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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精选五篇)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10-864573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8 10:13: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

为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公司安全稳定工作,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按照省厅及总公司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

各公司、各部门要始终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要把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部门分管安全的领导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要结合实际,针对各岗位工作特点,层层部署,广泛动员,确保人员到位、安排到位、措施到位,切实预防、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排查隐患,全面整改落实

各公司、各部门要开展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自查。一方面要对此前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全部隐患问题彻底整改。另一方面要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堵塞安全隐患及疏于管理的漏洞。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在现场进行整改,现场不能落实的,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在节前整改完毕。与此同时,要切实抓实抓紧抓细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公司、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重点、关键岗位责任人管理制度,带班领导、责任人要做到全面了解和掌握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组织协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险情,全面落实好事故应急施救措施。坚持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第二篇: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篇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一)

20XX年中秋、国庆临近,人流、物流、车流汇集,各类庆典活动增多,企业生产经营变化较大,给我县安全生产事故防控造成较大压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安委会20XX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既是传统节日,也是生产、运输、经营和旅游旺季,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加之,当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各项活动全面展开。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

产,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首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各乡镇、各行业要针对本区域、本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短板不足,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区域、行业安全水平。道路交通领域,要重点检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况;“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培训情况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情况;“两客一危”车辆GPS监控管理情况,客运汽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检查建设工程中事故易发多发的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关键环节,做好防坠落、防物体打击的防范措施,督促落实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勘察“五方”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同类事故连续发生。建筑施工企业要推进现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在重点施工场所安装运用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人员门禁系统、定位系统完好使用。建设、消防等部门要严把规划审批关,提升墙体保温材料的等级,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开展高层建筑外层防火材料专项检查,坚决防止使用

B级以下的非阻燃材料。要依法严厉查处层层违法转包分包、层层压价偷工减料、压缩合理工期、建设质量缩水和安全以包代管、层层衰减等违法非法行为。旅游领域,要针对中秋、国庆旅游特点,认真做好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全面排查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包车、驾驶员的运营资质、落实“导游员专座”制度。危险化学品领域,要深刻吸取四川宜宾“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暴露出的企业违法违规建设、设计建设水平低、边施工边生产、安全管理混乱和地方政府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把关不严的教训,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环节的安全情况;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动接受国务院第三季度督查检查。矿山领域,要重点检查防排水、防冒顶、防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的排洪、排渗和在线监测以及煤矿防瓦斯、防透水等情况。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指南》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改善矿山生活等辅助设施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职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消防和公共安全领域,要认真吸取哈尔滨

“8.25”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学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火灾事故。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订妥善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突出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路铁路沿线存在的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混乱无序等问题。要加强对城市油、水、电、气及基础安全设施的管护,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教育、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整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精中人力、物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频次、密度和覆盖面,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互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做到重心下放、关口前移、力量下沉。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大、隐患问题较多、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从企业、政府和部门多层面入手,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预防。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实行“零容忍”,采取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复查验收、逐项销号等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不发生问题。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拒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属地及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落实值班值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防控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及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信息畅通、措施有力、应对得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滨海新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间隔时间短、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六大’专项治理攻坚战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以及做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迎检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中秋、国庆期间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道路交通。一是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和县交警大队要突出风景旅游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加强水上游船安全管理,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重点管控,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等行为。二是要对重点路线、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

“两节”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二)旅游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各旅游景点、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节前对旅游线路、旅游车辆、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旅游车辆、旅游设施设备严禁使用,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和场所,要立即停业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仍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

(三)人员密集场所。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歌厅和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五)建筑施工。要对“两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六)其它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三、强化值守,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县领导将依照《xx县委办公室

xx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县领导督查机制的通知》(内部明电20XX[137]号)要求,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督促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中秋、国庆将至,为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

“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主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把安全生产具体措施、管理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从重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xx〔20XX〕142和144号文件要求,针对辖区内、行业内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大检查工作以来未整改的隐患,集中人力、物力,继续加强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各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加大

“打非治违”力度,对于长期未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加大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对于节日前后存在停工复工的企业,要严格督促其落实开复工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措施,全力防控各类事故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车站、景区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加强监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积极与交通部门对接,加强道路管控,强化安全检查措施,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涵进行维护,完善交通标识,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条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宾馆网吧、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教堂、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巡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科学安排游览活动,合理疏导人流,确保人员疏散通道安全畅通,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辖区内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

“一企一档”的台账,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抓好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深入开展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严格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四私”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重点加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及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四、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到位。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要求科学果断处置,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XX镇人民政府

第三篇: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党新发[202_]213号 签发人:凌 青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党新煤矿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工区:

为了认真落实平鲁区煤炭工业局和秦源公司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司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守工作。各部门、工区要认真贯彻朔州市平鲁区煤炭工业局【202_】121号【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及后四个月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确保每班有矿级领导和工区值班干部与工人同下同上,随时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安全生产。办公室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调度中心要做好节日期间的信息调度工作,监控数据要做到上传及时准确。应急救援中心加强应急值守,严阵以待,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确保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各部门工区严格做好值守工作,发现弄虚作假和擅离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双节期间要突出重点,认真扎实的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覆盖、不留死角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要突出抓好“三抓”“四查”工作,即抓关键环节、抓关键时段、抓关键岗位;查重点区域、查重点部位、查重点环节、查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安全预控重点,防尘管理、水害防治、电气设备失爆、提升运输安全设施、安全不放心薄弱人物等方面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检查、责任、措施、时限、五落实工作,切实做到隐患闭环管理;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安全员现场盯岗和巡回监督检查作用,严查现场三违及各类隐患,查处一处,严惩一处,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三、高度重视、时刻牢记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分清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责任,齐抓共管,掀起安全生产新高潮,各单位要制定双节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奖惩办法,调动干部职工的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上班人员严禁脱岗、空岗,堵塞漏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规范现场安全管理,抓好过程全面管控,合理有序组织施工作业,开展一系列的全方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立即处理;开展不间断的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贯彻学习国家及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光碟、板报、宣传、会议、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认真发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在本矿形成“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良好氛围。四是从严抓好地面安全管理,安监部要严把班前排查、井口检身入井等安全关,坚决杜绝酒后下井现象,确保职工行为规范。后勤保障部要加强保卫管理,坚持夜间治安巡逻检查杜绝盗窃事件发生,组织开展矿内酒驾、超速和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专项治理活动。对职工宿舍及办公场所不间断检查,重点检查卫生及用电管理,严禁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确保矿区安全和谐稳定。

山西朔州平鲁区党新煤矿有限公司

202_年9月20日

主题词: 加强 “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 管理

发:矿各部室、区队.报:副总及以上领导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党新煤矿有限公司 202_年9月20日印发

第四篇: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占政发„202_‟XX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_年国庆中秋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中秋、国庆将至,为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段、桥涵进行维护,完善交通标识,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条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宾馆网吧、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教堂、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巡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科学安排游览活动,合理疏导人流,确保人员疏散通道安全畅通,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辖区内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档”的台账,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抓好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深入开展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严格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四私”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重点加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及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四、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臵救援预案,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部

第五篇: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范文模版]

【篇一】

各机关单位、各居委会、各企业:

国庆节和中秋节黄金周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社区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属地监督管理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二、认真细致排查,严格事故隐患整改。中秋国庆正值夏秋交替时节,气温反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运输流量较大,安全生产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依然突出。各有关部门和社区要深入分析研究所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找准存在的风险节点、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本攻坚,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在交通安全方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运行,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在消防安全方面,以“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城中村、养老院、建筑施工工地和电影院、商场、市场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山边、路边、山头、墓地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3、在建筑施工方面,要对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危险的施工场所加强检查,提请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在汛期安全方面,夏末秋起季节高温和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增多,特别是最近的23号台风“百里嘉”和22号台风“山竹”双强台风的影响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各企业要全面把握汛情雨情天气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工作的实际,该停工停业的一律按要求停工停产,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5、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预防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各有关部门、社区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潘州街道办,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篇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36号)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刘奇书记、易炼红代省长批示指示要求,坚持生命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担当安全生产之责,打造安全生产高地,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监管,严防群体性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食品药品、旅游休闲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要突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管理。要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出“两客一危”、客渡船、渔船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铁路、客运等部门和企业要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班次,及时疏散客流,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突出博物馆、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突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清零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牢固树立“一个安全生产问题不整治就等同于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观点,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要持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非煤矿山要加强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强化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建设运行,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等管理制度。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管控。要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冶金、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要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持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和预防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治理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险情和事故的行为,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加强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持续抓好电力、农业机械、民爆、特种设备、渔业、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节日期间加班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对节日停产企业严把节后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强化跟踪检查。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毫不松懈抓好防汛防台风险防控,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双节”期间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对重点工程、重要设施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节日期间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特别要强化客车驾驶、动火作业、高温高压设备设施作业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格遵章守规生产作业,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并认真抓好落实。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特别是“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和重要文件简报等请及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两节”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每天16:30时前,将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值班室(电话:**),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篇三】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节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建台账、留痕迹”的工作要求,突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再部署开展一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加强巡查,防止非法采挖。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管控。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监管,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突出对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三、毫不松懈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今后一段时间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还有秋台风登陆,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秋汛。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保持清醒认识,对当前防汛防台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健全完善部门间提前研判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水库水位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要突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危旧房屋、建筑施工工地、临建设施等人员聚居地,严格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避免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要加强风险防控,认真做好台风来临时关闭景区,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停运,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等措施,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要求,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相关领导和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和款项的统筹保障,发生灾情后要及时启动救灾响应,把物资送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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