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际石油定价机制
国际石油定价机制
1.什么是国际石油定价机制?
国际石油市场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体系。以三大期货市场与五大现货市场为主的国际石油市场的格局决定了其定价机制,国际市场石油交易大多以各主要地区的基准油为定价参考,以基准油在交货或提单前后某一段时间内,现货市场或期货市场价格加上升贴水作为原油贸易的最终结算价格。
升贴水,主要出现在国际贸易中,反应的是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关系。在期货市场上的升贴水,在某一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内,某一特定商品的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称为期货升水;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称为期货贴水。
在三大期货市场中,纽约商品交易所能源期货和期权交易量占到三大能源交易所总量的50%以上。其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WTI)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商品期货,也是全球石油市场最重要的定价基准之一。所有在北美生产或销往北美的原油都以WTI原油作为基准来定价。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交易的北海布伦特原油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定价基准之一,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所使用的原油价格就是这一价格。
那我们再具体说一下,国际石油定价机制是如何制定石油价格的
国际原油市场定价,都是以世界各主要产油区的标准油为基准。比如在纽约期交所,其原油期货就是以美国西得克萨斯出产的“中间基原油(WTI)”为基准油,所有在美国生产或销往美国的原油,在计价时都以轻质低硫的WTI作为基准油。
因为美国这个超级原油买家的实力,加上纽约期交所本身的影响力,以WTI为基准油的原油期货交易,就成为全球商品期货品种中成交量的龙头。通常来看,该原油期货合约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及很高的价格透明度,是世界原油市场
上的三大基准价格之一,公众和媒体平时谈到油价突破多少美元时,主要就是指这一价格。
然而,世界原油三分之二以上的交易量,却不是以WTI、而是以同样轻质低硫的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为基准油作价。1988年6月23日,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推出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包括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也门等国家和地区,均以此为基准,由于这一期货合约满足了石油工业的需求,被认为是“高度灵活的规避风险及进行交易的工具”,也跻身于国际原油价格的三大基准。
伦敦因此成为三大国际原油期货交易中心之一。布伦特原油期货及现货市场所构成的布伦特原油定价体系,最多时竟涵盖了世界原油交易量的80%,即使在纽约原油价格日益重要的今天,全球仍有约65%的原油交易量,是以北海布伦特原油为基准油作价。
吨和桶之间的换算关系是:1吨(原油)=7.33桶(原油),也就是一桶大约为136公斤多一点。尽管吨和桶之间有固定的换算关系,但由于吨是质量单位,桶是体积单位,而原油的密度变化范围又比较大,因此,在原油交易中,如果按不同的单位计算,会有不同的结果.国际石油定价机制下的油价,国际油价的变化情况
国际原油定价机制为全世界的石油价格制定了基本的价格,不同的国家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地区可以据此来调整石油价格,但是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对石油的需求逐渐加大,石油价格正在逐步上升。国际的油价这从70年代以来可以说是在上涨的 1970年,沙特出口原油官方价格为每桶1.8美元。
1974年,受第四次中东战争影响,国际油价突破每桶10美元。1979年,伊朗发生伊斯兰革命,国际油价突破20美元。
1980年,受伊朗与伊拉克战争影响,油价首次突破30美元,1990年9月至10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造成的紧张局势促使油价突破40美元。
202_年3月,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前夜,国际油价维持在37美元相对低位。202_年9月,由伊拉克战争引发的紧张局势拖累,国际油价突破50美元。202_年6月,油价突破60美元。
202_年8月,飓风“卡特里娜”袭击墨西哥湾,对这一地区原油供应和炼油厂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国际油价一举突破70美元。
202_年油价突破80美元,甚至来突破90美元,一直在90几震荡,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影响,有库存,有天气等等。
2008年1月2日,国际原油盘中价格突破100美元。
因此长期以来,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三种:石油产量、石油需求以及为控制石油而进行的政治争夺因素。
看上面的数据我们可以知道,国际的油价一直是上升的,是什么原因导致油价上升?
(1)世界经济尤其是亚洲经济的全面复苏导致石油需求旺盛。过去这么多年来世界石油需求量的增长部分当中,亚洲占去约一半。199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亚洲石油需求量减少大约60万桶/日,这导致全球石油需求量几乎没有增长。1999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亚洲经济的复苏对石油市场构成强劲支撑。1999年亚洲石油需求量已经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尽管油价高涨,今年亚洲需求仍在强劲增长。
(2)减产使过剩库存消失
库存是西方国家对付油价波动的重要手段。那么库存可以说是石油市场的晴雨表。减产使过剩库存消失,这将使市场失去应付供应紊乱或需求骤增的调节能
力,并增加了油价飞涨的机会。
(3)剩余产能吃紧
增加供应量不仅受到欧佩克价格政策的限制,而且富余产能不足也是一个关键的制约因素。
(4)船运市场紧张
除开采和炼油能力吃紧外,船运能力也是市场供应方面的一个制约因素。船运能力紧张不但拖延了原油从产地到达消费地的时间,还增加了原油加工成本。中东运到远东的运费涨幅甚至更大。
此外,国际投机资本的大肆炒作对油价的暴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大多数欧盟国家长期以来实行的高燃油税政策抬高了石油价格;欧佩克成员国没能根据市场变化做出正确、及时和充分的反应,也是油价剧烈波动的原因之一。
总结,国际原油定价机制为全世界的石油价格制定了基本的价格,但石油的状况和各国对石油的需求等都会影响到石油的价格
第二篇:成品油定价机制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多次改革后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202_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这个机制实现了与国际油价实行有条件的联动,此举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跟国际油价接轨。概述: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2_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202_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后,价格其实是有降有涨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关要逐步完善有关机制和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也要逐步适应价格上下波动的经常性情况。”
根据相关监测数据,本次成品油调价前20天,布伦特、迪拜、米纳斯三种原油价格平均价比前期调价基准价大约提高了5%以上。所以,这次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超过了20天,发展改革委经过观察和研究,决定上调油价。
据了解,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对于一些加油站进行的降价促销,国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企业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国家是支持合法的市场竞争的。历史因素:
油价接轨的3个阶段
成品油定价机制
1998年以前的长时期内,中国的成品油用户享受着低油价的待遇,那时石油价格的调整,一直由国家确定,往往是一次调整,长时期内不变。但随着1993年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完全由政府定价已经不合时宜,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趋势。到了1998年,随着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重组,油价改革也拉开了序幕。
1998年以来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价格初步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原油价格自1998年6月1日起执行,成品油价格自1998年6月5日起执行;二是202_年6月份开始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完全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即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相应调整;三是202_年11月份开始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引人瞩目的油价波动
成品油定价机制
与以上3个阶段相应,中国的成品油价格经历了几番引人瞩目的波动。1998年出台油价改革方案规定,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而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那时国际石油市场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打击下,一片低迷,成品油价格实际上未作明显调整。直到1999年4月,国际油价开始上涨,国内油价也常常突破限制,国内炼油企业更是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这轮涨势期间,202_年6月的改革使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成品油价格开始每月一调。
从202_年5月至202_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累计调整了17次。到202_年11月,成品油定价机制又有新的变化,改每月调整为按照国际市场油价波幅不定期调整。202_年11月和12月成品油价格两次调低,202_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又经历了几次涨价。到202_年,成品油价格再次成为热点,后半年国内一些地区开始出现“油荒”的呼声。在国际油价的推动下,202_年一季度国内市场一反淡季的冷清局面,特别是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分别上调190元和170元后,进一步加热了国内市场。3月1日国家收回了提价通知,5月10日大幅度降低了成品油价格(受SARS影响),但国内成品油市场经短暂的沉寂后,又逐渐加热。12月6日国家最终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压抑的国内油价才有所释放,市场价格顺势升高。成品油定价机制问题
1.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现行国家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要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作调整,每次调整至少也在一个月以上,有时几个月不动。特别是国际市场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国内市场,按其确定国内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的真正需求,既误导生产也影响销售。
2.机械接轨,扭曲了市场的正常需求。一是定价水平忽高忽低,每次调价吨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鲜见,致使提价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的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二是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结构、习惯及季节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相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的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按照国际市场油价制定国内价格,同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必然有出入。
3.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使政府定价异化,没有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带来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机遇。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变化滞后一个月,给投机经营预留了较大空间,刺激囤积居奇等投机行为。
4.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影响了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价,成品油价格不提,原油降价,成品油不降,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销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
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
于202_年11月20日前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听证会,就完善正研究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座谈会还就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这次座谈会还约请税务总局、中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成品油加个机制拟定: 背景
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定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新方案提出把202_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可供选择:一是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间为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于明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征燃油消费税。具体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国务院高层和相关部门的最后决策。
改零售基准价为最高价
成品油定价机制
早在202_年,国家就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调整,并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零售基准价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允许企业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8%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这一方案的出台意政府指导价,味着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再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但此方案一直未见官方公开表述。
最新调整的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这一政策思路意味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
实质上,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在实践中,一直面临着尴尬局面。因为成品油供应体系存在着两个主体,一是民营企业,二是中石油、中石化。后者在政府价格管控下,不能随意调整价格,而前者在供求变化和后者价格管控中,获取了利润空间。
“现在民营销售企业的利润空间相当大。”石化专家、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薇对记者分析,目前国内成品油价偏高的情况下,民营加油站一吨能赚202_元左右。
如目前从国外进口的原油约50美元/桶,而国内成品油是按照90美元/桶的价格出售,折合成人民币大概6000多元/吨,而地方炼油厂出厂的成品油价格4000多元/吨。按照目前规定零售价格上下只能浮动8%,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最多只能降价8%。而民营加油站可以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渠道降价,从中赚得丰厚利润。
“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是比较合理的一种选择。”上述专家称,实行最高限价,意味着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不管。
对此,调整方案也给出了相应信息,即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流通环节费用变化等情况适当调整流通环节差价水平。
“只要不突破最高限价,市场稳定,民众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企业出售油价低多少不用政府操心的。” 陈薇称,如果有了最高限价,加油站的利润空间将得到有效限制,不会有更大的暴利收益。调控区间调整
成品油定价机制
据悉,除了调整零售价格标准,成品油价格机制仍遵循202_年石油价格改革方案,即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机制。
虽然这种间接接轨的机制不变,但据了解,政策层面未来可能在调控区间上进行适当调整。
按目前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看,价格部门核算出的零售基准价会被折合成WTI(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低硫轻质原油的一种,是美国石油工业的基准原油,已成为世界各地原油产品的重要定价基准之一)价格,当这个折合价格介于18-50美元每桶之间时,国内成品油价将与国际油价同步调整;但如果低于或高于这个范围,国内成品油价将分别按照另外一套方法进行不等比例的调整。
具体核算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价格+成本+适当的利润率(按202_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5%左右),来确定成品油价格。其中,18~50美元之间按照上述公式计算,50美元以上开始扣减加工环节利润,每上涨1美元扣减1%的利润率,到55美元减为零,55~65美元为零利润。
据悉,调整中的方案还提出,拟将50美元这个临界点调高到80美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为此,相关配套措施也是调整方案的重要部分。
据悉,如果按上述机制调整,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以及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等四个配套机制都将发挥“配合”作用。仍是局部性调整
尽管从上述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中,看出了更多的市场灵活性,但该调整思路仍属于局部性调整,市场化改革方向还是长期目标。
“中国成品油形成机制改革走的是渐进性道路。”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专家牛犁对记者分析,虽然能源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按照市场规律,与国际接轨,但改革路径仍是循序渐进式的。
和牛犁持相同观点的专家认为,在现有管理体制和市场条件下,不能完全放开能源价格包括成品油价格。
“一方面,国家没有石油储备;另一方面,税收比例太小。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调控价格。”陈薇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开,可能会失控。
除此之外,在现有石油管理的垄断体制下,政府放开价格管制,将可能出现垄断企业联手抬价。这也是学者们担心的问题。
因此,能源价格改革尤其是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最重要的前提是,培育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条件,有足够的市场主体,才能产生合理的竞争价格。
“在没有放开市场主体管制情况下,只调整零售价格基准,是否会导致挤压现有民营企业竞争空间?”上述业内人士分析,在目前价格机制下,民营经营企业还有较大的盈利空间,如果中石化和中石油企业能够在“最高零售价”下自主选择降价空间,势必会对民营销售企业产生竞争压力。成品油定价机制特点:
202_年8月13-14日,发改委价格司将在北京召开特别会议,讨论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的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届时除发改委的高层领导和业内专家外还有一些知情人士,发改委很大可能是既不彻底放手,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管得过多,而是适当调整,有紧有松。石油管理干部学院的教授韩学功认为,现有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包括: 油价滞后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国内成品油价格仅与国际价格接轨不能真实反映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透明之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等。韩学功认为,理想中的石油定价机制应该是:将滞后价格变为适时价格,建立与国际市场变动相适应,反映国内市场供求特征的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要有利于保证国内石油供应稳定性。
根据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由原先的上下浮动改为最高零售价格制。成品油定价方式:
“三桶油”自动调整
所谓自动对应调整,是指一旦达到新机制中的调价条件,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三大石油公司无需等待发改委调价通知,即可对应新机制规定价格自行宣布调价,这将是新机制中最重要的变革之一。
在国际油价处于一定区间内,当国内油价满足下调条件时,三大石油公司要在第一时间下调油价,而当国内油价满足上调条件时,三大石油公司则可根据各地区汽、柴油供应情况,选择不上调油价或在最高上调区间内适度上调。
“媒体早先所说的下放定价权并不准确,因为在一定区间内,上调或下调的幅度是由机制决定的,三大石油公司获得的仅仅是公布权或适度调整权,而当国际原油价格在区间之外时,为减缓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发改委仍将保留最终调价权。”该人士解释。
据了解,在新机制中,汽、柴油批发价仍采取最高零售价扣除合理成本的做法执行。三大石油公司也将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公布各省最高零售限价,这与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做法类似。
“由于担心过多承受油价上涨的舆论压力,石油公司方面并不希望由其对外公布调价结果,而是希望由发改委指定的中介机构公布,但目前看来可能性不大。”另一知情人士透露。
10月上旬,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曾对媒体公开表示,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围绕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挂靠油种等方面进行调整。
利得财富记者从上述人士处证实,已经上报的新机制中,已经明确将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增加WTI作为新的挂靠油种,但最终参考的原油变化率仍可能是三地,这意味着或将剔除某地参考油种。而对于移动变化率幅度如何调整,该人士未作明确答复。
“缩短至10天的是调价周期,计价周期仍按22个工作日计算,调价期与计价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该人士举例,“例如11月1日调整油价后,如果11月10日调价条件满足,就可以再次进行调价,但调价的计价基础仍是上22个工作日(即10月中旬到11月10日)的三地移动平均价格”。
除此之外,该人士还透露,由于发改委不再下发调价通知,因此今后成品油定价公式也将趋于透明。现行定价机制虽然规定了“22天+4%”的调价条件,但是对于达成条件需要参照的具体参数及计算公式,发改委并未对外公布,各机构只是按照自己推导的公式进行模拟测算,计算结果并不十分准确。
“今后,相关细节可能会更透明。例如,具体挂靠油种以及汇率调整周期等,都有可能公布出来。”该人士表示。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有关人士处获悉,在已经上报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中,除已经明确的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以及调整挂靠油种外,另一项重要改变是:当国际油价在一定区间时,发改委将不再就每次调价下发通知,而是由三大石油公司按照新机制,自动对应调整价格。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新机制照此出台,将有利于理顺长期以来国际、国内油价脱钩的局面,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油荒。同时,新机制对于缓解石油公司炼油板块的亏损压力,也将起到积极作用。但在国际油价持续走高的趋势下,与国际油价接轨更深的新机制,或使国内油价上调频率加快。
向市场化迈出关键一步
以往,曾多次出现过调价窗口已经开启,但考虑到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发改委并未及时下发调价通知的情况。
安迅思息旺能源首席分析师、易贸资讯副总裁钟健认为,采用对应自动调整方式,意味着国内油价调控将从“机制+通知”的半行政式手段,向更加市场化的手段进化。这是今年7月份发改委在让渡航空煤油调价权之后,继而部分出让汽、柴油调价权的适时之举。新机制有利于理顺长期以来国际、国内油价的脱钩局面,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油荒出现,这是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中的重要一步。
但钟健同时担忧,新机制实行后,由于缩短了调价间隔以及采取自动对应调整,届时国际油价的震荡将更直接地传导至国内,这对消费者而言不一定是好事。
他认为,在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中应防止一个误区,即唯国际油价至上。由于国际油价中包含了大量地缘政治、美国货币政策、金融炒作等非成本因素,因此像照镜子一样跟踪国际油价并不明智。
“如果能将国内供求关系设置成一定的参数置入新机制,将更符合国内实际情况,一定程度上还可减少油荒的出现。”钟健说。
不过,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王炜瀚看来,只要“原油+成本”的基本定价框架不被打破,仅在调价周期、调价频率、调价方式和挂靠油种上做文章,对于消除短缺与高价、解决当前中国成品油市场的矛盾,都是隔靴搔痒。
他认为,现行定价框架中的“成本”是指油企的炼油成本。不难察觉,“原油+成本”就是一个典型的厂商角度表述,其本质是保护垄断利益,而非公众利益。
有利提升石油公司估值
针对此次调整,业内人士认为,在A股市场中,从该政策中获益最大的将是中国石油(601857)与中国石化(600028)这两家公司。两大公司炼油板块长期亏损,主要原因即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不及时。
当下A股市场大多数上市公司估值高于海外,但几大石油公司估值则恰恰相反。民族证券成品油分析师齐求实说,目前海外市场纯勘探类公司估值在15倍左右,信托网公司估值在13倍左右,化工类公司估值水平更高。但截至11月3日,中国石油估值在12-13倍之间,中国石化估值在8-9倍之间。这两家同时拥有勘探、炼油、化工与销售业务板块的公司之所以估值低于海外,主要原因即是受炼油板块长期亏损拖累。
他分析,如果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赋予两公司及时调价而无需上报的权利,将极大缓解两公司炼油板块的亏损压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估值。
目前,国内通胀拐点已现,主管物价与体制改革的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日前在中国改革论坛上表示,今后两月CPI有望控制在5%以内。众多经济学家更是预测,明年通胀形势将大为缓解。而且,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发改委体改司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调整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综合判断,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在年底前出台的可能性极大。
第三篇:利率定价机制建设心得体会
利率定价机制建设心得体会
一、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农村信用社是主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金融机构。为适应新时代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联合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小额信用贷款方式和联户担保贷款方式。这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改进信用社业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不免存在一些问题。
1.定价管理能力不足。缺乏专业人才。贷款利率定价的技术含量较高,需要有专业人员在做好对市场利率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再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和评价。而目前农信社职工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信贷人员未能有效,掌握利率风险管理技能,对浮动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具体浮动利率标准的确定及资金成本的测算等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影响了贷款利率定价的科学性。
2.现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存在问题。现行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不健全 信用社定价机制中资金成本测算缺失、利率风险意识不强、利率测算专业知识不足、贷款利率的定价依据较缺乏、没有充分考虑所在区域的经济运行状况及信用社自身成本、效益等,造成了贷款收益与风险不相匹配,削弱了贷款竞争力,影响了信贷资产质量。
3.定价方法不完善
银监部门和省联社虽然制订了以行业信用状况、担保方式、银企贡献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贷款利率定价方法,对贷款利率定价实行差别化管理,但都没有科学具体的定价浮动标准,极易造成利率水平不适应业务发展与市场变化需求的问题。
二、对我市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1.信用社要尽快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和利率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利率定价模式。信用社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客户盈利水平和自身效益等方面,积极探索贷款利率定价模式,制订出更为合理可行的利率定价机制,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建立综合反映客户信用状况、发展前景、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成本控制、效益核算、风险抵偿等情况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2.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和省联社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农村信用社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使其逐步形成由市场内生的利率定价机制。并且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以《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窗口指导、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加大对农信社执行浮动利率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引导和监督其正确执行利率政策,促进其制定合理的利率价格,并支持其利用利率手段改善经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3.农村信用社应继续发挥支农主渠道,争取本级政府出台的政策,将涉农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4.充分利用点多面广和与农民联系密切的优势,加大资金组织力度,进一步增加存款总量,确保支农实力。信用社在我市占据着点多面广的优势,这些就更加有利于建设好农村信用社,健全和完善信用联社内部融资机制,充分挖掘内部资金潜力,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强调节资金的能力,集中资金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这样不仅促进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而且扩大了农村信用社的影响力。
5.做好宣传工作,为各项利率政策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农村金融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也要利用储蓄、收息和收贷的机会,耐心、细致地做好利率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农民及时知晓和正确理解现行利率政策,充分认识利率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农村信用社自身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理解程度还不够,新的政策实施农民还不了解,以及我国企业根据以往的需求也容易忽略农村信用社,种种客观外部条件需要我们必须做到加大宣传农村信用社,下大功夫对农村信用社的新政策进行宣传,一扩大其影响力。
6.农村信用社要强化内部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安全为前提,以服务三农为目标、以效益为中心的贷款定价机制。农村信用社应按照客户给银行带来的收益、信用风险等逐步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科学合理 高效协作的产品定价机制、要根据不同 客户状况,市场的差异和变化进行贷款定价,通过利率传导机制来量化贷款价格、识别规避风险、整合信贷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要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从审查管理程序风险。限额、风险定价、利率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保证利率风险管理的序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增强自身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第四篇:发改委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
发改委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 油价今起10工作日一调
22天+4%涨跌幅”的油价调整机制将成为历史。昨天,国家发改委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同时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今天起,不论国际油价变动幅度多少,国内成品油每10天调价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遇到每升调整价格不足5分等特殊情况则暂停调价或往后顺延。权威发布:定价三大要素全部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新机制,国内成品油的三大定价机制要素全有变化,分别是缩短调价周期、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以及调整挂靠油种。
首先,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将计价办法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改为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其次,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最后,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
物价显著上涨将可延迟调价
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
但如果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此外,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与此同时,发改委表示,要密切监测新机制运行情况,并定期评估和不断完善新机制。
官方解读:
背景:现已基本理顺价格关系
国家发改委介绍,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202_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确立的。
4年多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调整,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关系,保证了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升有降成为常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适应市场形势变化的能力和意识逐步增强,为进一步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口原油规模不断扩大,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由202_年30.2%上升至202_年57.8%。各方面普遍认为,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确定的原则、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现阶段成品油市场发育状况,应坚定不移地推进。
国家发改委同时也注意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调价周期过长、调价边界条件较高以及挂靠油种如何适应形势变化等问题,需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
为此,发改委对现行价格机制近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总结评估,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
第五篇:国际石油经济论文
浅析中国石油进口来源多元化
中国是石油、成品油生产和消费的大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从1993年开始,中国加入石油净进口国行列,而且进口量逐年加大。202_年,我国进口原油1.79亿吨,原油对外依存度已接近50%。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成为近年来我国能源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经过多年努力,东北、西北、西南陆上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的战略格局已初步成型。中国进一步实施“走出去”的跨国石油经营战略,参与国际石油市场新秩序的建立,鉴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走势及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今后中国对世界石油市场的参与度、影响度都将大大提高。
中国石油进口现状
由于我国石油储量和国内产能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经济需求,因此,我国石油进口规模越来越大。1993年我国成为石油进口国,1999年我国原油及油品净进口达4000万吨,占当年石油消费量的20% 以上。202_年我国石油进口达7000多万吨,202_年我国原油净进口11875万吨,成品油净进口1742万吨,全年石油净进口13617万吨。202_年,我国原油产量为18368万吨,同比增长1.7%;石油净进口16287万吨,同比增长19.6%。其中,原油净进口13884万吨,增长16.9%;成品油净进口2403万吨,增长37.9%。202_年,我国石油供需缺口达到1亿吨,据预测202_年将为2亿吨,(如表所示)
进口多元化的成就
1、分散进口风险 实行石油进口地域多元化战略,分散进口风险。作为世界石油供应“心脏地带”的中东,拥有世界最大的石油储量和出口能力。中国目前有一半以上的石油进口来自中东。由于中东地区局势动荡,因此,石油进口过分依赖中东存在很大的风险。为此,中国应在继续稳定中东传统石油进口市场的基础上,逐渐深化与俄罗斯及中亚产油国在石油领域的合作。可以以上海合作组织为平台,建立包括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跨国犯罪、地区主义及分离主义在内的石油安全战略联盟。另外,不断拓展非洲、拉美的新兴市场也是实行多元化战略的重要方向。
2、稳定市场和平抑油价
石油战略储备在稳定市场和平抑油价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美国攻打伊拉克期间,由于我国几乎没有战略储备,致使国内航空公司成本上涨,而美欧等国由于战略储备未出现航空票价上扬就是例证。当然石油略储备也应在储备地区、储备方式上采用多元化战略,如现货储备、资源储备和期货储备等,尽可能地分散和降低石油的储备风险。
3、可靠性提高
从资源安全的角度看,与周边国家的资源合作,受自然、军事和运输等外在不安全因素的影响较少,资源供应的可靠性相对较高。
4、避免供应链中断
实现石油进口多元化可以避免某些供应链发生中断所带来的后果。如果中国只是靠少数几个国家进口石油的话,那么石油的进口量将会不稳定,受别的国家影响比较大,因此从多个地区进口石油解决了这一困扰。
进口多元化的困局
1、进口集中度太高
这表明石油进口来源太集中,不利于分散风险(其中,石油进口集中度=本国进口石油最多的前3位国家的石油净进口量之和 /本国净进口石油总量)。目前,我国原油进口结构为:中东56.2%,非洲22.5%,亚太地区14.4%,欧洲中亚6.9%,石油进口的一半以上来自中东,其次是非洲,两者之和高达79%。这种进口结构风险很大,202_年前10个月中东继续成为中国原油进口来源地区,进口量达5,095万吨,占前10个月中国进口量1.0548亿吨的48.3%,较去年同期增主要是对中东以及欧佩克的过度依赖。中东是当今世界的热点地区,而且在今后几十年内也难以平静,退一步看,即使中东局势很快得以平静,如果某个大国控制了中东,则又可以间接地对我国实施石油能源控制。较高的进口集中度,再加上我国没有完备的石油战略储备,故我国石油进口的风险较大,应对突发事件的灵活性较差。尽管近几年国家调整进口策略,实施进口来源多元化取得一定成效,但进口来源地相对集中局面依然没有改变。
2、竞争激烈
从消费市场来看,当前及今后十几年内世界石油消费集中在北美、亚太和欧洲三大地区。但这三大消费地区的储量仅占世界的12%,产量仅占世界的24%。过去10年,亚太地区石油消费量年均增长54%,远远高于世界1.6%的平均水平,1992年超过欧洲而跃居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区。目前亚太地区剩余探明可采储量仅占世界总量的4.2%,石油产量占世界总量的10.4%,消费占世界的 26.4。据专家预测,202_ 年,亚太地区将超过北美成为世界第一大消费区。对处于亚太地区的中国来说,未来石油供需矛盾尤为尖锐,中国将不可避免地要参与世界石油资源的竞争。
3、运输渠道单一
从中国石油进口运输方式来看,除极小部分从俄罗斯远东地区和哈萨克斯坦的零星陆路运输之外,绝大部分(约93%)是通过海多项措施应对上运输实现的。我国石油进口运输渠道单一,使得石油进口风险倍增。我国从中东进口石油主要是经过波斯湾,印度洋,穿过马六甲海峡运输的,运输距离遥远,运费相当高。过分依赖中东和非洲地区石油以及单一海洋运输,将使我国石油进口安全风险较大。马六甲海峡是战略要地,本身也存在安全隐患:一方面海盗活动十分猖獗,对通行船舶构成严重威胁;另一方面海峡的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穿越海峡的客货运输以及随意性极大的渔船已严重影响船舶航行的安全。马六甲海峡深水航道宽仅2.4至3.6公里,易于封锁。一旦出现冲突和危机都将给我国单一的石油运输线带来威胁。
解困之道
1、积极增加周边国家的进口份额
特别是俄罗斯、中亚等国,加快建立石油战略储备和完善石油储备法律体系;充分利用开发技术和人力资源,探索开发国外油气田的新路子,力争拿到更多的份额油,确保我国石油供应的稳定性。俄罗斯是世界上主要油气生产和出口国之一,在油气资源上其与中国具有互补性。中国有实现油气来源多元化以缓解自身能源问题的需要,而俄罗斯有开发西伯利亚和远东油气资源的迫切要求,这种互补性带动双方合作中的互利。目前,来自俄罗斯的进口石油约占中国全部进口石油的10%左右。所以,我国应将俄罗斯作为其建立多元化供应体系的第一市场。
2、建立多元化的运输网络
要利用我国有利的地理位置,建立多元化的运输网络,以海运为主,管运为辅,铁路运输作为补充,合理安排海上进口和从北方陆路进口的关系,及与国内能源供给系统的相互配合;加快油港和油轮船队的现代化建设;强化军事力量;保障我国石油运输的畅通性。实现运输多样化是我国分散海上石油运输风险的基本出路。目前,我国的石油运输状况非常落后,花在这一部分的费用非常庞大,所以,制定石油运输战略迫在眉睫。因此建立大型专业的运输船队成为必要。此外,应在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的同时实现石油进口通道的多样化,促使中国——中亚、中俄之间输油管道早日建成,减轻对海上石油生命线的依赖;而国内方面,应在原有的原油管网基础上,加快建设新的原油管道运输网,以提高原油运输效率及安全性。
3、加速能源多元化战略
要转变粗放、高耗能的经济增长方式,走上更为低碳环保的发展路径,以降低包括石油在内的居高不下的能源需求,加速自身能源多元化战略,调整能源结构以降低石油依赖。要支持国内油企“走出去”,广泛寻找油源,并实现原油进口渠道多元化,以保障国内能源安全。逐步形成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地方储备、央企商业储备及中小型商业储备四级储备体系。
4、要支持国内油企“走出去”
由于我国对外采购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期货市场的不健全,使我国成为国际油价的被动接受者,从而陷入了“高买低卖”的价格陷阱,给国家经济带来重大损失。但作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的我国,在国际石油价格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我国应充分发挥消费国的需求优势,积极融入全球定价体系,争取定价的参与权、发言权和调控能力,变国际油价的被动接受者为积极影响者。要支持国内油企“走出去”,广泛寻找油源,并实现原油进口渠道多元化,以保障国内能源安全。逐步形成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地方储备、央企商业储备及中小型商业储备四级储备体系。
事实上,我国充满爆发力的石油需求被视为近两年来国际油价涨落的关键因素,如何调整我国的石油战略以促进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面对我国对石油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的状况,我国有必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早应对。我国石油产业应继续坚持独立发展、多边合作的石油合作之路,进一步借助各种平台走向世界石油市场。同时改善石油供应、需求和价格等方面信息的搜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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