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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及方案解读(5篇可选)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0-656013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5 13:54: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0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及方案解读

2020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及方案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重大意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全市各党校(行政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职业教育及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区域,组织青少年举办模拟法庭,参与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4.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民事检察人员和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全员大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5.组织开展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通过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等,加强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责任单位:市法学会、市社科联)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6.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将民法典作为我市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法治xx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xx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来共同推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结合起来,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7.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分级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发挥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把民法典纳入“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重点宣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

8.深入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各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合,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

9.强化民法典关联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10.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实施后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

11.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12.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13.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

14.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开展全市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结合我市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15.严格依法履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得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16.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执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

17.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18.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9.明确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原则上要在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x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宣传工作要在xx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

20.加强督导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xx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该工作方案。

二、学习宣传对象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2.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4.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5.组织开展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

三、学习宣传方式

1、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2、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3、深入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

四、具体措施

1、强化民法典关联法规规章制度建设。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4、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5、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6、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五、强化监督

1、严格依法履职。2、加强人大监督。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责任担当。2、突出工作重点。3、明确时限要求。4、加强督导督办。

第二篇: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及方案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重大意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全市各党校(行政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职业教育及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区域,组织青少年举办模拟法庭,参与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4.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民事检察人员和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全员大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5.组织开展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通过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等,加强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责任单位:市法学会、市社科联)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6.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将民法典作为我市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法治XX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XX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来共同推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结合起来,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7.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分级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发挥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把民法典纳入“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重点宣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

8.深入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各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合,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

9.强化民法典关联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10.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实施后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

11.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12.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13.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

14.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开展全市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结合我市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15.严格依法履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得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16.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执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

17.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18.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9.明确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原则上要在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X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宣传工作要在XX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

20.加强督导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第三篇:2020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2020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历史性、划时代的一大步。为深入学习贯彻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有针对性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1.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xx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全省法治化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各单位

2.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课程,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中增设“民法典”学习专题,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民事权利保护意识。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各单位

3.重点抓好法治队伍学习教育。全省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专题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升民事审判和法律监督水平。要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提升实践运用水平。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4.始终抓好青少年学习教育。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在中小学法治教育课堂上突出民法典的学习,在高校通过组织举办模拟法庭,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参与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通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在相关高校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向全体师生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

5.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与法治建设规划的有机融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全省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内容,纳入未来五年法治湖北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6.深入推进民法典社会公益宣传。各级普法宣讲团要深入基层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同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核心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在全省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7.深入推进民法典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组织省内新闻媒体结合各自特点利用专题专栏,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全省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省内各新闻网站及客户端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

8.推动民法典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发现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精神不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推进地方配套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问题,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9.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实施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以严格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10.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各级审判机关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法规适用标准,有效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11.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情况。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12.建立健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律师调解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融网格服务管理平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急指挥处置平台为一体的实战化平台作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和四级联排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13.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省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做好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全省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法治权威

14.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有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15.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作为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16.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民法典实施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多种方式,监督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省全面有效施行。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省直相关单位

五、加强民法典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

17.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大力推进全省法治建设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18.明确工作重点。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19.分步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工作安排,拿出有力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要在x月底前完成。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xx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抓好落实。

20.加强督导督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法治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第四篇:司法局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司法局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深刻把握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努力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打造“法治赤壁”金招牌,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二)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观念。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四)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精神追求。

(五)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

三、工作安排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6月底举办市四大家领导民法典学习报告会和市委中心组(扩大)民法典法制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7月份举办一期村级及以上人民调解员民法典培训班。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5、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市教育局录制民法典宣传视频课或者微信直播课作为九月份中小学生开学第一课。

(三)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

1、市普法办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万家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在电台《法治热线》栏目直播一期播出聚焦民法典专题节目,通过对具体案例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讲解民法典对比原相关法律的亮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5、“法治赤壁”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题。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6、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赤壁特色的“民法长廊”“民法广场”“民法公园”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

(四)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第五篇: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方案

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方案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市各级人大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系列活动

1.深入推进中心组学习。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将民法典纳入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领会民法典的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专题学习民法典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其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核心要义。(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工委)

2.统筹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及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放民法典有关学习资料,并做好学习宣传民法典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按照省人大统一部署,组织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法典主要制度与创新”网络视频学习班,全面系统学习民法典。(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工委、人选工委、研究室)

3.扎实做好专题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市委民法典双百宣讲团牵头单位作用,组织宣讲团成员深入县区、乡村开展百场民法典集中宣讲,培养百名基层宣讲人员。积极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学习,纳入“代表工作提升年”活动内容,以“人大代表双岗建功”为抓手,以代表活动室为平台,支持鼓励代表小组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同时,将民法典学习作为市人大代表专题学习培训的重要课程。突出抓好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月精读一法”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同志参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及时完成所设置的“民法典”学习专题。组织参加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更新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将民法典纳入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范围,更新考试题库,促进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民法典的系统学习。(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工委、人选工委、机关党委)

4.切实加强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将民法典作为人大立法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不仅要学习民法典法条,还要深入学习民法典释义,精准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和立法原意,做到融合贯通、学以致用。(责任单位:各工作机构)

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努力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各级人大代表学习教育全覆盖,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教育全覆盖,人大系统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5.谋划“八五”普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按照总书记关于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的重要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1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安排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决议中要将民法典作为普法重点,尤其要加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对民法典的学习。(责任单位:监司工委、办公室)

6.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按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把民法典纳入“江淮普法行”重点宣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会同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印发《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以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为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实施后,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推进民法典在司法实践中的准确适用。(责任单位:监司工委、法工委、人选工委、办公室)

7.立足人大宣传阵地深入宣传民法典。“**人大网站”开辟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人大微信公众号”开设“聚焦民法典”栏目,及时推送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的重要文稿。充分利用《人大工作摘报》《调研与交流》等刊物,交流全市各级人大在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责任单位:研究室)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

8.强化民法典关联地方性法规建设。认真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结合我市实际,及时推进有关配套法规制定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撤销和纠正与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民法典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责任单位:法工委、各工作机构)

9.加强民法典实施情况监督。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执行。坚持上下联动,配合省人大适时组织市、县区、乡镇三级人大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重点了解民法典实施情况,推进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执行民法典,切实规范各类行政行为,提高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监司工委、办公室、各工作机构)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10.强化政治自觉。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

11.坚持分级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在做好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做好在淮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县乡人大负责做好本级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为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12.加强交流互鉴。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的好做法、新举措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2020年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及方案解读(5篇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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