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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XX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工作方案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10-226684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03:14:24 来源:网络

2021年XX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净化教育培训市场,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现制定XX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分类整治”的原则,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整治,切实规范我市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家长经济负担,营造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着“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健康有序”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净化培训市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良好生态。

三、整治重点

(一)场所安全。

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场所安全,配齐配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教材问题。

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教材审核工作,拒绝非法出版物,严禁选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教材、教辅、音频视频等。

(三)教学行为。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和留家庭作业等不良行为;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各种衔接班,上课时间不得超过20:30分。

(四)师资问题。

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聘用无相应学科资质的教师直接从事教学培训活动,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五)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把好培训场所入口关,按要求做好消杀等工作。

(六)资金安全。

面向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录入“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设定预警值并开展资金日常监管工作。

(七)诚信办学。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规范办学。

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严禁超出审批的办学内容开展培训活动,按要求做好各种公示和备案工作。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部门协同。

充分发挥XX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联合整治作用,切实形成协同治理的工作合力。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同频共振。

(二)制订负面清单。

研究制订培训机构负面清单,明晰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的办学标准,推行负面清单制度。

(三)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

建设“XXXX”管理服务平台,构建三大服务体系,一是服务师生家长,提供精准高效服务;二是服务培训机构,引导规范有序办学;三是服务管理部门,实现动态、精准、协同监管。

(四)构建立体有效的监管方式。

建立线上和线下协调,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的监管方式。开展“四个一”专项治理:一次专项检查,一期专场培训,一个“章程”规范,一份标准“培训合同”。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信用管理体系,设立社会投诉举报平台,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培训资金风险防控机制。

(五)标本兼治、优化生态。

推进校内课后托管,扩大公益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治理成效。明确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二)推进工作落实。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扎牢织密联动监督网,确保治理工作做实、做细。

(三)深化宣传引导。

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回归理性消费。及时提炼总结治理工作中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校外培训机构自律意识。

2021年XX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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