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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培训阶段总结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36-716847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9-27 00:02:00 来源:网络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培训阶段总结

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在上级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我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培训阶段立足“早”、“实”、“新”的工作导向,以重点领会开展此项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为启动点,领导带头,全员投入,在学习培训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立足于早,保证学习活动及时有序的展开。

我院为了及早的启动此项教育活动,主要抓了三个“早“,即早行动、早建组织、早做计划。使开展教育活动有了良好的开端,保证了教育活动及时有序的进行。

早行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下发后,我们就已经开始利用每周五的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时间进行了对读本的学习。这就为与全市检察系统的同步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早建组织,在接到市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后我院党组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张雪彤为组长、各位副检察长为成员的7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小组成立后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如何开展好学习培训阶段的各项工作。次日,在全院的早会上便宣布了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全院的重点工作的决定,并做了认真部署和指导。检察长张雪彤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反复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在程序保证下创造性地开展好活动。

早作计划,根据市院总体安排,我院较早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而使我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章可循。

二、立足于实,保证教育活动突出实效

为了保证学习、培训阶段不走过场,我们采取了“三个定实”的具体工作方法,以保证学习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三个定实”即,学习时间定实、学习内容定实、学习方式定实。通过这“三个定实”的有力推进,我们的学习活动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把学习时间定实。首先确定了理论学习的时间,从5月10日开始,我们保证了每天利用一个小时的集中学习或自学,在保证完成工作的前提下无一人旷课2学时以上,可以说我们的理论学习首先在时间上是完全达到上级要求的。

把学习内容定实。学习内容紧紧围绕中政委和省、市院的有关指示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中的五个专题。使干警普遍认识到,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于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本色,更好地履行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是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形式。

要求干警在工作之余将学习形成一种行为。通过报纸、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多样的渠道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了更全面了解和认识。

三、立足于新,保证教育活动有我院的特色。

对这次教育活动,我院力争有自己的特色,立足于在传统的学习方式方法上大胆创新,增强了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学习领导小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灵活多样的“四个一”活动,即:一是班子成员每人做一次专题辅导,二是建立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交流学习园地,三是召开一次主题调研笔会,四是召开一次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

我们下一步将继续把学习活动落实到我院的各项业务工作中,落实到每个干警的具体行动中,努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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