开发项目、购置检测设备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保证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输。4.4日常防范

公安等部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信息情报,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公安、质监、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

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资产的监控。

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质监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4.5人员防护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建恐怖袭击事件的人员紧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工程相接合,可与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避难场所共用。必要时,可以紧急征用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以及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应当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需疏散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疏散至安全区域,并确保疏散人员得到生活上的妥善安置。4.6法制保障

通过加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使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应急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习

适时组织处置不同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实战演习,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为单个、多个专项或综合性科目。应急演习包括编制应急演习方案、明确演习任务、组织演习队伍、确定演习范围和场所、开展应急学习以及进行评价和总结等。

应急综合性演习应于本预案生效后三个月组织实施一次,以后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演习各地视情而定。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报告包括演习地点、时间、气象、环境等背景信息;演习方案和演习情景;演习的规模、范围、投入的人员及装备情况;演习应急组织及保障情况;演习目标和演示的范围;演习过程等基本内容。演习的评价包括对存在的重大缺陷的评述、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急专用设备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县反恐办。5.2责任与奖惩

有关部门应当对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在预防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对拒绝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延误应急处置救援时机、处置不力、措施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5.3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管理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反恐办每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或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或进行预案演习后,视情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提出相应的修订意见,报反恐应急指挥部审定批准。评审人员由有关专家和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组成。

反恐办负责对本预案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每年抽查若干个应急部门和单位,检查部门、单位贯彻落实预案的情况。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反恐办应当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行动,确保应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各乡(镇)及各应急部门、协作单位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专业应急预案,并报反恐办备案。

6、附则

本预案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县反恐办负责解释。本专项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疆翔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30日

第二篇: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河北省大型商场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文件要求,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对我商场的破坏,做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下,结合我商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本商厦场所内引起的各类影响安全及社会安全的各类纵火、爆炸、行凶等恐怖活动事件。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加强领导、坚持队长负责制,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外松内紧,严防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恐怖活动,重点确保人员与财产安全。

2、提高警惕,加强盘查巡逻,特别是对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点防范.。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控制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开展反恐知识教育。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保安部反恐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各类影响本企业的突发性恐怖活动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组 长:(队长)副组长:(领班)组 员:(全体保安)

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设在警卫室,负责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及相关协调工作。

四.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各类影响本企业安全及影响社会安全的恐怖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负责建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负责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五、应对突发恐怖事件的应急启动:

企业内部及管辖场所出现或可能出现疑似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突发恐怖活动时应立即启动预案。

六、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遇本预案突发事件,保安部队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保安部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立即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有效控制、保护现场和有利位置,保护重要和要害设施,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配合指挥部、做好区域警戒和人员疏导撤离工作。(3)协调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3、在突发事件消除前,保安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坚决维护好现场秩序,严防事态升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保安员的反恐斗争教育,提高对做好反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提高全体保安员的反恐斗争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队长负责制,各班领班为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本部门的反恐斗争工作。凡是涉及反恐斗争工作,各班领班必须迅速作出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

2、做好排查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严密监控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银泰商厦反恐怖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河北省大型商场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文件要求,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商场的恐怖破坏袭击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在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下,结合我商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河北省大型商场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恐怖性事件,是指各种恐怖性组织和犯罪分子采取暴力手段,有预谋的实施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安全的恐怖行为。主要包括:

(一)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以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行为。

(二)蓄意制造恐怖气氛,造成公众心理恐慌,导致社会动荡、骚乱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造成社会治安秩序重大混乱、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大要案件。包括:劫持机动车辆的行为;采用放火、爆炸、投毒等手段,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报复社会为目的,采用暴力或恐怖手段暗杀或劫持绑架人质的行为;重大破坏交通设施、交通工具、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

(四)其他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暴力犯罪事件。

四、处置原则

处置恐怖性事件,要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和快速度、高效能的工作措施,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

(一)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置恐怖性事件,要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要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果断处置,把伤亡、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听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管理部门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协调作战的原则。处置恐怖性事件,要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形成合力。

(三)坚持行动迅速,果断处置的原则。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协同作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随时应对各种恐怖性事件。健全机制,一旦发生恐怖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四)坚持依法打击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恐怖性事件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和其他骨干分子严厉打击,对受胁迫、受蒙蔽欺骗参加的一般成员,要做好教育争取工作,以打击极少数,挽救大多数。

(五)坚持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的原则。处置恐怖性事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策略和方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对有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以及有可能在国内外产生恶劣影响的恐怖性事件,要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处置恐怖事件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常务副总担任组长,事业部副总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领导小组成员。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反恐怖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刘学波

副组长:曹雅辉 史丰收 潘如敏 杨建全 吴小峰 成员:吴素梅、潘如亭、郭富生、金建光、王铭虔、崔永恺、李树兵、李艳军、姚秀英、张景凤、陈宝亮、张爱莲

六、办事机构

(一)设立反恐应急指挥部,由刘学波副总负责,主要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恐怖袭击事件的接警、报警和上级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指令的下达等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接收各部门(店)的报警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反恐应急指挥部,上级反恐应急指挥部通过应急指挥中心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潘如亭经理担任。职责是:

(1)执行公司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负责公司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公司恐怖袭击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指挥机制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联系各部门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指导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6)组织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宣传教育;

(7)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公司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类专业预案的具体工作等;

(8)上级反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应急小组工作职责

(一)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 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警后,确定预警等级,向公安机关报警;指挥、组织、协调各组按预案开展工作;在专业反恐人员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积极协调单位有关部门,给予专业人员全力支持。

(二)通信联络组

负责处置过程中的通信联络,信息传达,保障视频监控灵敏有效;利用广播准确播报信息,稳定顾客情绪。

(三)疏散引导组

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引导群众员工撤离,疏散完毕后,检查现场是否有人员滞留。

(四)先期处置组

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恐怖袭击事件情况,利用专业设备、器材进行处置、控制现场,防止事件的蔓延扩大;配合专业消防、公安、安全人员进行处置救援工作。

(五)外围支援组

在专业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组织对现场顾客、员工的救护工作并积极稳妥地抢救

受伤人员;负责单位外围安全区域警戒,保证疏散出来的人员得到安全保护;负责各通道及外围疏散秩序,保障各通道疏散畅通,做到除救灾及指挥人员以外,人员只出不进;提高警惕,加强对现场周边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并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八、应急保障

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根据《河北省大型商场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及应急预案需要,置备相关所需应急装备、应急物资,以及应急救援临时调动的运输设备。

九、日常防范

(一)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信息情报,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监控室、停车场要加强对重要部位、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三)警卫人员对班前班后进出人员加强监控、审查,做好夜间清场巡视工作。

(四)服务中心及各部门对来往邮件、包裹等做好检查,防止危险品流入。

(五)收、验货人员对商品及送货人员做好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六)宣传部门做好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十、人员防护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建恐怖袭击事件的人员紧急避难场所。以相临的大戏院、相近的和平广场、金辉广场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十一、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发现或接到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或报警后,应迅速核实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恐怖袭击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在此基础上要对新发生的情况做好后续报告。

恐怖袭击事件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立即通过110、119、122、120等报警电话和其它途径报警。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地区(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初步统计;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报告采用电话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情况紧急时可采取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方式报告。

(二)组织疏散

恐怖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措施对事发现场实施隔离。公安、安全部门达到后,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引导,并协助设置标示,对事发地区实施封控,必要时对相关区域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封控时应设置数个出口和入口,参与处置人员从入口处进入,现场疏散从出口离开;对离开现场的人员实施必要的检查,防止恐怖分子乘乱逃离现场;对外控制应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避免增加伤亡,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破坏,确保现场处置行动的有序展开。

(三)先期处置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方案中的任务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完成总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指挥部下达“预案启动”命令,各小组负责人要立即带领随行人员按照方案规定,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不得贻误战机;要害、重点部位的留守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随时执行总指挥部的命令,不得擅自行动,严防敌对分子趁机进行破坏。

(四)应急救助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立即对重要文件、票据、数据和财物进行紧急处理,随时做好转移、撤离的准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对伤口做好先期处理。

十二、应急响应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事发地现场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封闭、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县反恐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武装部、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及卫生防疫部门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序,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十三、扩大应急

预案启动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反恐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依托县应急指挥中心或县应急联动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参与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应急结束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在经过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后,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后,解除应急状态。

十五、预案演习

适时组织处置不同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实战演习,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应急演习包括编制应急演习方案、明确演习任务、组织演习队伍、确定演习范围和场所、开展应急学习以及进行评价和总结等。

应急综合性演习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演习视情况而定。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做为应急预案修改完善的重要依据。

十六、责任与奖惩

应当对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在预防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拒绝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延误应急处置救援时机、处置不力、措施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十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管理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反恐指挥中心每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或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或进行预案演习后,视情组织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修订意见,报反恐应急指挥中心审定修改。

十八、附则

本预案具体问题由银泰反恐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银泰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26日

第三篇:反恐工作应急预案定稿

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及服务单位关于防恐防爆防破坏的要求,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保安岗位操作要求及反恐、防爆、防破坏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本工作场所内引起的各类影响安全及社会安全的各类纵火、爆炸、行凶等恐怖活动事件。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加强领导、坚持队长负责制,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外松内紧,严防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恐怖活动,重点确保人员与财产安全。

2、提高警惕,加强盘查巡逻,特别是对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点防范.。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控制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开展反恐知识教育。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公司反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各类影响本单位的突发性恐怖活动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

长:王跃宏 副组长:王续霏 组

员:全体保安

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设在警卫室,负责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及相关协调工作。

四.反恐安全保卫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各类影响本单位安全及影响社会安全的恐怖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负责建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负责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五、应对突发恐怖事件的应急启动:

单位内部及管辖场所出现或可能出现疑似纵火、爆炸、行凶、投毒、聚众斗殴、随意砍杀等突发恐怖活动时应立即启动预案。

六、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遇本预案突发事件,保安部队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汇报。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保安部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立即向公安机关及保安公司汇报,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有效控制、保护现场和有利位置,保护重要和要害设施,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区域警戒和人员疏导撤离工作。(3)协调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3、在突发事件消除前,保安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坚决维护好现场秩序,严防事态升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保安员的反恐斗争教育,提高对做好反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提高全体保安员的反恐斗争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队长负责制,各班领班为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本部门的反恐斗争工作。凡是涉及反恐斗争工作,各班领班必须迅速作出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

2、做好排查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严密监控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区域的恐怖袭击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为推进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区域全面建设良好社会秩序、及和谐平安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区域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化毒剂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4)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较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5)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6)其它较大规模的恐怖袭击事件。

1.4事件分级

恐怖袭击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1.5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级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公安机关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

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歼灭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维护法律尊严。

3处置措施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保安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相应措施。

3.1预警系统

保安公司按照“高效、快捷、打造精干队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分析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与各服务单位保卫科及应急指挥中心联网互动,提高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恐怖袭击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包括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及快速传送系统。常规信息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体系、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重要目标、重点工程、核心部位、重要基础设施有关结构及数据等信息,由各服务单位应急公安机关办公室

提供,区域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反恐应急公安机关掌握,现场信息主要是事发地现场秩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相关信息,由现场公安机关采集,由区域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反恐应急公安机关掌握。反恐应急公安机关对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区域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集的信息应当客观、准确、真实、可靠,信息报送要快捷、保密。对外公开的信息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应急公安机关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有关情况报告区域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必要时,向有关人民政府通报;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恐怖袭击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综治、公安等部门负责搜集发生在全县范围内外和境外可能对本县造成重大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的相关信息。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对恐怖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并及时报警和预警。

报告时限:各类监测、各应急指挥中心发现或接到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或报警后,应迅速核实并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公安机关,按程序在半小时内呈报至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

急公安机关,1小时内呈报至省应急指挥中心;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恐怖袭击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公安机关。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应急联动中心报告。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在此基础上要对新发生的情况做好后续报告。

恐怖袭击事件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通过110、119、122、120等报警电话和其它途径报警。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地区(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初步统计;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报告采用电话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情况紧急时可采取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方式报告。

3.2.2先期处置

在区域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后,反恐应急公安机关根据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现场及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控和监测、侦查调查、安全防护等先期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3.2.3应急响应

3.2.3.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保安公司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安保工作人员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

事发地现场公安机关启动后,保安公司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封闭、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疫情、毒性扩散等工作,要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

3.3恢复与重建

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要加强对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

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资产的监控。

应当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应当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需疏散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疏散至安全区域,并确保疏散人员得到生活上的妥善安置。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习

适时组织处置不同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实战演习,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为单个、多个专项或综合性科目。应急演习包括编制应急演习方案、明确演习任务、组织演习队伍、确定演习范围和场所、开展应急学习以及进行评价和总结等。

应急综合性演习应于预案生效后三个月组织实施一次,以后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演习各地视情而定。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报告包括演习地点、时间、气象、环境等背景信息;演习方案和演习情景;演习的规模、范围、投入的人员及装备情况;演习应急组织及保障情况;演习目标和演示的范围;演习过程等基本内容。演习的评价包括对存在的重大缺陷的评述、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急专用设备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

和整改措施保存归档。

5.3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管理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县反恐办每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或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或进行预案演习后,视情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提出相应的修订意见,报反恐应急公安机关审定批准。评审人员由有关专家和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组成。

6附则

本专项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云南永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第四篇:反恐应急预案

台江区房管局反恐应急预案

为提高和预防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我局发生恐怖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事件,减少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明晰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及处理流程,切实保护我局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我局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反恐紧急应急小组 总指挥:XXX 组 长:XXX 组 员:全体干部职工

二、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干部职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四、职责

1、局长办公室:恐怖事件处理的总指挥与总协调。

2、保安处:协调处理恐怖信息与事件的现场控制,协助公安机关对恐怖信息事件的排查和调查处理,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

3、财务部:负责事件中的用车安排,事故中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和事后索赔事宜,后勤食物及物资的供应,清洁现场卫生。

4、维修部:事件处理中水、电需求最大满足.5、其他各部门:岗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和安防部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暴力

①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②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③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④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二)爆炸物品

①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②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③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三)袭击计算机网络

①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有条件的记录下具体时间、次数、袭击目标、造成的损失等第一手资料。

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机房,同时将消息控制最小的范围,防止泄露机密。

③立即报警,请公安相关部门前来侦察、破获。④病毒检查并消除。

⑤请专家重新设置保护措施。

(四)抢夺、抢劫、盗窃

①如发现罪犯嫌疑人没有离开我局,立即通报出口保安员监控,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发现罪犯嫌疑人已离开我局,立即向领导汇报,然后检查我局的财产安全情况

③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通知医务室和保安机动分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抢救。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监控的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⑤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五)投毒 ①如发现是邮件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员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②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出入,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③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携带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报煤气商场进行维修。

④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

(六)谋杀

①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事发现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立即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证人。③第一时间报警,请公安部门前来侦破,同时提供相应的人证、物证等。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视范围,在条件许可下立即组织围捕。

(七)纵火

①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②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我局,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③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在条件许可下立即组织围捕。④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八)绑架、挟持人质,勒索

①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②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③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④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⑤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⑥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我局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六、工作程序

1、保安处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全体保安员,协助公安部门按区域分组对全局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存放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疏散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对重点位置(洗手间、垃圾筒、会议室等)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同时,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配合公安人员查看门口监控录像进行排查。

2、维修员到现场配合事件处理中用水、用电的需要。

3、财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安全员、医务人员、行政车队司机做好待命,随时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好救护或应急用车。

4、经过公安机关排查和各科室的检查处理,由薛榕生局长视情况发布预案的解除指令。

5、各科室员工在反恐过程中,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6、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内紧外松,保持冷静,切勿惊慌,不得对内、对外泄露和传播恐怖信息,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七、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

2、协助公安对恐怖事件进行侦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内幕。

3、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工作,提高反恐能力。

八、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办公场所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携带不明物体进入办公区域。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可疑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说服,尽力做好思想工作。

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我局的检查力度,在各窗口、调度室、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危险品检查点。

5、对以上检查点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随机进行抽查,若存在问题或隐患的要及时认真整改,形成文字性说明材料,定期对以上问题开展复查。

九、具体要求

1、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各科室要对突发应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各自实际设立相应的反恐应急领导机构。按照要求组建应急分队和抢险分队,配备抢险车辆和足够的应急器材和设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反恐应急工作处置预案。

2、顾全大局,严明纪律。各科室在处置突发性应急工作中,要无条件服从我局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分队要坚决服从命令,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加强联络,掌握动态。各科室要切实加强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准确掌握活动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杜绝因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突发事件发生。

4、加强值班,确保稳定。各科室要加强值班,重点科室、重点窗口实行24小时值班。明确值班领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在位。

5、加强反恐专门教育培训。各科室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反恐应急处理专项培训,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篇:反恐应急预案

反恐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和预防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商场内发生恐怖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事件,减少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明晰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及处理流程,切实保护商户及顾客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反恐紧急应急小组 总指挥:徐树峰 组 长:刘锁军 组 员:商场全体人员

二、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员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四、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恐怖事件处理的总指挥与总协调。

2、运营部、保安部:协调处理恐怖信息与事件的现场控制,协助公安机关对恐怖信息事件的排查和调查处理,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

3、财务部:负责事件中的用车安排,事故中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和事后索赔事宜,后勤食物及物资的供应,清洁现场卫生。

4、维修部:事件处理中水、电需求最大满足.5、其他各部门:岗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和安防部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1、暴力

①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②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③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④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2、爆炸物品

①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②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③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3、袭击计算机网络

①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有条件的记录下具体时间、次数、袭击目标、造成的损失等第一手资料。

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机房,同时将消息控制最小的范围,防止泄露机密。③立即报警,请公安相关部门前来侦察、破获。

④病毒检查并消除。

⑤请专家重新设置保护措施。

4、抢夺、抢劫、盗窃

①如发现罪犯嫌疑人没有离开商场内,立即通报出口保安员监控,并在第一时间想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发现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商场内,立即向领导汇报,然后检查商场的财产安全情况

③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通知医务室和保安机动分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抢救。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监控的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⑤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5、投毒 ①如发现是邮件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员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②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出入,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③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携带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报煤气商场进行维修。

④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

6、谋杀

①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事发现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②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立即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证人。

③第一时间报警,请公安部门前来侦破,同时提供相应的人证、物证等。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视范围,立即组织围捕。

7、纵火

①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②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商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③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④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8、绑架、挟持人质,勒索

①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②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③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④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⑤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⑥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商场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六、工作程序

1、保安部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全体保安员,协助公安部门按区域分组对全商场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存放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疏散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对重点位置(洗手间、垃圾筒、会议室等)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

2、运营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配合公安人员查看门口监控录像进行排查。

3、维修员到现场配合事件处理中用水、用电的需要。

4、财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安全员、医务人员、行政车队司机做好待命,随时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好救护或应急用车。

5、经过公安机关排查和各部门的检查处理,由总经理视情况发布预案的解除指令。

6、各部门员工在反恐过程中,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7、全体员工要做到内紧外松,保持冷静,切勿惊慌,不得对内、对外泄露和传播恐怖信息,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①、各部门应加强请示汇报,不得压情不报、慌报、误报、错报、漏报。

②、所有员工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

③、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可疑物品时,不要私自搬动或打开包装,保护控制好现场劝阻员工靠近,应立即上报通知专业人员鉴定后再进行妥善处置。

七、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加强营运车辆的巡查;

2、协助公安队恐怖事件进行侦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内幕;

3、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八、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全公司干部职工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办公场所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可疑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说服,尽力做好思想工作。

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的检查力度,在各场站、调度室、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危险品检查点。

5、对以上检查点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随机上车进行抽查,度查出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发现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要及时认真整改,形成文字性说明材料,定期对以上问题开展复查。

九、具体要求

1、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对突发应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各自实际设立相应的反恐应急领导机构。按照要求组建应急分队和抢险分队,配备抢险车辆和足够的应急器材和设备。结合行业实际,制定详细的反恐应急工作处置预案。

2、顾全大局,严明纪律。各单位在处臵突发性应急工作中,要无条件服从公司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分队要坚决服从命令,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加强联络,掌握动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臵,准确掌握活动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杜绝因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突发事件发生。

4、加强值班,确保稳定。各单位要加强值班,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明确值班领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在位。

5、加强反恐专门教育培训。公司培训科和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进行反恐应急处理专项培训,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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