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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一科“微腐败”问题123(5篇)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123-251563 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3-30 07:07: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针灸一科“微腐败”问题整改措施

针灸一科“微腐败”问题整改措施

根据集中整治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工作的具体安排,在前期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本着“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原则,本科室多种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查纠阶段工作实效。为进一步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本科室对自身执行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的情况展开了严密的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有时候在下基层或者平时在科室,会接受一点病人的小感谢。

2、时有凭自己心情办事,办事不公现象。

3、工作中,时有优亲厚友现象。

4、工作中,遇到特殊难缠病人态度不好,没有站在病人立场考虑问题。

5、下班时有早退现象,工作责任心不够强。

6、消极应对形式主义,只求做像,不求做好。

二、整改措施:

1、落实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注意思想改造,提高思想素质。不管再小的东西,也不能拿群众一针一线。

2、工作中,清楚自己的工作性质,致力于给病人满意的优质护理服务。

3、在工作中,平等对待病人,不以权谋私,对于患者一视同仁。

4、作风建设不停步,思想改造不停步,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对护士长下达任务认真落实,不敷衍,不说空话,多做实事。对护士长任务部署坚决拥护执行,不推诿,尽全力配合。做到以病人为中心,要关心病人。在做治疗期间及时巡视病房,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

5、以党章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上班即是上班,就应该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应该因为个人原因在上班时间精神松懈。

6、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保持工作热情,力所能及地为患者服务。

7、对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觉悟、党性修养、道德情操等方面还有哪些差距,认真查看有没有抱守残缺、积习难改的问题,有没有我行我素、不以为然的心理,有没有纠风不彻底、断腕不坚决的倾向。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讲党性、讲原则,严守法纪,与不良做法彻底决裂。

8、时刻想着党纪国法高悬在头顶,保持心存敬畏,使“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合乎政策法纪。要自觉破除特权思想,以平和心态对待权力,恪尽职守,务实为民。

第二篇:针灸一科科室简介

针灸推拿一科、颈肩腰腿痛一科

岳阳市中医院针灸推拿一科、颈肩腰腿痛一科创立于1965年,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湖南省颈肩腰腿痛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现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7名。分别曾在上海、北京等地学习进修,并有2人出自我院中医世家。技术水平、团队规模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位。成功主办2004年湖南省颈肩腰腿痛诊疗技术培训班及2009年湖南省针灸推拿学术年会。门诊及住院人次连续10年位居全省第一,被誉为“湖南第一科”。

在近50年的历程中,针灸推拿一科几代人始终以“针来健康,推去痛苦”为宗旨,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采用传统针灸推拿和脊柱短杠杆微调、倒悬推拿、针刀疗法、骶管注射、脊柱回本疗法等30多种治疗方法。同时配合三维多功能牵引床、倒悬牵引床、脊柱回本治疗仪、中药薰蒸床、六合治疗仪、偏振光治疗仪等先进设备。诊治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腰椎骨质增生症、肩周炎、退行性骨关节病、关节扭伤、腰肌劳损、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多种急慢性疼痛病症;以及面瘫、中风后遗症、小儿脑瘫、小儿斜颈、偏头痛、三叉神经痛、便秘、痛经等内科杂症。具有疗效好、痛苦少、安全度高、价格合理的特点。目前业务范围已辐射全省及鄂南、赣西各地乃至全国,治愈的患者数十万计,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第三篇:微腐败自查自纠整改措施一

微腐败自查自纠整改措施一

从近期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现,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公务接待、婚丧嫁娶中,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如某单位公务接待一个月竟达48次;招待中把高档香烟列为“菜名”;某领导干部宁可被免职,也要为其儿子大摆婚宴,等等。

党中央贯彻“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坚持不懈,为何“微腐败”依然不断呢?笔者不由得想起历史上曾经出现的“留辫子”心理。满清以降,剃发蓄辫由不情愿日渐变成为习惯。辛亥革命后,要求人们把辫子剪掉,以示革命。可因为年深日久,有的人难以接受,即使剪去辫子,晚上还偷偷地捏着辫子睡觉。

从剪辫易俗可以看出,即便是陈规陋习,一旦习非为是,形成固化思维,就很难改变过来。根除腐败也是这样,猛踩刹车,有的仍“腐瘾”难除,正如因严重违纪而被“双开”的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武某说的:“两天没有饭局就好像缺点儿什么”。

因此,要使“四风”彻底杜绝,就需要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要能断得了“奶”,戒得了“瘾”,割得下摸着舒服、实则碍事的“辫子”。当前,各级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老老实实地对照党章党规,对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觉悟、党性修养、道德情操等方面还有哪些差距,认真查看有没有抱守残缺、积习难改的问题,有没有我行我素、不以为然的心理,有没有纠风不彻底、断腕不坚决的倾向。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讲党性、讲原则,严守法纪,与不良做法彻底决裂。

个别党员干部除了心存侥幸外,还认为“拿点小的、收点小的、吃喝搞小的,公款旅游搞小的”等,即使被查,可归之于“人之常情”。这种想法也值得警惕,当初大吃大喝风盛行时,何尝不是从小吃小喝开始的。一个人在小节上守不住,就会逐渐丧失警觉,腐蚀灵魂,瓦解斗志,由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最终难免栽跟头。纯正作风,树好形象,珍惜拥有的政治生命,必须慎小慎微,防微杜渐,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防止微小的腐败,重要的是有法纪意识。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绷紧法纪这根弦,时刻想着党纪国法高悬在头顶,保持心存敬畏,使“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合乎政策法纪。要自觉破除特权思想,以平和心态对待权力,恪尽职守,务实为民。要把政策法纪当作“护身符”、“保护伞”,主动自觉地把自己运用权力的过程,纳入组织的监管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方向明、路数清,行得端、坐得正,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微腐败自查自纠整改措施二

“微腐败”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微腐败”领域广、形式多,根本原因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思维惯性。

“微腐败”又被称为“亚腐败”“非典型性腐败”,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如村干部虚报扶贫人数、套取扶贫资金;村党支书截留补贴、扶贫救济款;村委会会计违规办理低保、骗取移民搬迁补助款等。“微腐败”虽小,关系人心向背;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微腐败”也可能酿成“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腐败”集腋成裘,积水成渊,给老百姓造成的伤害、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同样巨大的。

基层“微腐败”呈现出“小”“多”“近”三个显著特征。小,小官小贪;多,次数多、人数多、形式多;近,就在群众身边。相比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们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感受更加有切肤之痛。

日前中央纪委披露,办案人员在河南省新安县一个镇民政所所长家中发现267本存折,冒领50余万元老百姓的保命钱。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再如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东台村妇女委员会的魏桂兰,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变造补偿款人员名单的手段,非法侵占土地补偿款6万元。这些“蝇头小官”产生的“微腐败”普遍特征是:官职不高,鼠窃狗偷;权位不大,蚕食鲸吞。

“微腐败”领域广、形式多,总的来说可以用“吃拿卡要、吹拉弹唱”八个字来概括。其一是“吃”:大吃大喝、白吃白喝;其二是“拿”:损公肥私、不择手段;其三是“卡”:雁过拔毛、虎过留皮;其四是“要”:要官要权、大言不惭;其五是“吹”:吹牛撒谎、沽名钓誉;其六是“拉”: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其七是“弹”:夸夸其谈、光说不练;其八是“唱”:溜须拍马、媚上欺下。当然“微腐败”的具体表现还远不止这些,如有的任人唯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的横行乡里、欺诈百姓,还有的精于作秀、拙于做事。

俗话说“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汤”,我们必须认识到“微腐败”危害的巨大,“蚁穴能毁堤、群蝗能毁田”,如不能及早消灭,将会溃堤崩厦,后果不堪设想。

古人云“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蝇贪之害不啻于虎,“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因此反腐败要防微杜渐,从惩治“微腐败”抓起,必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常抓不懈,方能正本清源。

纪律挺在前面,惩治基层微腐败,塑反腐败之“灵魂”。“微腐败”较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认为鼠窃狗偷问题不大,久而久之“吃拿卡要”成为习惯,不知不觉深陷贪腐的漩涡不能自拔。要求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这样的思维惯性。广东省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戚耀方在忏悔书中说:“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等‘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如果刚开始时我能管住‘小节’、守住底线,就不会堕入腐败的深渊。”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防止把“小病”拖成“绝症”。

扎紧制度笼子,惩治基层微腐败,筑反腐败之“筋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制度堤坝的“管涌”是最严重的险情。扎紧制度的笼子,就是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管控机制,形成对权利的长效管理制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和村、社区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离任交接工作的监督,严查基层“微腐败”,增强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同时,可以积极推行村监会和居监会制度,充分发挥村监会和居监会民主监督作用,在城乡低保复审、财务审核、村(居)务公开等方面开展监督。要知道任何权利都有倾向滥用的边缘,只有发挥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才能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打通责任落实,惩治基层微腐败,固反腐败之“血肉”。国家治理的基层组织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细胞组织”,位于整个治理体系的神经末端,构成国家治理的根基。基层治,则国治;基层安,则百姓安。要实现“基层治”,就要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百仞之松,本伤于下而末槁于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纪委应当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直接掌握各市县和乡镇街道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倒逼各基层党委、纪委责任落实。

找症结施猛药,惩治基层微腐败,长反腐败之“体肤”。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要找准症结、施以猛药。目前,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问题是重中之重。扶贫资金本就是人家的救命钱,却被层层剥削、变相克扣。四川省安岳县曾花村的孤寡老人办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补助,却被要求请吃饭“意思意思”,结果一顿饭花掉了三个月的收入600元。对此当事村干部却表示“不去吃对不起人家”,在村民心中“找村干部办事请吃饭,这是规矩”。可见歪风邪气影响之重,潜规则流毒遍地、败坏社会风气。斩断伸向低保费、优待金等老百姓“救命钱”的黑手,是当务之急。

“网必挈其纲,绳必理其乱;求治毋太速,防微必滋蔓。”惩治基层“微腐败”,不但要有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还要有燕子垒窝的韧劲。寸土写清廉,有权莫要贪。正如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微腐败自查自纠整改措施三

近年来,万载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2)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3)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4)以权谋私,作风腐化。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二、基层领导干部产生微腐败的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寻找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着重点。

(1)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

(2)权力的相对集中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如果权力过于集中了甚至监督机关失去了监督作用,那么腐败产生就是必然,因为领导干部本身具有二重性。第一是作为权力使者的领导干部是以一种超社会的身份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这种身份使领导干部通过行使权力,使各种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保证社会或集体目标得以实现,在群众眼里,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化身,是自己的管理者,有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就把权力私有化了,自身不正搞腐败。第二是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生活在现实生活里,他们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个人的物质利益也需要满足。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领导干部在取得个人利益时,应当以自己的合法权利参加社会利益的分配,而决不应使用国家权力和集体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品德、修养越好,就越是能抵御各种非法利益的诱惑,反过来,所以要设立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关也恰恰说明每个领导干部并非都能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所以,纪检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和纪检监督都失去作用,利用国家权力或集体权力来实现个人私利,即腐败现象的产生就是一种很必然的事了。

(3)制度的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间接原因

1、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黑色收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有的甚至以制度不完善之机,腐败分子挖空心思搞腐败。

2、监督机制作用乏力,各种廉政制度定的不少,各种廉政措施也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一种“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三、防治微腐败的对策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遏制基层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体来说,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1)以教育筑牢防线。邓小平同志指出“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行为,我们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律”。教育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各种利益关系处在经常的变动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就是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削弱了,对法律和纪律淡化了,其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畸变,超出了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对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蔓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2)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3)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如“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便于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4)加大惩处力度。要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重点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其中还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污染改善、国家优抚、基层执法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微腐败”的持续震慑,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

第四篇:微腐败4方面42类问题

“微腐败”四方面42类问题线索

(一)以权谋私问题:

1、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2、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4、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5、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6、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7、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8、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9、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10、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11、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经批准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12、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3、乡镇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14、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15、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16、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17、有偿家教、收受节礼、组织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借择校、择园、择班、择桌收受钱物问题,违规指定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生活用品收取回扣问题,套取、挤占教育资助、补助专项资金等问题;

18、收受患者“红包”、礼品问题;在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过程中拿“回扣”问题;过度开大处方和医疗检查、转送患者到药店购买医药收取提成问题;弄虚作假、套取侵占医保资金和公共卫生专用资金等问题。

(二)处事不公问题:

1、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2、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3、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4、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5、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三)作风不实问题:

1、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

2、作风浮夸,看人办事,对待群众不耐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阻慢办,态度冷漠,缺乏诚心、热心、耐心,接待时语气生硬、漫不经心,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群众跑冤枉路;

3、责任感弱化,为民服务意识淡薄,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等、靠、要”思想严重;

4、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干私活、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串岗、聚众聊天,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人;

5、对于政策执行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上大打折扣,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政策措施不能得到迅速、有效贯彻落实。

(四)滥用职权问题:

1、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2、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3、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4、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6、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7、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8、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9、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10、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11、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12、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1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第五篇:“微腐败”问题剖析报告

信息技术部党支部“微腐败”问题剖析报告

为切实解决发生“微腐败”问题,根据党总支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信息技术部于7月27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扩大会议),要求部门全体人员对“微腐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并就改进措施进行了讨论,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部干部职工通过每月的支部学习,及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学习教育,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总体上是好的,尚没有吃拿卡要、奢侈浪费的情况,但庸懒散浮拖、工作不实等在一部分党员干部职工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一)工作中存在“庸懒散浮拖”现象。主要表现为:1.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激情,创新意识不足,做事效率不高,经常是领导布置什么就做什么;2.工作中有懈怠懒散现象出现,个别员工迟到,领导安排的任务完成不及时等情况偶尔存在;3.与中心各部(室)及开发单位沟通协调不够,误解及摩擦时有发生,系统上线后偶尔会出现问题。

(二)有关“微腐败”问题教育推进不强。主要表现为:相关党课学习时间不够多,学习内容不够深入,学习形式较单一。

(三)信息化服务不够细致。主要表现为:1.对交易场馆中的各种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不够及时;2.对系统的日常运维管理不够细致。

二、问题根源

“微腐败”虽微,却伤根基、伤元气,如不治理,积累起来就会扩散,就会出现更多的“大腐败”。要坚持有腐必查,见腐必惩,抓住问题根源,把反腐之网织密织细,不让任何微腐“漏网”。

(一)党性修养不牢固,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之余忽视了党性锻炼和修养,特别是放松了对总书记系列讲话的深入学习,缺乏在艰苦环境和做基层群众工作的长时间锻炼,导致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够坚定,面对群众合理诉求时,解答或接待时勇气不足、底气不足,对群众的感情不够深厚,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有时候能靠就靠、能拖就拖,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不够强。

(二)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修养不到家。平时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太片面,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这是政治不成熟的表现。同时,忽视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是满足于平时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却不能用马列主义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欠缺用理论认识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自觉遵守各项纪律意识缺失。平时不注重政治修养的提升,自己有事,马上就走人了,很少和领导请假打招呼,这是政治、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造成的;名利意识增强、而公仆意识弱化,难以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四)与“两学一做”要求有差距。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全局和群众利益少了;在工作中只愿抓大事而对一些小件不愿意抓,认有抓大放小的思想。落实抓大不放小、行业面前无大小的工作方针不够彻底。布置工作多,监督落实少,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主要改进措施

(一)加强纪律管理,激发干事热情。1.以干部自身做表率,激发员工的干事热情和责任心,做事情时集思广益,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提高做事效率;2.加强纪律管理,多与员工沟通谈心,了解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保证工作任务都能顺利及时的完成。

(二)增加党课内容,创新党课形式。加强党支部党课中有关反腐败内容的学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学习内容,力求通过多种角度、多种形式的学习,让党员干部加深印象,例如可以观看警示教育影像资料,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以及到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

(三)利用信息技术支撑,提供高效技术服务。1.中心场馆配备的各种显示终端、音视频设备及计算机设备等都需要日常维护和维修保障,我部人员要合理安排分工,建立维护台账,保障场馆开评标的正常运行;2.加强对系统上线运行后的日常运维工作,加强运维制度建设,设立运维执行小组及系统故障应急联系人,建立日常运维台账,并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定期进行检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部门人员的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做到统一思想,责任层层落实,将廉洁自律情况纳入部门教育的总体规划中,对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时限和责任人,支部书记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落实工作,不走过场,确保对自查问题能够认真整改到位,确保部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信息技术部 2017年7月27日

针灸一科“微腐败”问题12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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