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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36-487387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5-26 06:01:58 来源:网络

HS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长制改革工作总

2020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以“林长”为核心,以“制度”为保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生态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督查指导,积极配合林业、林长办等部门推进林长制改革,林长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0年林长制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局林长制工作领导,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成立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明确专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部署调度林长制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难点问题,协调落实生态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

(二)明确林长制责任分工

根据县林长制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局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成立工作小组,强化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优势,加强与当地乡镇部门配合,提升群众“护林、护绿”意识,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的林长制工作发展良好氛围。

(三)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共治力量。

充分利用标语条幅、会议培训、工作QQ和微信群等宣传媒介,提高系统职工对林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结合土地执法巡察,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推进林长制工作进基层各项活动。及时曝光违法占林、破坏林地等违法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我局

“副林长”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自觉爱绿护绿。

二是严格执法巡察,维护共建成果。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国土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持续保持巡察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等违法用地行为,遏制林地土地违法势头,严守耕地红线。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三是强化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

依据《HS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20年度完成了HS县G远工贸有限公司G山镇牛G冲村夹石沟石料厂、AH省中和矿业有限公司HSG五庙饰面花岗岩矿等2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并于2020年6月13日组织了专家验收。

四是督促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

从严控制非基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先期的引导,各项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征收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禁止毁林开垦、毁林挖塘等将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地,在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过程中,不占林地。

五是加大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为全面规范石料、石材开采加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私挖滥采、非法加工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AH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谁破坏、谁复垦”、“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全面推动全县16家石材石料开采加工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截止目前,7家石料加工场点已由属地乡镇政府组织治理,县督查局牵头组织林业、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已对治理情况进行联合督查验收,其中合格58家;被征用为建设项目用地9家,不需要复垦复绿。9家领取《采矿许可证》的企业,4家已完成治理任务,1家拟规划为招商引资企业用地,3家正在治理,1家正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相关资产处置。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主动性不够现象。

林长制改革工作中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监督不够到位,导致工作成效不够显著。

二是少数建设项目存在少批多占等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是齐抓共管力度不够。

全民参与、社会共管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推进重点工作实施。

对照县年度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再次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加强和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

二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抓好进度统筹、问题协调和治理项目推进。

2020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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