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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在2021年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5篇模版)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10-306227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4 01:05: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党员干部在2021年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

党员干部在2021年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范文

这次常委会会议会期短、议程多,共审议了7件法规和决定草案,通过了其中的4件;审查批准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XX等3个市报批的4件法规;听取审议了2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取得了重要成果。

会议通过的《XX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将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体制机制、重大措施、创新要素保障等法治化,是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打造“三地一区”的重要法规制度保障。会议通过的《XX省林长制条例》,把我省率先探索实践林长制的丰硕成果转化为地方性法规,交上了立法引领推动林长制改革的“XX答卷”。会议还修订通过了实施固废法办法、关于修改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审议了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修改稿、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首次听取审议了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这是维护宪法权威、推动监察法实施的具体实践,是人大监督领域的新拓展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新举措。对会议通过的法规、决议决定和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议还审议了部分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官、检察官的述职报告,通过了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接受张丹同志的辞职请求,任免了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机构负责人、省监委委员和部分法官、检察官职务。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讲政治、顾大局,重履职、守法纪,在新的岗位上不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这条主线,紧跟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当前,要重点做好3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坚持服务大局,着力强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支撑。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三新一高”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主要指标快速增长、位次前移、好于全国,实现了高质量的“开门红”。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省委“立足新阶段、壮大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塑造新优势、增进新福祉、确保‘双过半’、平安迎大庆”的部署要求,打好依法履职组合拳,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要进一步依法护航经济发展。围绕打造“三地一区”、深化“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从人大监督角度加强分析研判和跟踪问效,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执行大数据发展条例、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等经济领域法规,有序推进自贸试验区条例、引江济淮工程管理条例等立法,认真听审计划和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报告,推动全省经济在恢复中达到更高水平均衡。要支持和促进政府用好当前“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督促落实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补短板、育动能、扩开放。要进一步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加强对林长制、固废法规宣传贯彻情况的跟踪问效,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立法工作,审议好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保情况报告,支持各有关方面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问题和全省面上问题整改,扎实开展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加快环巢湖十大湿地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探索实施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力支持和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依法保障改善民生。抓好实施乡村振兴法办法、养老服务条例等立法工作,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报告,重点督办涉及民生问题的代表建议,强化防汛抗旱、安全维稳等工作的法治支撑,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要进一步依法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不容忽视,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松动手软。要依法依规推动疫情处置和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经常性、随机性监督检查,推动流调溯源、隔离管理、核酸筛查、医疗救治等各项防控举措落实落细,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出现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疫情反弹,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把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制度机制摆在突出位置,加快制修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等法规,做好听审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等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要自觉落实疫防规定,加快疫苗接种,确保会议、检查、调研等活动安全无虞。

第二,要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提升党史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正处于稳步有序推进的关键时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进一步搭建载体、创新方式,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一刻不松学党史。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持续贯通起来,尤其要学深悟透党领导建立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一以贯之抓整改。将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依法履职、全面从严治党和队伍建设,拓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四清单”,抓好整改落实,靶向治疗,标本兼治。要充分发挥监督在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一体推进建制度、促管理、改作风、强监督,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要一严到底正作风。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之风,充分发挥人大特点优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投身“进万户、访千企、走百县、解十难”行动,倾心听民声、全力办实事、真情暖民心,真正找准、查实、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第三,要坚持开拓创新,着力推动新阶段人大工作创新发展。X月29日,XX委员长主持召开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交流座谈会,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系统研究和深度阐释,更好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要持续强化履职创新。准确把握贯彻“三新一高”要求对地方人大工作赋予的新使命、部署的新任务,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经验,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举措,使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更具特色、更有亮点。要持续强化自身建设。树牢政治机关意识,认真梳理常委会自身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从组织、工作等制度层面提出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服务保障新阶段现代化美好XX建设。

第二篇:在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

在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

本次会议各项议程已经顺利完成,在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自治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3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1个报告,通过了3件法规和1件法规性决定,初审了1件法规草案,批准了银川市的1件法规和4件法规性决定。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审议深入、讨论热烈,言之有物,切中要害。实践证明,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各项报告之前,组织开展必要的视察、检查或者调研活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全面掌握有关情况,提高审议质量大有好处。这应当作为一条重要的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实行。

对中南部地区35万贫困群众实施生态移民,是我区“十二五”期间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确保我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举措。2008年,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为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为推动“十二五”时期我区35万生态移民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情况的报告。在此之前,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对生态移民工作进行了全面视察;组织执法检查组对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发言稿《在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大家普遍认为,我区生态移民工程的规划和建设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无论是领导的重视程度,还是投资强度和工作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最突出的特点是,生态移民开始由以往的依托土地资源解决温饱到依托工业化、城镇化解决就业这样一个战略性转变。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也存在着一些需要从政策方面研究解决的问题。比如控制县内生态移民比例问题;迁出区耕地、林地、荒地的产权以及管理问题;移民新村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问题;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等等。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十二五”生态移民与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高度重视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完善政策,创新机制,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更加注重增强移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创新社会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真正使移民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注过得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普遍关注,人大代表高度关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之前,在区内外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深入考察,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全面视察,并通过统计部门开展了民-意调查。本次会议安排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在审议中普遍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经得到缓解。但仍然存在着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比例过低,村医待遇落实不到位,村医专业素质较低,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三甲”医院过度用药与检查、人均诊疗费用过高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公共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财政投入,制定政策措施,推进重点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队伍建设。政府购买了村医对农民群众的医疗服务,理所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年底前要落实村医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充分调动基层医疗队伍的积极性,确保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医改的便利和实惠。

第三篇:在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预定议程。会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命相统一,落实市委人事安排,表决通过有关人事议案,依法任命*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这里,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强基铸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明显优势,一个明显制约”的殷切嘱托,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工作信心、把牢正确方向、增强精神动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决策,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勠力同心,矢志奋斗,汇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二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市是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工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身体力行推动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山川大地。

三要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坚决贯彻党中央作出的“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对欠发达市情的认识,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实效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创新,补强各领域短板弱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到经济发展有效益、改革创新有效能、社会治理有效果。

四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虚心听取民声、广泛汇聚民智,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群众呼声,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同心协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心里有盼头、跟着有奔头。

五要带头发扬优良传统。作为*的干部,我们要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精神为己任,始终保持*时期那么一种昂扬斗志、那么一股拼搏激情,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组织期望和人民重托。要充分认识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理解监督与支持辩证统一的关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充分展现新时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风貌、新形象。

同志们,毛泽东同志曾经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让我们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拼搏进取,低调务实、埋头苦干,为扎实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四篇: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X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上半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这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将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更好地落实。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对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和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突出抓好“六保”落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疫情防控方面。及时组建疫情处置和经济运行应急保障两个指挥部,建立起四级联防联控的工作体系。我区在全省率先开发启用非接触式防疫调查系统,扎实做好各批次入境航班人员服务保障;

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对特殊人群进行核酸检测,坚决做到守住大门、看紧小门、严控校门、温暖家门。针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在全市率先出台惠企业X条、支持企业家X条,完成减税X亿多元,全区X多家“四上”企业在全市率先实现应复尽复;

上半年新增企业主体X家,有关防疫企业产值增长X%,并持续高速增长,实现了抓防疫与抓发展“两手硬”。实体经济方面。瞄准“X”产业体系,驰而不息、持之以恒抓项目、促发展。实施“四个一批”项目X个,列入市级X个项目完成投资X亿元、完成率全市第X;

XX等一批重大工程、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持续用力、精准发力抓招商、增动能。组建招商专班,出台招商新政,编制招商地图,开展多次线上线下集中签约活动,参加XX大会,签约项目XX个,总投资XX亿元,夯实项目储备库。分类培育、因企施策抓企业、促成长。新培育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XX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XX家;

实施特色产业治理提升,靶向指导XX家小微企业升规纳统。突出服务、创新方法抓供给、优环境。用好“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安置房用地全部实现应供尽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银行存贷比提高到XX%,金融业税收增长XX%。释放政策红利,累计为XX余家企业争取上级各类扶持资金近XX亿元。着力再造流程,工程项目审批压缩至XX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步入以“分钟”计算的新阶段,“六证同发、一链办理”经验,被人民日报等媒体点赞宣传。乡村振兴方面。坚持打造乡村振兴XX样板不动摇,突出强农业,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稳产。聚力培育富硒“八大名品”,打造线上名优特产品商城,建成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审等重点工作,加快提升环境卫生、完善基础设施,“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在我区XX村召开。完成改厕验收,统筹加快饮水安全、污水治理、“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移风易俗,我区被确定为“XX”。加快完成XX区迁建任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和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民生改善及城市建设方面。落实保就业政策,为X家企业推送岗位X万个。加快安置房建设,竣工X万平方米、全年将完成X万平方米;

创新实施统筹和市场化安置政策,X户群众参与实施,取得了群众回迁快、市场减库存、城市增活力的多重效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条件和医疗服务条件,加快XX学校、XX中学初中部等X项校园工程建设,建成东部医疗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等医疗工程,我区入选“2020年中国医疗服务百佳县市”十佳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力淘汰落后炉窑XX台,加快治理破损山体,XX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建成投用胶济铁路XX站,积极协调推进XX等重大项目。发布“XX”省内首个城市区域品牌,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城市治理“十大行动”,城市功能品质和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第五篇:在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大人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一天的时间,召开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会议。在上午的议程中,我们通过了关于召开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议程和日程安排,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同时,常委们还认真学习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守则》。下午,又依法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今天的会议开得非常圆满、非常成功,这表明本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始履行职责,同时也表明,新一届政府工作机构的工作依法正式启动。为此,我谨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借此机会,我想着重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主要职权及其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人大的监督工作和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首先讲一讲我国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个问题,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总结我国新民 1 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经验而创造出来,并且不断得到完善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包括六个方面:

1、它规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即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也是国家其他权力如行政权、司法权的来源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是人民给的。”

2、它规定了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说,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的。

3、它明确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宪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对于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4、它明确了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与各级人大的关系。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在我国,行政权和司法权都不是独立的,它们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且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我国的国家体制,是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对于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也都有明确的划分,使国家的权力机关和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能够协调一致地工作。这是我国同西方一些国家实行的“三权分立”的体制最根本的不同,也与列宁讲过的“议行合一”的苏维埃体制不同,是适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体制。

5、它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我国历史上就是单一制的国家,我们不实行联邦制,但我们要总结和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所以宪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和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6、它明确了少数民族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宪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定,它规定了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民族自决制度。作这样的规定也是从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出发的,是有中国特色的。它既保证了少数民族能够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又维护了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二)我们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或 者说有什么重要意义?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因为这种政治制度最符合中国国情,并能使国家权力最终掌握在人民手中。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其深刻的历史背井。由中国革命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中国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即不可能是资产阶级的专政,也不可能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而只能是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也就是现在说的“人民民主专政”与这种 政权性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既不能采用旧民主主义的议会制,也不能照搬俄国十月革命后的苏维埃制,而只能吸收革命统一战线内各革命阶级、各方面代表人物共同参加的人民代表会议,最后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有这样的制度,才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基础,才能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志和要求,才会极大地焕发各族人民的民主意识和革命热情,也才能有力量去完成革命和建设的各项任务。

50多年的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充分证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

(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这就能够在最广泛的范围内将人民组织到国家政权之中,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这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最本质的区别。(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制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包括了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他们来自人民,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代表人民决定国家和地方的大事,这能够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阶层的共同意见集中起来,又能够反映和兼顾好各方面特殊的、具体的利益,从而达到把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团结一心,朝着国家发展目标前进的目的。人民代表大会表现出动员、整合各个方面,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是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无法比拟的。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中,各国家机关合理分工,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不代行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不代行国家司法机关的审判权和检察权。这就保证了各国家机关协调一致的工作,保证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与资本主义国家机关的“三权鼎立”、相互掣肘,从根本上讲是完全不同的。

(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正确处理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两个方面,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都至关重要。与此同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把各地区、各阶层、各民族、各方面代表人物吸纳到政权中来,真正实现民主共和,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都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国家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巨大价值。

所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和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志都从自己的权力和职责出发,认真体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所从事的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尊重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更好的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人大主要职权及其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十分重要的权职权归纳起来,就是“四权”,即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一)关于立法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这就是说,在我国,立法权是单一的、统一的,即国家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旗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没有立法权的,但可以根据上级人大的要求进行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

(二)关于决定权。决定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用来表达意志,并解决实质问题的一种实体性权力。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宪法和法律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权的内容是:县以上各级人大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有权讨论、决 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性荣誉称号。另外,人大常委会还可以决定检察长提请的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任免权。人事任免权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免职、撤职等诸种权力。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免的对象是:选举或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或罢免本级人民政府正副职;选举或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或罢免检察院检察长时,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对象是: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副职的个别任免;在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正职领导人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决定任免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科长;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员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方式,在任职方面,有五种方式:(1)选举。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权的范围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本级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决定任命。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本级政府副职领导人选;根据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各部门领导人选。

(3)任命。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对象是:根据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法院其它组成人员的职务;根据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命检察院其他组成人员的职务;

(4)批准任命。批准任命仅限于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决定代理人选。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人选。

免除方面,有四种形式:即罢免、免职、撤职、接受辞职。罢免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其对象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免职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本级政府正职领导人提名,可以免除本级政府部门领导人的职务;根据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人提名,可以免除法院、检察院其它组成人员职务。撤职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职权。其对象是本级政府个别副职、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法院和检察院正职以外的其他组成人员。接受辞职是各级人 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凡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对象,均可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辞职。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

(四)关于监督权。人大的监督权,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行政、司法机关滥用权力,通过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的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处理的强制性权力。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

(一)党的领导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紧围绕改革发展中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去开展工作,努力取得深入人心满意的效果,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大的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并提出决策建议;上级党组织做出决定之后,人大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执行。从法律上讲“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但人大和“一府两院”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只有分工不同。人大对“一府两院”既要依法监督,又要对他们依法行政给予支持,不要去干预他们的工作。

(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 的基本原则。这就决定了在人大,个人无权,集体有权。个人不能代表人大,不能做出人大的任何决定,只有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经过投票表决产生的结果,才有法律效力。所以人大的工作特点与政府不一样,政府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人大在工作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反复酝酿讨论,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听取各地方、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通过的法律和做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具有权威性。人大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集体做出的决定,任何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不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都无权改变它。

(三)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人大必须依法、依程序履行职责。人大工作的重要特点就是法律性、程序性很强。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个有机的整体。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由同级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和决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正确适用法律。这种国家机关的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的重要特征。人大与“一府两院”分工不同、职责不同,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大依照法律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既是对“一府两院”必要的制约,也 是对“一府两院”的支持和促进。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代行“一府两院”的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

三、讲一讲人大的监督工作

监督制度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责。人大监督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对由它产生的机关及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调查、督促等进行的工作。人大监督的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力的体现,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人民的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监督由其产生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行为,以促使其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从而保障公民权力的实现。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人大监督是我国最高层次的监督。

人大监督内容一般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对象实施的一定行为,人大监督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所谓法律监督,是指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正确实施和遵守进行的监督,对行政、审判与检察机关等做出的规范性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所谓工作监督,是指对“一府两院”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是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 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人大监督的重点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大监督的特点是民主性、全局性、权威性。

人大的监督权是一个综合性的权力,它由三个方面的具体权力构成:

第一,了解权。了解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听取工作报告。即人民代表大会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法律规定的计划、预算报告以及常委会认为有必要听取的专题工作报告。专题工作报告是否通过,也可以进行表决,如表决未获通过,报告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重新报告,若报告仍不能通过,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应提出辞职。二是质询和询问。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三是视察。视察通常分为常委会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代表持证分散视察两种形式。视察内容由常委会或者代表决定。

第二,处臵权。处臵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做出决定决议。二是组织调查委员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人大监督的 重要手段,它具有了解情况的性质,也具有处理问题的性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需要和有关法定程序,均可以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一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如实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束后,应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调查报告,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辞职或做出纠正某问题的决议,或提出罢免案、撤职案,这正是组织调查委员会法律强制性监督的实质所在。三是提出批评和受理申诉。

第三,制裁权。制裁权是人大对监督对象的违法或失职行为的一种最后处理权。这是人大监督权最严厉的手段,是人大监督权具有强制力的表现,也是人大监督权得以落实的保障。人大监督的制裁手段主要罢免、撤职、免职、接受辞职。罢免是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答,罢免案不需要有必须违法的理由,有时甚至代表对其选举的对象工作不满意都可以提出罢免。撤职是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监督法》对撤职的法律程序都作了具体规定。总之,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监督对象违法、失职和不当行为的性质、种类和程序,可以采取不同的监督手段,从而保证监督目的实现。

人大的监督工作除应遵循人大行使职权的三条基本原则之外还应遵循一条原则就是:不包办代替。宪法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各处的职责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其各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权力机关进行依法监督,也不能直接干涉或者代替其它机关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要监督,又要支持,不代行“一府两院”的行政权、审判权和检查权。

今天,我在这里之所以要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监督工作,就是因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正式开始履职、新一届政府机构正式依法启动,目的是为了使大家履职之前更好地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了解自己的权力和责任,更好地理解、支持、配合人大工作,共同当好人民的公仆,共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共同建设富裕和谐喀喇沁。为此,我想向一府两院的各位同志提几点要求。

一是一定要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的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人大最主要的监督形式,也是人民群众检验“一府两院”工作的最直接的形式,你工作做得好与坏、工作称不称职、你行政的能力如何,是不是体现了人民的意愿,是通过人大监督来检验,来衡量的。人大每确定的工作监督也好,法律监督也好,都是经过周密的研究决定的,是围绕着全旗发展大局和群众利益确定的,不但是对一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更重要的是通过监督更好地促使工作中存在的有些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更好地展示工作的实效和成果,更好地总结和推动工作,赢得人民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所以“一府两院”要认真配合人大的工作,不 要把人大监督片面地理解为找毛病、挑刺,消极应付,那不是负责任的态度。“一府两院”的领导人员和政府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定要明确两点:第一,人大的职责是监督。所以,报告工作或配合检查要把重点放在分析和解决问题上。第二,人大监督的功能在于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解决问题,人大在监督者的地位,这是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人大一定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也不意味着人大有出主意想办法的责任。也就是说,人大监督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督促一府两院重视并弄清某项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研究解决问题,从而改进工作的过程。所以,要如实地向人大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向人民有个满意的交代。

二是要认真落实人大的监督意见。人大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视察之后,都要以审议意见等形式提出监督意见。人大提出监督意见,一般都要经过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的过程,监督意见的内容一般是针对问题而提出的,有的是目标要求,有的是思路措施,既然是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形成的共识,一府两院就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落实监督意见,实际上就是要面对矛盾,克服困难,排除阻力,要进行利益协调有的甚至要在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创新。因此,要认真落实人大的监督意见,要有责任感、使命感,经得起检验。今年常委会也提出了要加强对监督意见落实工作的督查,对于效果不好的,要适当运用质询等形式促进意见落实。三是要认真办理人民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的意见建设,绝大部分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针对“一府两院”某一方面的工作,有些可能是些具体的问题,要认真办理,敢于负责,不要将工作的不作为转化为人民群众对你个人的怨恨。能解决了的,要积极想办法进行解决,尽快答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创造条件进行解决,要通过积极行政解疑释惑,要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关注全旗的发展、关注民生。

三、讲一讲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这次换届后,人大常委会共由27人组成,常委会新委员较多,共有8位同志是新当选的,占了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从总体来看,这一届常委会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更趋年轻,是一个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班子。但是,新委员来自各条战线,有党务部门的、有行政部门的、有基层单位的、还有企业私营业主。有的对人大工作缺乏认识和了解,有的可能还没有接触过人大工作,新时期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这个集体在发展中研究思考,我们肩负的责任很重。我希望新当选的委员要尽快转换角色,在新的岗位发挥新的作用,做出新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再次当选的委员要不懈努力,争当表率,继续为推进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再创佳绩。在此我也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牢记履行职责的三项原则。

第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并对他们进行监督。

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在决定事项的时候,严格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意见做出决定。只有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才能保证人大制定的法律、做出的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具有极大的权威。

第三,坚持走群众路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这一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因此,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走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 所系,利为民所谋,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永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二是要加强学习。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能否得到认真履行,主要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而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又是通过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体现出来的。因此,要求在座的各位一定要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要珍惜和重视自己的职务,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要学好党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三是要求大家要积极认真地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一项职务,是一种责任,不是虚差,要求各位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的要求,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系。民主集中制在人大是一项原则,更是一条法律,常委会行使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任免等各项职权,都是通过会议,按照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规定表决通过。这就相应的产生两个问题,既要按要求出席会议,又要在会上要充分表达你自己的意见,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关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勤于思考,提高自己的议政能力。保证按时出席会议。如果我们连续两次会议缺席,或者一年内有两次以上缺席,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失职,将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这种情况,缺席委员要向主任会议说明情况,经常 不能参加会议应主动辞去委员职务。因此,今后要严肃会议纪律,严格会议程序,各位要认真服从常委会的调遣,认真积极主动地 18 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要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到人大常委会工作和本职工作两不误。

四是要求大家要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等活动,要珍惜参政议政的机会,切实发挥作用。人大常委会整体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体作用的发挥。也就是说,只有每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发挥了作用,人大常委会的整体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要有责任感,真正深入了解政情、实情,进而推动和改进“一府两院”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和人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五是要求大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要积极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但应始终站在全旗发展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利益的立场上说话。所以,要经常与代表和选民保持联系,了解他们所想所求,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呼声;要围绕旗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议题,提前做好调查研究,为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发言作好准备,提高议事质量;要发挥委员的专业特长,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对口专业的委员要主动带头发言。既要做到畅所欲言,不瞻前顾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又做到会后要严守纪律,认真执行旗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大家要明确责任,不要做客人。

同志们:我旗的发展现在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无论是人大还是“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让我们在旗委的正确 19 领导下,团结一心,各尽其职,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党员干部在2021年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5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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