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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紫云轻舞 识别码:20-610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2-09-11 09:34: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根据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或者作业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6、及时、如实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3、检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做好记录。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演练。

5、编制常规性安全检查的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6、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在岗时段随身携带证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不脱岗、不离岗,并自觉接受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

4、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5、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6、拒绝违章指挥。

7、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8、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1、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2、强化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做出记录。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予以注销。

三、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1、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至少包括设备台账、作业人员台账、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2、按照特种设备种类分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并绘制有较为直观、准确的特种设备分布示意图。台账应及时更新,确保为最新状态。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号(或内部编号)、注册登记信息(注册代码、使用证号)、设备主要参数(额定起重参数、压力、介质、尺寸、制造单位、产品编号等)、检验信息(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等)、使用状态情况等。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姓名、作

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复审情况等。

5、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实现一机一档。

6、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⑴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⑵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及记录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⑶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⑷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校验(检验)报告;

⑸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注册登记表和使用证等)。

7、安全技术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设备报废后方可销毁。

四、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制度

1、使用单位应当选购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使用单位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特种设备用于生产。

2、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查验设备随机资料,并对实物进行检查。

3、供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必须妥善保管,做到标识清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确保安全质量的可追溯性。

4、对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制造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5、气瓶使用单位应对瓶装气体供方进行评价,应选用取得相应气瓶充装许可证单位充装的气体。气体到货后应当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有关充装、警示、检验等标识齐全有效后方可使用。

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制度

1、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

2、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维修、改造单位提供有关设备资料,配合办理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手续,督促并支持安装、维修、改造单位依法申报监督检验或验收检验。

3、特种设备改造所使用的设计文件、部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特种设备的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完毕,应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和设备交接,向施工单位索取竣工资料并归入相关特种设备档案。

6、应依法进行监检而未监检或监检不合格的,使用单位不应接收相关设备或将相关设备投入使用。

7、经改造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原设备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1、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的有关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

2、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3、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使用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4、设备登记后,应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设备发生以下变化时,使用单位应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⑴单位名称发生变更;

⑵设备转让或出租;

⑶设备变更使用地点;

⑷设备使用状态发生拟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启用)、报废、拆除等变更;

⑸设备更改使用参数。

6、气瓶(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工作由充装单位负责。租用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登记后将有关资料及时移交设备使用单位。

七、特种设备运行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一般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设备运行管理,明确设备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相关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如实、认真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

2、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自行检查,每年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3、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使用登记时核定的工作参数使用,严禁超过使用登记所核定的技术参数和用途运行,不应带病运行。设备压力表、水位表、液位计等显示仪表应该用红颜色标示出上、下限或者是限制区;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时工作压力波动较大的,应用绿颜色标示出压力的正常波动范围,用红颜色标示出最高工作压力限。

4、特种设备使用场所,应具备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条件,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其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使用环境,综合考虑事故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5、在特种设备使用、维修等场所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须知等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二)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压力管道应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或在线检验)。年度检查(或在线检验)应形成报告。检查记录或报告应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2、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3、工业管道的在线检验、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持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或巡线维护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证的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进行。

(三)电梯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使用单位委托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进行。

2、电梯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应对维保记录进行确认。维保单位发生变化时,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四)大型游乐设施

1、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在设备的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张贴乘客须知、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注明设备的运行特点、乘客范围、禁忌事宜等。

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

4、对超过整机使用期限仍有修理、改造价值可以继续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运营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允许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管理,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加大全面自检频次,确保使用安全。大型游乐设施主要受力部件超过设计使用期限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5、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经营的,应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场地提供单位应核实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运营使用条件。

(五)锅炉

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六)气瓶

1、气瓶充装站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工作记录并妥善保管,特别是充装前的检查记录、充装操作记录、充装后复验和检查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涂敷工作;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2、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

3、充装单位应采用计算机对所用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并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鼓励采用条形码、电子标签等先进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

4、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罐及压力管道的法兰垫片应是符合要求的金属缠绕垫片,严禁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超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管路系统应配备紧急切断装置,现场检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能够熟练操作紧急切断装置。

5、氢、氧气瓶色标应完好,严格使用防错装接头进行充装。

6、车用气瓶充装站应执行DB13/T 1831的规定,不应对无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报废气瓶进行充装。

7、溶解乙炔气体充装单位应有测量瓶内余压、剩余丙酮量和补加丙酮的装置,冷却喷淋和紧急喷淋装置,并有可靠水源。

8、易燃和有毒气体的充装单位应配备抽真空或置换和残气残液回收或处理装置。

(七)异情处置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或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重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积极推广视频监控,充分运用电子监管手段,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八)安全附件与安全保护装置

安全附件与安全保护装置应配备齐全且灵敏、可靠,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各种安全附件与安全保护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建立档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校验和检修,并记录。

八、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或停用一年以上设备重新启用时)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申报表的内容应包括拟检验设备的基本信息(名称、内部编号、注册代码等)以及计划检验时间。

2、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使用单位应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和配合工作,确保检验人员的安全及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现场检验检测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按

照要求尽快进行整改,直至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同时,使用单位还应及时向检验机构反馈整改情况,索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确保其灵敏、可靠。

5、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划分。

九、特种设备隐患治理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监督责任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

2、对在本单位日常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和政府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察中发现的特种设备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填写《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建档管理,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及隐患发现来源、处理结果等。

3、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使用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

4、经过整治消除隐患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检查(验)确认,并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对于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指令书》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通知单》提出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及时填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回复报告书》,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相关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机构确认。

5、对于因生产等原因不能(或难以)及时整治的隐患,使用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对重大的、难以容忍的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其它严重程度的,应当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监控责任、整改期限。监控措施经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审核,并报经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实施。重大隐患的监控方案还应报告发现该隐患的安全监察或检验机构备案。隐患监控时发生事故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6、对于仅依靠本单位力量难以消除的隐患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隐患,应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协助消除。

7、对于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8、隐患整改和确认的相关资料应及时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9、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提出的问题和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

第二篇: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目 录 总 则 1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3 特种设备培训制度 2 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 5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 6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 7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5 8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5 9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6 10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7 总则

1.1 特种机械设备作业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管理标准高,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贯彻执行国家、省、集团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验收及试车。

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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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2.8编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9向所属安监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培训制度

3.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3.5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3.5.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3.5.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3.5.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3.5.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3.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3.7.1新设备投入前,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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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培训。

3.7.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7.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3.8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4.2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4.3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4.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5 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周检、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4.6 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4.7 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4.8 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4.9 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4.10 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5.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5.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3 / 8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领导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5.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5.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5.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

5.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5.4.5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4.6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6.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6.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登记表 ;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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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公司总工办负责保管和供应设备图纸、技术资料。

6.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7.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负责。

7.2每年年初由使用部门制定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3.2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7.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每年年初制定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综合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和使用部门。

7.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7.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7.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单位汇报整改情况。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8.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综合、采供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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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8.3检查内容:

8.3.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情况。

8.3.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8.3.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存档。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使用部门负责人。8.5.3使用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9.1总则

9.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9.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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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9.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

9.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9.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9.1.7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9.1.8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集团调度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9.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2.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9.2.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9.2.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9.2.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9.2.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9.2.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9.2.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9.2.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9.2.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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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二、工作要求: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依照《条例》或《规定》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后,方可由具备修理资格的单位进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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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中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条例》中也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生产、使用单位保障职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最基础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使用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因此,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根据特种设备各自的使用特点,逐步探索和适应其运行规律,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减少和避免人为影响因素,消除企业内部之间、上下之间、管理与生产之间的不协调因素,有效地克服不讲责任、职责、工作效率与经济效果地不良现象。因此科学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逐步落实执行,这是管理好特种设备的重要条件,是降低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

由于特种设备各有其特点,使用范围广,使用单位错综复杂,使用单位从十几万人的特大型企业到个体私营业主,管理层次、管理形式不同,制订的规章制度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怎样,都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注册登记、报废制度,定期检验制度等)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4)、事故应急救援

(5)、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6)、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二节、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在我国,在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同时,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具有法定的指挥权和决策权,同时,也承担着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定义务。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二、企业其他负责人员的责任:

企业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a)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b)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其主要职责为: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c)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国有集体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形势共同发展的今天,特种设备的所有者既可能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能是个体私营者,特种设备的管理已趋向多元化发展。因此,安全管理机构对不同的企业、组织或个人有其不同的内容。就其企业管理而言,都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及技术状况,安排具备特种设备专业技术知识、懂得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等,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三、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自身结构特点,在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如电梯为1年、起重机械为2年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第四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企业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一)概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有关记录负责。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操作、运行安全负责。

6、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总经理)

1、遵守并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堆积。

4、保证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8、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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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0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副总经理)

1、负责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5、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处理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经理)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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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7、制定并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配合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9、做好汽车罐车管理工作,落实车辆保养、定期检验申请等工作。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1、严格遵守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特种设备法规、规程。执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

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负责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8、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行政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有关文件管理工作。

2、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第 3 页

共 17 页(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保证资料不丢失,及时整理、更新档案。

4、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的检查,能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以便检查。

(八)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人力资源部或其它部门)

1、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岗位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正式上岗。

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5、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本企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特种设备相关方法,应急救援等。

二、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的规定

(一)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并保证作业人员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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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六)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九)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十)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三、关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的规定

(一)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四)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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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 页 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五)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六)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七)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八)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九)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十)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四、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规定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人人重视安全,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总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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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企业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2、通报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5、布置下阶段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7、审定企业职业管理网络,审定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企业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五、关于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规定

(一)为有效控制与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文件管理

1、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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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 页(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企业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企业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当企业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5)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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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 页 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企业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企业,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记录管理

1、管理职责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企业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企业自行制定的记录。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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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企业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企业管理上的需要等。

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六、关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的规定

(一)总则

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3、全体员工在企业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企业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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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 页 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7、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8、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企业、社区求援。

(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1、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4)向上级和邻近企业、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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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 页(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企业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企业生产调度,再由企业生产调度报告企业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4)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企业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企业的路段。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2)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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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 页(3)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4)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6)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7)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8)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9)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10)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11)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七、关于特种设备事故处理的规定

(一)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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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7 页 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三)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企业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企业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六)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处理。

(七)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企业《事故管理制度》。

(八)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九)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八、关于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二)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企业。

(三)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第 14 页

共 17 页 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3、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5、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企业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企业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五)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六)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企业做好检验工作。

(七)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八)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企业汇报整改情况。

(九)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十)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十一)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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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九、关于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的规定

(一)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即企业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企业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安技、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三)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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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五)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无锡市惠通砂浆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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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切实保证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

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

员证书后上岗。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八、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九、特种设备的安全、搬迁和检修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搬迁或检修。

十、特种设备停用一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报停,重新启用,必须向监察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内容已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改正。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承诺时间:

附表: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类别

□锅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 □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机动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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