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今年以来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全面部署20**年参保、筹资等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共同促进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医保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等等问题。***2016年1月12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明确要求整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年5月,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正式启动,整合资源,实行一体化服务管理。5个月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在增强全县居民的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保障全体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起了比较稳固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20**年参保率达到99.99%,筹资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完成上级医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屏南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各乡镇、社区、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乡两
级医管工作人员探索创新、勤奋工作的结果,更是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精心服务、无私奉献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政府向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20**年个人筹资标准由每人150元提高到每人**0元,筹资工作难度将进一步增大,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释疑解惑,排除困难,确保筹资任务完成。二是参保信息管理有待加强。医保信息未及时更新、参保群众基本信息填写不够规范,医保信息与实际不符,给群众造成极大不便,这些现象务必加以改进。三是医疗服务水平有待继续改善。“要治疗、要住院”和“被治疗、被住院”的现象尚有存在,既增加了医疗费用支出,又加大了医保基金的风险。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加以克服改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把城乡医保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切实消除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做好医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圆满完成20**年筹资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屏南县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及大病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实施方案》,抓早动快,克难攻坚,努力把这项涉及民生、惠及群众的大事抓实抓好,圆满完成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缴任务。
(一)注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虽然年年都在做,但优惠政策年年在增加,因此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真懂、真明白,是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在宣传发动上要把握“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针对医疗保险有顾虑和不理解居民,特别是往年未参保的城乡居民作为重点对象,有的放矢地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要告诉群众不能补办,“当年缴费,次年享受”,不要生病了才想起来去办理参保手续,让群众树立风险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保。二要注重宣传的积极性。各乡镇要组织人员上门发放宣传单,做到“村(社区)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要加强各乡镇经办人业务培训,让参保经办人吃透政策,统一宣传口径,准确无误地把医保政策向群众讲清。四要注重宣传的全面性。要努力减少漏缴人员,在减轻患病群众实际负担的同时,也要防止冒名顶替套取医保基金行为。每年都有一小部分人员因为未按时参保而突患大病造成“因病致贫”现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二)明确责任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进行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要认真负责做好各类享受特殊政策人员的比对工作。二是要明确时间限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时间观念,把握时间节点。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截止时间为20**年12月31日,补缴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年2月底。要实行边宣传发动边收缴资金的办法,做好筹资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三是要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参与和配合做好政策宣传、筹资工作,全力协助做好表册登记、信息录入、证件发放等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会后立即召开筹资会议,启动筹资工作;医保管理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员培训、票据和资金管理等工作;民政、卫计、残联、扶贫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府救助对象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城乡医保并轨后,信息化建设尤为重要,要完善城乡医保、民政、卫计、残联信息互通建设;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医改、卫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及时解决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基本药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三)加强信息收集,保证信息准确。
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是就医参保的唯一识别信息,也是保证补偿款及时准确发放的关键,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的收集工作,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成员的信息。要采取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间、定责任的办法,分解本乡镇筹资任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筹资人员信息录入结束后,参保端口关闭,参保年度内不退保,不补保、不换参保人。(四)严明工作纪律,突出督查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医保工作。在基金收缴过程中,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做到“两个绝不”,即决不违规操作,绝不随便放宽政策界限、乱开政策口子。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下阶段,县医改办、宁德市医管中心屏南管理部等部门要成立筹资工作专项督查组,重点对乡镇领导重视、组织部署、宣传发动、筹资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报市政府。三、抓住关键,突破难点,不断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运行的好坏,关系广大居民的健康利益,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把加强环节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提高居民受益度作为“生命线”来抓。
(一)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实现管理规范化。
城乡居民医疗基金是全县居民的保命钱。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全面覆盖和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基金规模越来越庞大,监管工作越来越重要,监管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务必要严格做到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同时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居民投诉、监督、举报渠道,保障城乡居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出现弄虚作假、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医保基金足额、安全、有效地用到参保城乡居民身上。(二)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提高城乡居民受益度。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断项固和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县医保管理部要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做好相应的调控措施。要进一步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和行政监管,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参保居民受益度。(三)创优基本医疗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但要让城乡居民有钱看病,而且要方便看病,享受到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医疗定点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患者提供优质、优惠、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卫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市)”。要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提高医保管理部人员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熟悉掌握程度,为参保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志们,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是一项造福广大城乡居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