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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122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22-234348 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28 19:12: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马村镇中心小学

2016-2017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县教体局要求,我校认真对本年度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黄义海;副组长:常春灿,邓焕珍;组员:丁瑞青、索焕云、楚秀平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教体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我校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第二篇: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xx年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大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xx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成立了由刘建明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同时,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学班73个,xx年年秋在校学生4951人。教科书退费情况

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教科书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xx年年秋国家发行的学生教科书全部退款,接上级指示后,我校对xx年年秋教科书退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把国家教科书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退费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政策,阐明退费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退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班主任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退费政策,做到学生或家长随到随退,并将退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报告《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按照要求做到了应退尽退,学校没有截留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xx年年秋,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2、由学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该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3、年级组审核,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在进行调整,5、各年级将落实的名单报学校评审组审查复核。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国家教科书征订、发行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教科书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订、少订,也决不多订。循环教科书回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

从xx年年春季起,学校就开始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我校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有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任教师是该书发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保证课前发书,做到人手一册,课后如数收回,并督促学生爱护课本,检查登记课本损坏情况。学期末将课本交图书保管员存放,并办好移交手续。存在的问题

尽管学校在学生资助和循环教科书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总有少数学生在教科书上乱涂乱画,导致教科书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情况。

第三篇: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阳平一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总结近几年来,国家和区政府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上,为了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阳平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并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名、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经由学校财务室入账、平帐,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五、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每项资助政策下来,我们都组织班主任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

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努力尽绵薄之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六、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七、2014年上半年我校没有享受到资助学生。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们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阳平一中

2014年5月29日

第四篇:系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化学系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重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系对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6年,我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忻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忻州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困难学生的认定、评审等工作。

一、严格操作程序

1、组建了系学生贫困资助评议小组。我系成立由系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生生活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影响学业。

2、确定“贫困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资助”的范围为我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有低保证、建档立卡户、军烈属或优抚子女。我系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界定一次。

3、我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高校家庭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拨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贫困资助”对象资助条件分配到各班进行民主评议,系贫困资助评议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并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公示无异后,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学校。

二、国家奖助学金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6年秋学校下达我系资助指标共182人,其中国家奖学金1人,每生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2人,每生5000元。国家助学金160人其中特殊困难32人,每生4000元,困难96人,每生3000元,一般困难32人,每生2000元,我系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60人,共计金额480000元。奖助学奖由学院统一发放,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三、我系资助认定、评审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无任何克扣学生助学金情况、无任何收受学生、学生家长礼金、礼品情况。不搞平均分配,不搞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无将奖助学金留作班费、让非受助学生平分奖学金等违规情况;不存在抵扣学费或生活费现象。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奖助学金档案齐全、内容真实。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系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的人数太多,资助名额较少。

2、对于有些同学家庭是否困难以区别界定。

3、助学金发放后,受条件限制,无法对每个学生家庭进行跟踪调查。

4、对待一些特殊困难学生家庭应给予减免学费、多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化学系 2017.9.5

第五篇: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下面对2014年春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春季,我园共有幼儿74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2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60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幼儿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家庭幼儿评审领导小组

3、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幼儿,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幼儿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幼儿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贫困幼儿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幼儿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学校将“关爱贫困儿,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幼儿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幼儿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五、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园幼儿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精致化思想,努力开创幼儿资助精致化时代”真正为“贫困家庭幼儿”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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