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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10-257848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0 20:11:21 来源:网络

XX县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要求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废物的收集、储运和处置工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杜绝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发生。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闭环管理,防止病毒传播,进一步实现医疗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效预防、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刘爱珍副县长担任,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名单

见附件)。组织领导机构需加强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应急方案建立情况。

2.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有关情况。重点核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情况,个人防护、免疫接种和健康体检情况,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和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设置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工作情况。

3.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分类包装,特别是锐器盒使用情况,有无反复使用和只摆不用的现象;有无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现象;有无积攒一次性输液管等医疗废物,并将其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行为。

4.医疗废物运送和暂存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运送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消毒情况,以及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情况和消毒管理情况,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使用情况等。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情况。重点检查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毁形情况,了解掌握医疗废物焚烧和消毒后集中填埋情况。

6.百张以上床位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安装有医疗污水消毒装置,是否按规定严格消毒。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排放的污水进行抽检,检测污水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7.其他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重点检查非百张床位医疗机构污水是否严格消毒。

8.住建部门要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的依法依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环保部门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污水处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督促辖区各相关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在执法检查阶段现场查看验收。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5月20日至5月29日,相关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管辖的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理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并督促其即时整改。

第三阶段:抽查整改。5月30日至6月8日,检查领导组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抽查,重点对专项检查情况、自查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重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情况进行复查抽查,逾期未整改的从重处罚。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6月25日前,各单位对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医疗废物处置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是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对采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或者自行处置等不同情形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医疗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多次出现同一违法行为或者逾期不改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三)完善机制,加强沟通。

要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卫健、环保、住建、公安

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移交案件线索,严厉打击买卖医疗废物和不按标准排放医疗污水等违法问题。

(四)及时汇总,上报信息。

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搞好信息和典型案件上报工作,重要工作信息随时上报。7月5日前,将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书面、电子版)报回县专项检查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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