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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10-778348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1 10:05:46 来源:网络

2篇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以及省、市、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脱贫成效,确保2020年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对我镇扶贫对象进行挂牌督战,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本挂牌督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持续抓好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增强防止返贫的能力,确保脱贫质量,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实现2020年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总目标。

二、成立督战工作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挂牌督战我镇各项脱贫攻坚工作,决定成立xx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挂牌督战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分类督导全镇各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挂牌督战工作。

(一)义务教育保障专项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中心校负责人。

督导内容:各项教育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基本医疗保障专项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合医办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

督导内容:基本医疗保障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住房安全保障专项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村建站负责人。

督导内容:住房安全保障落实情况,定期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组。

组长:

xx

成员:水利站负责人。

督导内容:饮用水安全保障落实情况,定期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产业、就业扶贫专项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人社中心负责人、农服中心负责人、农旅公司负责人。

督导内容:产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就业帮扶落实情况,定期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六)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水利站负责人。

督导内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障落实情况,定期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七)综合性兜底保障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民政办负责人。

督导内容:各项综合性保障落实情况,定期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战目标

根据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原则,按照“全覆盖、督死角、查问题、抓整改”要求,把全镇有建档立卡户的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作为督战对象,以《xx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精准打法作战台账》(以下简称《作战台账》)为载体,继续整合行业部门力量,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巩固和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兜底保障等,进村入户开展筛查,边督查边整改,2020年x月底前完善台账、解决问题,2020年x月开始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督战时间

2020年x月至xx月。

第一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过关要求,进一步筛查排查,详实登记《xx区脱贫攻坚精准打法作战台账》,逐步销号解决。

第二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实现所有已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因病、因灾、因事故动态发生的新致贫隐患户得到及时救助。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必备的教育配套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建设,确保搬迁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到位。

第三阶段:x月x日至xx月xx日。常态化开展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

五、督战对象

(一)村级:全镇所有行政村。

六、督战方式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统筹全镇各项督战工作,各村指挥长分别挂牌督战各行政村,镇属各行业部门协同督战各村。采取定点督战与巡回督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挂牌督战。

(一)定点督战:

按照镇级指挥体系架构,镇、村二级联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成立督战专班。原则上,各村级指挥长为本村(居)督战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保帮扶干部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筛查过关,确保脱贫成果巩固,打好巩固提升保卫战。

(二)巡回督战:

按照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体系架构,由镇督查督办工作组牵头,对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开展常态化督战。

定点督战以“战”为主,运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精准打法作战台账》,逐村逐户逐项筛查,找准问题短板、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推动村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等,确保已脱贫户脱贫成果巩固不返贫、“边缘户”不发生新致贫。巡回督战以“督”为主,负责督促指导村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镇扶贫站、农服中心、农旅公司等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政策举措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七、督战内容

(一)村级督战内容。

各村级指挥长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脱贫攻坚政策到村到户工作,驻村工作队及包保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持续开展帮扶,不断完善《作战台账》,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二)镇属各行业部门督战内容。

重点排查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问题,梳理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等政策项目落地见效情况和贫困户收入情况。立足部门职责,根据《作战台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弱项。

八、督战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要加强挂牌督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四个不摘”认识,压实督战责任,结合实际细化督战工作方案,认真摸排核实情况,对《作战台账》再完善、再运用。镇属各部门要配合、指导做好各项督战任务,协调解决《作战台账》反馈的问题短板等,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战调度。

各村指挥长、镇属各部门要加强对督战工作的调度,坚持每月调度一次,确保《作战台账》摸排详实、问题整改到位。督战情况纳入镇级脱贫攻坚指挥调度会议重要内容,定期听取各村(居)、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作风建设。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虚假脱贫、数字脱贫、消极厌战、松劲懈怠。要处理好督与战的关系,既要督促落实,更要帮助解决问题,不能只督不战;要处理好督战与减负的关系,用好脱贫攻坚全面筛查成果,减轻基层负担。要保持昂扬斗志,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咬紧牙关,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保卫战的全面胜利。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解决、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兜底保障成效的典型案例,加大扶志扶智力度,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切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持续稳定脱贫致富。

篇二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工作主要目标是“做好安全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新增危房,挂牌督战解决新增危房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核查解决当前全县安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全覆盖,根据《**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农村住房保障工作

2020年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以“精准鉴定、动态管理、全面保障”为原则,以农村安全住房全覆盖为目标,进一步排查摸底,精准监测,确定对象,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县农村居民安全住房有保障。

(一)保障范围

2020年农村住房保障以农村居民主要居住用房出现地基基础下陷,承重墙不稳固,屋面漏水、屋架连接不稳固等不安全住房为主,重点是土窑洞、土坯房(土箍窑)、砖墙彩钢屋面房等危房类型,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

1.全县所有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中的遗漏危房户;

2.全县动态管理因灾新增危房农户;

3.长期外出异地无安全住房,返回后仍居住危房的农户;

4.“五有户”中生活在贫困状态的危房农户;

5.按户籍人口核算主要居住安全住房面积不达标的农户;

6.父母与子女分户居住,子女有安全住房,父母住危房,经训诫、媒体曝光后仍居住危房的农户;

7.农村家庭因婚、因人口变化等重大变故仍住危房农户。

(二)鉴定认定

1.排查摸底:

根据镇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县2020年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负责对照排查范围、指标说明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向县住建局上报排查结果。

2.精准鉴定:

(1)鉴定主体:针对各乡镇在排查认定过程中发现的难以认定的危房和上报纳入保障范围的所有农户住房,由省住建厅挂职镇原县住建局副局长焦振辉同志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户进行复核认定。

(2)鉴定标准:

①不安全土窑洞:选址在不稳定山坡和山洪易爆发冲刷地带,排水不畅、光照不充足;窑洞洞体内出现影响窑体安全的隐患,土层剥落或出现轻微坍塌;窑肩外倾或窑水肩塌落,崖面酥碎、剥落或坍塌。

②不安全土坯房(含土箍窑):地基下陷,基础沉降、腐蚀、酥碎;主要承重墙体有明显歪闪不稳固,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松动、开裂或脱闪;梁柱明显变形、裂缝和位移,屋架歪闪,屋面普遍开裂,部分塌落。

③不安全砖墙彩钢屋面房(含纯彩钢房):地基处理不到位,基础埋深不足,墙体属于素泥砌墙,无水泥砂浆粉面,屋架构件锚固不牢靠、屋架材料不达标,屋面彩钢板厚度低于10cm,内部夹心材料为不阻燃泡沫板,板材连接不紧密、存在腐蚀、漏水现象。

(三)组织实施

1.实施主体:

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辖区农村居民住房现状,对排查确定的保障对象要及时组织农户开工建设,并随建设进度加强质量监管,对个别深度贫困农户要统筹各方力量,兜底保障其住房安全,确保脱贫退出时辖区内农村居民安全住房有保障。

2.时限要求:

2020年农村住房保障建设任务务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

3.建设要求:

(1)土窑洞:对选址不合理,崖面、水肩、窑肩、洞体均已呈现上述病害或主要部位出现严重问题的土窑洞农户,乡(镇)村督促农户必须新建安全住房。

(2)土坯房(含土箍窑):对基础、承重墙、梁柱、屋架、屋面均已出现不同程度病害或主要部位已出现严重病害的土坯房(含土箍窑)以新建安全住房为主。

(3)砖墙彩钢屋面房(含纯彩钢房):对地基基础稳固、墙体牢靠但屋面材料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屋面,但地基基础及墙体不具备承重要求的房屋以新建安全住房为主。

4.建设标准:

(1)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以及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原则上新建安全住房以砖木、砖混房屋为主,要规划选址合理,增设上下圈梁、四角构造柱等抗震设防构件,严禁新建砖墙彩钢屋面房和使用不合格建材。窑洞加固应严格按照《xx市农村危旧窑洞加固改造技术指导》实施改造,达到窑洞体衬砌到位,窑肩、水肩稳固,门窗洞口预留合理,光照充足,崖面砖砌护面完整美观。

(2)住房面积:改造后户内安全住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对于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四)资金保障

2020年全县农村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依靠中央、省、市各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和县级统筹资金安排实施。依据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xx县2019年农村危房冲刺“清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2020年农村住房保障对象补助标准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4万元;

2.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

3.历年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农户户均补助0.6万元;

4.“五有户”中生活在贫困状态的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

5.对居住条件差、经济基础差、筹资困难大的特困农户,经乡(镇)村两级研究评议公示后方可实行差异化补助,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不得超过4万元,其他农户补助资金不得超过2.4万元。

二、拆危治乱工作

坚持“一户一宅、建新住新、住新拆旧”的原则。按照2020年全县整县脱贫退出验收标准,各乡镇要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所有农户建新宅必须搬迁入住,建新宅必须拆旧宅,要将建新宅和拆危房(窑)工作统筹推进,对影响村容村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必须要予以拆除,坚决杜绝建新宅仍然居住危房(窑)的现象存在。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拆危治乱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一)危房标识

1.标识内容:异地有安全住房、长期空置房屋、生产辅助用房、拆除危房。

2.标识范围:农村居民宅内、宅外所有危房均要准确标识到位。

3.标识规范:标识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体大小21cm*29.5cm(a4纸大小),字体颜色为蓝色。

(二)危房拆除

1.所有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的农户,户内现存原居住危房及威胁人居安全的生产辅助用房。

2.其他农户户内现存危房。

3.村内空置、废弃影响村容村貌的危房。

4.其他类型危房。

三、资料整建“回头看”工作

农村安全住房户内资料整建工作要坚持“到户资料与户内真实信息一致,村级台账与户内实际一致,纸质档案与信息系统数据一致,乡、村、户资料一致”的总体要求。

各乡镇要按照农村安全住房户内资料整建要求,坚持“四个一致”,及时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开展资料整建“回头看”工作,确保安全住房户内资料准确、详实、规范。

(一)整建标准

1.2017-2019年危改对象

四类重点对象

其他农户

1.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报告

2.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

3.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标识牌(户内悬挂)

1.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报告

2.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标识牌(户内悬挂)

2.原住房安全农户(包括2016年及以前危改对象)

四类重点对象

其他农户

1.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

2.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

3.农村住房安全标识牌(门口悬挂)

1.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

2、农村住房安全标识牌(门口悬挂)

(二)时限要求

1.乡镇整建完成时间:按照镇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县2020年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

2、县级抽查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3月10日。

3、针对纳入2020年农村安全住房保障范围农户,各乡镇要根据年内动态调整情况随时整建完善相关资料。

四、保障措施

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快速推进,县委、县政府将实行“每周报告、半月督查、按月通报”工作制度,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倒逼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一)强化责任担当、实行挂牌督战。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压力传导,坚持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各乡镇农村安全住房方面存在的弱项短板。县委、县政府决定由联乡县级领导亲自挂帅、深入一线、以上率下、坐阵指挥,县住建局要抽调精兵强将深入村组农户现场督导;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促,挂牌督战,实行“科级干部联村、一般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以正式文件明确各级干部挂牌作战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包户干部责任,全县上下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今年安全住房保障工作责任无盲区,工作落实无死角,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凝心聚力,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全县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核查认定、确保对象精准。

各乡镇要抢抓时机,按照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原则,精准确定保障对象,对已确定的保障农户,要建立2020年农村住房保障台账,并逐户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在改造措施上要坚持新建与维修加固相结合的办法统筹推进;针对深度贫困和选址困难农户,乡镇要统筹谋划,充分利用空置校舍、老旧村部等闲置房屋,通过修缮加固或统筹新建幸福大院,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春季解冻后,各乡镇要迅速启动,加快建设进度,保障工程质量,确保5月底全面竣工。

(三)加快拆危治乱、提升人居环境。

各乡镇要尽快安排实施拆危治乱工作,对各类达到拆除标准的危旧房、影响村容村貌的危旧房、制约农户发展的危旧房和威胁人居安全的危旧房,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集中时间进行拆除治理,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水平,拆危治乱工作务必于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强化搬迁入住、保障居住安全。

对新建安全住房长期闲置,仍然居住危房的农户,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组,通过劝导、训诫、帮助农户尽快搬迁入住,确保全县所有农户居住安全。

(五)加强动态管控、精准实施改造。

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房管理工作队,建立动态监测管控长效工作机制,对长期外出无安全住房户,逐户进行核实,对购置商品房、小产权房等异地有安全住房的农户要采集相关佐证材料,归档备案;对长期外出异地无安全住房,租住或借住的农户要实行动态管理,返回后仍居住危房的农户要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因灾导致住房不安全农户,乡镇要及时核查上报,并组织农户先行改造,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六)提高资料质量、夯实工作基础。

各乡镇要对不需要改造危房户,提供的佐证资料、农村住房台账、户内资料、挂牌标识、危房喷绘标识等方面工作再进行回头看,确保不需要改造农户佐证资料齐全、内容充实、证据确凿、相互印证,准确反映户情及住房情况;农村住房台账,要建立规范、信息准确,严禁出现重户、漏户等问题;户内资料和标识牌悬挂工作,要精准到户,正确悬挂,到户率均达到100%。对2017-2019年危改对象、原住房安全农户,按照四类重点对象和其他农户准确核定范围,确保资料核发准确到位,各类标识牌悬挂位置准确。其中危房改造标识牌悬挂在危改户新建房屋正门右侧距地面1.8米处,安全住房标识牌悬挂在农户大门右侧距地面1.8米处,对农户内现存不能拆除的危房,一定要按照房屋属性准确进行喷绘标识,为整县脱贫摘帽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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