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
X人字[20XX]XX号
XX大学关于教职工聘用年龄的规定
各学院、各部门:
为建立良好的人才管理机制,构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校干部和师资队伍,现对我校教职工聘用年龄做出如下限制规定:
1、校级领导聘用年龄限制:参照院处级领导聘用年龄限制的规定,由董事会按情况确定。
2、院处级领导(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处长、副处长、处长助理)聘用年龄限制: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2012年后逐步过渡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对于正院长学校将逐一研究,采取逐步过渡措施,选拔培养接班人,确保平稳过渡。
3、行政管理人员(科级及以下)及教辅人员聘用年龄限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专职教师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年龄限制:年满65周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可延长到68周岁。
5、班主任聘用年龄限制:年满55周岁。超过班主任聘用年龄而又没有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调整到其它工作岗位。
达到上述聘用年龄的教职工,学校不再聘用。对于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聘用年龄,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后,可继续聘用。
XX大学
二〇一X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聘用
年龄
规定
XX大学人事处
20XX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