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号文库
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10-1073422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1 16:11: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

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明显加快,信息科技正在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模式,也促进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药品监督部门只有从药品管理基础工作的信息化抓起,以信息化建设夯实药品监督的根基,才能突破药品监管工作发展的“瓶颈”,全面实现药品监管工作的现代化。下面,就结合我区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我区药品监管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转变观念,树立信息主导监管工作的意识。“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食药监督管理部门无论是日常监督、经营管理,还是稽查执法,都越来越多依赖于对情报信息的掌控、对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只有牢牢掌握监管的主动权,才能真正做到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情况了然于胸。因此,必须主动适应现代政府部门机制变革的要求,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掀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高潮。一是树立信息主导监管的理念。要深刻认识药品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药监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基层药监部门摆脱人员不足、财力不足等困难的必要手段,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控能力的必要措施,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打造信息监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在各项监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战斗力。二是培养信息化应用意识。应用是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核心和动力,只有通过广泛应用,信息化建设才能产生实际成效,才能转化为现实战斗力。要让信息化应用深入人心,让药品经营企业积极投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践,切身感受信息监管带来的便利,尝到信息化应用带来的甜头,为药品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打牢思想基础,由“要我用”转变为“自觉用”,使各企业能在日常工作中养成采集、录入、查询、对比、积累、应用信息的习惯,把信息化的需求主动转化为做好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内驱力。三是树立“信息共享”意识。要摆脱“闭关自守、各自为政”,把信息资源当作私有财产的局面,拆除信息“围墙”,树立一次采录、领域共享的“大信息”意识,以信息共享平台带动和促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实施,建立信息主导监管的工作模式。

二、夯实基础,强化信息化基础业务建设。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厂家是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信息源,是药品信息化系统最大的用户群,将信息的获取建立在扎实的基础工作上,并把通过基础工作掌握的情况及时转化为辅助监督管理、药品信息公开、稽查办案透明,更是加强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夯实基础,强化信息化基础业务建设。一是要抓好各连锁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信息化建设。药品监管信息化应用主要是通过各大药品经营企业的具体负责人来实施的,他们是信息化建设的主体,必须在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形成一支信息化队伍,运用专业手段,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进货渠道、销售情况进行整理、加工,夯实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使药品信息直接渗透各药品经营企业,直接服务于广大民众。二是全方位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信息源的广泛性和丰富性,决定了信息的质量和效能。夯实信息化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全方位地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扩大药品信息采集范围,除了要及时、准确采集药品进货渠道、进货验收记录、养护记录及销售情况等常规的信息外,还要将信息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地获取各类信息, 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顺利推进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和工作基础。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制度规范。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必须以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为保障,以有效的制度对信息的采集、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将这项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应用、维护制度。要从信息化工作的源头抓起,制定信息数据采集、录入、维护、更新的规范,规定信息采集、应用、维护的内容、要素、范围、要求等,明确流转环节的工作时效与范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解决目前各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以及重复采集录入等问题,使信息化在其源头和各个关键的流通环节都有可靠的保证。二是建立健全信息研判制度。信息的价值在于加强监管、稽查办案及辅助决策,药品采集的信息,必须通过专业的人员、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进行整合、关联、分析、预测之后,也就是经过“研判”之后,其价值才得以有效提升,正确引导监管、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要在药品监管部门设立辅助决策、综合协调的办公室,专职信息的统筹规划、综合指导、督办协调等工作。充分利用科学、有效的研判结果监督、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工作,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机制良性循环。三是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要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作为药品监管工作的必须环节和必要手段,将信息化应用考核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与评先创优、等级评定挂钩,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在信息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药品经营企业及个人,配以相应的奖惩措施,使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走上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同时,要建立信息化应用反馈制度,广泛听取和征集

四、强化培训,普及领域信息化应用。监管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队伍整体的科技素质和信息化意识,取决于信息化技术在药品经营企业的普及程度,取决于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内的各类涉及药品经营、管理部门应用信息化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对广大管理、经营者的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将信息化系统使用人员掌握和应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引导、激励、督促他们“在干中学,在学中练”,进一步引导他们增强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化应用技能。一是开展信息化应用全员培训。要结合全区药品经营企业信息化应用现状,以推广药品经营企业综合信息平台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应用技能培训。培训的范围要面向区级药械监管人员和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要有针对性,要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做到学以致用,确保真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实战能力。二是以考促训,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成效。加强考核,是确保培训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培训要与考核相结合,在开展“会打字、会上网、会查询、会信息平台系统操作”的信息化应用培训的同时,要严格考试考核制度。同时,要有选择地在全区各药品经营企业培养一批应用标兵,通过他们的“传、帮、带”,进一步扩大应用群体,推动全区的信息化应用。

五、加大投入,提高基层信息化建设的必备装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开展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必须以相应的建设经费和必要的信息化装备为基础。一是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必须建立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要在投入上对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有所倾斜,将信息化建设经费与行政管理、稽查办案等维持机关正常运作的基本经费同等看待,按时足额落实。要积极争取各镇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支持,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纳入局经济发展规划,建立起以政府投资拨款为主,上级补助、社会赞助为辅的方式,多渠道地保障和落实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经费。二是要全面提高药品经营者科技硬件装备水平。要以在全区推广应用药品监管综合信息系统为契机,根据不同药品经营企业的实际需要,重点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的配备率,为开展信息化应用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第二篇:03.药品监督管理

第三章药品监督管理

1、药品监督管理的目的:

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的合法权益

2、药品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药品管理、药事组织管理、执业药师管理。

3、药品监督管理的概念:

药品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也包括司法、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管理药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4、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

1)行政性

2)法律性

3)双重性

5、药品监督管理的作用:

(1)保证药品质量

(2)促进新药研究开发

(3)提高制药工业竞争力

(4)规范药品市场

(5)为合理用药提供保证

6、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国家的行政权力,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是具备行政法上的人格的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主体的基础。

7、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关系:是受药品管理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8、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缺一不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

1)、主体: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以及行政相对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或者个人。

2)、客体:是药品、药事行为、药事信息、药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13)、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职责,以及相对方药事单位及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9、行政权的性质:

1)、行政权具有与行政主体形影不离的关联性。

2)、具有两面性,即对相对方有强制力和约束力;而对国家而言,则是行政主体的职责,如果构成行政失职,国家就要追究有关机构及人员的违法失职责任。

3)、具有优益性,即拥有行政优先权,包括社会协助权、优先通过权和优先使用权,以及行政优益权。

10、行政职权:

• 1)、行政规范权/立法权:有权制定和公布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 2)、行政许可权:有权发放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权发放药品质量认证证书,有权批准药品注册,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有权批准药品广告发布和互联网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等。• 3)、行政形成权:有权接收相对方依法申请药品注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使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关系产生,并有权规定变更和撤销。

• 4)、行政监督权:有权对相对人的药品质量、药事活动、药事单位质量管理、药品广告、药品信息提供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其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药品标准和履行义务的情况。并有权进行监督抽查检验和验证。

• 5)、行政处罚权

• 6)、行政强制权

11、药品监督管理/药政管理的行政行为:

(1)组织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行政法规依法制定发布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发布国家药品标准。

(2)审批确认药品,实行药品注册制度

(3)准予生产、经营药品和配制医疗机构制剂,实行许可证制度

(4)监督管理药品信息,实行审批制度

(5)严格控制特殊管理的药品,确保人们用药安全

(6)对上市药品组织调查,进行再审查、再评价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执业药师考试、注册

(8)行使监督权,实施行政处罚

12、执业药师管理的内容?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执业药师监督管理。

13、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性质与原则

(一)性质

预防性、完善性、促进性、情报性及教育性。

(二)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

①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②质量第一的原则;

③法制化与科学化高度统一的原则;

④专业监督管理与群众性的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4、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性质?

药品监督检验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和仲裁性。

第一,它不涉及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第三方检验的公正性。第二,它是代表国家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检验,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第三,它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的检验,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仲裁性。

15、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类型

抽查性检验、评价性检验、仲裁性检验和国家检定。

16、需要实施强制性药品检验的品种包括:

①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抽验的进口药品;

②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

③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17、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中国药典》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法典;是执行《药品管理法》,监督检验药品质量的技术法规;是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所必须遵循的法定依据。

18、《中国药典》202_年版:分为一部、二部和三部。一部收载药材及饮片、植物油脂和提

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共列入品种1146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等,共收载1967个品种。三部收载生物制品,首次将《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并入药典,共收载品种101个。

18、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1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20、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21、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22、副作用:是治疗剂量的药物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如阿托品通常被用于解除肠胃痉挛而引起口干等。因为,这种作用是在治疗剂量下同时出现的,所以其副作用常常是难以避免的。

23、临床常见的毒性反应有:

(1)中枢神经反应。如头痛、眩晕、失眠、耳鸣、耳聋等。

(2)造血系统反应。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颗粒血细胞减少等。

(3)肝肾损害。如肝肿大、肝痛、肝肾功能减退、黄疸、血尿、蛋白尿等。

(4)心血管系统反应。如血压下降或升高、心动过速或过缓、心律失常等。

24、过敏反应:也称变态反应,只有特异质的病人才能出现,与药物剂量无关。临床常见的过敏反应有:全身性反应、皮肤反应等。

25、不良反应报告的有关要求

1).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3).《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4).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5).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此外,对进口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应进行汇总报告,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每年汇总报告一次;满5年的,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6).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厅(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2)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3)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

(4)未按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的;

(5)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

27、药品检验机构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药品质量管理及其制度的执行情况;

(2)药检机构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

(3)与药品质量有关的生产工艺、原辅料质量、制剂与配方的配制过程及贮存条件;

(4)中药材的品种、产地、炮制、以及中成药制剂的处方、生产工艺和汤剂的煎熬方法

第三篇: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

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

“>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202_-12-19 21:46:48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2)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仁: 大家好!

今天我有机会参加省局举办的”重塑药监队伍新形象”的演讲比赛,感到十分荣幸。我加入药监队伍的时间不长,但崇高而神圣的药监工作使我感触很深,同事们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使我收获很大,高志全同志用热血和生命谱写的英雄篇章,使我的心灵为之深深地震撼。这些都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药监工作者,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大责任,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重大责任。”责任之重大,重于泰山。”今天,我就以此作为演讲

主题,在这里抛砖引玉,求教于各位领导和同仁。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需要我们勤奋敬业,严谨自律。众所周知,我们药监工作者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公仆为人民。要向高志全同志那样,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药监系统的工作方针是”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这其中一个帮字,就深刻地体现出了一位药监工作者应具备的公仆意识、服务态度和奉献精神。要增强这种服务意识,就需要心中时时装着群众的利益,设身处地从群众利益出发,勤奋敬业、严谨自律。在我身边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它给我教育,令我深思。记得那是在今年六月的一天,上午已经联系好了去验收一家零售药店,下午正准备出发时却突然下起了大雨,去还是不去?!去,正是风雨交加,必定会弄得一身的雨,一脚的泥;不去,反正零售药店申请验收,法定期限是七

个工作日,这家药店递交材料才两天。”对,应该改日去!”我心里暗暗地想。谁料我们科长却好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似的,他果断地说:”走吧!今天不去,明天后天这几天都没时间,更何况推迟一天,药店就要多承担一天的费用啊!”听了这番话,我为自己思想上的狭隘感到羞愧无比,也为我们科长的敬业精神感到钦佩万分。是啊,我的责任到哪里去了呢?换个位子想一想,假如我是一个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在递交验收材料后,一定是天天盼着早一日验收,早一日领取许可证,早一日开张营业!我们只有心中时时装着责任,才能多给他们一份理解、一份支持和一份帮助啊!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还需要我们恪尽职守,殚精竭虑。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接触到的人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他们的文化素质、思想修养、交往态度、业务水平都各不相同。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琐碎事情的冲击,罗嗦唠叨的纠缠和麻烦问题的困扰。

然而,只要我们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热心的服务态度,就会不厌琐碎、不嫌罗嗦、不怕麻烦。在这一点上,我是深有体会的,就在前不久的一个下午,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爷,前来递交零售药店申请验收的材料,经审核后,我发现他的材料很不齐全,就立即告诉他:”张大爷,您的材料很不全,缺了四份”。谁料我的话还没说完,就遭到一顿抢白,”我的材料怎么不全啦!别人的还没我的多呢!”“你这分明是故意刁难我!这个证我不办啦!”我当时心里想:”不办就不办,又不是我求你办的。”就在这一闪念间,药监工作者的责任闪入我的脑海,我迅速地冷静了下来。等他发完牢骚后,我心平气和地对他说:”张大爷,您这么大年纪了,准备这些材料确实不容易。可是递交的材料是有文件规定的,对每一个新开办药店都是一样的。”“您也别着急,我把您缺的材料另外写出来,一项一项跟您讲。”听了我这番话,老大爷的情绪总算是平静了下来。等老大爷满

意地走了,天也黑了,早已过了下班时间。这件事深深地教育启发了我,使我更加深切地懂得责任重于泰山,有了责任我们就能做到恪尽职守,殚精竭虑。有了责任,对于老人,我们就能多给他们一份宽容、一份体谅、一份尊重和一份关爱啊!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更需要我们依法行政,刚正不阿。在药监系统成立之前,药品市场管理松散、秩序混乱,违法案件屡见不鲜,长期以来假、劣药品充塞市场,不法分子活动猖獗。我们药监系统就是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因此公正执法、刚正不阿是时代赋予我们每一个药监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既要经受得住说情风、送礼风的考验,又要顶得住来自各方面的恐吓和威胁。稽查科的同事们就讲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他们到市区的一家诊所检查,发现该诊所有部分药品过期失效,按劣药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诊所负责人表

现出极大的不满和抗争,态度极为强硬,甚至以恐吓相威胁:”你们这是故意整我,上饶市就这么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凡事都得留条后路。”“我告诉你们,没有哪个部门在我这里罚到过一分钱。你们敢罚我的款,我叫你们放小心点。”最后竟把我们的执法人员强行推出门外。面对如此蛮不讲理的当事人,我们的执法人员毫不畏惧,一方面耐着性子跟他们解释,不厌其烦地向他们宣传;另一方面义正词严地表明我们的执法决心,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我们执法人员九次主动上门说明教育下,当事人最终是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处罚。

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

第四篇:加强我国药品监督管理

加强我国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它关乎着我们的生命健康安全,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质量。所以健全完善我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近年来我国屡屡发生大小药害事件,公众对药品安全的诉求日趋高涨。如何改革与完善药品监管,已经成为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关心的课题。现就以下几点谈谈我的见解。

我国医药市场的特点:

风险大:药品是一种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物质,在发挥功能的同时也会对人体产生损害,即药品正常使用下产生的不良反应。药品的二重性决定了即使是合格的药品也不代表是安全的药品,加之企业往往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药品的质量,因此药品市场的风险很大。

垄断性强: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一种新药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将受到保护,故而市场垄断性强。

需求特殊:药品需求具有以下特殊性。

1)非弹性,患者不会因药品价格的上升而放弃对药品的购买,同时也不会因药品价格的下降而持续对药品的消费;

2)制度引导性,我国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药品目录对药品市场需求影响较大;

3)指导性,患者需要在执业药师或执业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药品,特别是处方药的需求完全受医师的指导。

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一般不具备药品知识,企业、医生等供给者对患者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势,患者很容易盲目从。

我国医药市场的现状

药品质量问题多:药品质量问题主要为假药和劣药两种。假药是企业由于自身底子薄,竞争力不强,仿制、伪造其他品牌的药品,具有多样化、隐蔽性的特点”。劣药是指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不严格执行国家GMP标准,在物料的选购和药品的生产、检验过程中管理松懈,导致药品达不到标准要求。

违法广告屡禁不绝:目前药品违法广告现象严重,且屡禁不绝。202_年下半年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中国八大虚假广告案”中,医药类虚假广告就有7个;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1O起涉嫌违法的卫视广告中医药类就达8起 1。202_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599份报纸和60家地市电视台进行监测,共发现违法药品广告55 485次 ;全国工商管理机关共查处违法药品广告占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11%。202_年4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22 837次。

医药代表扰乱市场:在目前的医药代表队伍中,医药专业型人才缺乏”,其中有部分文化素质较低。一些人为了从药品销售中得到高额提成,使用种种不正当手段,致使医生违反职业道德、不顾患者实际需要开“大处方”等现象,使医药市场的无序竞争加剧,成为医院及医生高额回扣的温床。

监管存在漏洞:我国药品质量由SFDA监管,价格则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药品的营销管理属工商管理机关,而作为药品第一终端的医院则属卫生部门管理,过多的管理环节带来问题的复杂化,如出现“谁审批准负责”的推诿现象 等。加之我国《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和某些条例对一些违法情形的判罚轻重、违法主体和违法性质的认定上存在争议”,导致企业和媒体有空子可钻。

代理商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带金销售和左右企业生产。代理商为了达到销售目的,多采用“带金销售”贿赂医师。随着“带金销售”的升级,医师的回扣增多,代理商的利益被压缩,生产企业只得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弥补”,最终牺牲了药品质量。代理商为了自身利益,诱导制药企业更改药品的生产工艺或仿造品牌药品。例如“梅花K”事件 和“糖脂宁胶囊”事件 等。

加强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普及相关知识

普及医药知识:要普及公众的医药知识,以提高其识别能力。如面对虚假广告能进行初步的判断;在医师开具处方时,能和医师沟通,从而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普及法律知识:公众法律知识的普及有助于对违法行为的识别和举报,使监管机构能够及时获得信息,终止违法活动,保障公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害。

2、严格责任制度

如今我国的药品安全事故频繁出现,其主要问题还应归咎于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如部门负责人收受贿赂,对药品的监管松懈,出了事故后就相互推卸责任,所以我们要明确责任制度,出了问题我们能够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 严格准入制度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营销队伍素质不高。由于医药行业“利益与道德的矛盾”共存,且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故应借鉴国家资格准人制度,提高医药营销人员的准入门槛,对从业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使其具备医药营销人才所应有的素质。加强监管药品广告

建立高效的监管体系:我国对药品广告的审查和监督职责分别由药监局和工商管理局承担,这种交叉管理不利于药品广告的监管。建议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实行审监合一的体制,保证对违法广告的早发现早治理。

明晰法律定义:目前我国的违法药品广告表现为篡改审批内容、未经审批私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以及发布禁止发布的广告。类别不一样,性质和处罚力度均不相同。笔者认为,“篡改审批内容”和“未经审批私自发布”含义有些模糊,篡改后的内容必定是未经审批的,如果发生了此类违法活动将难以界定。因此,我国在法律上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应更准确、明晰。

加大处罚力度:违法药品广告泛滥与政府的处罚力度不够有直接的联系。《广告法》对违法虚假广告处以广告费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这种象征性的处罚根本不能阻止违法者铤而走险,丰厚的利润完全可以弥补“损失”。国家应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使之不敢违法。完善价格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形式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由于不同的企业生产成本不尽相同,政府很难做出合理的定价方案。企业的虚高定价是“回扣”产生的源头。因此,应完善我国药品价格管理体制,使价格更趋合理。规范销售与用药行为

医院应增加医师接待医药代表的透明度,设立接待日并公开接待情况;全面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对医师处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与医师薪金和职称评定挂钩;提高医师待遇,我国对医院的投入较少,医师的收入单一,高价药、大处方、“回扣”有一定的生存土壤。政府应提高医师的待遇,进而严格要求医师遵守职业道德,才能有效拒绝不法行为。

7整顿代理商

代理商为制药企业出谋划策,多是出于对利益的考虑而不顾药品质量。为此,应在法律层面严格限制代理商的职责,禁止代理商诱导制药企业违规生产,若违法违规,应从重处罚。

第五篇:药品监督管理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仁:

大家好!

今天我有机会参加省局举办的“重塑药监队伍新形象”的演讲比赛,感到十分荣幸。我加入药监队伍的时间不长,但崇高而神圣的药监工作使我感触很深,同事们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使我收获很大,高志全同志用热血和生命谱写的英雄篇章,使我的心灵为之深深地震撼。这些都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药监工作者,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大责任,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重大责任。“责任之重大,重于泰山。”今天, 我就以此作为演讲主题,在这里抛砖引玉,求教于各位领导和同仁。

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需要我们勤奋敬业,严谨自律。众所周知,我们药监工作者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公仆为人民。要向高志全同志那样,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药监系统的工作方针是“以监督为中心, 监、帮、促相结合”,这其中一个帮字,就深刻地体现出了一位药监工作者应具备的公仆意识、服务态度和奉献精神。要增强这种服务意识,就需要心中时时装着群众的利益,设身处地从群众利益出发,勤奋敬业、严谨自律。在我身边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它给我教育,令我深思。记得那是在今年六月的一天,上午已经联系好了去验收一家零售药店,下午正准备出发时却突然下起了大雨,去还是不去?!去,正是风雨交加,必定会弄得一身的雨,一脚的泥;不去,反正零售药店申请验收,法定期限是七个工作日,这家药店递交材料才两天。“对,应该改日去!”我心里暗暗地想。谁料我们科长却好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似的,他果断地说:“走吧!今天不去,明天后天这几天都没时间,更何况推迟一天,药店就要多承担一天的费用啊!”听了这番话,我为自己思想上的狭隘感到羞愧无比,也为我们科长的敬业精神感到钦佩万分。是啊,我的责任到哪里去了呢?换个位子想一想,假如我是一个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在递交验收材料后,一定是天天盼着早一日验收,早一日领取许可证,早一日开张营业!我们只有心中时时装着责任,才能多给他们一份理解、一份支持和一份帮助啊!

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还需要我们恪尽职守,殚精竭虑。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接触到的人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他们的文化素质、思想修养、交往态度、业务水平都各不相同。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琐碎事情的冲击,罗嗦唠叨的纠缠和麻烦问题的困扰。然而,只要我们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热心的服务态度,就会不厌琐碎、不嫌罗嗦、不怕麻烦。在这一点上,我是深有体会的,就在前不久的一个下午,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爷,前来递交零售药店申请验收的材料,经审核后,我发现他的材料很不齐全,就立即告诉他:“张大爷,您的材料很不全,缺了四份”。谁料我的话还没说完,就遭到一顿抢白,“我的材料怎么不全啦!别人的还没我的多呢!”“你这分明是故意刁难我!这个证我不办啦!”我当时心里想:“不办就不办,又不是我求你办的。”就在这一闪念间,药监工作者的责任闪入我的脑海,我迅速地冷静了下来。等他发完牢骚后,我心平气和地对他说:“张大爷,您这么大年纪了,准备这些材料确实不容易。可是递交的材料是有文件规定的,对每一个新开办药店都是一样的。”“您也别着急,我把您缺的材料另外写出来,一项一项跟您讲。”听了我这番话,老大爷的情绪总算是平静了下来。等老大爷满意地走了,天也黑了,早已过了下班时间。这件事深深地教育启发了我,使我更加深切地懂得责任重于泰山,有了责任我们就能做到恪尽职守,殚精竭虑。有了责任,对于老人,我们就能多给他们一份宽容、一份体谅、一份尊重和一份关爱啊!

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更需要我们依法行政,刚正不阿。在药监系统成立之前,药品市场管理松散、秩序混乱,违法案件屡见不鲜,长期以来假、劣药品充塞市场,不法分子活动猖獗。我们药监系统就是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因此公正执法、刚正不阿是时代赋予我们每一个药监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既要经受得住说情风、送礼风的考验,又要顶得住来自各方面的恐吓和威胁。稽查科的同事们就讲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他们到市区的一家诊所检查,发现该诊所有部分药品过期失效,按劣药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诊所负责人表现出极大的不满和抗争,态度极为强硬,甚至以恐吓相威胁:“你们这是故意整我,上饶市就这么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凡事都得留条后路。”“我告诉你们,没有哪个部门在我这里罚到过一分钱。你们敢罚我的款,我叫你们放小心点。”最后竟把我们的执法人员强行推出门外。面对如此蛮不讲理的当事人,我们的执法人员毫不畏惧,一方面耐着性子跟他们解释,不厌其烦地向他们宣传;另一方面义正词严地表明我们的执法决心,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我们执法人员九次主动上门说明教育下,当事人最终是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处罚。是啊,只要我们心中时时装着责任,就一定能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就一定能做到正气凛然、刚正不阿,就一定能像高志全同志那样用鲜血和生命来维护人民的利益,捍卫法律的尊严。

药监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使命,责任是自律。把责任放在心中,从点点滴滴做起。在我们局里,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举不胜举。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的心也无时无刻不被身边的这些小事而感动着。这些也许都是小事,可是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也许都是小事,可是我们药监的责任就体现在这一件件的小事当中;这些也许都是小事,可是我们药监的形象就是这一件件小事塑造起来的。让我们把责任放在心中,从小事做起,以诚心换取群众的信赖,以耐心换取群众的理解,以热心换取

群众的支持!让我们把责任放在心中,从小事做起,我们药监的形象定将绽放出绚丽夺目的光彩!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心得体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