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区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民生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目标,以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快速发展和推进优化农产品质量追溯,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全面实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措施,为农产品质量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13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其中新培育7个)和11家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实现追溯;推动5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名录信息化数据库,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开展1家绿色食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三、建设内容
(一)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3个(其中新培育8个)。
具体为镇6个(其中新培育3个);镇1个(其中新培育1个);镇1个(其中新培育1个);镇5个(其中新培育3个)。1、依据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行业标准,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
2、“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使用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及时将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3、具有包装能力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二)推动11家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其中:镇3家,镇2家,镇2家,镇4家。1、推动规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农业行业或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农产品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主体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入驻申请等;
3、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农产品有效使用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带码上市。
(三)推动5家规模以上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入驻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名录信息化数据库,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
其中:镇2家,镇1家,镇1家,镇1家。对规模以上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入驻平台管理,建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和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信息化数据库。
(四)开展区块链追溯应用。
对获证的绿色食品采用区块链技术实施追溯。镇1家。四、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
“三品一标”认证、认定或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及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单位。
(二)补贴办法
工程项目资金计划安排37万元。补贴标准原则上为:
1、认证(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并实施追溯,信息上传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认证(新培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第一个产品奖励2万元,每增加一个奖励0.5万元;认证(新培育)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第一个产品奖励3万元,每增加一个奖励0.5万元;对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每个奖补10万元。
2、“三品一标”和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使用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信息上传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每家企业奖励0.5万元。
3、对规模以上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入驻平台管理,建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和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信息化数据库,每家补助0.3万元。
4、对获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采用区块链技术实施追溯开展区块链追溯应用,每家企业奖补3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应明确相应工作职责,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落实,严守网络安全。(二)落实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镇要按照民生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补助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项目检查和监管,加强人员培训。(三)规范资金使用。
各镇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资金专账核算,确保项目实施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取得实效。(四)加强监督考核。
各镇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实施指导和服务,适时开展重点环节的督促或监督检查。(五)严格项目管理。
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审计。年终项目资金审计,包括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情况。各镇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六)及时报送信息。
各镇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月1号前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特色、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