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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19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10-628202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0 18:12:43 来源:网络

XX镇2019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护江河湖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2019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实施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2019年的行动目标是:在全镇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态,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

2019年“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倾倒废弃物、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以及破坏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具体内容及任务如下:

1.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取缔“十小”企业,逐步完善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含管网)建设。

2.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镇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率,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养殖企业限期整改,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推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残留化学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恢复绿肥生产,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步伐。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探索试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6.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对2018年“清河行动”中清查出的非法入河湖排污口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严厉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7.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继续推行春季禁渔制度,规范落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加大保护区监管力度,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及其生境。

8.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巩固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全镇饮用水源区小(2)型及以上水库水质100%达标,非饮用水源区小(2)型及以上水库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5%。

9.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危化品企业、码头等实施搬迁,加强对保护区及上游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10.城镇黑臭水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我镇建成镇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11.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林区、湖区安全稳定。

三、职责分工

根据《XX镇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按照牵头单位主抓、村委会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1.水管站牵头组织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国土、交通、城管、林业、环保、派出所配合);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农业站、环保、派出所配合)。

2.农业站牵头组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环保、水利配合)、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环保配合)、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派出所配合)。

3.小城镇规划所牵头组织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环保配合);小城镇规划所牵头组织城镇黑臭水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环保、水利配合)。

4.新村办牵头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环保、小城镇规划所、水利配合)。

5.水利牵头组织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小城镇规划所、计生办配合)。

6.林业站牵头组织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派出所配合)。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加强江河湖泊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9年“清河行动”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

7月:牵头单位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分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各村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辖区内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牵头单位于7月30日前报区河长办备案。

8月:各村分别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统一启动“清河行动”。

8-12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镇河长办会同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清河行动”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结果,牵头单位于12月25日前报镇河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河长制各责任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2019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级宣传部门要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各村要积极开展“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以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防污治污等为重点的河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大督查力度。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直至通报批评。清河行动实施开展情况,也将纳入村委会河长制2019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工作保障。要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各村要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抽调工作力量,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或综合执法,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派出所要为“清河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政府和责任部门的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清河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江河湖泊,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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