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本号:R/C.05-03.100718.03.B00.F19
合同编号:
四季沐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
合同
书
合同
编
号: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就
项目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统一安装配套工程达成一致,为明确工程实施中各方职责,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设计、报价及安装相关等事宜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二、项目范围、情况
2.1、简述:
本合同涉及的项目范围包括:乙方为甲方
项目提供四季沐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设计、供货、组织安装、现场调试和产品维护。
2.2、相关说明:
由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对项目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作了充分的描述,技术方案和合同被视为整体。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方案为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来进行设计与确定的,并获得甲方认可。
2.3、本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乙方即确定项目经理一名,由其代表乙方行使该工程中与乙方相关的职能。
2.4、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须互相提供真实的相关技术文件、图纸、资料。
2.5、在施工期间乙方遵守甲方、监理方、总包方的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6、在达成乙方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双方协定的工程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7、基础及管线施工:由甲方负责施工,乙方协助技术指导,按施工图中所标注的基础尺寸、方位、标高,放定位轴线,尺寸要求严格控制以求准确。涉及设备支架脚预埋件施工的,甲方须按施工要求用混凝土找平固定在定位轴线规定的位置上。
2.8、工程进度:签约后乙方收到甲方首期付款,并收到甲方书面施工通知且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在天内工程交付使用或依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定。
2.9、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9.1、设项目安全机构,由甲乙双方项目负责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长兼任安全员(适用于甲、乙双方)。
2.9.2、甲乙双方各项工序施工前,先进行安全施工确认,排除安全隐患(适用于甲、乙双方)。
2.9.3、电工、电焊工施工作业时穿戴防护劳保用具(适用于乙方)。
2.9.4、高空作业时穿戴安全带、安全绳(适用于乙方)。
2.9.5、施工期间,设备、工具材料在施工现场分区存放管理(适用于乙方)。
2.9.6、每日施工完毕清理施工现场(适用于乙方)。
2.9.7、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负责,遵守校方各项管理制度(适用于甲、乙双方)。
三、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金额
3.1、品牌商标:四季沐歌太阳能热水系统
3.2、本太阳能热水系统采用
型工程专用联集管集热模块,即每组模块由
真空管直径Ф
mm,长
㎜,全玻璃集热真空管
支,联集管集热器支架采用
#、#镀锌角钢,3.3、储热保温水箱
吨,设计需
只,水箱内胆为进口SUS304-2B不锈钢制作,外壳为彩钢板制作,保温层采用聚氨酯整体发泡,保温层厚度为
mm,且各出水管头的规格与位置须按甲乙双方的协调预留。水箱基础的制作、吊装费、市容费、到屋面的水电等由甲方承担。
3.4、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春秋季节光照充足的条件下,可日产热水
吨。
3.5、太阳能热水系统循环方式为全自动强制运行,光照不足及其它季节系统产水量不足时,控制系统自动启动辅助电加热(燃油、燃气、电锅炉),保证日常热水供应。
3.6、本合同材料包括:联集管集热器
组,水泵
只,电磁阀
只,控制系统
套,辅助加热设备
套,保温水箱
只,吨/只
3.7、合同金额:大写:
(¥:
元整)
本价格执行有效期从
****年**月**日到
****年**月**日
3.8、其他说明事项: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验收及施工工期:
4.1、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
内,乙方负责将设备按甲方的要求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设备运送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乙方负责。
4.2、安装调试:本工程施工工期以甲方批准的时间为准,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天内(其中前
天为乙方生产、发运期)乙方保证安装、调试完毕。
4.3、如果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包括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以及任何其它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情况,阻止、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履行时间应自动延长。其延长的时间应等于因人力不可抗拒事件直接或间接的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时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限于发生在制造、装载、运输过程中致使乙方延期交货或不能施工,乙方可免除责任。
4.5、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须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施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影响十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条款。
4.6、货物验收:热水器到达工地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总承包方共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乙方所送达的设备(包括备件)必须完好无损,货物的品名、型号、厂家是否与合同中要求一致,并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7、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总承包方共同进行验收工作,必需在3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否则甲方承担乙方的相关损失。工程验收标准结合本合同中系统技术参数及相关国家标准(GB/T
18713-2002、GB/T
18974-2003、GB/T
18708-2002、GB/T
19141-2003
和GB50364-2005),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合同价的%
预付款,待设备进场后,再付合同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合同价的%,剩余
%作为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六、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6.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是按照规定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所供产品型号、规格必须满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6.1.1、联箱内胆采用
mm厚进口SUS304-2B食品级不锈钢板,支架为镀锌角钢
6.1.2、保温水箱保温层厚度
mm,采用聚氨酯全自动机械整体恒温发泡,密度均匀,一次成型。
6.1.3、控制系统为四季沐歌太阳能公司自己研发的全自动智能控制系统
6.1.4、集热器和保温水箱的连接管道、管件用镀锌管,水泵用威乐(WILO)牌水泵。
6.2、售后服务
6.2.1、乙方所供产品主机(真空管、支架、联集箱、保温水箱)保期为三十六个月〔自交工之日起〕,其他辅助器件和电控系统(水泵、电磁阀、控制系统、电加热、管道、连接件和保温等)保修期一年,在质保期内,如因产品设计、材料、工艺等质量原因产生太阳能漏水和小于25mm冰雹等自然灾害影响,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磕碰、人为破坏和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
6.2.2、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所供太阳能的终身维修工作,并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维修,配件按照市场价格合理收费。
6.2.3、如需服务可拨打乙方在市销售点的电话:,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某些服务不满意,可拨打乙方的客户投诉电话:010-69712222。
6.2.4、甲方所需要的售后服务配件,乙方都有批量生产,所有维修配件在乙方的销售点都有备货,充分保证售后服务的需求。
七、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
7.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所有设备包装应满足长途运输的包装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7.2、由于乙方在设备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包装、搬运、运输不善造成的破损、丢失均由乙方承担。
7.3、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运费和装卸车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安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包括集热器、保温水箱、控制系统、水泵、电磁阀、楼上的管道及保温,其他如:集热器基础、从保温水箱到用水点的管路、辅助加热设备的连接等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如需要其他安装施工,其相关费用另行计算,与本工程无关。
九、甲方责任及义务
9.1、乙方进场当日甲方须派专人与乙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并负责协商总包单位接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9.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临时仓库供乙方存放施工材料及货物。
9.3、施工方案及安装位置确定后,甲方如需要改设计或增减部分工程,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后予以实施,因此产生的材料、施工及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9.4、甲方必须保证水质清洁无污染,如果水质达不到洗浴用水要求,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9.5、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在甲方没有将货款完全结清的情况下,本合同规定的太阳能热水器所有权即产权始终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责任及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系统配置及功能符合并达到“系统技术参数”的要求。
10.2、在施工期间乙方遵守甲方、监理方、总包方的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10.3、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双方协定的工程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10.4、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甲方屋顶原有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如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乙方施工安全或工程质量不合理要求。
10.6、各项质量指标达到企业与国家标准,工程安装后,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设备配套完整、使用可靠。
10.7、在验收前后乙方有义务为本项目甲方培训1-2名管理维修工人,通过参与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方式传授维护管理技术。
10.8、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产品交接工作,并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保修卡,按照保修卡的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向甲方讲解有关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注意事项等。
10.9、乙方应负责屋面等的成品保护,如果甲方屋面有损害,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10.10、为更好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及甲方日后的使用维护,乙方可直接将本项目委托或转包给乙方指定的当地代理商或特约维修服务商来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及义务
11.1、在此工程项目中,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有计划的安排(具体细则见合同中其他相关条款)。
11.2、除不可抗力和合同规定外,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
%的违约赔偿金。
11.3、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并向未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向
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问题的解决: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三、合同的更正、修改、终止
13.1、关于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为准,并载明与本合同有关,由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否则概属无效。
13.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
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13.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就该事宜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十四、其他合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及仲裁
15.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自义务时终止。
15.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作出合同规定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15.3、合同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规定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为准。
15.4、如合同需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5.5、双方或三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或三方的友好协商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十五天内通过协商仍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
市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解决。
十六、本合同
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