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滨湖新区档案借阅审批卡
****年**月**日
编号:
借阅单位
经办人
借阅档案种
类
○
文书档案
○
科技档案
○
会计档案
○
声像档案
○
实物档案
借阅案卷和文件题名
借阅档案的利用目的复印份数
借阅单位
负责人意见
综合办公室
主管主任意见
综合办公室
主任意见
借阅日期
档案管理员签字
归还日期
档案管理员签字
注意事项:1.档案借阅必须经严格审批,经借阅部门负责人、机要档案科、综合办
公室主管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批,并按时归还。
2.会计档案除财政局相关人员以外,其他人员谢绝借阅;原则上不予借
出,如确需借出,要在一周内归还。
3.无领导签字原件,不得借阅档案;审批卡各项内容必须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