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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制度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0-110255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3 18:03: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防保科负责人为疫情管理人员。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设立疫情登记簿,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必须登记并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6小时内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12小时内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六、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24小时内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七、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八、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

九、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十、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十一、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十二、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 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职务的医疗保险、卫生防御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当依法报告疫情,并认真填写疫情卡片和做好疫情登记。

二、城乡居民及机关、车站、码头、机场、餐旅馆职工及其他人员发现病人或疑是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三、甲类或乙类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病原携带者及疑是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所属卫生院及疾控中心报告,同时报出疫情报告卡。

四、除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爆发疫情时应用电话立即报告疫情。

五、使用统一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发现法定传染病,应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并做好疫情处理记录。

六、对传染病人滞留的场所、接触的物品,要立即进行分类消毒,避免医源性传播。

七、接受上级疾控机构的监督、指导、管理,妥善保存各种资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县疾控中心要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同时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医疗卫生单位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 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各相关单位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扩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四、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臵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 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五、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1、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2、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3、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1)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科室500元奖励;

(2)出现传染病迟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1分,当事人扣100元;

(3)出现传染病漏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2分,当事人扣出全月奖金;

(4)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5元。

六、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七、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八、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4、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九、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1、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2、电子疫情报告卡、统计表等每月硬盘、软盘备份,全年光盘刻录存档。

3、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4、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十、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

1、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3、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4、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5、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6、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7、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8、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十一、传染病区(房)探视陪住制度

1、为加强传染病管理,预防交叉感染,对传染病患者严格探视制度。

2、探视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探视,非探视时间一律不得探视,重危病人持病危通知单可随时探视。

3、每次探视限1-2人,时间不超过1小时。

4、儿童严禁进入病区探视。

5、探视时间:按院部规定执行。

6、探视者必须按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在指定点探视,探视一般病人不得进入病室,探视危重病人经医护人员同意,可在床边探视。

7、探视者的携带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入病房。

8、传染病人原则上不允许陪住,因病情需要,陪住者须经病区主任、护士长同意并发级陪住证方可陪住,医护人员对陪住者须进行消毒隔离须知教育。

9、对探视、陪住人员必须采取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预防服药措施。

第四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1、成立传染病管理小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单位内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工作。

2、制定单位内传染病防治岗位责任职责到人。

3、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根据“谁接诊、谁报告”的原则,经预检为法定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应当立即将病人转至传染医院,禁止留置、治疗病人。同时对接诊处采取终末消毒,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传染病的报告。

4、门诊根据各类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

5、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对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消毒灭菌工作。

6、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根据收集、运送、储存和处理,并做好台帐登记。

7、单位内根据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给有关人员适当奖惩。

天宁区红梅街道

北环南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五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控制传染源,一旦发现传染病的幼儿,迅速离园,做到“四早”,把好“三关”(即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把好入园晨检关,教师应掌握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发现传染病视情况要立即送医院或让病孩睡隔离室。

二、切断传播途径,坚持贯彻《卫生保健制度》,发现传染病后,加强掌握急性传染病的消毒方法,迅速消毒处理。

三、保护易感者,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使幼儿按时接受各种预防接种。

饮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由园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研究伙食问题。

二、伙食费要专管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用。

三、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幼儿年龄的食谱,定期更换。

四、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主副食,不吃隔日饭菜。

五、工作人员及教师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六、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每周制订食谱并予以公布。

七、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幼儿吃饱饭。

饮食卫生制度

一、要经常保持厨房餐具的清洁卫生,冰箱要定期擦洗、消毒。

二、食堂要严格《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板、盆、筐、抹布要做到生熟分开,洗涮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三、幼儿食堂要购买当天的新鲜荤、素菜,坚决不买、不加工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及冰箱中取出的熟食要回烧后再食用,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四、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清洁剂擦洗,保持清洁卫生。

五、要培养幼儿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伙食习惯。

六、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工作时不抽烟。

七、幼儿园严禁从无证摊贩或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手中买干点食物。

卫生消毒制度

一、环境卫生

(一)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三)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要定时开窗通风。

(四)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五)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一)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二)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的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三)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四)定期洗头和洗澡。

(五)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六)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曝晒。

(七)保持幼儿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八)保护幼儿视力,要改善室内光采。

(九)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衣着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健康检查制度

一、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

二、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它传染病者须停止接触幼儿,立即治疗。

三、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摸幼儿头部是否发烧;看幼儿咽部、皮肤和精神有否异常,问饮食、睡眠和大小便情况;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幼儿园炊事员必须经常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以后要形成定期体检制度。

隔 离 制 度

一、各园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二、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的班要彻底消毒。

三、对儿童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四、对所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的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要进行检查隔离,观察,检疫时间不收新儿童,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

五、幼儿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六、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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