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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个人借款合同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10-797274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5 10:17:06 来源:网络

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担保人:

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1.1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1.2

借款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

1.3

在1.2条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

%。

1.4

利息按月计算,每月为

元。自甲方将借款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月支付一次。

1.5

如果乙方在借款期限内不能还款,则乙方应按借款期限内约定月利率的150%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用途:家庭生活经营。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

担保人

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3

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4

在担保人出现无力承担担保责任的事件时,乙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新的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如乙方未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未提供新的担保方式,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3.5

经甲方、乙方、担保人协商一致,在另行签订担保合同后乙方可更换担保人或提出新的担保人或新的担保方式。

3.6

担保人承诺:对本借款合同中的全部担保条款、担保范围及担保责任已认真阅读、内容清楚,同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签字:

第四条

借款交付

4.1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交付:

1.以现金方式交付;

2.转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账号:

户名:

4.2

乙方在收到借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第五条

还款方式

5.1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偿还借款:

1.按月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每月支付本金和利息共计为:           元。

2.乙方每月按照本合同1.4条的约定按月支付利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偿还给甲方。

5.2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1.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6.1.3

自觉接受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6.1.4

如发生对其履行还款、付息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未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6.1.5

在乙方无力偿还借款时,应督促担保人向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6.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有权在资金出借期内随时了解乙方资金使用情况。

6.2.2

乙方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因素时,甲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提前收回借款的通知由甲方以特快专递方式发至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后,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即为生效。

6.2.3

借款期限内,在乙方无违约行为或应向借款安全的情况下,甲方应保证借款人使用期满,不得要求提前还款。

6.2.4

如乙方提供了物的担保,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等债务全部按时清偿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解除抵押担保物的抵押登记。

6.2.5

如乙方提供了物的担保,本合同借款期满,乙方未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时,甲方有权依法以抵押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   违约与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

7.2

前条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扩大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等及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各项合理的费用。

7.3

乙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还款,未按约定足额还款视为违约。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本付息超过三次,则甲方可提前收回借款,借款利息计算至甲方将全部借款本金收回时止。

7.4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实际借款期间的本息外还应向甲方借款本金30%的违约金:

1.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放弃债权;

4.其他影响到乙方偿还能力的行为。

第八条  送达地址

8.1

甲乙双方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均通过以下地址及电子邮件送达,:

(1)甲方地址:

电子邮件:

(2)乙方地址:

电子邮件:

8.2

如甲乙双方因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前条地址亦是唯一接收所有法律文书的地址,法律文书邮寄至该地址后,不论是否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送达到对方;如送达地址有任何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0.2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约定,或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10.3本合同一经生效,如未出现担保人无力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则担保人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以下未签署页,无合同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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