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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范文大全]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125-392723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4-12 11:25: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施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施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1

配套道路工程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

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职务:日期:职务:日期:职务:日期:工程有限公司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目录

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响应应急保障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地对台风、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①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减灾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减灾责任制,项目部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②公司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③项目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落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督促做好人员撤离和疏散工作,落实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建立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完成公司布置的其他防台防汛减灾工作。

④班组长:应组织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机械设备、临建设施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

3.应急响应

根据汛情和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市住建局根据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以及汛情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指的指令做出相应响应。

3.1 Ⅳ级应急响应

①工地防台防汛指挥机构已建立,防台防汛预案已制定,责任已分解落实,防台防汛物资已准备齐全。

②工地的临时办公用房、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所有临时设施必须加固。

③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必须连接牢固,脚手架上严禁堆物,钢管脚手架防雷措施可靠,竹笆片绑扎牢固。

④架空线路的电杆、支架等必须进行加固,埋地线路的电缆沟等四周排水措施必须可靠,防止漏电伤人。

⑤顶层作业的`脚手板、木模板、各种临时堆放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垃圾等需加固清理,防止大风吹落伤人。

⑥各重点位置应加强值班制度,通信联络保持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3.2 Ⅲ级应急响应

①蓝色预警期的工作指导措施全部完成。

②发出停工通知,所有在建项目工地按规定时间停止施工。 ③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等危房居住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场所,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在建工地,按照“谁承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切断,机械设备应放置到安全防雨的位置,并将施工电梯吊笼、井架的吊篮降到底部,施工吊篮应放置到地面上。

⑤刚砌砖墙、模板工程需及时加固,深基坑开挖周边支护加固,防止坍塌。

⑥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通信联络确保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3.3 Ⅱ级应急响应

①黄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

②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及时落实应对措施。

③应急机动救灾分队组成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参与抢险救灾的设施设备工具全部落实,并检查完毕。

3.4 Ⅰ级应急响应

①橙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完成。 ②单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③应急处理队伍处于临战状态。

4.应急保障

施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地对台风、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①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减灾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减灾责任制,项目部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②公司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③项目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督促做好人员撤离和疏散工作,落实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建立和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完成公司布置的其他防台防汛减灾工作。

④班组长:应组织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机械设备、临建设施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

3.应急响应

根据汛情和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市住建局根据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以及汛情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指的指令做出相应响应。

3.1

Ⅳ级应急响应

①工地防台防汛指挥机构已建立,防台防汛预案已制定,责任已分解落实,防台防汛物资已准备齐全。

②工地的临时办公用房、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所有临时设施必须加固。

③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必须连接牢固,脚手架上严禁堆物,钢管脚手架防雷措施可靠,竹笆片绑扎牢固。

④架空线路的电杆、支架等必须进行加固,埋地线路的电缆沟等四周排水措施必须可靠,防止漏电伤人。

⑤顶层作业的脚手板、木模板、各种临时堆放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垃圾等需加固清理,防止大风吹落伤人。

⑥各重点位置应加强值班制度,通信联络保持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3.2

Ⅲ级应急响应

①蓝色预警期的工作指导措施全部完成。

②发出停工通知,所有在建项目工地按规定时间停止施工。

③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等危房居住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场所,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在建工地,按照“谁承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切断,机械设备应放置到安全防雨的位置,并将施工电梯吊笼、井架的吊篮降到底部,施工吊篮应放置到地面上。

⑤刚砌砖墙、模板工程需及时加固,深基坑开挖周边支护加固,防止坍塌。

⑥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通信联络确保畅通,及时掌握风情汛情变化。

3.3

Ⅱ级应急响应

①黄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

②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及时落实应对措施。

③应急机动救灾分队组成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参与抢险救灾的设施设备工具全部落实,并检查完毕。

3.4

Ⅰ级应急响应

①橙色预警期工作指导措施全部落实完成。

②单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③应急处理队伍处于临战状态。

4.应急保障

①运用短信平台,及时向各项目部负责人发布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根据媒体发布的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

②各项目部应按职责和预案要求,组织相应的救援力量,落实和配备好防汛防台物资和设备,确保本单位的应急抢险工作。

③对进入预案分级范围的汛情、台风,各单位防汛防台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④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⑤发生险情,迅速调集抢险人员和机械设备,立即投入抢险工作。

⑥必要时与消防部门协作抢险,请求公安部门配合,组织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⑦出现伤员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救灾力量调集

①挖掘机1台、自卸车2辆、装载机1辆、潜水泵12台。

②抢险队员配备手电、安全帽、雨衣、雨鞋、工具等抢险用品。

施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3

配套道路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职务: 日期:

职务: 日期:

职务: 日期:

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

目 录

总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地对台风、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属地负责,统一指挥,行业指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组织体系

2.组织体系

①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减灾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减灾责任制,项目部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工地防汛防台工作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及突发事故的处置。

②公司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③项目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风措施落

第二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项目部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本项目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连市防汛条例》、《大连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项目遇到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项目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该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明确,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项目部是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项目经理决定和部署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项目经理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应急联动中心设在项目部,作为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防汛指挥部

防汛指挥部作为公司领导下的项目级议事协调机构,是本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全面负责本本项目防汛防台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市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2.3.2防汛办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汛办)设在工北侧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本项目防汛防台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4其他

2.4.1各班组

各工区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项目防汛防台工作。各班组人员具体负责本工作区域的防汛防台工作。

2.4.2各有关部门、单位

相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或明确职能部门,负责防汛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专业的防汛防台工作,汛情紧急时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与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公司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时,项目部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和台风暴潮来临时,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l.2水利工程信息

当五里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与沿海出现超警戒潮位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

3.1.3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

(1)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发生后,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5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公司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防汛指挥部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

3.2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信息网络、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部门应在汛前,积极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3.3.五里河(潮)水预警

(1)当五里河即将出现洪(潮)水时,各部门应做好水位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未来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潮)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水位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应跟踪分析五里河洪(潮)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3.3雨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雨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3.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或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信息,上海中心气象台及各区县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2)大连海洋环境预报台要掌握海洋动态和潮位变化,按有关规定及时将风暴潮、巨浪预报预警信息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并发往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重要涉海企业等。

(3)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4)各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河道和湖泊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5)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危房、在建工程工地、仓库、道路附属设施、园林绿化、通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人员离工作。

3.4主要防御方案

3.4.1海塘防守及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县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防守,在防御标准内务必确保安全。

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沿海各区县、街道(乡镇)应立即组织主海塘外的暂住人员转移至主海塘内的安全地带。

一旦海塘发生溃决时,沿海区县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段,潮退后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封堵、修复。有关专业抢险队伍按指令投入抢险。

3.4.2防汛墙设防和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负责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负责防守。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所在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封堵,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各专业抢险队伍和按指令投入抢险。

3.4.3场区和工地排水(排涝)方案

场区排水、工地排涝由项目部设施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专业抢险队伍要积极配合。如有险情时,由各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人员暂时转移方案。

3.4.4地下工程设施方案

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属单位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地铁的人员疏散、撤离方案由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3.4.5绿化抢险方案

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实施抢险。

3.4.6其它

危旧房由市房管部门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修缮。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危房居民由各区县、街道(乡镇)负责及时转移,房管、物业管理部门协助。

空调室外挂机由各级房地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使用检查、及时告知用户检查结果、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市容管理部门在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等方面进行具体管理和质量监督,明确广告经营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突击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市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向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2.1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后。

④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Ⅳ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办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市防汛办的要求,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4.2.2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⑤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Ⅲ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专题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

⑥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4.2.3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⑤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以下同)和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2.4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后。

④沿长江口、杭州湾主海塘决口或市区重要地段防汛墙决口。

⑤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4.2.5紧急防汛期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对外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4.3.1Ⅳ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7)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8)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11)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2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

(6)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7)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8)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水运、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航班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2)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3.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0)水运、公路、铁路、航空等管理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4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以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4.1信息报送、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

4.4.2指挥和调度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2)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需要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由市防汛办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4.4.3群众转移和安全

对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人员及进港避风的船民等,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建设、房地、渔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教育、公安、卫生、边防等部门要全力协助。

4.4.4抢险与救灾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或防汛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3)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处置洪涝、台风等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防汛指挥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区县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县政府批准,协调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抢险。

4.5信息发布

4.5.1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2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和发布。

4.5.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受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6应急结束

4.6.1当洪涝、台风等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6.2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上海中心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6.3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6.4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后期处置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国家鼓励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汛保险。

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5.6调查与总结

每年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对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1.2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3市和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必要时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所掌握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防汛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及民兵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全市抢险队伍按两个层次建立。

6.2.3专家技术保障

从本市防汛专家资源库中挑选水相关专家,组成防汛抢险决策咨询专家组,负责提供各类抢险方案的技术支撑、决策指导、方案优化等工作。

6.3专业保障

6.3.1供电保障

市经委协调、市电力公司负责全市的供电保障,保证防汛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3.2供水保障

各自来水厂和原水厂要落实两路电,并建立两道防线。在发生灾害时,通过管网调度等应急手段,尽力保证供水。

6.3.3供气保障

市燃气管理处要按制定的预案,督促相关企业建立三级抢险队,尽力确保燃气供应。

6.3.4交通保障

(1)公交

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应当安排应急备车,并具体制定各项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维持公共交通正常运营。

(2)轨道交通

针对轨道交通目前地下、地面、高架立体式运营构架特点,按照不同线路、不同设施、不同运营条件,制定应急预案。

(3)省际客运

因暴雨或大风等恶劣气候影响省际客运时,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在各长途汽车站点内做好旅客的宣传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在各检查站点加强检查,严禁超载,确保行车安全。

(4)船舶

海事部门为确保水上安全,应当对船舶锚泊、船距及台湾渔船来沪避风码头等作出具体规定。

(5)轮渡

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对江轮渡停航的规定。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6)机场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虹桥、浦东国际机场滞留旅客的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航空公司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在汛期要落实确保机场安全的措施,规定防汛防台的重点部位。

(7)其他

黄浦江越江大桥在灾害发生时应确保畅通。越江隧道以及人行地道必须落实防汛措施,防止雨水、潮水倒灌,并在确保不遭水淹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畅通。

6.3.5环卫保障

在台风暴雨期间,一旦水上运输受阻,市容环卫部门必须将居民生活垃圾运往本区域事先确定的临时堆点堆放,不得积压在居住区,水运恢复后,立即组织抢运。

6.3.6生活保障

为确保特大灾害发生时人民正常的生活需要,市、区县商业部门必须备足主副食品。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6.4.1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台风等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防汛抢险现场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运载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和物资器材的车辆快速通行。

6.4.2医疗保障

为保证抢险救灾时的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能适应需要,各区县要建立一支20至30人的医疗救护队伍,负责本辖区内灾害发生时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级医院组成的医疗救护队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参与灾害时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6.5.1物资保障

市和区县防汛指挥部及其组成部门、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应按《上海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的规定和各自的管理范围,落实市级储备、专业储备、区县储备三级防汛储备体系,储备足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立即补足。

6.5.2资金保障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

全市性防汛抢险应急处置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6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的责任。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台风等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7监督管理

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统一管理,一般公众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当黄浦江发生超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全市发生暴雨积水,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时,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7.3演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7.4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事局和市防汛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

7.5.2预案评估与修改

市防汛办负责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每两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市应急办备案。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接受市政府的监督。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则

8.1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名词定义

(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2)防汛设施:包括河道堤防(含防汛墙、海塘)、水闸、水文站、泵站、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工程设施。

(3)紧急防汛期:本市将出现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或者防汛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本市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三篇:2022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022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精选7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目的为提高学院整体防汛防台和抗风险本事,确保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院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市防汛条例》、《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x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学院所辖校区、各部门应对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工作要把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校区、各部门防汛防台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理解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4)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原则。学院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景,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到位,职责明确,正确应对,协调一致,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最初,将损失减小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由学校后保处、办公室、学生处、经济贸易系、健康安全系、公共管理系、人文艺术系等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各项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工作,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现场防汛防台的各种情景,做好各项防御和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沟通、布置、处置以及指导、部署下属进行防汛防台工作。

2、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有效控制、快速解决”的原则,学院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与市、区各有关委、办、职能部门以及各校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各校区、各部门有职责配合学院积极参与防汛防台的应对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努力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完成任务,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防汛防台期间根据情景随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相关人员到场,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和代岗,密切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传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上下各级各类通讯畅通;

2、后保处、物业公司、绿化、食堂等部门要将所有房屋和学校环境设施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要高度关注排水防涝、高空坠物、雷击、地陷倒塌、漏电触电等情景的出现,做好排查工作,掌握学校的防汛防台状况。

3、成立防汛防台抢险队,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抢险救助。

4、紧急情景下停止一切施工操作、户外和学校活动,关掉危房,对水电气等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重点安全保护,并进行人员紧急疏散转移避险。

5、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部门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将现场防范情景和防范动态报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6、紧急做好各类物资供应工作。后保处、办公室在汛期负责采购、储备各种防汛物资和师生的生活必需品。

7、把学生安全和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遇险时首先抢救人员。

8、防汛防台警报解除后,立即补充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加固设备,以备随时之需。并及时总结汛期的经验教训,提高防变本事,完善措施,改善工作。

四、防汛防台不一样时期的应急预案资料

1、四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发布的蓝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我院防汛防台机构和各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执行市教委的四级响应提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学院各部门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景。

2、三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发布的黄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我院防汛防台工作领导组成员和防汛防台抢险队全部到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及时向全院师生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雷情。同时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紧急排查、快速处置,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三级响应提示,并落实好抢险物资器材和生活必需品,严阵以待。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及时汇报汛期最新动态。

3、二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发布的橙色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当遭受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我院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立即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快速行动。此时把防汛防台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按防汛指挥网络构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则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高度戒备。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二级响应提示,加强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看护防范,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助。强调“一个声音,统一行动”.4、一级预案

按市防汛办发布的红色(最高)预警信号的响应要求,遇特大暴风雨和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院将严格执行市教委的一级响应提示,一级战备,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工作,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院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景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有关人员紧急到位、到岗,确保学院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并在任何情景下,以保护生命作为第一原则。当遇到暴风雨袭击发生险情时,学院将及时把师生疏散转移到安全地点,并紧急报告上级部门。如发生灾情,将根据情景,迅速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救灾工作。

五、后期处置

汛期过后,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抢险物资补充工作。根据物资消耗情景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并整理整顿剩余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结合常规维护维修工作,对在汛期中损毁的设施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查、整治和维修,尽快修复。

3、保险工作。及时处理各类保险事务,鼓励和增加新的.保险。

4、防汛防台经验总结工作。全面分析、评估和总结汛期的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改善措施,提高防抢本事,成文上报,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

5、培训和演练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级防汛专业培训,定期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本事,改善应急响应,加强队伍建设。

6、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汛期内各种工作的信息如实上报,同时向全院通报防汛防台工作情景。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

一、应急措施:

1、立防台防讯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赵立刚为组长,娄绍见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员由吴德良、娄周涛、虞俊陆、吴宏惠、颜龙非等等人组成,全面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各分包班组和综合班组全体成员为抢险突击队,做到随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拉出去能战胜的突击队。

2、物资准备:

1)项目部制定防汛防台物资需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

2)材料员负责本项目部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采购;

3)仓库管理员负责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保管,如水泵、排水管(消防水带)、足量的防风用的钢丝绳、钢管、脚手片,并负责日常检查,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专用材料不得随意挪用。

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等方面的防汛抗台措施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配电箱、电焊机、水泵)应进行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措施。现场钢脚手架、钢井架在雷雨季节,必须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施工期间遇有雷击暴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岗位。

二、预防措施:

1、根据总平面图布置时应按照现场和场地分配情况,确定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保证施工现场内排水畅通。雨季有专人负责,经常疏通排水沟。

2、易受潮变质的材料要入库,其他设备、材料露天存放时,底部要用方木垫高,防止被水浸泡,顶部要用蓬布或塑料布封盖。

3、进入汛期,项目部应安排专人以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进行疏通、清扫,对落水管进行清理,组织对办公室、工具室、仓库房顶进行检查,发现漏雨、渗水要及时处理。

4、项目部应定期对配电房、输电线路、配电箱(柜)、开关箱、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堆放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项目部应定期对工地围墙的坚固性进行检查,发现危墙、危房立即整改。

三、应急预案:

1、接到预报时,成员单位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办公室门窗要关好,施工现场临时悬挂的设备、堆放的材料、大型机具、井架等要采取加固措施。

2、洪水、台风出现时,一切生产工作立即停止,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巡逻安全由门卫负责,生活后勤由后勤组长负责。

3、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

4、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5、台风发生时,应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定停止非抢险用供电,避免刮断线路触电,电工负责。

6、洪水发生时,抢险突击队要保护好电力设备,确保不影响水泵电源,及时组织排水作业。确保现场无积水。

7、洪水、台风过后,成员单位要及早总结。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公司。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3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梨埠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王振冲(校长)

副组长:李树根(副校长)臧伟业(副校长)

成员:张勇、曹琨、张润利、任学武、冯卫东、姚俊各班主任

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梨埠镇中心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由张勇同志任组长,白建军、刘晓诚同志为成员;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由张润利同志任组长,任学武、曹琨同志为成员。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由臧伟业同志任组长,张彦平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中心校办公室。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防汛救灾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救灾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加救灾工作。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4

根据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为保证汛期我区的市政、绿化设施安全度汛,确保城市交通顺畅,市民工作、学习、生活正常进行,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指挥、协调工作,同时养护公司成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防汛防台的具体工作部署。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二、组织实施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精神并组织实施。

2、汛前对下水管网排涝设施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紧疏浚;对辖区内行道树险情进行排查、登记,并及时安排消险处理。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做到措施到位,抢险及时,行动果断。

4、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以确保防汛工作的需要。

5、做好抢险突击队人员、车辆、机具的准备工作,遇有险情,随时出动。

三、主汛期工作方案

市政设施

1、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20-30mm时,本所巡查人员做好上路准备。

2、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30-50mm时,本所巡查人员按照分工做好指定路段的重点巡查。

3、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50-100mm时,所领导及管理人员全部上路。

4、如遇道路大面积积水,本所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并随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本所领导。

绿化设施

1、如遇大风天气,发生行道树倾斜、倒伏现象,本所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到现场做好协调工作,并随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所领导。

2、如遇有电信、供电、交警等矛盾,应协调相关管理单位到现场协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雨情、汛情就是命令。在主汛期,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安排、指挥、协调、处理防汛防台工作。

2、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3、抢险工作中如遇需联合作业的情况,除迅速调派突击人员排险处理外,应及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供电、通讯和交警等部门派员到现场协同工作,抢险排险。

4、所办公室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5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的连带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1、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

防汛总指挥:郝登强校长

副总指挥:

成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把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警响应行动

1、接到上级防汛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防汛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2、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3、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党委政府。

四、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组

组长:孔松领

成员: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俊岭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5、宣传信息组

组长:吕海滨

成员:李宏伟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应急小队成员:

五、报警程序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向郝校长汇报。

2、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六、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七、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6

夏季来临,暴雨增多,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我园的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在重大汛情发生时,我园能够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待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园长康文英担任,全面负责幼儿园汛灾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

2、副总指挥:严继坡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二、幼儿园出现汛灾事故,立即启动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园长康文英任组长。其职能主要有: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现场控制小组:由严曼曼担任组长。成员:各教师。主要职能是: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幼儿,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幼儿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4)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医疗救援、消毒小组:由严继坡担任组长。组员:各教师。

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动态,随时与园长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后勤保障应急小组:康先普任组长。成员:各教师。主要职能: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以及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由张雅丽担任组长。成员:各教师。主要负责:汛灾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三、应急疏散流程

1、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抢险准备

平时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要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3、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其中易爆、易燃、危险药品等要按数登记造册,严格管理,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4、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作用,有电线杆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硼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7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第四篇:上海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2.2社会经济 2.3洪涝风险分析 2.4洪涝防御体系 2.5重点防护对象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3.2应急联动机构 3.3工作机构 3.4其他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2预警级别划分 4.3预防预警行动 4.4主要防御方案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5信息发布 5.6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6.2抢险物资补充 6.3水毁工程修复 6.4灾后重建 6.5保险与补偿 6.6调查与总结 7

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3专业保障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7.6社会动员保障 8

监督管理 8.1公众信息交流 8.2培训 8.3演练 8.4奖惩 8.5预案管理 9

附则 9.1数量概念 9.2名词定义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

有序进行,提高上海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上海东濒东海,西临苏浙两省,北依长江口,南傍杭州湾,是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境内除西南部有少数丘陵山脉外,全为

坦荡低平的平原,地势总体呈现由东向西低微倾斜。全市陆域总面积6340.5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域总面积的0.06%,南北长约120公里,东西宽约100公里。全市平均海拔为4米左右。大金山为上海境内最高点,海拔高度103.4米。市区地面高程多在3.0米至4.0米,中心区的黄浦、静安等地和长兴、横沙两岛的不少地段处在3.0米以下,雨后易造成内涝。

上海目前共有17个区、1个县,109个镇、3个乡、101个街道办事处,3579个居民委员会和1781个村民委员会。截至2009年底,上海常住人口2301.91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超过3000人。

上海境内地势低平,河流密布,河网密度每平方公里有4至5公里,河湖面积532.4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8.4%。黄浦江为贯穿上海全境的主干河流,河长113公里,平均河宽360米,是太湖流域最大的排水河道,其支流苏州河在上海境内段长54公里,河宽45米。本市湖泊主要集中在与苏、浙交界的西部洼地,最大湖泊为淀山湖,面积为62平方公里。

上海处在太平洋季风区,雨量丰沛,年平均降雨量1191毫米,汛期降雨量占全年的60%以上;每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是上海的梅雨期,常年平均降雨量244毫米,一旦降雨集中,容易发生内涝;每年影响上海的热带气旋平均有2个,多发生在7、8、9三个月;受

热岛效应等因素影响,汛期上海常会出现突发性强对流天气而引发暴雨灾害。

长江口属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为非正规半日浅海潮型。为便于汛期掌握潮位变化情况及其对防汛防台的影响,在黄浦江上下游各设一个潮位代表站:一是黄浦公园潮位站,平均潮差1.83米,最大潮差达3.55米,实测最高潮位达5.72米;二是米市渡潮位站,平均潮差0.99米,最大达1.90米,实测最高潮位达4.38米。

为减轻黄浦江潮灾危害,经市政府批准, 现黄浦江沿线警戒水位定为:吴淞站4.80米,黄浦公园站4.55米,米市渡站3.50米。

2.2社会经济

上海是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6872.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9%。

2010年地方财政收入2873.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317.67亿元,比上年增长0.8%。

上海沿江沿海地区大工业密集,国内许多知名的大企业和工业区都坐落于此,如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临港新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洞口电厂、外高桥电厂及浦东国际机场等,对防汛防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洪涝风险分析 2.3.1洪涝灾害特征

上海地处环太平洋沿岸的主要自然灾害带, 又是中纬度和海陆相过渡带, 每年自然灾害很多,尤其是洪涝灾害最为突出,对社会经济影响也最为重大。据史料考证,从明朝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至1949年的580年间,上海地区有记载的重大洪、涝灾害达91次。

由于受海陆效应、热岛效应的交替作用,加上地面沉降、海平面上升, 上海地区灾害频次、强度呈增大趋势;尤其是局部性灾害比以前增多。

一是台风的多发性。自1997年11号台风严重影响上海之后,除1998年14个台风基本没有影响上海外,1999年17个台风,有2个影响上海;2000年23个台风,有5个影响上海;2001年26个台风,有2个影响上海;2002年25个台风,有2个影响上海;2003年21个台风,有1个影响上海;2004年30个台风,有2个影响上海;2005年23个台风,有2个严重影响上海。2006年24个台风,有2个影响上海;2007年25个台风,有2个严重影响上海;2008年22个台风,有4个台风影响上海;2009年22个台风,有1个台风影响上海;2010年13个台风,有4个台风影响上海。

二是潮位的趋高性。黄浦江苏州河口的最高潮位,上世纪50、60年代是4.5米,到70、80年代上升到5米,90年代以后升到5.5米至5.7米,最高达5.72米,潮位呈抬高趋势。自上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5米以上高潮位共出现7次,其中80年代2次,90年代5次,2000年一年就出现了4次,刷新了历史第二高潮位,达5.70米,高潮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三是暴雨的突发性。由于大气环流形势及上海城市小气候的改变,汛期暴雨表现为短历时、强降雨、局部性。最典型的是2000年和2001年。2000年汛期连续4个下午雷暴雨,局部地区1小时降雨量达90至100毫米,3万多户民居进水,南京路也遭水淹。2001年汛期又是连续5天在中心城区出现强降雨,5天总降雨量创上海有气象纪录之最,有6.4万户民居进水,保险理赔达1亿元。2008年8月25日早晨,上海市经历了一场百年未遇的强降雨天气过程,中心城区普遍出现强雷电和大暴雨天气,徐汇田林地区和徐家汇地区过程雨量分别高达162毫米和152毫米,其中早晨7时至8时一小时雨量就达117-118毫米,为有气象记录130年来最大一小时雨量,也超过百年一遇的暴雨标准。卢湾、长宁、普陀、黄浦、浦东、闵行等地的雨量均超过100毫米的大暴雨标准,造成全市170条段马路积水10-60厘米,14000余户民居进水5-10厘米,中环路吴中路地

道因严重积水中断交通24小时,社会影响较大

四是洪水的复杂性。由于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基本完成,上游洪水下泄速度加快,瞬时流量增多,黄浦江水位抬升。近年来,汛期黄浦江上游米市渡水位屡屡突破3.5米警戒线。1999年百年不遇特大梅雨期的30天内,黄浦江承泄的太湖流域洪水总量虽远不及1954年,但瞬时流量流速均创历史纪录,水位远远超过1954年。

五是风暴潮“三碰头”的多发性和风暴潮洪“四碰头”的可能性。1999年,不仅太湖流域出现全流域的大洪水,而且上海梅雨期延长至7月20日才结束。而2001年、2002年影响上海的台风最早出现在6月下旬和7月上旬。气候变化多端,使得“三碰头”、“四碰头”的可能性始终存在。

2.3.2主要风险分析

一是一线海塘外抵御堤外风浪的保滩工程仍显不足,横沙岛海塘甚至出现局部越浪冲刷。

二是黄浦江部分防汛墙存在安全隐患,实际防御能力因海平面上升和地面沉降等影响已较设防标准有所降低,318公里市区段中有4段、251米险段和62段、12.5公里结构损坏、强度不足的薄弱段。

三是内河调蓄、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在暴雨和高潮双重影响下,苏州河、虹口港、杨树浦港、虬江、新泾港等内河水位猛涨,迫使沿

河排水泵站一度停机,加剧了市区积水,内河多处防汛墙也出现了险情。

四是城镇排水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规划的361个雨水排水系统,有111个尚未建设;已建成的排水系统中有4个低于一年一遇的标准。在暴雨和特大暴雨情况下,普陀、长宁、宝山、闸北、杨浦、徐汇等区部分道路和低洼地带经常出现严重积水,给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五是部分流域防汛工程标准不高,黄浦江米市渡水位在台风“麦莎”影响期间超过历史最高记录,上游大泖港水位甚至超过设防标准而发生局部漫堤,金山区朱泾镇、松江区泖港镇严重受涝。

六是部分地下空间的防汛能力不足、措施不力。近几年每逢暴雨,地下车库等都会出现雨水倒灌现象,甚至个别地铁车站也出现类似险情。

2.4洪涝防御体系 2.4.1工程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防汛防台工作。全市建起了防汛防台的四道防线,使上海的防汛保安体系初步形成,并在抗击强台风和暴雨、天文高潮等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减灾效益。

目前,上海防汛已经基本构筑了四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千里海

塘,全市已建成沿海堤防523公里,基本达到抵御百年一遇高潮加11至12级风的标准。其中,城市化地区115公里达到200年一遇潮位加12级风标准。第二道防线是千里江堤,511公里黄浦江堤防已形成封闭,其中,中下游294公里防御原千年一遇潮位,上游217公里防御五十年一遇洪水。第三道防线是区域除涝工程,14个水利控制片泵排能力达到1491立方米/秒,郊区385个圩区的平均除涝标准为十五年一遇。第四道防线是城镇排水系统,城镇排水泵排能力达到3069立方米/秒,已建成的250个排水系统基本达到一年一遇排水标准。从总体上看,上海的防汛能力正在逐年增强。

2.4.2非工程措施

上海已建立了以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为核心、防汛防台预案为支撑的防汛组织指挥系统。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划内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本市已基本形成以《上海市防汛条例》为骨干、以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支撑的防汛法规体系,为依法防汛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近年来开始建设的上海市防汛决策支持系统,可对水位、潮位、降雨量、风速风向等数据实行实时监测和收集,并建立了上海市防汛信息服务网,实现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气象局、区县防汛指挥部联网,实现了信息实时发布、资源共享。

2.5重点防护对象

2.5.1上海东方体育中心及周边区域

上海东方体育中心是一个以水上项目为主的综合性体育场馆,位于黄浦江东、川杨河南、济阳路西以及规划路北侧,共包括一座

1.5万人的主体育馆,5千人的游泳馆和5千人的室外跳水池,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2011年7月16日至31日第十四届世界泳联游泳锦标赛将在举行。上海东方体育中心靠近世博园区,位于浦东黄浦江南延伸段的优越地段,包括综合体育馆、游泳馆、室外跳水池、新闻中心及停车场、公交站点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达34.75万平方米。

2.5.2海塘

全市523公里一线海塘中的崇明、长兴、横沙三岛和宝钢、浦东国际机场、化学工业区、上海石化等重要地段,是防御的重中之重。

2.5.3防汛墙

全市的500多公里黄浦江防汛墙以及大量内河和圩区堤防中,294公里黄浦江市区段和109公里苏州河沿线防汛墙是需要重点设防的岸段。

2.5.4市区低洼易积水区域

黄浦区迎勋北路龙门村、卢湾区龙华东路南园、长宁区剑河路、仙霞西路等24处低洼积水区域是市中心区防汛排涝的重点。

2.5.5地下工程设施

已建和在建的地铁、隧道、大型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公共工程是地下空间防汛的重点。

2.5.6大桥和港区

黄浦江上的松浦、南浦、杨浦、奉浦、卢浦、徐浦6座大桥和长江隧桥(大桥段)、东海大桥及外高桥、洋山深水港区等是本市防台防汛的重点。

2.5.7其它

危旧房屋、高空构筑物、空调室外机、户外广告牌、行道树等,也是市区和城镇防汛防台的重点。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3.1.1《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3.1.2上海市防汛指挥部是市政府领导下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市防汛防台工作。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

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上海警备区分管领导、市水务局局长、市建设交通委分管领导、武警上海市总队分管领导等担任,本市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3.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3.3工作机构 3.3.1市防汛办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汛办”)设在市水务局,负责综合协调本市防汛防台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本市防汛抗旱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国家防总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的总体规划,拟订本市防汛抗旱工

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的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4)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区县防汛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动员、总结、先进表彰、资料汇编等工作;

(5)归口管理、统一发布本市的雨情、风情、水情、工情、灾情等防汛信息,负责日常的防汛宣传、水旱灾情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评估等工作;

(6)组织协调全市防汛预测、预报、预警、通信、指挥等现代化系统的建设,及时发布防汛防台预警,启动并组织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行动;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资金的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3.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3.3.2.1市发展改革委

(1)负责防汛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计划安排;

(2)协调安排防汛工程建设资金;

(3)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3.3.2.2市建设交通委

(1)检查、监督本系统各建设单位及全市建设工地的防汛安全;

(2)检查、监督城市道路、公路、桥梁、隧道、下立交及其附属设施的防汛安全和预案的实施,努力保证汛期通行正常;

(3)负责本市公路绿化树木和城市高架道路悬挂绿化的应急抢险;

(4)负责本市燃气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保证正常供应。3.3.2.3市国资委

(1)负责市属国有企业防汛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汛安全措施,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

3.3.2.4市经济信息化委

(1)检查、监督全市工业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

(2)协助做好电力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加强日常巡查,落实抢险措施,消除故障隐患;

(3)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生产和筹措。3.3.2.5市商务委

(1)检查、监督全市商贸服务业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

(2)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3.3.2.6市水务局(市海洋局)

(1)组织防汛墙、海塘、河道、水闸、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

(2)检查、监督水厂的防汛安全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努力保证汛期供水正常。

(3)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预报黄浦江风暴潮等工作。

(4)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除险加固工作。

(5)负责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适当加密预报时段。

(6)归口管理海洋灾害预(警)报信号的发布工作。(7)执行市防汛指挥部的防汛调度指令。3.3.2.7市交通港口局

(1)检查、监督公交、出租、轨道交通的防汛安全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努力保证汛期公共客运交通正常;

(2)检查、监督所辖陆上运输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汛安全,汛期协调交通部门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

(3)汛期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4)检查、监督上海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及内河航行船舶的防汛防台工作;

(5)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水路运输;

(6)加强对内河航运秩序的管理,对危及防汛设施安全的运输船舶依法处置。

3.3.2.8市农委

(1)检查、监督市农口系统的防汛安全;

(2)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本市农业受灾情况,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3.3.2.9市教委

(1)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督促落实防汛防台措施;

(2)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协调落实有关学校作为汛期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点;

(3)督促、指导教育系统的防汛防台宣传教育,组织教育系统开展防汛防台应急演练。

3.3.2.10市公安局

(1)受台风、暴雨等袭击后,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2)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3)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偷盗防汛物资的犯罪分子。3.3.2.11市气象局

(1)负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适当加密预报时段。

(2)归口管理本市天气实况、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统一发布。

(3)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分析及预评估。3.3.2.12市民政局

(1)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救灾工作;

(2)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重建家园;(3)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收集工作。3.3.2.13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

(1)根据汛情实际需要,担负防汛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

众、转移物资、抗风救灾等任务;

(2)执行重大防汛抗灾的突击任务,包括执行防灾爆破等重大任务。

3.3.2.14市安全监管局

负责对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汛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3.3.2.15市绿化市容局

(1)负责全市绿化(林业)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

(2)负责城市道路行道树及公共绿地内树木的应急抢险,协助处置居民区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树木;

(3)组织市、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对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进行防台防汛安全检查和抽查,督促设置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4)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在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立即检查并清理路边进水口,突击清除垃圾等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3.3.2.16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负责全市房屋管理和物业管理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2)负责对全市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登记造册,进行督修,并协助当地政府搞好人员安全转移;

(3)管理全市居住类类房屋的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监管和住宅小区积水、绿化树木的抢险工作;

(4)会同水务部门负责尚未移交的住宅建设配套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当地排水通畅。

3.3.2.17市财政局

按照有关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级承担的原则,负责以下工作:

(1)安排公共防汛防台经费;

(2)落实公共防汛设施运行管理经费;

(3)根据公共防汛抢险应急处置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4)管理和监督防汛防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3.3.2.18市卫生局

检查、督促卫生系统做好汛期防病治病工作,落实医疗救护队伍,及时为灾区提供医护和防疫服务。

3.3.2.19上海海事局

(1)负责本市海域、长江上海段和黄浦江船舶航行安全管理,对危及防汛设施安全的船舶依法管理和处置;

(2)在台风等预警信号发布后,加强对船舶的防护引导,必要时对船舶采取疏散、撤离等管理措施,并组织对遇险船舶的搜救。

3.3.2.20市通信管理局

组织、指挥、协调本市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对防汛机构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

3.3.2.21市民防办

(1)负责全市公用民防工程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检查督促非公用民防工程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2)依托本市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平台,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全市普通地下工程防汛防台工作。

3.3.2.22民航华东管理局

(1)负责本系统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2)组织协调机场、航空公司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疏导、转运和航班恢复等工作;

(3)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航空运输工作。3.3.2.23市消防局

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工作和应急救援任务。

3.3.2.24市公安边防总队

(1)负责对进港避风船舶和船民的治安管理,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2)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实施船民的撤离转移工作。

3.3.2.25市城投总公司

(1)负责对本市排水、供水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和经营管理;

(2)督促各排水运营企业在相关预警信号发布后,按照工作预案或市防汛办的指令对排水泵站、水闸进行运行调度,确保排水通畅。

3.3.2.26市电力公司

(1)负责上海电力输、配、售企业的防汛防台工作;(2)保障本市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设施的安全供电;(3)负责本市防汛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3.2.27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负责做好虹桥、浦东国际机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2)协调各航空公司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加强航班信息服务,做好滞留机场旅客的安抚和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各航空公司搞好旅客服务和安全保障。

3.3.2.28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和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1)承担本市市级应急抢险队伍职责;(2)承担本市大型应急抢险设备的保障任务;(3)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

3.3.2.29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负责建设中的轨道交通项目防汛安全管理;

(2)负责运营管理的轨道交通线路、车站等的防汛安全管理。3.3.2.30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负责世博园区防汛防台的日常管理;

(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协助管理范围内相关管理单位履行防汛防台管理工作。

3.3.2.31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和虹桥商务区管委会

(1)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协助管理范围内相关区政府和管理单位履行防汛防台管理工作;

(2)负责本系统的防汛防台日常管理。3.4其他

3.4.1区县及街道乡镇

各区县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或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台工作。

3.4.2各有关部门、单位

相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或明确职能部门,负责防汛工作。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汛情紧急时,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确保安全度过汛期。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与海洋环境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时,市和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和台风暴潮来临时,水文、气象和海洋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市防汛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至市防汛指挥部,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l.2水利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与沿海出现超警戒潮位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黄浦江、苏

州河等市级河道堤防、水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汛指挥部。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淹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4.1.3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

(1)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5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区县政府、民政部门、防汛指挥部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

4.2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防汛调度方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应急方案、人

员安全转移预案。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应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对在江河、湖泊、滩涂等区域内建设的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对未经审核同意并严重影响防汛安全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行拆除,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对地铁、隧道、大型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公共工程,应当进行防汛专项论证,未进行论证的,责令改正。

4.3.2江河洪(潮)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潮)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水位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未来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潮)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水位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潮)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3雨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雨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4.3.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或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信息,上海中心气象台及各区县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2)上海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要掌握海洋动态和潮位变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风暴潮、巨浪预报预警信息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并发往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重要涉海企业等。

(3)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4)水务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河道和湖泊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5)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程工地、仓库、道路附属设施、园林绿化、通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海塘防守及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县防守,企业段由所在企业防守,在防御标准内务必确保安全。

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沿海各区县、街道(乡镇)应立即组织主海塘外的暂住人员转移至主海塘内的安全地带。当预报风暴潮强度大于海塘防御能力时,塘内人员尤其是长兴、横沙、崇明三岛居民必须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具体方案由崇明县制订执行,当地驻军与武警部队协助。为保护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遇有拒绝转移的市民,经劝说无效时可强制撤离。

一旦海塘发生溃决时,沿海区县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

段,潮退后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封堵、修复。有关专业抢险队伍和驻沪部队、武警部队按指令投入抢险。

4.4.2防汛墙设防和抢险方案

公用段由所在区负责防守;专用段由所使用单位负责防守。当遇高潮位,市区支流水闸关闭挡潮后,因暴雨而使内河水位暴涨时,为防止内河防汛墙发生溃决或漫溢,必须对排入该河的排水泵站进行统一调度,有关方案由市防汛、水务部门会同有关区制定后执行或由有关区制定,报市防汛、水务部门批准后执行。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所在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封堵,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各专业抢险队伍和驻沪部队按指令投入抢险。

4.4.3市区和城镇排水(排涝)方案

市区排水、郊区排涝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设施管理、运行部门负责,并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消防等专业抢险队伍要积极配合。如有险情时,由各区县、街道(乡镇)负责组织落实人员暂时转移方案。

4.4.4地下工程设施方案

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属单位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地铁的人员疏散、撤离方案由市交通管

理部门负责实施。

4.4.5绿化抢险方案

本市现有城市道路行道树近70万棵,公园140余座,公共绿地约21万亩。由于地下管线多、地下水位高、路面较窄等原因,行道树所处的立地条件先天不足,遇台风暴雨容易发生倾倒、倒伏。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必须按以下程序实施抢险:

(1)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戒设施,并视情决定是否需要电力、燃气等部门到场协助处置;

(2)对倾斜或倒伏的行道树截枝、移位或疏枝、扶正种植,排除交通障碍;

(3)竖桩绑扎加固,并及时清运修剪下的树枝,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确保良好的市容市貌。

4.4.6其它

危旧房由市房管部门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修缮。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危房居民由各区县、街道(乡镇)负责及时转移,房管、物业管理部门协助。人员转移疏散按照就近、就地安置的原则,争取邻里互助,主要向附近学校或公共设施转移。

空调室外挂机由各级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使用

检查、及时告知用户检查结果、消除隐患。

户外广告设施由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在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等方面进行具体管理和质量监督,明确广告经营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突击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乍浦路美食街的户外悬空店招店牌,由乍浦路美食街办公室牵头,在发布台风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后,会同警方及时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市民人身安全;其余区域由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进行处置。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由市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1.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向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1.7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 Ⅳ级响应(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即本市24小

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即本市12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4.55米的警戒线)后。

④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 间以下;因汛死亡1至2人等)。

(2)Ⅳ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办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市防汛办的要求,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5.2.2 Ⅲ级响应(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即本市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即本市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35毫米以上,或已达35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4.91米的5年一遇的潮位标准)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⑤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上、3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上、50间以下;因汛死亡3至5人等)。

(2)Ⅲ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专题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⑥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5.2.3 Ⅱ级响应(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即本市12小

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即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5.10米的10年一遇标准)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⑤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300户以上、10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0间以上、150间以下;因汛死亡6至9人等)。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以下同)和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

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5.2.4 Ⅰ级响应(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即本市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即本市3小时降雨量

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60毫米以上,或已达6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即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5.29米的20年一遇标准)后。

④沿长江口、杭州湾主海塘决口或市区重要地段防汛墙决口。⑤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0户以上;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房屋倒塌150间以上;因汛死亡10人以上;地铁部分区段严重积水等)。

(2)Ⅰ级响应行动

①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

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④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⑤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⑥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5.2.5紧急防汛期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对外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Ⅳ响应防御提示

(1)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7)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8)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绿化市容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11)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5.3.2 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

(6)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7)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绿化市容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8)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水运、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航班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2)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3.3 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绿化市容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9)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0)水运、公路、铁路、航空等管理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3.4 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3)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以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

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市防汛指挥部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一个半小时内向市防汛指挥部值班室书面报告。报市政府的重大险情、灾情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市防汛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险情、灾情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5.4.2指挥和调度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照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需要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由市防汛办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4.3群众转移和安全

对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人员及进港避风的船民等,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建设、房地、渔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教育、公安、卫生、边防等部门要全力协助。

5.4.4抢险与救灾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或防汛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

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3)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黄浦江、苏州河等市级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闸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专业抢险队等实施。

(4)处置洪涝、台风等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区县防汛指挥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防汛指挥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事发地的区县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县政府批准,协调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抢险。

5.5信息发布

5.5.1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5.5.2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和发布。重大、特大灾

情需经市政府新闻办审核后发布。

5.5.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受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6应急结束

5.6.1当洪涝、台风等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5.6.2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上海中心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5.6.3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4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后期处置

发生洪涝、台风等灾害的区县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第五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1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 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 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

一、应急措施:

1、立防台防讯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赵立刚为组长,娄绍见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员由吴德良、娄周涛、虞俊陆、吴宏惠、颜龙非等等人组成,全面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各分包班组和综合班组全体成员为抢险突击队,做到随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拉出去能战胜的突击队。

2、物资准备:

1)项目部制定防汛防台物资需要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

2)材料员负责本项目部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采购;

3)仓库管理员负责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保管,如水泵、排水管(消防水带)、足量的防风用的钢丝绳、钢管、脚手片,并负责日常检查,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专用材料不得随意挪用。

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等方面的防汛抗台措施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配电箱、电焊机、水泵)应进行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措施。现场钢脚手架、钢井架在雷雨季节,必须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施工期间遇有雷击暴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岗位。

二、预防措施:

1、根据总平面图布置时应按照现场和场地分配情况,确定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保证施工现场内排水畅通。雨季有专人负责,经常疏通排水沟。

2、易受潮变质的材料要入库,其他设备、材料露天存放时,底部要用方木垫高,防止被水浸泡,顶部要用蓬布或塑料布封盖。

3、进入汛期,项目部应安排专人以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进行疏通、清扫,对落水管进行清理,组织对办公室、工具室、仓库房顶进行检查,发现漏雨、渗水要及时处理。

4、项目部应定期对配电房、输电线路、配电箱(柜)、开关箱、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堆放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项目部应定期对工地围墙的坚固性进行检查,发现危墙、危房立即整改。

三、应急预案:

1、接到预报时,成员单位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办公室门窗要关好,施工现场临时悬挂的设备、堆放的材料、大型机具、井架等要采取加固措施。

2、洪水、台风出现时,一切生产工作立即停止,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巡逻安全由门卫负责,生活后勤由后勤组长负责。

3、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

4、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5、台风发生时,应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定停止非抢险用供电,避免刮断线路触电,电工负责。

6、洪水发生时,抢险突击队要保护好电力设备,确保不影响水泵电源,及时组织排水作业。确保现场无积水。

7、洪水、台风过后,成员单位要及早总结。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公司。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3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的连带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1、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

防汛总指挥:郝登强校长

副总指挥: 崔广荣 孔松领 胡俊岭

成 员: 成秀玲 杨森 吕海滨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 李文法 高胜利 施中宁 陈新起及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把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警响应行动

1、接到上级防汛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防汛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党委政府。

四、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李丽 李贺元 周伟伟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组

组长: 孔松领

成员:吕海滨 杨森 牛新亮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俊岭

成员:侯传景 李善林 孙建峰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5、宣传信息组

组长:吕海滨

成员:李宏伟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应急小队成员: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全体教师

五、报警程序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向郝校长汇报。

2、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六、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七、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4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梨埠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王振冲(校长)

副组长:李树根(副校长)臧伟业(副校长)

成 员:张 勇 曹 琨 张润利 任学武 冯卫东 姚俊各班主任

职 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梨埠镇中心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由张勇同志任组长,白建军、刘晓诚同志为成员;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由张润利同志任组长,任学武、曹琨同志为成员。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由臧伟业同志任组长,张彦平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中心校办公室。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防汛救灾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救灾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加救灾工作。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5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落好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汛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安全度汛准备工作

(一)思想准备。

以防为主,树立防控意识。学校一定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观念,增强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防汛工作。确实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严加防范,确保学校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准备。

学校要建立汛期安全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汛期到来之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应组织力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围墙、排水沟以及校园周边环境(道路、桥梁)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尤其是存在的隐患,要登记汇总,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同时指定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要根据学校实际,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具体内容包括:

1、成立学校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职务、电话要准确,分工要明确;

2、确定洪水预警、报警方式,如广播、口哨等,并落实到专人负责;

3、发生紧急情况时,学生疏散方式、方向、路线、地点等要具体,并落实专人负责;

4、要加大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5、值班人员名单、电话准确无误,确保畅通无阻。

(三)物资准备。

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汛期重点部位的检查监督,在汛期内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汛期突发事件。

二、工作责任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落实好学校防汛工作。全校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共产党员应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急师生之所急,忧师生之所忧,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战胜灾情。各职能小组应当全力组织、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凡不服从指挥和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灾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明确分工,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成立汛期学校抢险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羽国(校 长)

副组长:卢喜才(书 记)、李福环(副校长)、曹景明(副校长)、王越军(副校长)、任艳军(副校长)。

成 员:王正刚(安全主任)、李凤鸣(政教副主任)

王春德(政教副主任)、毕俊峰(年级主任)、刘金慧(年级主任)、杨凤强(年级主任)、魏国成(总务副主任)。

任 务:汛期发生时组织下面五个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部署抢险、救援、救助等相关工作。

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其人员组成和任务如下:

(一)抢险组

组 长:曹景明

成 员:王正刚 李凤鸣 鞠宁

任务:出现险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指挥险情排除和险情控制工作。

(二)救护组

组 长:李福环

成 员:毕俊峰 刘金慧 杨凤强

任务:负责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医院联系,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医疗救护队,抢救受伤人员。

(三)救援疏散组

组 长:任艳军

成 员:徐柏光、安德维、各班班主任。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疏散现场受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四)安全保卫组

组 长:王越军

成 员:王春德 高云东 韩柏英 彭小勇

任务:联系当地派出所派出警力并协助其在灾害现场外围看护、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不法分子进入现场搞破坏等。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魏国成成 员:赵桂满 张树山 姚洪祥

任务:保障现场物资供应和提供必要的工具,调动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

四、应急响应

(一)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岗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启动本校的汛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教体局。

(二)汛情发生后,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处要及时、准确做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人员情况,水灾现场的物资情况及现场周围的住宅、设施情况,抢险队伍的到位和抢险物资需求等情况),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及时报县教体局。

五、应急保障

(一)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及器材,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药品。

(二)不允许在大雨天气在室外上课或组织各种室外活动,遇放学时间要听从学校的安排和指挥,任何人任何班级不得私自做主。

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尤其是回家途经河套的学生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来接。

(三)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必要的演练。

(四)学校几各班要加强对以下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教室及各功能馆室等房舍安全情况;

学生饮食卫生、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校内水沟及校园周边水沟、涵管畅通情况;学生往返地段安全情况等。

六、后期处置

汛期学校抢险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灾后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七、汛期学校领导值班安排

1、值班安排:

周一:王越军 王春德 鞠宁,周二:曹景明魏国成周三:徐柏光 刘金慧,周四:王正刚 毕俊峰

周五:任艳军 李凤鸣,周六:李福环 赵桂满

周日:杨凤强 安德维。

2、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由早7点至第二天早7点,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电话号码在值班表中),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2)值班必须按时到岗,两人有分工有合作,必须记好值班记录,及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3)值班期间一律不得缺岗、不得空岗、不得饮酒,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必要时必须和校长说清。

(4)值班领导作为当天的值班校长,负责处理学校各种事物。

施工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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