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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五篇范文]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10-795910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4 10:18: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为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以堵促疏,以禁促用,坚决打赢秸秆禁烧这场人民战争。

二、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秸秆禁烧工作与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全面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三、具体要求

(一)秸秆留茬限高。加强农机作业管理,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杜绝焚烧隐患。办事处人员、社区包点干部要严格履行好监管责任,全天候跟踪监督。达不到留茬要求的,农民有权拒付收割费用。

(二)秸秆粉碎还田。各社区在秋收期间要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旋耕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

(三)秸秆离田堆放。各社区要按照上报的地点,组织群众对不能粉碎还田的秸秆,及时组织离田堆放成垛,严格落实防火措施,24小时严加看管。严禁在田间、地头、交通干线、河流沟渠两岸等处堆放秸秆。

(四)建立防火隔离带。与外镇接连的有关社区要在临界地块建立防火隔离带,临界的每个自然村要安排备用旋耕机,对临界地块进行旋耕,做到收割一块,隔离一块,隔离带宽不低于50米。

四、工作步骤

2021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从__月__日开始至__月__日结束,分宣传发动、禁烧前准备、全面禁烧、考核评比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充分发挥宣传的先导作用,全镇各办事处、社区、镇直单位要深入学习讨论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要制定2021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利用广播、会议、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掀起多角度、立体式、大容量的秸秆禁烧宣传攻势,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不漏死角、不留盲点。党员干部要深入社区,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摸清民情,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群众对秸秆禁烧的意见和建议。

(二)禁烧前准备阶段

1、组织人员准备。各办事处督察帮扶人员要及时到位,有秋收任务的社区均要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按每50亩的面积成立一支巡逻消防队。

2、农业机械准备。准备充足的收割机械、秸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等。

3、消防器械准备。各社区要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三)全面禁烧阶段

禁烧期间,各有关社区、督查组要将秸秆禁烧(包括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因上坟、农机自燃引发的火点)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部署。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群团组织带头禁烧。各办事处督察帮扶人员、社区干部要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明确地块,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焚烧现象。

(四)考核评比阶段

对各社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考核验收评比,全面总结,排出名次,兑现奖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其他镇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站所负责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督查组、督察帮扶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加大督查力度。

镇成立总督查组,各社区建立巡逻小分队加强巡查,各居民小组要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专人盯防,严防死守,杜绝焚烧秸秆行为发生。

(三)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杆行为。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擅自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并给予经济处罚(对发现的黑斑不能确定焚烧责任人的,追究土地使用人的责任);对报复他人,恶意纵火焚烧秸秆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违反禁烧规定的案件或个人的宣传报道力度。

(四)强化帮扶和应急处置。

秋收禁烧期间,各涉农社区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要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重点要组织帮扶贫困户、特困人群,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第二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精神,扎实做好我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年全面全时段禁烧。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被省、市、县通报;力求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镇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督察组、宣传组,各村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各村民组长都要加入到村领导组。

(二)落实责任包保。

建立“镇负责、村(社区)为主、组管片、户联防”和“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体系,强化镇、村(社区)、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镇、村(社区)、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采取“人盯人、人盯地、人盯秸秆、人盯机械、人盯重点时段”的办法,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人,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禁烧期间,镇、村(社区)、组责任人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死看硬守,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现象。各村要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配备必要灭火器材,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充分发挥村民组长作用,以村民组为单位集中人力、物力和机械,帮助缺劳力户、特困人群等做好收割、秸秆粉碎还田、离田清运和播种等工作,加强秸秆堆放管理,消除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化、常态化禁烧工作机制。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

按照省、市、县要求,设立禁烧保证金,每村保证金10000元,流转百亩以下5000元,千亩大户保证金10000元,3000亩以上20000元,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派出所长保证金每人3000元,镇驻村干部和抽调人员保证金2000元,每名村干保证金1000元,组干部保证金500元。村(社区)集体保证金10000元从转移支付资金中抵押,镇干部、抽调人员及镇直单位保证金由财政所收取,村干部和大户保证金由镇农经站收取,组干部保证金由村(社区)收取。所有保证金于5月28日前交缴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成立宣传组,开动宣传车,由镇、派出所等单位车辆进行宣传;二是每村确保两条横幅,每组要有三条标语;三是镇有线电视字幕宣传、政务手机信息宣传;四是每村必须逐组召开群众会进行宣传;五是确保每户有一张明白纸《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中心校要做好“小手拉大手”

活动,每位学生发一张明白纸《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利用社会课时间专门上一课秸秆禁烧宣传课;六是印发《禁烧通告》,张贴至村民组;七是印发《致收割机手的一封信》;八是及时报送信息,每周不少于1篇。

(五)加大补贴扶持。

镇政府对购买粉碎机、打捆机的大户按政策及时给予补贴。对于全年没有出现被县及以上发现火点的村,镇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镇、村、组、大户、分散户五级责任,由镇包村干部、镇村干包大户责任人,以及村干包组、组干包户的责任划分到每位责任人头上。包保干部要与收割机手签订规范作业承诺书,要求收割机械必须加装粉碎设备,且收割留茬不得超过15厘米,粉碎秸秆长度不长于10厘米,并向村交纳保证金(每台机械1000元);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没收保证金,吊销跨区作业证。派出所要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予以2000元罚款,并给予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农技站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或大户实施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农经站要根据政策,对于恶意焚烧的农户,不予申报相关政策奖补。财政所要加强禁烧资金的管理,保证金收扣到位,并对出现火点田的户主扣除当年所有粮食补贴。各村要做好包组村干及村民组长的考核奖惩工作,并建设好秸秆收储体系,发挥好秸秆集中收储场地的作用。每村必须利用村集体或村民组集体的预留地或荒岗、荒山等设立秸杆堆场,堆场面积不少于10亩,同时设立标识标牌,堆场交通要方便群众进出堆放秸秆。

(七)加大督查力度。

镇成立巡视组每天轮流督查,重点督查包保干部、镇直单位落实包保及在岗值守情况。各村(社区)落实宣传工作到位情况、禁烧工作奖惩情况。对巡视组发现包保人员无故不在岗的,镇干部、镇直单位人员一次扣200元,村干部一次扣100元。

(八)严格考评问责。

严格执行省、市、县问责精神,被上级查到的按上级规定处理,凡被县及以上巡查发现一处火点扣村保证金5000元,镇包村包大户干部500元,村干500元。被镇巡查发现一处火点的,扣村保证金2000元,扣镇包村包大户干部200元,扣村干200元。对于镇发现镇第一个火点,除按规扣保证金外,给予包保村干停职,专司禁烧工作,包保镇干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被县、市以上曝光查处,查到1个火点包保村干停职,专司禁烧工作;2个火点,包保村干就地免职,支部书记、村主任停职,包保镇干公开检查且年底考核评为不称职,另扣除包保镇村干部全年绩效工资。被镇巡查发现5个以上火点的,包保村干就地免职,支部书记、村主任停职,包保镇干公开检查且年底考核评为不称职,另扣除镇村包保干部全年绩效工资。对工作落实好的无焚烧的村除返还保证金外,另给予个人和单位按保证金同等奖励。上半年考核时间1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下半年考核时间为7月1日—12月31日,考核结束时按结果兑现奖惩。

第三篇: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秋收期间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提高秸秆直接还田和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建设美丽祥符,按照省、市关于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开封县

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建设美丽祥符、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城乡生活垃圾,逐渐消除焚烧现象,力争“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长链条、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上实现新突破。

三、实施范围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全县境内区域全面推进,重点区域是:

一是高速公路和陇海铁路、国道和省道两侧3公里范围内区域;尤其是八里湾镇、*镇、*镇、*乡等沿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和省道的管辖区域;二是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管辖区域;三是全县境内加油站、粮库、仓库及通讯设施区域;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人文遗址等周边地区划定禁止焚烧秸秆区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20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发动,部署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相关责任人、时间结点和工作要求,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9月20 日-10月30日)

各乡镇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乡村田间,调查掌握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具体面积,各有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据各自职责,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禁烧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上旬)

在各乡镇、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自查和总结基础上,县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进行考评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开封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也要成立乡镇、村两级秸秆禁烧专门机构,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地点”四落实;要按照“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重点防范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狠抓禁烧与清运转化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努力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导力度,我县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制,做到职责明确,不留死角。

按照辖区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各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委支书、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分包干部及分包村委于9月16日前上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把宣传教育工作做扎实。一是在全县范围发布《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把政府禁烧的要求和措施传遍千家万户;二是开封县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栏目,禁烧期间不间断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自觉禁烧意识。同时,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督导活动中,在坚持正面引导的同时,坚决对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三是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建立秸秆禁烧手机短信平台,以最快的方式宣传禁烧工作,发送秸秆禁烧消息,推动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全面开展;四是各乡镇要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通过出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民约和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教育部门要在全县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祥符”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的同时,通过学生宣传,做好家长思想工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三)强化部门联动

乡镇政府、黄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农业部门:农业部门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牵头负总责,会同畜牧、农机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同时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量的统计工作。

环保部门:履行环境

监管职责,强化现场执法,适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

农机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机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械补贴力度,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机械作业的积极性,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好全县“三秋”期间农业生产用水的调配工作。

石油公司:要确保“三秋”期间我县农业生产用油的充足供应。

交通部门:负责高速、国道、省道两侧3公里范围内的重点禁烧区的巡查。

林业部门:负责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毁林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处理好我县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巡查监管、消防等工作,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大队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着火点要及时予以扑灭。

监察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追究立案查处。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四)严格落实责任

县政府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各乡镇要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对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统一印制“三书”,即《禁烧责任书》、《禁烧承诺书》(附件:四)、《禁烧告知书》(附件:五),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禁烧责任书》,并把《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发放到每家每户,由户主签字承诺。同时,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农户负责自己的责任田”的秸秆禁烧工作措施,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各乡镇要逐级建立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好具体责任主体,上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五)强化督导巡查

县督查组分包各乡镇,每天不间断巡查,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通报督查情况并及时报禁烧办。发现着火点后,各督导组要立即进行焚烧面积的核定、登记、记录、建档和如实上报。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恶劣影响的,报监察部门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行效能问责。各督导组要尽职尽责,一线指挥,公正无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隐瞒着火面积等失职行为发生。各乡镇要成立秸秆禁烧督导巡查组,按照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恪尽职守,做到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边际交界处、高速公路两侧、交通干道、偏远乡村、黄河滩区等重点区域要设置秸秆禁烧值班点,实施现场巡查和专人盯防,严防死守,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我县玉米等农作秸秆多的资源优势,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质燃料等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七)实行目标考核

按照省、市秸秆禁烧文件要求,全县实行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考核制,通过入户调查、电话抽查、定点巡查等方式对各乡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全程考核。重点考核内容:一是组织落实情况。包括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落实,巡查力度是否到位,《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是否到户,《禁烧责任书》是否签订等;二是宣传情况。包括《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是否全面普及,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等;三是信息报送情况。包括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落实,报送信息是否详实准确等;四是秸秆焚烧面积情况。重点考核秸秆禁烧过程中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过火面积占当地种植业面积的比率,焚烧面积是否比去年有明显减少等;五是秸秆综合利用情况。重点考核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利用效果是否明显,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等堆放的秸秆是否清运等。年终,县政府成立考核验收组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

(八)加大奖惩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实行县、乡、村三级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给予乡镇长个人2万元奖励,乡镇政府1万元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罚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市财政对我县财政罚款5000元,该罚款由秸秆焚烧的乡镇长个人负担,并由县财政将按市核定着火点面积每亩划扣所在乡镇财政资金1万元;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乡镇,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效能问责,并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结果的基础上加重一个格次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对当地经济和人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XXX乡镇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今年秋季以稻草为主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居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范围

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为原则,采取“集中堆放、综合利用、粉碎还田、杜绝火点、责任追究”的措施,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出现一个黑斑”的禁烧目标,确保主要交通干线道路通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全镇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禁烧率达到100%,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从9月1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动员。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村秸秆禁烧包抓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确保24小时值班蹲守,防止发生焚烧秸秆现象。镇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对各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在岗情况及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工作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0日)。镇秸秆禁烧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深入各村、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

第五篇: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坚持“疏堵结合、多元利用、以堵为主、严惩重奖”的工作方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全市“三秋”生产期间,严禁秸秆焚烧,力争不着一把火,不发生一起恶性案件,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网格化布控。

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的目标任务,关键要靠强力推动、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办要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层层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市直干部包镇办、镇办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和十户联保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惩罚到位,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看紧盯牢,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二)依法打击焚烧行为。

对发现、举报、上级通报的着火点,各镇办要认真进行调查,对蓄意焚烧秸秆的要给予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24小时举报,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三)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推广玉米秸秆还田技术,进一步扩大玉米秸秆还田面积,力争全市玉米秸秆还田面积达到75%以上。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秸秆饲料、食用菌种植、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途径。对不能进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的秸秆和无条件进行秸秆还田的地块,要抓好秸秆收储清运工作,杜绝秸秆随意乱堆乱放。各行政村都要设置集中存储点,存储富余秸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中旬)

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动员会召开到各行政村。9月18日前,各镇办要成立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织,逐级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印发宣传资料,制定秸秆禁烧应急预案等。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全面排查清理,消除焚烧隐患;强化督查巡查,做好火情防控,注重分类指导,促进综合利用。特别是对城区周边区域,省界、市界、镇与镇、村与村之间的结合部,高速公路、铁路干线、国省干道两侧等生态功能区,加油站、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等重点管理区域,加大禁烧工作力度,严防焚烧行为发生。

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隐患排查、火情防控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上报的焚烧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总结阶段(10月下旬至10月底)

各镇办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形成专题总结报告向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为以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宝贵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xx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xx,市委常委、组织部长xx,副市长xx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综合楼B座426房间,市政府秘书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加强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多种宣传形式和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让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烧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财政投入。

各镇办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为当前的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在秸秆综合利用、秸秆集中储存、大型秸秆沼气建设、秸秆还田相关机械购买等方面的扶持和补贴力度,为秸秆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空间和环境。

(四)严格处罚措施。

被各级督查组、暗访组发现,或被群众、媒体举报后查实的,视同被卫星拍住,每处着火点罚款现金10万元,免去该片分包班子成员职务;发现并查实三处着火点的镇办,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免去镇长、主任职务;发现并查实三处以上着火点的镇办,免去党(工)委书记职务,并取消该镇办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被拍到着火点的分包局委视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五)明确职责分工。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由市长刘昌宇负总责任,副市长程若光带领市农业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中工作不力的干部的组织处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公安机关负责查处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禁烧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奖惩;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制止在公路上打晒粮食的行为,保证交通安全;农办负责督导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农机部门负责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和土壤深翻技术,监管农机作业质量和农机生产安全;林业部门负责查处因秸秆焚烧造成林木损害的行为;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置卫星遥感资料;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供电部门负责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对农用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用电安全。

(六)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督查暗访。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农业局和市环保有关人员成立若干督查组,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巡回暗访,对督查不力、禁烧不力的,给予及时通报批评。二是信息报送。禁烧期间,各镇办每天下午6点前,向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和工作信息。各督查组每天早上8点30分召开例会,向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督查情况。市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编发工作简报和督查通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三是建立环保目标挂钩制度。对焚烧面积大、燃火点多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省级以上通报的,否决所在地政府环保目标。

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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